第二节 市场价格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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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清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2052002023000058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市场价格
分类号: F726.2
页数: 3
页码: 527-529
摘要: 本节内容介绍武清县历史上的物价波动,经历了不同的时期和政策调整。民国期间,物价飞涨。解放初,政府积极组织物资调配,加强市场管理,有效地抑制了物价波动。1959年至1961年三年困难时期,物资短缺,集贸市场价格大幅度上涨。1978年后,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对物价再次进行了调整。1985年5月10日起,取消粮食、油料统购政策,改为合同定购,对农村销售,实行购销同价。从1987年开始,再度提高粮食、棉花、油料的收购价格和部分工业消费品、主要副食品及食盐、绵白糖、煤炭等商品的价格。
关键词: 武清县 物价管理 市场价格

内容

明嘉靖三十三年,春夏荒歉,六月芦沟水溃,秋禾尽没,米价十倍。崇祯十三年大饥,斗米千钱。清康熙三十二年,米价腾贵。
  民国期间,1935年前,实行银本位币制,价格基本平稳。1935年11月4日,民国政府放弃银本位,实行不兑现法币制后,物价飞涨。其后十多年间,境内战事频仍,天灾连年,又遭日本侵略者掠夺,造成农村经济凋零,物资奇缺,加之法币、中联钞、金圆券收兑、贬值,流通使用混乱,币值面额及发行量剧增等原因,致使物价逐年暴涨。以玉米为例,1948年10月,每市斤玉米价格高达186万元(法币)。
  解放初,人民政府积极组织物资调配,加强市场管理,有效地抑制了物价波动。1953年至1954年,粮食、油料、棉花先后实行了统购统销。1953年至1957年期间,地区差率缩小到12%以下,批零差率掌握在12—17%之间,私营纯利率控制在5—7%。为缩小工农业商品比价,先后提高粮食收购价20%左右,芝麻29%,生猪20%。棉纱、棉布、搪瓷、铝制品、西药等售价降低7—10%。
  1959年至1961年三年困难时期,物资短缺,集贸市场价格大幅度上涨。猪肉11元/市斤,玉米1.80元/市斤、白菜0.4元/市斤,1只2斤多的活鸡,最高售价25元。人民政府为了回笼货币,平衡供需,在保证生活必需品凭票证按平价定量供应的基础上,对自行车、手表、酒糖等部分消费品,实行国营高价政策。同时,先后对58种粮食收购价亦分别提高20%左右,芝麻、花生等6种油料和生猪、鲜蛋的收购价分别提高19%、17%和31%。对5种油脂售价提高14.8%。1962年撤销25种商品的票证,集市价格回落50—60%。1964年高价商品退出统销范围,集市贸易价格大幅度下降,每斤猪肉1元左右,羊肉7角左右,玉米3角,大部分商品价格接近1958年以前的水平。1966年再次调整79个粮食品种的购销价格。除面粉的购价和销价分别降低6%和0.5%外,其它品种均提价,幅度在2.6—34.5%。为了支援农业生产,1971年对37种化肥、农药和4类71种石油产品降了价。1973年,鉴于原材料价格上涨,对11种36个规格的地方手工业产品平均提价10.6%。1975年,本着利于生产、商品流转、工业品下乡,适当缩小了各商品的地区差价。
  1978年后,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对物价再次进行了调整:提高肉类、鲜蛋、水产品、果类、蔬菜等副食品购销及以其为原料的产品的零售价,提高粮、棉、油的收购价和粮油议购议销价。城镇非农业居民定量供应的粮油售价不变。提高以农产品为原料的烟、酒、棉布等商品价格;降低生产成本下降的化纤纺织品、手表、电视机、胶鞋等商品价格。为了搞活流通,促进小商品生产和经营,对天津市于1982年、1983年两批放开的511种小商品和127种社会集团购买商品价格,实行市场调节,由企业协商定价。从1985年5月10日起,取消粮食、油料统购政策,改为合同定购,对农村销售,实行购销同价。放开副食品价格,进行有指导的议购议销。
  1986年8月,放开服装加工收费标准。1987年后,再度提高粮食、棉花、油料的收购价格和部分工业消费品、主要副食品及食盐、绵白糖、煤炭等商品的价格。
  1987年7月,粮食、油料收购价分别提高6%左右和15—25%。1989年5月,粮食收购价又提高2—29%。1990年皮辊棉(327)每百公斤收购价由472.84元调为600元。
  1988年6月,彩色电视机实行浮动价格,47厘米彩色电视机(天津产)每台售价1300—1800元。1989年2月,彩色电视机加收特别消费税400—600元,国产化基金300元。1990年3月,降低特别消费税。
  1988年4月,主要副食品(猪、牛、羊肉、鸡蛋、糖等)提价40%左右。
  1989年11月,工业用煤平均每吨提价60元左右,机关团体用煤平均每吨提价20元左右。1990年10月,民用煤提价,机制煤球每吨25元调至45元;蜂窝煤每吨36元调至58元。机关团体用煤平均每吨又提高27.70元。
  1989年11月,提高食盐价格,原盐每公斤由0.27元调至0.44元。翌年11月,绵白糖提价,零售价每公斤由2.44元调至3.48元。

知识出处

武清县志

《武清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书以现在武清辖境为主,重点突出了建国后42年的史实,特别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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