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管理体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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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清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2052002023000058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管理体制
分类号: F726.2
页数: 1
页码: 527
摘要: 本节内容介绍武清县1942年日伪县政府设立经济警察,并派选10名警士分赴各区配合县物资统制委员会扼制物价,无济于事。1947年政府行政科内,设办事员管理检查物价,然物价仍居高不下。解放初,物价工作由县工商科负责。
关键词: 武清县 物价管理 管理体制

内容

民国年间,县内没有专门管理物价的机构。1918年县商会联合会成立后,曾配合政府平抑物价,收效甚微。1942年日伪县政府设立经济警察,并派选10名警士分赴各区配合县物资统制委员会扼制物价,无济于事。1947年政府行政科内,设办事员管理检查物价,然物价仍居高不下。
  解放初,物价工作由县工商科负责。其间,在国营工商业、供销合作社和行政部门密切配合下,对私营和集市贸易中的物价实行限制、监督政策,打击不法分子,以稳定物价,维护国家和群众利益。1957年7月1日,县、乡自上而下分别成立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1959年5月,县人民委员会制定《市场物价分级管理和工作制度的规定(草案)》,明确物价“调价、定价、管理”的界限和任务。是年,又制定《地方工业主要产品生产定额、耗料及价格方案》,对220种产品定了价(此方案在1966、1973、1981年又做调整补充,增加加工服务等项目,定价产品扩大到866种)。1964年根据上级“支援农业,降低成本”的要求,对172种地方工业品出厂价下调19%,256个修配加工项目收费标准下调14%。同时调整了各企业物价管理机构,充实了工作人员。
  “文化大革命”期间,物价管理乏力。1967年12月,物价工作划属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财贸组。1968年9月,又划属计统局。1974年11月,计统局改为计划委员会后,物价工作由计划委员会的1名干部兼管。
  1978年后,县执行“与国计民生关系密切的大的商品价格,一定要管住管好;小的商品要放权要搞活”的物价管理方针。1980年11月,成立县物价委员会。1984年4月,设物价检查所。是年5月,物价委员会改称物价局,下设物价管理科、检查科(所)、收费管理科(翌年9月改为调研科)和办公室。各乡镇设专兼职物价员,县供销合作社设立物价科。全县物价管理人员达253名。物价部门制定了商品价格登记、检查、调价、审定和明码标价等管理制度。1988年4月撤销调研科。

知识出处

武清县志

《武清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书以现在武清辖境为主,重点突出了建国后42年的史实,特别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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