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计量监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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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清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20520020230000584
颗粒名称: 第四节 计量监督
分类号: F209.1
页数: 2
页码: 525-526
摘要: 本节内容主要描述了中国在20世纪80年代加强计量工作的过程和措施。1978年至1979年期间,针对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的单位进行了抽查,并发现了一些不合格情况。随后,在1981年和1982年,计量检查组织了检查和处罚措施,对不合格计量器具进行停用和经济处罚。从1982年到1985年,对多个单位和个体摊贩进行了多次抽查,并对不合格情况进行了处理。1986年,建立了计量检查制度,并组织了大规模的抽查活动。整个过程中,对不合格计量器具进行了没收,并对违法者进行了处罚。
关键词: 武清县 技术监督 计量监督

内容

为了贯彻计量工作为生产、为人民生活服务的方针,1978年11月7日,对工业局下属1个农机厂的量具调查中,发现所用计量器具因精密度差,生产的部件不合精度要求。1979年9月16日,由工商局、商业局、粮食局组成的计量检查组,抽查杨村集市和县、社直企业、商业、粮食部门的54个单位所使用的计量器具:台秤28台,合格17台;案秤36台,合格22台;木杆秤7支,合格3支。1981年1月的计量抽查中,一食品站的2支木杆秤因小于标准40—50克被没收。是年9月14日至10月11日,抽调10个单位的15人组成计量检查组,对360个单位进行检查,计量器具全部合格的仅18个单位。共检查衡器172台件,不合格的46台件(停用4台);市尺14支,不合格6支,全部没收;售油器3台,不合格1台。
  1982年1月24日,计量检查人员颁发了县内自制的检查证,以加强在市场贸易中计量器具的日常检查。对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缺斤短两的售货单位和个人,令其停用或给予经济处罚。从1982年至1985年4年中,对副食、饮食、综合商店、供销社、驻军服务社23个单位和杨村镇40个个体摊贩进行7次抽查,在90件衡器中,合格的56台;布尺61支,合格的15支。除勒令失准的计量器具停用外,对其中3个情节严重的单位负责人和当事者分别扣发当月奖金和10%的基本工资,对缺斤短两的2个单位负责人和当事者,分别扣发1至3个月奖金和10%的当月工资。
  1986年9月1日,制定《计量检查制度》、《违法行为(案件)处理制度》、《处理违法行为(案件)程序和立案建档制度》、《计量检查人员守则》等制度。是年,各有关单位也陆续建立《计量管理岗位责任制》。为强化对企事业和集市的计量监督,计量管理部门每年都组织几次较大规模的抽查。1986年至1989年,对工业、商业、粮食、医疗卫生等企事业及集市累计抽查单位(含摊点)3729个,查出不合格计量器具496台件,没收454台件。1987年11月,抽查杨村镇内12家国营、集体、个体餐厅经营的涮羊肉,家家重量不足,一般每500克少100克,最多少200克。1990年检查7个农贸市场890个个体户,复秤58次,没收非法计量器具677台件,并依法处罚10户。

知识出处

武清县志

《武清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书以现在武清辖境为主,重点突出了建国后42年的史实,特别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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