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计量检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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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清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20520020230000583
颗粒名称: 第三节 计量检定
分类号: F209.1
页数: 1
页码: 525
摘要: 本节内容介绍武清县1959年首次对全县计量器具进行普检,共检定多种器具,总计不合格率为30%,农村中的不合格率达80%。1973年和1976年分别对市场使用的衡器和全县的长度计量器具进行检定。1977年开始对氧气压力表实行周期检定,凡没有合格印证的一律不准使用。1986年开始对使用中的计量器具普遍实行周期检定和不定期的强制检定,共检定多种计量器具,合格率为70%。1989年建立计量技术档案,1990年开始对车速里程表进行检定。截至1990年底,共检定计量器具7项14种,计15431台件。
关键词: 武清县 技术监督 计量检定

内容

1959年首次对全县计量器具进行普检。杨村设“代检站”,委托交易所负责检定。共检定地秤2台、台秤450台、案秤22台、杆秤5320支、天平14架、增砣与砝码3209个,总计不合格率为30%,农村中的不合格率达80%,误差一般很大。杨村机械厂1千公斤台秤,正差15公斤,80%的增砣不合格。1973年12月1日和1976年2月,分别对市场使用的衡器和全县的长度计量器具进行检定。1977年10月20日开始对氧气压力表实行周期检定,凡没有合格印证的一律不准使用。为便于使用单位随时掌握计量精度,1982年6月7日,把四等标准砝码发放到全县32个基层粮站和基层供销社,以供粮食、商业、工商部门自检。计量所的5名干部和4名职工,负责检定全县三等以下克组、毫克组砝码、四等及以下公斤组砝码、天平、衡器、血压计、木直尺的计量检验工作。
  1986年开始对使用中的计量器具普遍实行周期检定和不定期的强制检定。是年5月,计量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市场上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强制检定。年内,依照《计量法》对全县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共检定台案秤1946台、地磅秤6台、木杆秤11740支、天平20架,增砣1000个、血压计233台、温度计8000支、尺598把、容重器34个、售油器20个,合格率为70%。1989年建立计量技术档案。是年,对全县418个单位的7项10种8301台件的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1990年开始对车速里程表进行检定。是年底,共检定计量器具7项14种,计15431台件。

知识出处

武清县志

《武清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书以现在武清辖境为主,重点突出了建国后42年的史实,特别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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