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技术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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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清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20520020230000580
颗粒名称: 第五章 技术监督
分类号: F209.1
页数: 3
页码: 524-526
摘要: 本章内容主要介绍了武清县标准计量所的成立和发展的历程,以及该所在计量检定和计量监督方面所做的工作。在计量检定方面,该所对全县的计量器具进行了普检,并建立了计量技术档案。在计量监督方面,该所通过抽查和强制检定等方式,确保了计量器具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关键词: 武清县 经济管理 技术监督

内容

第一节 管理体制
  1935年为推行新制(万国公制、市制),设立度量衡检定所,因管理措施不力,度量衡使用混乱。
  解放后,于1958年2月11日始设计量所,人员9名,隶属于县物价委员会,负责衡器的检定和修理,1959年增加对长度、压力、温度计量器具的检定。1960年计量所改属县科委领导。1961年,撤销计量所,计量工作划归县财计委,设1名(学徒工)人员从事杆秤检定。1964年后,计量工作停滞。
  1973年1月,成立武清县标准计量所。设所长、办事员各1名。是年10月又充实5名中专毕业生。1975年1月,恢复对长度、压力、温度计量器具的检定。是年10月,所内建起化验室。1979年7月24日,接收工业局属的修秤门市部及其6名人员,并改建为计量检修厂。为加强对人民生活计量器具的管理,规定从1980年5月1日起,一律使用定量砣。1982年各工商管理所聘用专职计量检查员。1985年全所计干部5名,职工4名,负责全县3等以下克组、毫克组砝码,4等及其以下公斤组砝码和天平、衡器、血压计、木直尺、玻璃液体温度计的检定工作。1986年1月,成立武清县计量管理局,下设办公室、计量管理科、检定科(所),干部职工计14人。是年,各乡镇经委、各重点企业设专职计量员,一般企业设兼职计量员,粮食、商业、卫生等部门设兼职计量员。1989年起,负责工业产品标准化(标签、包装样品等)审核,并对产品质量实施监督和检查。1990年5月8日,计量管理局改称技术监督局,下设办公室、计量监督科、计量管理科、标准化科、质量监督科、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计量检定所,干部职工计24人(其中工程师3人、会计师1人),负责全县计量、标准化和质量工作。
  第二节 计量演变
  1935年量器一律改用新制。“七七”事变后,商民又自由使用,以致新旧量制混用;度、衡一直沿用旧制。民间常用的有1市尺的木直尺、1公尺(米)的木折尺,20—300市斤的木杆秤、1市斤(16两)秤及斛、斗、升、合等量具。
  解放后,于1950年取消斛、斗、升、合。1959年6月25日,根据《国务院关于统一我国计量制度的命令》,推广国际公制,改革秤制。1市斤由16两改为10两制(中医处方用药计量除外),为照顾群众习惯,在推行公制期间,允许市制暂时使用。
  1979年7月1日,中医处方用药计量取消两、钱、分,改用克、毫克、升、毫升公制。1985年9月6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本县从1986年7月1日禁用市制,采用公制。
  第三节 计量检定
  1959年首次对全县计量器具进行普检。杨村设“代检站”,委托交易所负责检定。共检定地秤2台、台秤450台、案秤22台、杆秤5320支、天平14架、增砣与砝码3209个,总计不合格率为30%,农村中的不合格率达80%,误差一般很大。杨村机械厂1千公斤台秤,正差15公斤,80%的增砣不合格。1973年12月1日和1976年2月,分别对市场使用的衡器和全县的长度计量器具进行检定。1977年10月20日开始对氧气压力表实行周期检定,凡没有合格印证的一律不准使用。为便于使用单位随时掌握计量精度,1982年6月7日,把四等标准砝码发放到全县32个基层粮站和基层供销社,以供粮食、商业、工商部门自检。计量所的5名干部和4名职工,负责检定全县三等以下克组、毫克组砝码、四等及以下公斤组砝码、天平、衡器、血压计、木直尺的计量检验工作。
  1986年开始对使用中的计量器具普遍实行周期检定和不定期的强制检定。是年5月,计量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市场上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强制检定。年内,依照《计量法》对全县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共检定台案秤1946台、地磅秤6台、木杆秤11740支、天平20架,增砣1000个、血压计233台、温度计8000支、尺598把、容重器34个、售油器20个,合格率为70%。1989年建立计量技术档案。是年,对全县418个单位的7项10种8301台件的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1990年开始对车速里程表进行检定。是年底,共检定计量器具7项14种,计15431台件。
  第四节 计量监督
  为了贯彻计量工作为生产、为人民生活服务的方针,1978年11月7日,对工业局下属1个农机厂的量具调查中,发现所用计量器具因精密度差,生产的部件不合精度要求。1979年9月16日,由工商局、商业局、粮食局组成的计量检查组,抽查杨村集市和县、社直企业、商业、粮食部门的54个单位所使用的计量器具:台秤28台,合格17台;案秤36台,合格22台;木杆秤7支,合格3支。1981年1月的计量抽查中,一食品站的2支木杆秤因小于标准40—50克被没收。是年9月14日至10月11日,抽调10个单位的15人组成计量检查组,对360个单位进行检查,计量器具全部合格的仅18个单位。共检查衡器172台件,不合格的46台件(停用4台);市尺14支,不合格6支,全部没收;售油器3台,不合格1台。
  1982年1月24日,计量检查人员颁发了县内自制的检查证,以加强在市场贸易中计量器具的日常检查。对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缺斤短两的售货单位和个人,令其停用或给予经济处罚。从1982年至1985年4年中,对副食、饮食、综合商店、供销社、驻军服务社23个单位和杨村镇40个个体摊贩进行7次抽查,在90件衡器中,合格的56台;布尺61支,合格的15支。除勒令失准的计量器具停用外,对其中3个情节严重的单位负责人和当事者分别扣发当月奖金和10%的基本工资,对缺斤短两的2个单位负责人和当事者,分别扣发1至3个月奖金和10%的当月工资。
  1986年9月1日,制定《计量检查制度》、《违法行为(案件)处理制度》、《处理违法行为(案件)程序和立案建档制度》、《计量检查人员守则》等制度。是年,各有关单位也陆续建立《计量管理岗位责任制》。为强化对企事业和集市的计量监督,计量管理部门每年都组织几次较大规模的抽查。1986年至1989年,对工业、商业、粮食、医疗卫生等企事业及集市累计抽查单位(含摊点)3729个,查出不合格计量器具496台件,没收454台件。1987年11月,抽查杨村镇内12家国营、集体、个体餐厅经营的涮羊肉,家家重量不足,一般每500克少100克,最多少200克。1990年检查7个农贸市场890个个体户,复秤58次,没收非法计量器具677台件,并依法处罚10户。
  第五节 产品标准化管理
  1988年开始推行产品标准化管理。1989年12月13日,县计量管理局、经委、供销合作社联合制定实施《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管理办法,对产品标签、包装样品审核及办理合格认可备案手续做了规定,同时明确启用新标签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在计量管理局办理备案手续;旧标签要与补充标签同时使用(旧版标签不得再印)。是年,检查县经委、供销合作社、农业机械管理局、物资局所属企业执行标准化情况。经查,1018种产品中采用国际标准的占1.5%,采用国家标准的占28%,采用行业标准的占29%,采用地方标准的5.5%,采用企业标准的占12%,采用协议标准的17%,无标准的占7%。14种采用国际标准的产品取得认可证。
  1990年4月14日后,为落实市技术监督局《关于我市对食品标签通用标准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精神,先后检查17个生产厂家及62个经销单位的435种计3900件产品,合格率为82.8%。是年,有14家企业取得采用国际标准认可证,27种食品标签办理了备案手续。
  第六节 质量监督检查
  1989年7月,首次检查8家企业的产品质量,促其建立了质量管理制度;抽查9个批发、零售单位的383种食品,其中标签不合格的有84种,超过保质期的38种,无标签、无出厂日期的12种。凡不合格食品均令其补标签、退货或销毁。
  1990年4月15日始,全县范围内开展查处伪劣商品活动。月内首次对38家企业的46种冷饮食品进行检验发证工作。5月初,技术监督局会同有关部门对51个单位进行重点抽查,共查出7类21种14万件伪劣商品,价值达41万元。处罚10个单位,并封存5个单位的2万件伪劣商品。

知识出处

武清县志

《武清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书以现在武清辖境为主,重点突出了建国后42年的史实,特别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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