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武清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020520020230000578 |
颗粒名称: | 第五节 合同商标广告管理 |
分类号: | F203.9 |
页数: | 2 |
页码: | 522-523 |
摘要: | 本节内容介绍武清县在解放前和解放后的一段时间内,中国境内缺乏经济合同管理机构。然而在1959年,由于城市统管物资的加强,一些公社与国营和集体工商企业签订了价格高于国家牌价和限价的销售合同。随后,县政府和市场物价委员会开始加强合同管理,并对采购合同进行审核。1980年起,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立专人负责合同管理,并在1984年开始经济合同仲裁工作。县内共注册了265个商标,并采取措施打击假冒和混同的商标。同时,广告在商品宣传中得到广泛应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始行使广告管理权,并为70家企业办理了广告认可证。 |
关键词: | 武清县 工商行政管理 商标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