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证照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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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清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20520020230000577
颗粒名称: 第四节 证照管理
分类号: F203.9
页数: 2
页码: 521-522
摘要: 本节内容介绍武清县从解放初期到1990年,县内工商企业的证照管理逐渐规范化和统一化,进行了多次的换证和整顿工作。
关键词: 武清县 工商行政管理 证照管理

内容

解放初,对工商户开业、歇业手续不严。1954年坐商、摊贩纷纷歇业转向行商。为了切实摸清各行业行商情况,限制经营范围,防止转行现象,是年12月1日至翌年1月30日止,县税务所首次对有证行商者办理换证手续。换证前,行商登记报表有1475户,资金16万元,经换证统计,有证行商实有584户,资金5.47万元,换证后,对鲜蛋、肠衣、生熟花生、猪、席、麻以及由国家控制的棉布、煤、食油等主要物资不再批准经营,可转营一般物资。1959年对私营行业,本着既不发展也不恢复的原则,换发证照409份。其中长期商贩50份,临时商贩55份,个体手工业234份,民办工业70份。1963年为了活跃集市,方便群众,给经营服务修配、手工业和小土副产品的个体户,发放了临时营业证,并固定经营项目和经营地区。“文化大革命”中,停止发放证照。
  1978年县工商局成立后,工商企业的证照管理工作纳入正轨。1979年4月,对旅店、旧货、印铸刻字、修理等特种行业,进行全面整顿换证。1980年1月,对工业系统和农村社队从事零售、批发的经营单位(公司),重新登记发照。1981年4月,制定了“社队企业开办,必须具备有固定组织、生产场所和生产设备,有核算制度,全年开工在3个月以上”的登记发照条件。1985年5月,开始验照,换发全国统一执照,从而结束了境内4种营业证照并存的局面。是年,对138户贸易中心、贸易货栈、贸易公司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换照手续,不准再经营汽车、拖拉机、钢材、生铁、有色金属、石油(包括原油、商品油)、木材(计划内)、水泥、化肥、烧碱、彩色电视机、家用电冰箱、名牌双缸洗衣机、摩托车、自行车(永久、凤凰、飞鸽)、纯毛呢绒等商品。换证后,歇业的75户,变更经营的40户,并吊销执照1户。与此同时,对全县105户各类公司进行清理整顿。经清理保留67户,取消38户,撤销批发权6户。在乡镇企业升级(市级)工作中,至1990年底,为150家企业升级进行了换证。

知识出处

武清县志

《武清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书以现在武清辖境为主,重点突出了建国后42年的史实,特别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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