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私营工商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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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清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20520020230000576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私营工商管理
分类号: F203.9
页数: 4
页码: 518-521
摘要: 本节内容介绍武清县的工业主要是个体手工业,商业以小商贩为主。产品包括苇帘、苇席、席箔、柳器、蓑衣、草帽、黄蜡。1942年有241户从事手工业,商铺达840户。1949年有2601户从事工商业。解放初期私营工商业得到发展,1954年有8333户私营企业。1959年小商贩被安置到集体行业,1963年取缔长途贩运。1979年个体户、专业户大量涌现。到1990年私营工商业达11301户。
关键词: 武清县 工商行政管理 私营

内容

清朝,县内工业企业仅为个体手工业,商业以小商贩居多。光绪七年全县有41个村镇设有店铺,计178座铺户。个体手工业主要制做苇帘、苇席、席箔、柳器、蓑衣、草帽、黄蜡。商业以经营粮、棉、油、果品和日用杂货为主,政府管理乏力。1942年全县从事编织苇席,织纺土布、线袜,制做绒花手工业者的241户,462人;商铺达840户。1949年5月,查城关、东马圈、崔黄口、南蔡村、北蔡村、大良、下伍旗、河西务、梅厂、王庆坨、杨村、汊沽港12个集镇,计工商2601户。其中,坐商676户、行商263户、摊贩1126户,其余为手工业和饮食服务业。政府及商会推进发展不力。
  解放初期,实行公私兼顾,劳资两利政策,私营工商业得到发展。1954年初,私营工商业达8333户,其中小商贩7336户。为保证国家计划经济有效实施,对私营的原料及商品来源,采取集市公私联购,给予少量分配比例,或由国营限额供应,严禁自贩自购。在排挤批发商的同时,维持零售私营,国营公司与1277户经营百货、烟酒、日用杂品、煤球业等商铺、摊贩建立批购零售经销关系。是年,组织起纳鞋底、修理自行车、打铁、钉掌、缝纫组等,计25户,101人。1956年各行业公私合营后,对私营企业财产进行了清产核资,定股定息7年不变,对资方人员量才使用。1958年6、7月间,将境内860名个体经营者,转入供销部、合作店组353名,转入农副业生产351名,保留老弱病残商贩156人。在104名个体手工业者中,除19人仍个体经营外,62人转入农业生产,23人加入手工业社。在开设私人诊所的302人中,转农31人,有271人加入35个乡办医院。1959年生活日用品供不应求,贩风四起。县政府对全县1667名小商贩,按其经营类别对口安置到集体行业,对其资金一般未做处理,由公社商业部门暂记。1963年取缔长途贩运,严禁私人经营一、二类物资,对2300名无证商贩清理登记。对国营、集体企业,无力、无需代替的某些服务、修配、个体手工业和土副产品小摊贩,划定经营种类和活动区域,发放了临时营业证。1965年在“国营企业要占领社会主义阵地”的口号下,全县只保留293户个体修配服务行业。“文化大革命”中,私营工商业被当做资本主义尾巴全部砍掉。
  1979年在进行经济体制改革中,个体户、专业户大批涌现。是年,从事修配、服务业的个体经营者达236户,从业人员452名,资金1.7万元。为使个体、合作经营者达到自我教育、自我改造、自我服务的目的,1983年5月1日,成立了武清县个体劳动者代表大会。到1985年,从事商业、饮食、服务、修缮、运输、手工业者,累计12263户,从业人员18059人,资金1431.2万元,工商局建立了个体户档案,对从事技术行业的,在登记前需进行技术考核。随着工商法规的完善和实施,1987年各类私营工商业发展到15076户,从业人员达25285人,资金2367万元。1990年全县私营工商业11301户,从业人员17051人,资金3166万元。其中个体工商业11108户,从业人员15027人,资金2672万元;合作经济190户,从业人员1932人,资金388万元;私营企业3户,从业人员92人,资金106万元。

知识出处

武清县志

《武清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书以现在武清辖境为主,重点突出了建国后42年的史实,特别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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