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管理体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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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清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2052002023000056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管理体制
分类号: F251
页数: 1
页码: 513
摘要: 本节内容描述了中国解放前后物资供应管理的变迁。在解放前,物资由私人经营;解放后,逐步纳入国家计划经济轨道。在解放后的几十年间,通过中央统配和县计划委员会的调配,实现了钢铁、木材、煤炭、水泥等主要物资的统一供应。同时,建立了供销合作社、木材公司等机构,进行国家统配物资的经营和供应。随后,计划经济体制不断调整,从统一管理到以计划调配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营体制转变。并建立了物资供应科、县物资局等机构,以及物资经销机构和货源基地。这些改革和调整的背后,旨在提高物资供应的效率和公平性。
关键词: 武清县 物资管理 管理体制

内容

解放前,物资均由私人经营。解放后,物资购销逐步纳入国家计划经济轨道。1952年生铁、钢材、木材、煤炭、水泥等主要物资由中央统一调配。1956年手工业所需钢铁采取就地取材,计划供应。是年,县供销合作社建立木材公司,经营国家统配(国家统一调配)木材。1956年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县计划委员会负责钢材、木材、煤炭、化肥、农具、机械电力等物资的平衡与指标分配,商业部门经营。1957年县工业、手工业企业所需钢铁,在完成上级下达的废钢铁上缴任务后,县计划委员会方可依各单位生产任务定额供应,木材优先供应渔业、防汛、水利、民用和手工业,适当照顾工业,基本建设用材一般不予供应。1959年凡属国家统管物资(中央、省、市、专区统一管理物资)由县计划委员会统一管理和调配,商业局负责向指定部门订货,并按县计划委员会的分配计划组织供应,非统管物资由用材单位到市场自行采购,同时亦可向商业部门申报计划,由商业部门供应。1960年县人民委员会建立物资供应科,国家统配物资由物资供应科经营。1962年撤县人民委员会物资供应科,建立县物资局。1963年国家统配部管物资(钢材、木材、变压器、电动机、高压线、动力线等)由县计划委员会统一平衡,归口供应;纳入国家计划生产和维修的县直全民所有制工业或集体所有制手工业所需原材料以及列入县计划中型以上的农业基本建设工程所需物资,由县计划委员会分配指标,物资部门直接供应;生产大队、生产队自办的手工业和自建的小型排灌及零星维修所需物资,由基层供销合作社供应;国防系统所需钢材、木材、水泥等物资县不予供应。是年,市场用煤由国营商业统一经营,供销合作社煤炭业务移交国营商业。1975年统配物资归口供应又调整为:市管以上工业产品所需材料由市归口局分配;农田水利建设所需材料和主要机械电力设备,县计划委员会将指标下达到水利、电业有关部门;基本建设所需材料由县计划委员会统筹安排,且要专项专用;市场民用木材、水泥、红砖等物资,县计划委员会将指标直接分配到各公社及有关生产单位。
  1979年始,物资供销由单一计划调配管理体制转变为以计划调配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经营体制。是年后,除物资部门外,物资需求较大的乡、镇、局经工商行政部门批准亦相继办起计划外物资经销机构。1981年物资部门开始购销计划外物资,至1990年,仅物资部门就设有木材、金属、化轻、机电、建材、物资经销服务6个公司,并在全国20个省市建立了120个货源基地。

知识出处

武清县志

《武清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书以现在武清辖境为主,重点突出了建国后42年的史实,特别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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