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房产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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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清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2052002023000053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房产管理
分类号: F293.3
页数: 2
页码: 484-485
摘要: 本文记述了武清县的房产管理和土地监督情况。其中,公产住宅房屋由房管所管理,单位产和私产房屋的确权发证工作在1986年启动,1990年建立了房产交易所,各乡镇由乡镇建设土地管理站代办房产交易。此外,武清县建设开发公司于1988年成立,经营县境内商品房及其他建筑物、服务设施的建设开发业务。同时,文本还提到了加强公产房屋管理、建立房屋管理档案、开展地籍调查工作等措施,以及处理违法占地案件和发放房屋所有证和土地使用证等情况。
关键词: 武清县 房地产管理 房产管理

内容

一、公产住宅房屋
  县城公产住宅房屋由房管所管理,乡镇公产住宅房屋由各乡镇建设土地管理站管理。1978年以前,县城有公产住宅房屋655.5间12627.3平方米,居住290户。1978年至1985年历年财政拨款计450.849万元,建平房2109间42368.26平方米。延至1990年共建公产住宅房屋3306间67212.77平方米,解决1421户住房。其中,平房3019间,61621.24平方米,居住1280户;楼房287间,8186.74平方米,居住141户。为加强公产房屋管理,房管所于1988年6月设置房屋管理办公室,负责房屋管理、维修、收费工作。1989年1月与住户签定了租赁合同,1990年8月建立房屋管理档案。
  二、单位产、私产房屋确权发证
  自1986年县境内开始了清查换证工作。首先对县城单位产、私产房宅进行勘丈登记,绘制地籍图,一年搞完县城4900余户勘丈制图工作,1987年又开展了复查登记,1988年发证980多地处。1989年,县城内5388户中,已核发了5287户房屋所有证和土地使用证。相继在全县各镇开展了地籍(房宅)调查工作,住宅房屋管理纳入法制轨道。
  三、房产交易
  1989年建立房产交易所,办理县城房产买卖公证、产权交割事宜。各乡镇由乡镇建设土地管理站代办。
  四、建设开发
  1988年5月4日建立武清县建设开发公司,在国家计划指导下,经营县境内商品房及其他建筑物、服务设施的建设开发业务。

知识出处

武清县志

《武清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书以现在武清辖境为主,重点突出了建国后42年的史实,特别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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