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卷 城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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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清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20520020230000516
颗粒名称: 第十三卷 城乡建设
分类号: TU984.2
页数: 19
页码: 471-489
摘要: 本文记述了武清县城乡建设的具体介绍,内容主要介绍了县城建设、乡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管理、地名工作、环境保护等。
关键词: 武清县 城乡建设 建筑

内容

先民自山洞来到平原先搭起土棚茅舍,做栖身避雨之所。战国时,居民点扩大为城镇。今黄庄乡城上村北500米处,为西汉初年泉州故城遗址。明洪武初年,因避水患,武清县治由旧县迁到元卫帅府镇抚衙,即今城关处。正德六年始筑土城垣,隆庆三年六月后,土城外皮砌砖。城内东门至西门为一主干大街(东街、西街),南门往北为南街,与东街交点为大角。大角往西有小角,小角往北为北街,北端为县衙。按当时统治需要在城内外修建了文庙、学宫、关帝庙、校场、仓廒、监狱、寺庙。同期还修了河西务砖城。修城主要是为了加强统治,镇压农民起义,以后武清城一直有“铁城”之名,为县内官僚富户所称誉。在广大的乡村,贫苦农民只能住土房,只有少数地主住着青砖瓦舍的深宅大院。解放后,高大的城墙已失去攻守作用,1958年以后,为附近农民扒掉,城砖用于建猪圈,发展养猪,城基被辟为环城公路。
  1950年县政府迁到杨村。城乡建设面向生产,工、交、商、文、教、卫协调发展,行政办公和居民生活条件逐步得到改善。水电通讯设施配套,发展工业引起的环境污染,也已开始着手治理。
  1975年5月前,县财政局房产组负责县城公产房屋兴建和维修,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县民政科(后改为民政局)管理。是年5月,撤销房产组,建立县城乡建设房产管理局。1984年5月撤销房管局,建立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全面负责县城规划建设、市政工程管理、公产房修建管理、自来水建设、村镇规划建设、土地监察管理等项工作。城乡建设委员会设:土地管理科、土地监察科、规划科、企业科、设计室、地名办公室;下辖房产管理所、自来水管理站、市政工程管理所、建设开发公司、建筑公司。
  1990年武清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及其所属单位共有职工1446名,其中干部207名、科技人员188名。
  第一章 县城建设
  第一节 街道
  杨村夹河成镇,分为河东、河西两部。解放前镇内只有药王庙大街和桥西大街两条主干街道,以双龙桥(今杨村大桥)以外半径200米内构成街市,建成区面积100公顷。镇区内街道窄,雨季泥泞,居民的住宅主要是土坯平房。清同治年间建的清真寺1座,今仍较完整地坐落在七街牌坊胡同。
  1950年后,城区诸项建设有较大发展,但20余年没有统一规划。1978年设立规划科后,开始制定县城建设总体规划,1988年4月市政府批准实施。是年11月县人大常委会议颁布了《县城规划建设实施细则》,县城建设始步入法制轨道。1985年县城建成区为739.915公顷,城市用地占513.24公顷(人均121.6平方米),其中居住用地121.15公顷,公建用地139.6公顷(其中行政占25.8公顷、文教占20.6公顷、医疗占5.9公顷、商业占38公顷、街道占26.8公顷、公园及绿化占22.5公顷),仓库用地67公顷,工业用地162.125公顷,公路铁路9.59公顷,特殊用地13.75公顷。余为农业用地、河湖占地及空地。
  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县城的开发建设,1990年县城建成区为900公顷。
  现有街道27条(河东15条,河西12条),均为沥青黑色路面或水泥混凝土块路面。16个里、86个巷,大部分为沥青油路、砖砌路,少数为土路。运河两侧城区由杨村大桥、新开桥和杨村新桥连通。
  河东主要街道6条:
  建国北路和建国南路1989-1990年拓宽新修,是京津公路过境路段、县城对外开放的窗口。镇内段1987年至1989年拆迁平房4733.19平方米,新建楼房20幢32862.5平方米,外装修6幢,设停车场两处。从杨村大桥至杨村新桥之间的建国北路与建国南路连接段路面规格如表。
  雍阳东道1985年重修。主车道宽12米,水泥混凝土路面;人行便道单侧宽3米,沥青路面;隔离花坛单侧1米。县政府、县委、县人大、县政协机关驻此。
  常德大街1982年重修。1988年始,部分平房翻建为两层楼房,于1989年建成商业大厦矗立南头,服装、鞋帽、百货等商业铺点50余处。
  胜利路1981年修,1988年始,对街容进行改造建设,部分平房翻建成两层楼房。1990年开设副食商场1座,有副食、土杂等商业场店40余家。
  大桥路1984年修,有商业场店20余家,街东段是干鲜果品、蔬菜市场。
  河西主干街道4条:
  雍阳西道1989年前为新开西路。东经新开桥接建国(南、北)路,西经建设路(原西环路)、泉州(南、北)路连杨黄公路。是县城通往西部各乡的出口,有饮食、副食商业10余处。部分机关驻此。
  新华路1990年修。南起杨村新桥,废河西沿保安大街、静安大街、桥西大街接京津公路往北延至北郑庄扬水站南,立名新华路。与建国北路、建国南路500米段延河道形成单行环线。
  泉州北路、泉州南路1989年始建街道路基,北起光明道经雍阳西道至火车站西。是经济开发区的主干街道。
  第二节 房屋
  1948年镇内房屋总面积11332平方米,均为平房,以土木结构为主,少量砖木瓦房。解放后,住宅建设于50年代增长26696平方米,60年代增长81450平方米,70年代增长555217平方米,1980-1985年增长547433平方米。
  一、产权公 产462幢 83604平方米全民单位自产1868幢 508575平方米集体单位自产875幢 299882平方米军产26幢 3434平方米私产12733幢 326633平方米二、用途工交 332153平方米办公 69128平方米教卫科研 69350平方米文娱体育 12320平方米商业服务 151654平方米住宅 580389平方米其他 7134平方米三、 结构钢砼 15319平方米砼 28670平方米砖坯混合 274346平方米 砖木 866578平方米其他 37215平方米四、 层次平房 1063863平方米二至三层楼 119924平方米四至六层楼 38341平方米五、质量完好 960745平方米基本完好 206087平方米严重损坏 10037平方米危房 2549平方米六、人均占有住宅面积2平方米以下148户占1.6%2—4平方米63户占0.7%4—6平方米572户占6%6—8平方米1482户占15.6%8—10平方米2124户占22.4%10.平方米以上5085户占53.7%
  1988—1990年县城规划建设,拆除房屋33201.97平方米,翻建、新建房屋14.74万平方
  米。
  公产房屋,1977年前每间房屋月租1.5元,自1978年改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收月租0.07元。收费主要用于房屋维修费用,但入不抵出。1985年修缮支出5.7万元,而收纳房费3.9万元,为维修费的68.4%.1990年修缮支出20万元,收纳房费5.8万元,为维修费的29%。
  第三节 饮水
  解放前,河东天元店(今杨村供销社址)院内及河西小鲁庄(今看守所附近)有砖井各1眼;大部分居民饮用河水。
  1957年杨村镇人民委员会打井6眼,分布于河东船杨胡同、二街陈家胡同、四街商业局宿舍各1眼;河西静安大街、保安大街各1眼,岔街的1眼不能饮用,当时报废。
  1961年天津市防疫站补助款390元,由县委、县医院、新华书店、防疫站等受益单位集资在县委会前打简易机井1眼,总投资2300元。1966年12月为解决八、九、十街居民和部分机关饮水,县财政拨款7218元装配该井饮水管道。1971年县财政拨款9万元于常德大街南头路西打1眼300米深井,建筑25米高水塔1座、机房3间。于1974年由财政拨款6万元铺设供水管道600米,建供水点6处。
  1976年县财政先后拨款58万元大力发展自来水供水及入户设施。当年于桥西大街(现新华路)打400米深机井1眼,建水塔1座。翌年,开始敷设供水管道。1981年于北阁(河西九街北口)打595米深机井1眼。是年自来水入户,供水面积3.4平方公里。
  1984年为解决管网水压不足,改水塔送水为机械强压供水,并使河东、河西并网运行。除用水高峰外,基本保证正常供水。1985年市投资25万元于四街打420米深机井1眼,1986年并网使用。
  1987年扩建工农(北阁)水厂,打300米深机井1眼,建蓄水池1座,1990年于建国北路建万吨水厂,是年投资190万元(市建委拨款100万元,县财政拨款60万元,自筹30万元),打327.5米和439.98米深机井各1眼,建1千立方米蓄水池1座,210平方米送水泵房1座,敷设直径500毫米、铸铁送水管道1100延米。是年7月并网,日供水能力3000吨,成为第五处供水厂点。是年九月又投资70万元,敷设新华路、雍阳西道送水管道2650延米。供水管道总长已达23881米,总供水能力为8600m3/日,用水人口达5.2万,人均生活用水94升/日,用水机关、企事业单位达137家。
  第四节 排水设施
  镇内原无排水设施,自1979年5月始铺设排水管道。1990年在雍阳东道、常德大街、胜利路、大桥道、机场道、育才路、塔园街、车道口街、团结路、雍阳西道、人大西侧及县委、县政府、人民礼堂院内、塔园街经一街村委会院至东沙坑共铺设直径不等的水泥混凝土管、缸瓦管、混凝土砌砖下水道15条9821延米,设收水井337个、检查井221个。
  城区沥水,分别由建委院排水站(1979年建)、夹道排水站(1965年建)、夹道南排水站(1981年建)、北郑庄扬水站(1959年建)、上湾排水站(1971年建)排入北运河、排污河。汛期排水不畅。1990年4月投资130万元于建国南路化肥厂处建流量40m3/秒排水站1座,出水至机场排水河。
  第五节 街道照明
  电灯照明始于1955年,向县委、县供销社机关、杨村师范学校、杨村一中供电。1958年已普及全镇。
  1976年首次在建国路、京津公路大街(现建国北路南段)、建国南路、站东道安装高压汞灯130盏。1990年先后于机场道、建设北路、常德大街、胜利路、大桥道、育才路、塔园街、雍阳东道安装高压汞路灯94盏,高压钠路灯183盏。
  第六节 环卫设施
  县城市容卫生由县政府委托杨村镇政府负责管理,于1982年1月将原来清洁队改名为卫生管理站,1990年有职工70人(正式职工33人)、清洁车5辆,日清垃圾36吨,运至杨村大桥东填入运河废道。镇内设公共厕所66座、垃圾池252个,分布于镇内各街。
  第七节 公园绿化
  解放后至1990年先后绿化9条街道。雍阳东道(原新开东路)国槐236株、江南槐7株、桧柏24株、黄杨400株、木槿230株、丰花月季530株。常德大街泡桐10株、国槐131株。大桥道黄金柏86株、柳树270株、国槐68株。育才路(原东环路)杨树260株、国槐50株。雍阳西道合欢410株、柳树174株。振华西道榆树150株。泉州北路(原消防路)垂柳100株、12号杨40株、国槐30株。光明道国槐167株、柳树52株。
  1982年春,在运河东沿距杨村大桥50米处,往南建长640米、宽20米运河公园1处,园内栽植桧柏、云杉、侧柏、垂柳、泡桐、紫荆计550株;草皮600平方米;建6角凉亭2座,花墙640米,房4间,花窖1座。固定木椅30个及秋千、滑梯、花架等儿童游戏器械。总投资10.1万元。1989年重修,翻建护园铁栅920米,绿化种植各种花木3474株。其中常绿树377株、乔木262株、花灌2485株、藤本350株、绿篱400米、草花560株,投资5.8万元。
  1986年至1989年于县政协东侧建雍园1处,占地21840平方米,投资总额80万元。园内建有6角凉亭、水榭、咖啡厅、长廊游庭各1座,房屋3间,铺设水泥块甬路2000平方米,设儿童游艺场1处。有秋千、大小摇篮、大小滑梯、自转地球、冲天火箭、儿童碰碰车等游戏器械。园西部设鱼池1个,面积1000平方米,池北端建拱桥1座,池中设白玉娃娃抱鱼喷泉1座,池内设有脚踏游艇。1988年9月驻地空军部队赠88101型飞机1架,供游人观赏。园内植草坪600平方米,各种乔灌树木3531株、月季花2327株、绿篱1150米、各种草花57000余株。1989年8月建荷花池1个,面积600平方米。
  第二章 乡镇建设
  第一节 村落
  境内西北部地区、京津公路两侧、靠近青龙湾和北运河处地势高上、水土好,村落分布较密;东部、南部地区低洼盐碱,村落分布较稀。
  解放前,已立庙者即为一村。村内土街道凹凸不平,胡同弯曲狭窄,宅落参差不齐。
  解放后,各村聚落布局多年无大变化。1976年大地震众多民房损坏,严重坍塌,此后复建中大部分村规划成排房。每户3-5间,院前有3-8米宽街道,多数村庄每隔2-5户设有南北间道与各排房相通。1984年6月,在大范口村实施新村建设试点,整体规划、个体投资、集体资助(建楼资助3000元、建新式平房资助1000元),村里提供方便。1989年已建住宅楼286户、新式平房20户、传统平房18户,总建筑面积34600平方米;村民委员会办公楼260平方米,村俱乐部1所480平方米,浴池1座120平方米,汽车站候车室1栋80平方米,公厕5个、220平方米,村办中心小学1所1030平方米。村东、北、西三面已建1100余亩花圃、果园,村南挖百亩鱼池,养鱼植藕。
  第二节 房屋
  解放前,仅富户、绅士有少数砖瓦房。崔黄口、河北屯、下伍旗、河西务一带民房,院墙多是板打土墙,其他地区为土坯房。
  1960年后,砖砌四角土房初有发展。70年代兴起外砖内坯混合结构。自1980年后,农村多数居民新建或翻建砖瓦木结构的房屋。1985至1990年,县内共建农房32674户,建筑面积达2119082平方米。其中楼房395户,建筑面积54398平方米。平房发展新颖高大、功能齐备。人均建筑面积达16平方米。
  第三节 乡村公路
  县内乡村公路总长1120公里,原为土路。1982年之前,沥青路面仅修52.2公里,1983年修筑80公里,1984年修筑40公里,1985年修筑367公里,1986年修筑285.5公里,1988年修筑98.3公里,1989年修筑57.7公里。至此全县乡村公路铺筑沥青路面980.7公里,实现了村村有沥青油路相通。
  第四节 乡村饮水
  解放初期,境内大部分村庄仍饮用浅井咸水,依靠河水、村外坑塘蓄水及远途运水亦占很大比重。1956年县成立打井办公室后,首先在饮水困难地区开钻深机井,发展淡水供水点,解决村民饮水。1979年全县除水源、水质较好的徐官屯、东蒲洼、河北屯、大良、大孟庄、大王古庄6个乡外,在饮水比较困难的下朱庄、大黄堡、拾棉庄、上马台、聂庄子、梅厂及永定河南部各乡共钻深层淡水机井246眼。在县内北部村庄,农户自打小型套管井(尤以港北地区较为普遍),西北部城关地区普遍发展插管井、压把井。1982年深层淡水机井供水已普及各乡。1990年全县共有饮水井611眼,其中深井468眼,中深井102眼,浅井41眼。至此,全县村民饮水情况根本得到改善。
  在发展机井供水的同时,亦逐步实施自来水入户建设。除境内北部地区部分村庄浅层水质好,有208个村使用压把井外,1990年共有517个村已实现自来水入户。全县741个村仅有16个村1200余户未实现自来水入户。
  境内34个乡镇,有25个乡镇地下水均有不同程度的含氟量,饮高氟水(4.1毫克/升以上)的村共450个,其中含氟量达6.0毫克/升的有160个村。至1990年有68个村进行了除氟改水建设,382个村尚未进行。
  第三章 建筑业
  第一节 建筑队伍
  解放前,境内建筑业处于分散无组织状态。1950年县成立建筑工会。1951年至1952年相继建立了杨村、王庆坨、崔黄口、大良、大孟庄、南蔡村6个基层工会,发展工会会员699人。可对外承包建筑工程。1955年先后成立了第一(杨村)建筑生产合作社和第二(王庆坨)建筑生产合作社(简称建筑社),共发展社员250人,属县手工业生产联合社领导。翌年,其他各基层建筑工会相继成立建筑社,由于人员少,施工力量差,不能独立承包工程,大部分人员投入到杨村、王庆坨建筑社而自行解体。建筑社共设一个综合办公室,下设理事会和监事会,按工程总造价的17%提取管理费,用于办公费及管理人员工资等项开支,施工工资按计件分给工人。当时在津承包工程有7—8万元的小型建筑,有造价40万元的中型车间厂房,当年盈余10余万元,翌年盈余20万元。1958年春,杨村、王庆坨建筑社合并。10月安、武合并后称武清县建筑工程公司,下辖第一(杨村)施工队、第二(廊坊)施工队,共有职工650名。施工设备简陋,以建平房为主。1961年11月2日撤销建筑公司,原第一(杨村)施工队改称武清县建筑队,职工170名,隶属县手工业管理局,主要负责本县建筑维修任务。1962年建筑队恢复建筑社名称,实行计件工资制。1967年建筑社职工发展到500余人。1975年11月建筑社改称建筑公司,隶属县城镇建设房产管理局领导。是年招工1500名,将原编制划分为5个施工队。1976年地震后,施工队大部分人员赴津支援城市建设,至1980年陆续返回。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1984年7月22日,县建筑公司分成一、二、三建筑工程公司和1个建筑建材服务公司。1988年12月建筑建材服务公司归并入第一建筑工程公司。三个公司共有职工1099名,其中技工825名。
  乡村建筑业是在劳务输出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1973年至1979年,陈嘴乡小王村,城关镇西街、东南街,杨村镇四街,白古屯乡小魏庄村,河北屯乡和崔黄口镇先后成立了7个建筑队,共300余人。1980年后,随着乡镇企业的发展和城市基建工程的不断增加,建筑业迅猛发展。1990年乡、村两级有建筑队210个,其中三级队2个,四级队7个,四级以下201个。从业人员11200名(内含技术人员5417名),人均技术装备率650元,可兴建10层以下楼房和跨度24米以内的工业厂房。是年,总收入达12500万元。
  第二节 设计施工
  
  1984年8月建立县建筑设计室,设计人员6人,负责县内一般中、小型工业及民用建筑工程的设计。1989年12月与天津建筑设计院联合建立武清县建筑设计所,由6人发展到11人,由单搞土建工程设计发展到水暖、供电全部工程设计。能承接中、小型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及其他建筑物设计。
  为保证建筑工程质量,1987年9月1日建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县境内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至1990年已对59项、120719.36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进行质量监督,使县内建筑工程质量普遍提高。
  1989年6月建立了投、招标管理站,负责县境内建筑工程的投、招标,工程审查及开工发证工作。至1990年,已办理工程审批发证业务45件。
  第三节 建筑设备
  
  1976年以前建筑施工靠人力垂直运输,使用扁担、小桶、铁锨等工具,搅拌混凝土用人工炒盘,大部分机械靠租赁解决。
  1976年后,施工广泛采用机械化,普遍使用了打夯机、卷扬机、混凝土搅拌机、磨石机、汽吊等施工机械。脚手架由竹木杆绑扎改为铁管紧固件搭接,柳条笆或竹笆护栏,使安全施工得到保证。
  第四节 建筑材料
  解放初期,境内以土木结构房屋为主,就地取材。随着城乡人民生活的逐渐好转住房结构不断变化,需用建材品种增多。砖瓦、水泥由县内自产自给有余,砂石料来自蓟县,白灰来自房山、三河,木材来自东北地区,塑料壁纸、地板革、瓷砖、各种颜色的建筑涂料及其他材料采购于全国各地。
  第五节 主要建筑
  一、国营五金商场
  1971年在没有任何机械设备、技术力量较弱的情况下,动工兴建的县城首幢二层商业楼。于1972年8月1日交付使用。
  二、水力电力部地质基础勘探处理公司科研楼
  1981年10月破土动工。基础工程由建筑公司第三施工队承建,主体工程由崔黄口建筑队施工。1984年5月竣工。建筑面积5165平方米,系砖混结构,主体5层,两侧对称4层,外装修为刷石,内装修为部分预制水磨石地面。
  三、雍阳宾馆(县政府招待所)仿清式四合套院。1983年6月首建1处,年底竣工;1985年再建1处,当年落成。两处共占地3600平方米,建筑面积2536平方米。砖木结构,青砖蓝瓦白灰勾缝。
  四、武清县百货大楼(现为副食商场)
  系框架结构,局部4层,主体3层,建筑面积1845平方米。由县建筑工程公司第一施工队承建。1983年5月15日竣工。
  五、石各庄百货商场
  系框架结构的2层楼房,建筑面积1750平方米。1984年破土动工,翌年1月29日竣工。是县内首座乡村商业大楼。
  六、梅厂文体馆
  1985年3月20日兴建,10月20日落成,建筑面积1890平方米。墙体为框架,顶部为钢网球架,外装修为水泥抹面外涂料,内装修为白灰抹墙,地面为木地板。跨度为33米,内部顶高12.5米,有1420座席。
  七、武清县棉织厂
  1986年11月开工,总投资840万元,建筑面积14382平方米,主车间为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排架结构,由第三建筑公司承建,1987年10月29日竣工。是县内首幢大型工业建筑工程。
  八、武清印染有限公司
  1987年4月开工,总投资760万元,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由第一建筑公司承建。厂房主体工程为排架结构,附属锅炉房为框架结构。1988年底竣工。
  九、武清县卫生学校教学楼
  1988年11月4日由第一建筑公司承建。建筑面积1142.23平方米,系3层砖混结构,外装修水泥断块外涂料,内装修白灰抹墙,水泥地板。于1989年6月竣工交付使用。被天津市建管总站评为优质工程。
  十、武清商业大厦
  1988年5月6日由上马台建筑队承建,建筑面积4300平方米,系主体5层、局部6层,楼高20.6米,框架结构,铝合金装板,正面门窗镶嵌茶色有机玻璃,外装修瓷砖贴面,内装修磨石地板、白灰抹墙,于1990年1月4日竣工交付使用。
  十一、邮电大楼
  1988年5月动工兴建,投资310万元,建筑面积3513平方米,主体4层,局部5层,系框架结构,外部瓷砖贴面,内装修大理石柱面、白灰抹墙、水磨石地面。由双树乡建筑队承建,1990年底竣工交付使用。
  第四章 房地产管理
  第一节 房产管理
  一、公产住宅房屋
  县城公产住宅房屋由房管所管理,乡镇公产住宅房屋由各乡镇建设土地管理站管理。1978年以前,县城有公产住宅房屋655.5间12627.3平方米,居住290户。1978年至1985年历年财政拨款计450.849万元,建平房2109间42368.26平方米。延至1990年共建公产住宅房屋3306间67212.77平方米,解决1421户住房。其中,平房3019间,61621.24平方米,居住1280户;楼房287间,8186.74平方米,居住141户。为加强公产房屋管理,房管所于1988年6月设置房屋管理办公室,负责房屋管理、维修、收费工作。1989年1月与住户签定了租赁合同,1990年8月建立房屋管理档案。
  二、单位产、私产房屋确权发证
  自1986年县境内开始了清查换证工作。首先对县城单位产、私产房宅进行勘丈登记,绘制地籍图,一年搞完县城4900余户勘丈制图工作,1987年又开展了复查登记,1988年发证980多地处。1989年,县城内5388户中,已核发了5287户房屋所有证和土地使用证。相继在全县各镇开展了地籍(房宅)调查工作,住宅房屋管理纳入法制轨道。
  三、房产交易
  1989年建立房产交易所,办理县城房产买卖公证、产权交割事宜。各乡镇由乡镇建设土地管理站代办。
  四、建设开发
  1988年5月4日建立武清县建设开发公司,在国家计划指导下,经营县境内商品房及其他建筑物、服务设施的建设开发业务。
  第二节 土地管理与监督
  一、土地管理
  1987年6月设置武清县土地监察管理机构,列建委编制,是土地管理法的贯彻、执行机构。1990年3月分列土地管理科、土地监察科,各乡镇建立村镇土地管理站,编制3至5人,兼职土地管理员741人,对国家征地、乡镇建设用地、农民建房实行统一管理。
  二、土地监察
  1990年3月设置土地监察科,定编3人。各乡镇建村镇土地管理站,共配备专职土地监察员42人。建置以来,县境内查出违法占地案1171件,土地面积7337.89亩,已查处1170件,复耕还田712亩,依法罚款34488元,拆除违法建筑物3128平方米。对典型违法案件进行了严肃处理。
  三、国家征地
  1953年12月5日,政务院公布《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县民政科主管本县实施。自1975年,土地征用归县城乡建设委员会规划科管理。1987年由土地管理科管理。
  1954至1990年全县共征用土地23729.839亩。其中,用于工矿企业12252.559亩,公共设施8241.424亩,公产住宅1305.561亩,其它1930.295亩。
  第五章 地名工作
  第一节 机构
  1981年5月建立县地名普查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县内地名普查的组织领导、编辑及其后的地名管理工作。1985年5月普查基本结束,其后办公室人员逐步精简。1987年后办公室
  正式干部3人。
  1990年开始筹备《地名志》的编纂工作,12月6日建立县地名委员会,委员12名。
  第二节 地名普查
  1981年5月始进行地名普查的各项筹备工作。1982年5月,充实了办公室人员,开展了试点工作。是年6月20日、8月4日、10月24日、11月27日分4期开展了外业普查工作。其间,市地名办于10月18日在南蔡村乡召开了市验收经验交流会。县内每期外业普查末,均组织检查验收,召开经验交流会。
  1983年5月外业普查大部结束,转入内业资料整理,到1985年完成了县内1976条地名的普查、考证、整理和表、图、文、卡的编绘填写工作。是年1月报市地名办公室。经评定,成绩优良。是年5月市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召开地名普查表彰会,武清被评为先进县。县地名办、南蔡村乡、王庆坨乡、交通局、水利局被评为先进单位,领取了“天津市地名普查合格证”。
  1986年7月,编辑出版了县内第一部具有法定性的地名工具书《武清县地名录》。共汇集各类地名1982条(普查1976条、补查6条)。其中,行政区划单位1640条;有地名意义的专业部门使用的名称124条;名胜古迹及人工建筑物名称199条;自然地理实体名称18条;历史地名1条。内附武清县地名图,各乡、镇地名图36幅,有彩色、黑白照片36幅。
  1987年编制出版了《天津市武清县地图》。1988年10月编辑出版了袖珍本《武清县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名称录》。
  1987年5月始设置地名碑,1990年底除部分交通不便的村镇外,大部设置完毕。
  第三节更名命名
  1984年7月县政府发文,将东马坊乡更名为白古屯乡,杨村乡更名为徐官屯乡,大顿邱乡更名为东蒲洼乡,拾棉庄乡更名为曹子里乡(以上4乡因易址),四一四乡更名为豆张庄乡(驻地更名)。相继将王庆坨等23个乡、镇所属的59个自然村,86个村民委员会和杨村镇4个村民委员会的9条胡同的非标准化名称更名(详载于《武清县地名录》)。
  1984年11月28日县政府发文,将县内34个乡、镇政府,743个村民委员会和740个自然村镇、居民点的标准名称通告全县。翌年1月1日启用,不符合的名称即行更正(标准名称详载于《武清县地名录》)。
  1989年11月20日,根据县城总体规划“以京津公路和新开路及其延长线为座标轴线,改东建西,开发南北”的布局,拟定南北为路,东西为道,进行调整和重新命、更名20条主要街道。翌年2月12日,以县城新命名的街道名称为指位词,划分为16个里,86个巷给予命名,县政府发文公布。
  1990年4月4日县政府发文公布:武清城关、河西务、王庆坨、崔黄口4个镇,更名、命名街道132条。
  第六章 环境保护
  第一节 环境污染
  自1971年北京排污河竣工以来,过境污水串灌境内各河流沟渠,导致大面积农田及地下水污染严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乡镇工业蓬勃发展的同时,境内自然环境亦随之受到较大污染。1983年,县政府组织调查组对污染现状进行首次普查,其后设置专门机构进行监测。发现境内有北京排污河、工业废水、工业废气、工业粉尘4个污染源。
  一、北京排污河污染
  首次普查发现,距排污河岸1000米内村庄的15眼浅层饮水井水质均受污染,其中10眼井水的污染物超过国家规定饮水的标准含量。近几年,北运河、青龙湾河上游也大量排入污水。县境内各河道、沟渠串引污水灌溉农田,从而使大部地区地表水、地下水及农田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
  二、工业废水污染
  首次普查,全县废水排放111.83万吨。其中,含酸废水3.7万吨,电镀废水5.7万吨,印染废水2.83万吨,制药废水1.5万吨,造纸废水0.08万吨,以化工作业行业的化肥生产和食品工业为主的其他废水98.41万吨(有机污水为主)。随着工业的发展,污染物排放逐年增加,到1990年全县工业废水排放量达到534.83万吨。
  三、工业废气污染
  工业燃煤排放的废气是境内大气的主要污染物。1983年全县耗煤15万吨,工业用煤占12.6万余吨。其中,乡镇工业耗煤量占全县工业用煤的62%,大部用于化工、建材行业。全年燃煤废气排放113192.78万标立方米,其中乡镇工业占61.49%,县直工业占22.89%,县行政事业单位取暖锅炉及饮水锅炉排放的废气占15.62%。杨村镇是机关、工厂、商业、居民集中区,废气排放占全县总排放量的40%,空气污染较突出,冬季早、晚多被烟雾笼罩。
  1990年,工业废气排放达到177184万标立方米。全县大气总的情况良好。经对不受局部污染又有代表性的杨村东2公里处大气监测,二氧化硫和氮氧化合物含量符合国家规定居住卫生标准。
  四、工业粉尘与废渣
  县水泥厂是产生粉尘的重点污染源。年排放粉尘198.8吨,占全县粉尘排放量的50%,对杨村镇大气质量影响较大。全县工业废渣年排放1.89万吨,其中煤灰占0.89万吨。这些废渣大部分用于铺路或充填建筑物的基础。
  第二节 环境治理
  1982年始,开展了以废水、废气为重点的治理工作。
  废水治理以控制污染源为主。是年,首先整顿了电镀业,电镀厂点由原68个压缩到31个。投资近万元,治理电镀废水,普及厂点20多个。翌年,全县废水处理量3.4万吨(达标1.8万吨),处理率为2%,占电镀废水的60%(经处理的废水全部为电镀废水)。其他各种废水均未处理。1985年,责令停产了生产沥青、硫磺、汞制品、铅字铸造、温度计等11家污染严重的乡镇企业厂、点。是年在治理电镀废水的基础上,开始对印染、造纸废水进行治理。到1990年治理印染厂10家、造纸厂2家。废水处理量达到15万吨,处理率达到3%,处理达标量为2049吨。
  治理大气污染,以防治煤烟型污染为重点,加强了燃烧设备的改造。1983年前,县内有工业锅炉63台(手烧炉占70%),工业炉窑67座,均未改造,能耗高,污染严重。是年,锅炉发展到220台,其中141台装配消烟除尘设备,有效地控制了烟尘对境内大气的污染。1989年开始对不合格的锅炉、窑炉、茶炉及大灶进行更新改造。到1990年,锅炉、茶炉更新改造率达90%以上,全县燃烧净化率达到80%。其中县城内的燃烧设备大部分得到治理,被市政府授予“烟尘达标区”称号。
  第三节 环保管理
  1973年,境内开始环保工作,由县计委设兼职人员代管。1977年7月,在县计委内增设环保办公室,编制4人。1980年,环保办公室归属政府序列,并增设监测站,负责对境内大气、水质、土壤的监测。1985年1月,县成立环保局,内设业务科、征费科、办公室,下设监测站。全局编制26人。是年11月在全县乡、镇、局及大厂设兼职环保员60余人。1988年,业务科分设为管理科、治理科。1990年,全局人员发展到62人。
  1980年,对境内电镀业进行调查、化验分析后,由县政府转发了《关于严格控制电镀业厂点发展的调查报告》。1982年,对电镀厂点进行了压缩调整,控制电镀业的原料供应,推行无氰电镀法。对污染企业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实行“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审批制度。在审批中控制了8类产品(汞制品、砷制品、铅制品、放射性物质、联苯胺、多氯联苯、六六六、滴滴涕)和严重污染行业(电镀、造纸、制革、漂染、染料、石棉制品、土硫磺、土磷肥、土炼油、土炼焦、小化工等)的发展。1987年对电镀厂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并建立了《电镀废水处理设施监督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和月报。
  1981年,对排污单位征收排污费。是年,首次对农场化工厂废水污染征收排污费3万元,并限期治理。到1990年征费厂点达220户,征费面为90%,征费额达4.8万元。为促进治理,将征费额的80%退还厂家。是年,还补助62万元,用于其购买治理设备或厂区绿化。
  1990年,县长梁文忠与市政府签定了《环境综合治理定量考核责任书》。各乡、镇、局长亦与县政府签定《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

知识出处

武清县志

《武清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书以现在武清辖境为主,重点突出了建国后42年的史实,特别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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