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卷 财政·金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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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清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20520020230000491
颗粒名称: 第十一卷 财政·金融
分类号: F810.41
页数: 25
页码: 417-441
摘要: 本文介绍了明清及民国时期的财政收入主要来源,包括田赋、契税及各税附加等。同时,也介绍了解放后的财政收入来源,主要为农业税、工商税和企业上缴的利润。文章还阐述了财政支出用于经济建设、文教、卫生、抚恤、社会救济及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情况。此外,还介绍了金融业的发展历程,从清代的典当、银楼开始,到1935年使用法币,纸币代替金属币,以及后来的联银券、关金、金圆券等充斥市场,币制混乱,物价飞涨,币值极不稳定的情况。文章最后提到了金融保险事业的发展,包括建立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保险公司和信用合作社等机构,以及全县存款余额和保险种类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武清县 财政收入 财政

内容

明清及民国时期,财政收入主要为田赋、契税及各税附加等。解放后,财政收入主要为农业税、工商税和企业上缴的利润,支出用于经济建设、文教、卫生、抚恤、社会救济及行政管理等。
  金融业始于清代的典当、银楼,通货以金银币为主,辅以制钱等。1935年使用法币,纸币代替金属币。其后,联银券、关金、金圆券等陆续充斥市场,币制混乱,物价飞涨,币值极不稳定。1947年初,晋察冀边区银行在县内设立货币兑换所,晋察冀边币广为流行。1949年初,县内建立第一家银行。此后金融保险事业得到稳步发展,先后建立了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保险公司和信用合作社。1990年全县存款余额达9.1亿元。保险种类发展到7大类,承保金额10.4亿元。
  第一章 财税
  第一节 机构
  1929年依照部颁《县组织法》,县政府下设财政局。1935年财政局改为县政府第三科。1938年2月改称财政科,内设省款、县款、契税、田赋4股。
  1944年9月,路南武清县(后改称津武县)设财政科。1946年3月,路北武清县设财政科、税务局。在税务局设税政股、会计股、缉私队,派出大良、大安(今下伍旗)、刘排庄、崔黄口4个税务所。8月13日津武县设财粮科。1947年7月津武县成立工商管理局,设税政股、会计股。10月撤销大良税务所。1948年9月路北武清县税务局、银行营业所、贸易栈合并,称工商管理局,设税政科、会计科、合作科、银行科、秘书室,派出的税务所改称工商管理所。1949年3月县政府设财政科。4月路北武清县工商管理局与津武县工商管理局合并,称武清县工商管理局。5月建立税务局,设税政股、田赋会计股,派出城关、河西务、东马圈、桐柏、黄花店、王庆坨、杨村、大良、崔黄口9个税务所。1950年6月撤销东马圈、桐柏、大良3个税务所。8月设南蔡村税务所。翌年7月,在全县各村组建村税收委员会。1952年财政科设契税股。翌年冬增设册籍室。1958年7月26日,财政科、税务局、保险公司武清办事处合并,称财政局。设秘书、税政、预算、保险、监察5个股。10月,安、武两县财政局合并,称武清县财政局。设秘书、税政、企业、预算、监察、公社财务6个股,派出杨村、南蔡村、河西务、城关、王庆坨、崔黄口、廊坊、万庄、大王务、码头、梅厂11个税务所。至翌年5月,税务所人员一度下放到人民公社。1961年安、武两县财政局分开,财政局设秘书、预算、企业、税政、公社财务5个股。翌年1月1日分设财政局、税务局。财政局设秘书、预算、企业3个股;税务局设秘书、税政、计划会计3个股,派出杨村、南蔡村、河西务、城关、黄花店、王庆坨、梅厂、崔黄口、大良、大碱厂10个税务所。6月7日撤销财政局,在人民委员会设财政科。1963年3月24日撤销财政科,设财政局。翌年4月25日撤财政局设财政科。1967年12月撤销财政科,在县革命委员会内设财贸组。翌年9月财贸组的财政

知识出处

武清县志

《武清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书以现在武清辖境为主,重点突出了建国后42年的史实,特别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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