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卷 商业·粮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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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清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20520020230000470
颗粒名称: 第九卷 商业·粮油
分类号: F727;F762.1
页数: 35
页码: 367-401
摘要: 本文记述了武清县商业经济和粮油市场的发展历程和历史沿革的具体介绍。
关键词: 武清县 商业 粮油

内容

第一章 商业
  明清时期,杨村、河西务曾为漕运咽喉,商肆丛聚、铺户林立。1918年7月,以摊派各项税收、调解工商税务为宗旨,城关、河西务两镇始组建商会。
  1949年4月,以合作科为主,在城关组建了“生产推进社”,将一座旧庙宇改为商店门市部。是年9月1日,武清县供销合作社建立,将推进社并入。10月,杨村、崔黄口、城关、河西务等7个分社相继成立。1950年底,又建立起以村为核算单位的21个村供销合作社和杨村、城关两个消费社。1951年全县共建立村社400余个。各村分别召开社员代表大会,选出理事会和监事会。为了集中领导,11月中旬,河西务联合附近12个社,组成了全县第一个联村合作社。后以大村镇为中心,建立20余个联社。月底,在杨村召开“武清县供销合作社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了县理事会和监事会,建立武清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同期,国营天津专区各分公司和专卖局先后在境内设花纱布、百货、煤建、石油、食品、烟酒专卖经销组、处,联合社受上级公司、专卖局和县工商科双重领导。
  1956年成立县商业局,下辖花纱布、百货、煤建、石油、木材5个公司,同时成立农产品采购站。为了对基层加强领导,合并组成杨村、南蔡村等14个基层合作社。翌年,农产品采购站和食品专卖公司并入县供销社后,建立了土特产品、棉麻、烟酒专卖、食品、生产资料和药材6个经理部。
  1958年4月,县供销社并入县商业局。是年8月,将所有公私合营合作组、店全部并入,形成全县国、合、私商业总体。下属有梅厂、崔黄口、河西务、城关、汊沽港、杨村6个分局。各分局在工委和商业局双重领导下,管理所辖地区的供销合作社。1962年1月1日,商业局与供销社分署办公。商业局下设百货、五金机械、食品、煤炭、饮食服务5个公司。供销社调整了土产杂品、棉麻、副食品、生产资料和储运经理部。1968年,商业局、供销社再次合并,成立了商业局革命委员会。1974年1月,增设对外贸易公司。是年10月,局社再次分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按隶属业务和商品经营分工,各自行文部署工作。
  1976年8月15日,商业局改称供销合作社。1978年2月,将外贸业务移交给新成立的外贸局。1985年,供销社直辖生产资料、土产杂品、棉麻、食品、副食、饮食服务、百货、药材、煤建、零售10个公司,轧花、食品、酿酒等5个加工厂,1所供销学校,35个集体商店,下属33个乡基层供销社,有干部职工4846人。
  1985年至1989年,为改善县城商业布局,撤销了零售公司,先后建立了第二百货公司、第三百货公司(商业大厦)、五金交电商场、副食商场。1988年撤销基层供销社理事会和监事会,建立了社务管理委员会。1989年1月10日,成立杨村区社,负责杨村镇和徐官屯乡、上朱庄乡、东蒲洼乡的生产、生活资料供应,加强了农村商品系列化供应工作。1990年县供销社下设15个行政科室,分别管辖生产公司、土产杂品公司、棉麻公司、副食品公司、煤建公司、百货公司、商业大厦、副食商场、耀华商场、胜利路商场等15个公司;轧花、食品、酿酒、植物油、汽车修理5个加工厂;1所供销学校;下属28个基层供销社和1个区社。有干部职工5998人。
  第一节 经济成分
  一、国营商业
  解放初,天津专署各分公司在境内设经营点,不独立核算,盈亏直接上报各自的上级公司。1953年自有资金105万元,年销售总值291.1万元,盈利34.93万元,分别占同期国、合、私3方总额的42.3%、8.9%和8.8%。
  1956年成立县商业局后,国营商业已自成体系,自有资金、销售额、利润逐年增长。1958年至1961年底商业全部为国营。其间安次、武清合并后的1960年,商业流动资金共有5340.65万元,全年纯销售总额5470.9万元。商业出现大量赊销预购,造成年终亏损634.1万元。
  1968年至1974年10月,供销社再次并入商业局。1976年8月按天津市统一部署,撤销国营商业机构,业务由县供销社统管。
  二、集体商业
  1.供销合作社
  供销合作社于1949年9月建立。1950年底,社员发展到33608人,入股资金由建社初的1187元增加到1.4万元,自有资金积累8.45万元。1952年社员达198712人,占全县农村人口的45.5%,自有资金扩大到73.82万元,有干部职工1139名。1953年销售额1283.1万元,盈利23.1万元,分别占全县商业总额的39.30%和5.4%。1954和1956两年,社员分别按当年盈利额的16%分红3.88万元和5.59万元。其间,县供销社直辖日用杂品、土产、副食、药材4个站,在基层设15个农副产品采购站,35个门市部,98个分销店,297个代购代销点。自有资金达到173.6万元,其中社员股金为41.85万元。1966年以后,停止了股金分红,清退了部分股金。
  1978年后,供销社始由支农型向商品型转化。1983年各基层社选出了新的理事会、监事会,初步恢复了合作商业性质,并对遗留的11.4万元股金进行了清理,兑现累欠红利6.42万元,新增股金106448股,增加股金22.82万元。1985年流动资金达6925.27万元,销售额34054.74万元,利润791.85万元。1987至1990年,实施县城建设总体规划,先后改建、扩建了园春园、第二百货公司经营楼、人民商场、副食商场、五金商场、胜利商场、商业大厦。总经营面积9699平方米,比改造前增加7243平方米。1988年王庆坨、崔黄口两镇分别建起了1幢1850平方米的大型批发站和1096平方米的二层营业楼。1984年前全县供销社网点总建筑面积22.57万平方米,到1990年总建筑面积达30.78万平方米,销售额39987万元,利润625万元。
  2.公私合营
  1956年全县共有私商1963人。是年2月,按国合经营商品分工,分别以公私合营总店、全行业公私合营、县内同行业合营、合作商店、合作小组等低、高级形式,完成对县、乡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任务,共吸收1713人。其中,参加定股定息合营企业936人,统一计算盈亏274人,自负盈亏合作小组503人,清产核资总额22.3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3.33万元,流动资金8.2万元。同时安排私方正经理12人、副经理36人,门市部主任72人。合营后9个月内,发出定息总额1.84万元,年销售额497.53万元,实现利润74.63万元。1957年在国合商业采取扩大批发、紧缩零售、调整市场、节肥补瘦等措施,发展公私合营商业。翌年后,逐渐融合在国营商业之中。
  3.知青商店
  1980年4月,县供销社负责安置1200名知识青年,建起34个知青商店。经营实行单独核算,自负盈亏,并纳入供销社商品流转计划。1985年知青商店有流动资金500.46万元,年营业额2380.7万元,盈利35.28万元,分别占供销社商业总指标的7.2%、7%和4.4%。为适应改革需要,1986年底至1987年3月,知青商店统一纳入当地基层供销社。
  4.社会集体商业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社会集体单位和乡、村开办的集体商业逐年发展,1990年发展到1164户,从业人员5534人,注册资金11289万元,年营业额20462万元(其中零售15180万元,批发5282万元)。其中:饮食业111户,从业人员904人,注册资金515.29万元,年营业额599.84万元;服务业114户,从业人员1689人,注册资金704.74万元,年营业额1328.23万元。
  三、私营商业
  解放前,商业均属私营。1938年全县共有大小商号159户,资本最多不过7000元,少者数十元,累计15.78万元。1942年有840个铺户,次于天津、宁河两县居第三位。1947年12个集镇有939个大小商户,其中坐商676户,行商263户,资金总额100万元以上。以杨村万全堂药铺(兼营糕干)、庆益厚布铺、崔黄口庆丰涌酒店、河西务天立兴杂货店和王庆坨粮商的规模最大,自有资金均在10万元以上。解放初,政府执行“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政策,私营商业得到发展。1953年有1759个商户,从业3732人(不包括摊贩),资金总额70.4万元,年经营额1694.38万元,盈利338.87万元,分别占全县商业总数的28.4%、51.8%、85.8%。1955至1956年实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后,一部分纳入公私合营,一部分组成合作组、店,社会上仅留有少数游乡串户的小商小贩。
  1979年在新的经济政策推动下,计有饮食、修配、服务等242户个体经营开业,从业342人,注册资金1.7万元。1983年个体联营商业出现,到1990年商业、饮食、服务、修理个体经营7706户,从业10114人,注册资金总额826.4万元,个体联营24户,从业205人,注册资金总额11.82万元。
  第二节 收购
  一、50年代工副业产品收购
  解放初,境内沥涝严重,供销合作社为配合救灾工作,建立了救灾机构,组织做炮竹、织席、缝袜口、纳鞋底等工副业生产,负责采购原料、收购产品。1956年内采外购各种原料1315.18万斤,总额116.65万元,收回各种产品总值324.34万元,使农民获利151.4万元。其中收购柳编378.58万件,苇席169.8万件,土线94.97万斤。其中苇席、苇箔等项收购业务至1978年后终止。
  二、农副产品收购
  1952年至1959年收购总值1.079亿元。其中生猪67474头,鲜蛋394.92万斤,棉花475.85万担,青麻374.75万斤。1965年农副产品采购总值上升到1252万元,1978年收购总值3548万元。在第六个五年计划期间,农副土特产品总值达3.088亿元。其中重点解决了瓜菜销售和卖棉难问题。1984、1985两年,共收购和组织销售西瓜2024.6万斤、大白菜3714万斤、皮棉4428万斤。1985年收购鲜蛋1966万斤,生猪42977头,皮棉10509吨。是年后,由于市场开放,部分农副产品展开多渠道经营,供销社系统年收购量趋于下降,1990年收购鲜蛋4535吨、生猪69338头、棉花4809吨。
  第三节 生产资料购销
  解放初,为恢复农业生产,供销社配合农业银行等有关部门,逐村逐户发放牲畜、籽种和水利建设贷款。1950年发放贷款5.02万元,贷出棉籽10.42万斤。并采取低于市价的办法,供给棉农籽种21万斤,粗粮换细粮92万斤。使农民生产有保证,生活有调剂。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共供应化肥937.32万斤、颗粒肥250万斤、农药129万斤、籽种2165万斤、大牲畜4210头、药械3082架及大量新式农具,总值达1059.4万元,平均年递增82.7%。1953年至1959年,为受灾群众开展自救性副业生产,供应苇子5029万斤、柳条1319万斤、竹篾20万斤、鞋底211万双、枕套原料141万对,及其它原料共40余种,总值83.69万元。
  生产资料供应,根据境内农业生产发展的不同时期而变化,数量从小到大、品种从少到多。1950年建社初期,年供应生产资料总值仅20万元左右,品种单调,多属一家一户的小型农具。1960年以后,生产资料供应总值达500万元,品种上除小型农具外增加了适应集体使用的提水工具,半机械化农具和化肥等。1970年生产资料供应总值达1500万元,品种以化肥、半机械化农具为主。1980年生产资料总值增加到2100万元,1990年则达到4000万元,化肥占绝对优势,其次是农机具、农药和塑料薄膜。
  一、化肥
  解放前,农民种田以施用农家肥为主,1945年一些村少数农家始用少量“肥田粉”。1952年供销社开始供应化肥,其后供应量逐年增加,供不应求,农民仍以施用农家土杂肥为主。1976年地方化肥厂投产,化肥供应量达18700吨,其中地方自产碳铵800吨。1988年是化肥供应量最多的一年,年供应量达49200吨,其中地方自产30000吨。
  二、农药
  为支援农业生产,供销社每年逐级储备一定数量的农药,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在各级生产资料供应部门,培训专门技术人员,负责农药的配制、使用及药械维修技术。在病虫易发季节,各基层社按所辖地区的农田定点设立测报站,及时检测病虫的发生和发展情况,本着治早、治了的原则,帮助农民除治。根据病情,需要什么药供应什么药,供应到田间,满足生产需要,农药供应量依各年农业病虫害发生情况而增减。近年,逐步向高效低毒农药发展,供应量虽逐年减少,但防治病虫害的效果却大大提高。
  三、中小型农具
  解放初,供销社组织当地烘炉,加工生产锄、镰、镐、锨等铁制小农具和农村生产用的杈子、把柄等木制农具及配件。农业合作化以后,新型半机农具有很大发展,供销社开始采购供应7寸步犁、双轮双铧犁、新式耘锄等。1958年,供应品种增多,有打稻机、脱粒机、扬场机、粉碎机、插秧机等。1977年中小型农具供应达到高峰,年销售50万件,其后由于农业机械化的发展,中小型农具逐年减少,1987年降为20万件,1990年仅销售17万件。
  四、其他生产资料
  其他生产资料在各时期需求品类均有变化。50年代牲畜是农业生产的主要动力。供销社每年要派员去内蒙、四川等地赶运。一次往返数月,生活极艰。1953至1957年赶运供应牲畜共4442头,此后逐年组织供应,80年代农业动力为拖拉机取代,供应量减少。境内种植土豆需外调种,供销社每年冬季派员到东北地区调运。1958年为夺取粮食高产,到相距2300多公里的南方调运水稻秧苗,供应农民栽植。进入80年代,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为改善饮食结构,境内普遍增加了冬春青菜、细菜的种植,供销社适时组织扣棚和育秧塑料薄膜的供应。1980年供应量不足百吨,1989年供应最多,达604吨。
  第四节 生活资料购销
  一、日用工业品
  1940年县城厢有商号159家,其中杂货铺25家,布业21家,鞋业、棉线、首饰业共7家。年内行销棉布2万尺。民间日用小百货常有货郎担挑走街串巷,方便于民。
  1.布匹
  解放初,集市仍以销售土布、土线为主。布铺经销机织平纹布,主要以青、蓝、白等色布为主。1952年国营商业相继建立了花纱布公司和百货公司。50年代布匹经营主要有:标准布、色织布、亚麻布、斜纹、咔叽、华达呢、灯芯绒等。1956年第四季度棉花统购后,开始发放布票,实行计划供应,当时以斜纹、咔叽等中档耐穿的布匹畅销。60年代,增加人造棉织品,少收布票,极为畅销。70年代各种化纤布增多,涤棉每尺布票供应3尺,为畅销商品。80年代市场开放,棉、毛、丝、化纤各种布匹投入市场。1984年布票使用废止,各种布匹可自由选购,中、高档布匹较为畅销。
  2.针织品
  解放前后,境内市场主要销售土纺手巾和土线袜子,供销社建立后开始经营毛巾、细线袜子、汗衫、背心、床单等,三年困难时期货源紧张,1960年始行凭票供应,70年代增加尼龙、锦纶织品,免收布票。80年代增加各种纯毛织品、化纤织品、真丝织品、纯毛线、各种针织衣裤、软缎被面、床上用品等。1980年相继取消部分商品票证,到1984年全部废止。
  3.日用百货
  50年代主要经营搪瓷制品、肥皂、针、线、胶鞋、牙粉、化妆品、暖水瓶等。60年代增加塑料制品、铝制品。70年代皮鞋、手表、缝纫机逐年增加。80年代各种化妆品、装饰品、儿童玩具换代品种逐年增加。
  4.五金交电
  解放后,随着交通、电力事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五金交电商品的市场需求量日益增加。1952年初建百货公司,五金交电商品由百货公司经营,仅有民间使用的小型五金工具及配件。1958年后,由于农业机械化、电力化的发展,增加了各种专用五金工具及配件的种类,电料、电器也有销售。1962年县城建立五金公司,1970年再与百货公司合并。1979年改革开放后,乡镇企业崛起,集体、个体购买农机、摩托车、汽车等各类交通工具日增,各种电料、电器(如收录机、电视机、电风扇、洗衣机、电冰箱等)发展到家家户户,五金交电商品经营空前发展。1986年县城建立五金交电商场,经营零售兼批发业务。1990年境内集体、个体开办的五金交电商店124家,经营者800多人。
  5.日用杂品
  (1)铁锅 1973年前由胜芳调入,是年划归天津市后,由天津锅厂调入。50-60年代以印锅销售为主,70-80年代印、吊、筒锅销售平衡,年销量历年在6万口左右。
  (2)陶瓷制品 碗、盘、壶、盅等陶瓷制品年销量在百万件左右,1990年降至40万件。粗瓷主要从唐山调入,细瓷采购于全国各地。
  (3)取暖炉具 60年代民间冬季取暖大部用黑铁薄板制作,以烧煤球为主。70年代后,逐步发展为铸铁炉子,使用烟筒。各型炉子、烟筒均由天津调入。年销售炉子万余个,烟筒10万余节。
  (4)夏凉商品凉席,供销社每年由南方产地采购,年销售量在3至5万片之间。近年亦有南方商人来境内串村销售者。草帽,80年代以前市场销售以蘑菇草帽为主,年销售量3至5万顶。近年地产工农草帽(麦莛编制)大量投放市场,由厂家直接经销,供销社销量很少。
  1.肉类
  境内农户以养猪为家庭副业,除自食外,余者在市场销售。1955年建立食品公司后,县委、县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发展养猪业的措施,促进了猪只发展。1958年前后生猪收购在4000头左右。后十余年大力贯彻“队繁户养、队户并举、以户养为主”的精神,使养猪业得以发展,年收购量达3-4万头,除县内自销外,部分调入市内。1976年,调整了养猪政策,猪只大有发展,年收购量达12万头。为了便于猪肉销售,增设了销售网点,年销售量达5.8万头,其余调市。1979年市场开放,开展多渠道经营,1990年供销社收购6.9万头,境内销售1.1万头,其余调市。
  农户喂养牛、羊的数量较少,经销牛、羊肉者,多从外地购进牛、羊屠宰后卖肉,亦有直接从外地购进牛、羊鲜冻肉,在境内销售的。
  2.禽、蛋
  1977年前,养鸡以农户小型散养为主,年鲜蛋收购多在250吨左右,除非农业人口定量供应外,少量调市。是年,供销社建立种鸡厂,支持发展集体或个体群养,多者达数千只。1978年收购鲜蛋834吨,1985年收购鲜蛋9830吨。是年后开放鲜蛋市场,部分养鸡大户与市直接签定购销合同,供销社鲜蛋收购量逐年减少,1990年收购4533吨。鲜蛋销售只限于非农业人口的政策性供应,年供应量1-2百吨。近两年完成调市任务后,余者对城镇非农业人口实行定量供应,每半年在600吨左右。1990年每半年达917吨。
  禽类商品原由供销社代市收购,1985年不再代市收购。需求由市场调节,亦有小贩由境内贩往市区。品种有鸡、鸭、鹅、鹌鹑及雀类。
  3.水产类
  境内河流纵横、泊淀棋布,水产品主要为各种鱼类。解放前后,坑塘亦产少量虾、蟹,多为自产自销。
  解放初,水面84.2万亩,连年积涝,多鱼,治鱼者众多。1954年县内渔业劳动力达9000人,总产值119万元。或运往京、津,或地产地销。1956年供销社始收购鲜鱼,是年收购4700担。1959年出现村、队集体捕捞队。1960年后,大部分水面被改造,鱼产逐年减少,供销社不再收购。近年乡、村多建有鱼塘,有专业户经营。
  城镇非农业人口节日供应鱼,每年供销社由(地区)市调入部分海鱼,实行定量供应。多时4-5百吨,少时1-2百吨。市场开放后,自由购销。
  4.蔬菜
  境内蔬菜种植历史悠久。大白菜为境内历史久、产量高、产区广的蔬菜品种。供销社每到收获季节组织收购外调,远销东北地区。近年来大部供应市区,数量在2-4千吨。1974年至1985年间供销社曾在县城设蔬菜门市部。80年代市场开放后,蔬菜市场繁荣。集贸市场、较大村庄整日有菜农、菜贩摆摊售菜。黄瓜、豆角、西红柿、青椒、蒜苔、菜花、芹菜、鲜菇等青细蔬菜长年有售。索庄萝卜远销香港。其他季节性蔬菜,多是菜农自产自销,或当地销售、或运往市区销售。菜商观蔬菜市场行情,或由市区贩入境内、或由境内贩往市区,平抑了市场价格,繁荣了蔬菜市场。
  5.水果
  苹果、桃、梨、葡萄等水果近年境内较有发展,年总产达1000万公斤以上,多为自产自销。供销社每年销售地产水果600万公斤。
  西瓜在境内产区广、产量高、品质好,少量境内销售,主要销往京、津。近年东北地区亦有人来境内贩运。
  供销社每年从南方调进桔子、香蕉、甘蔗等水果投放市场。改革开放后,发展多渠道经营,供销社销量逐年下降,1990年仅销售47万公斤。
  6.其他副食品
  其他副食品类繁多,糕点除近年天津祥德斋、桂顺斋在县城设有专点外,主要销售当地产品。近年,境内食品工业有较大发展。饮料、罐头除本地销售外,还销往外地,地产芦笋罐头是津门特产,远销国外。其他如食糖、酒类、调料,除销售当地产品外,采购于全国各地。
  第五节 集市贸易
  一、贸易市场
  自古“日中为市,定期交易”。隋唐以后,寺庙林立,庙会繁多。较大村镇除定期集日外,还有定期庙会,商民聚会、钱物易主。解放后,破除迷信,庙会废止。
  明清时,现辖区内已有杨村、城关、河西务、崔黄口、王庆坨、大良、梅厂、黄花店、河北屯、南蔡村、蒙村、小营、太子务等10余处集市,各处集期各异,境内日日有集,商贩可流转追集。凌晨上市,近午散集。较大集镇,整日为集,按物品类别,分段开设粮、菜、鱼、畜、柴、百货、杂品、破烂等专市,并有车马旅店,方便行商远客。
  解放初,商品交易一般限制在自产自销范围。商业部门利用传统集市,收购农副产品,组织工业品下乡,定期举办物资交流会,活跃城乡市场。1953年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后,粮食、油料、棉花等主要交易品不得在集市上出售,生猪、席、麻、鲜蛋等交易也受到限制,集市贸易日趋冷落。1961年初,在恢复的27个集镇中,交易者万人左右的大集镇有2个,千人以上的13个,千人以下的12个,3月份平均日成交额9950元。为指导和调节农贸市场,商业部门于各集市设置35个生产资料和52个生活资料供应摊,31个土副产品收购摊和11个农贸服务站。20天内售出各种生产、生活资料总值达2.3万元,收购物资总值1.4万元。1966年5月1日起,集市又受到限制,集期统一规定为一、六日。
  1978年后,恢复传统集期,集市贸易活跃,形式多样,规模空前,全县上市最高日流量44万人次,摊位28859个。经商者有的整天摆摊售货,有的逢集必到,名曰“追集”,上市物品不仅式样新颖、品种齐全,花色多样,且价格灵活,买卖双方可以面议。家禽、水产、花卉、籽种、水果、家具等上市,都设专门市场出售,尤以服装鞋帽、粮食、蔬菜上市量最大,各自形成专卖一条街。每逢节假日,各集体商店也纷纷上市摆摊设点,使集市更加繁荣。1985年,全县集市成交额达4520.17万元,相当于1976年的10倍。1985年后供销社系统为扩大商品零售额,各基层店纷纷走向集市。1990年全县集市成交额达8338万元,相当于1976年的18倍。
  1989年起,每年9月在杨村举办为期1周的秋季商品交易会,全县商品荟萃,乡镇企业厂家展销最新产品,县内外客商云集,洽淡业务,定购产品。厂商会面,交流信息,有利于改进产品质量,调整产品结构,满足市场消费需求。
  二、集市
  随着各地物产、交通、人口的变化,集市时有增减。清康熙十二年,有集11处,乾隆七年废止蒙村、小营集市,光绪七年增大良、汊沽港、王庆坨、梅厂4处集市,太子务因水患阻隔,交通不便,仅存腊月二十五日1个集日。民国时废北蔡村、汊沽港,增下伍旗集市。1952年增东马圈、大碱厂、大孟庄3个集市。1986年后,又相继增设大黄堡、高村、北蔡村、上马台、双树5个集市,1990年县内共设19个集市。
  1980年前,各集市都利用村镇街道、路旁设摊,阻塞交通、买卖不便,若遇阵雨、人货俱湿。1981年县工商局设市场管理科后,开始有计划地征地建房,设置售货亭等服务设施。杨村、河西务、城关、王庆坨、梅厂、崔黄口、东马圈等集市相继建成棋盘式农贸市场,场地连片、服务设施配套、客商顾客买卖方便。此外在较大村庄,日常都有货摊售货,农民可就近交易。
  1976年全县集市最高日上市摊1.24万个,最高日流量19.2万人,年交易额453万元;到1990年全县集市最高日上市摊3万个,最高日流量44.57万人,年交易额8338万元,其中农副产品5908万元、工业品2410万元。
  第六节 饮食服务
  一、饮食业
  1940年,全县有饮食业32家,资本总额1850元。1952年,计有私营饮食业283家,从业人员583人。1955年开始,供销社增添饮食服务行业,有大车店、旅店、饭馆、理发店、照像部等,年营业额11.7万元。1956年2月饮食服务业实行公私合营后,出现了国营、集体并存局面。1957年,合作经营、公私合营饮食业,年营业总额96万元。1958年后,统一转为国营。1962年后,又出现了私人饮食业。到1978年底,供销社共有饮食业25个,年经营额140万元,利润14.5万元。1981年个体饮食业大量涌现,再次出现集体、个体并存局面。到1985年底,供销社系统有饮食业39个,从业人员175人,年营业额180万元,个体饮食业720户,从业人员1245人,注册资金31万元。随着改革开放形势的发展,个体合伙、乡村集体单位开办饮食业逐年发展,经营品种多样,方式灵活,有高级餐厅、家常便饭,亦有推车设摊的风味小吃。1990年供销社系统有饮食业46个,从业人员218人,营业额274万元;个体经营771户,从业人员1296人,营业额511.68万元;乡村及集体单位137户,从业人员985人,营业额599.84万元。
  二、服务业
  解放初,服务行业均属私人个体经营。供销社于1955年始建大车店、旅店、理发店、照像部等服务行业。1958年后,统一转为国营。是年,共有服务行业78个,从业人员283人,营业额19万元。以后20年时有增减。1978年供销社系统有服务行业26个,从业人员88人,年营业额84.7万元。是年后,个体服务业日趋增多。1985年供销社系统有服务业33个(其中旅店8个,大车店3个,照像馆13个,理发店5个,浴池1个,修理部3个),从业人员92人,年营业额87万元;乡村集体单位113户,从业人员773人,注册资金180万元;个体营业404户,从业人员597人,注册资金37.8万元。到1990年,乡村集体单位发展到98户,从业人员1341人,注册资金536万元,年营业额1328.23万元;个体服务业为425户,从业人员585人,注册资金62.2万元,年营业额(含修配)386.93万元。
  三、修配业
  解放初主要有黑白铁、修瓷器、刀剪,打磨、修鞋、钉掌、打铁、铸铧等,游乡串村服务。60年代以后,修理钟表、无线电、修锁配钥匙、修车打气等大量出现,开始设店收活。70年代以后,电气焊、农机修配、家电修理部逐渐增多,1985年全县有个体修配1838户,从业2568人,资金91.0万元,个体合伙修配业8处,从业78人,资金5.3万元。近几年农机、家电、家具更新换代加快,修配业渐衰。1990年个体修配941户,合伙修配业4处,合计从业1127人,资金81万元。
  第七节 储运
  一、运输
  解放初,商品运输仍靠人、畜力。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县供销社系统有载重汽车1辆,胶轮大车13辆,铁皮车5辆,人力车39辆,木船11只。货运中,采取直线运输往返不空载的方法,以增加运输量,减少费用开支。同时调整了23条运输线路,缩短迂回里程300多公里。1957年上半年,直接运至基层社的食盐、肥料和副食品等物资共2576吨,对68个分销点直运商品887吨,就站直发各种外销土副产品761吨,共节省费用1万多元。5年内,自有运输工具共运载货物14579吨。1976年把分散在各公司的5部汽车集中起来,建立汽车队,统一调配使用。1990年各公司、基层社均自备了汽车。为了运输机动灵活,10月撤消了汽车队,把汽车分散到各基层单位。同时成立储运科,统管全县商品货物的储运工作。1982年供销社系统自有汽车101辆,年运输能力11.8万吨,1990年供销社系统自有汽车185辆,年运输能力35.3万吨,比1982年增长2倍。
  二、储存
  解放前,仓储房屋简陋,门市部没有专用商品仓库。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仓储设施有所发展。5年内投资13.56万元,建仓库和办公室4559平方米。为节约开支,以棚代仓,先后投资8.46万元,建简易大棚1.2万平方米,比砖结构的仓库造价节省34万元。仓库设专人管理,库内商品按类存放,并建立季度大盘点,平时定检、雨季三查(雨前、雨中、雨后)等保管制度。1978年以后,随着商业的发展,仓储设施逐年改善,到1985年县内供销系统建商品仓库4404间,面积10.09万平方米,露天垛1.25万平方米。1990年发展为商品仓库3370间,面积13.89万平方米,露天垛16.88万平方米,分别为1985年的1.37倍和13.5倍。
  第二章 粮油
  1946年7月,路南武清县政府设粮食局。是年9月路南武清县与天津县合并为津武县,翌年2月,津武县政府设财粮科。1948年底路北武清县政府设粮食局。1949年4月,恢复武清县建制,政府设粮食局。解放后,县人民政府设财粮科,负责公粮的稽征工作。粮食局改为中央粮库县分库,专事粮油的接收、保管、调运和支拨工作。粮油的经营工作由县供销社担负。1950年国营粮食公司廊坊支公司,在杨村设粮栈(粮食市场,既有合作社经营,又有粮商、粮贩和农民自销多渠道经营)。1952年10月,县分库与杨村粮栈合并,成立武清县人民政府粮食管理局。1955年12月,粮食管理局改称武清县粮食局,县人民委员会成立粮食办公室。1956年县油脂公司划归粮食局管辖,粮食局已成为政企合一的机构,专门从事粮油商品的分配和流通。1968年2月,成立武清县粮食局革命委员会。1979年复称武清县粮食局,下设办公室、人事科、宣教科、纪保科、老干部科、购销科、业务科、储运科、财会科、工会、职工学校,并辖杨村直属库、面粉厂、饲料公司、粮油议价公司、粮食营业所、汽车队等6个直属单位及33个乡镇粮站。1990年底,共有干部、职工1474人。
  一、直属单位
  1.杨村直属库
  1951年建下元粮库,1954年4月更名杨村直属库。1966年杨村粮谷加工厂并入,1972年初分开。
  2.面粉厂
  1958年筹建杨村粮谷加工厂,翌年竣工投产。1966年并入杨村直属库,1972年初分开,1982年扩建。翌年,更名为武清县粮食局面粉厂。
  3.粮食营业所
  1951年杨村粮栈设交易所,1954年4月,改为粮食营业所。1968年9月,改称粮食局业务组门市部。1971年12月,更名杨村供应站。翌年9月,复称杨村粮食营业所。1985年营业所下设5个门市部,专门负责杨村镇内非农业人口的粮油供应。
  4.饲料公司
  1959年成立武清县饲料公司,并筹建杨村饲料加工厂。1961年撤消县饲料公司,1979年在费庄重建,并筹建费庄饲料加工厂,翌年竣工投产。1983年筹建大孟庄饲料加工厂,1985年10月试车后投产。加工厂隶属于饲料公司。
  5.汽车队
  1976年天津市粮食局陆续拨给县粮食局进口和国产汽车8部,共26吨位。是年,成立专业汽车队。翌年实行独立核算。1990年底有各类汽车17部,共112吨位。
  6.粮油购销议价公司
  1983年8月成立粮油议价公司,专营议价粮油。
  二、粮站(库)
  1952年初,县分库下设东马房、崔黄口两个点。1953年增设大良、河西务两个区库。1954年增设南蔡村、梅厂、长屯、东马圈、黄花店、汊沽港6个区库。区库根据任务大小,设7至10人。同时,全县共有51个供销社代营的粮食供应点,翌年收回。
  1956年区粮库更名为区粮食管理所,执行中心粮站任务,下属小乡设购销站,并增设杨村、大孟庄两个粮食管理所。全县12个区粮食管理所陆续建齐。1957年2月,原区管理所、乡购销站一律改称乡粮食管理站,计有杨村、黄庄、大顿邱、东柳行等37个。1958年8月,杨村、梅厂、筐儿港等11个公社建粮库,拾棉庄、黄庄等25个管理区设购销点,隶属于中心粮站。1959年共有中心粮站11个,购销点16个。1968年杨村站并入县粮食营业所。1974年增建大顿邱、聂庄子、大黄堡、大沙河4个公社粮站。1976年武清县农场建粮站。1983年公社粮站更名为乡粮站。1990年底,全县共有33个乡(镇)粮站。
  第一节 粮油市场
  解放前,粮油市场以集市交易为主,多为小麦、玉米、谷子、大豆和花生,兼有少量入境的大米和面粉。粮食以石、斛、斗、升、合为计量单位。皇后店(今黄花店)等大集镇,成交量在千石左右;梅厂等小集镇在百石上下。市场设有斗局子,粮食“包行”与不法粮商相互勾结,欺行霸市,利用斛、斗作弊,坑害百姓,牟取暴利。1937年“七七”事变后,境内田园荒芜,货币贬值,粮价暴涨,民受其苦。
  解放初,连年水患,粮食趋紧,粮商作祟,粮价不稳。1950年4月,在国营粮食公司领导下,成立了杨村粮食交易所,代理粮食部门从事粮食购销业务,每个集日流动量为30万斤左右,严厉打击了粮商的不法活动,平抑了粮价。1953年粮油实行统购统销政策,取缔私营粮商粮贩,限制粮油自由上市,缩小了粮油市场。1955年后,粮食市场几经封闭和开放。1959至1962年,市场上的粮价再度上涨,每斤玉米1.80元。1964年粮食市场活跃,平均月上市量在200万斤左右,回市量约20%,市场粮价稳中有降。“文化大革命”期间,关闭了粮油市场。各地遂出现了粮食“黑市”交易。1973年后,粮油仍严禁上市,取缔“黑市”交易。
  1978年12月,正式开放粮食市场。上市的粮食种类齐全,仍以小麦、玉米、大豆为大宗,也有外地流入的面粉和大米,市场上断档多年的绿豆、赤豆,蚕豆等小杂粮,花生、芝麻、葵花籽等油料也渐有出售,继而充满市场,且价格平稳。1984年进一步开拓粮油市场,扩大议价粮销售。
  1986年后,市场亦随着人民生活改善的需求,粮食品类时有增减。
  第二节 粮油购销
  一、解放初粮食购销
  1950年4月,国营粮食公司在杨村建立粮栈,负责粮食购销业务。在农村,粮食部门委托供销合作社代营或合作自营。粮食上市后,国营粮食公司可以一定的浮动价格进行购销。在严重缺粮情况下,粮食交易所一方面积极组织调拨,从东北、天津等地大量调进玉米,在市场上敞开销售。同时,大量收购小麦和红粮等,以解决农民生活的困难,购销量每天均在10万斤左右。
  二、统购统销
  1953年11,月,实行粮油统购统销。余粮户按国家规定的标准,留好籽种、饲料和口粮后,多余的粮食再按收购品种、数量、价格向国家交售。在完成国家收购任务后,农民可以自由储存和销售。对农村中的缺粮户和城镇居民,实行计划供应,发放购粮证。撤消私营粮商证照,稳定了粮油市场。油料购销,在农民留下籽种和口油后,余下部分全部售给国家。严禁私营油坊开业,取消私营油商油贩。油料、油脂的购销业务,除杨村八街1个个体户代销外,全部委托供销合作社经营。是年收购油料37万斤。在实行统购统销初期,个别地区出现了购过头粮或该购而未购上来的情况。县委在1954年4月6日,发出了“做好粮食计划供应的紧急指示”,要求各区认真迅速地把购粮证发到群众手中,做好粮食供应工作,稳定了群众情绪。1954年水灾严重,统购统销工作以统销为主。县委本着从严、从细入手,分两批进行粮食产、购、销、留的摸底工作。全县完成征收粮食350万斤,油料37万斤,统销粮食6450万斤。1955年9月,粮食实行定产、定购、定销的“三定”政策。定产、定购3年不变,统销数字,按实产每年核定1次。1960年至1962年,农民口粮过低,统销数字不稳。对农村的油脂、油料只购不销。1962年后,粮食产量逐年增加,征购任务和统销数字一年一定。1965年粮食征购实行“一定三年”的办法,征购基数确定为4016万斤,因“文化大革命”的影响,一直实行到1970年。1971年分配指标为5600万斤,实际完成6052.9万斤。1972年开始实行“一定五年”的政策,一直延续到1979年。
  1980年开始执行粮油定产定购合同,定产指标的确定,以1974年到1978年5年的平均产量加15%计算,凡当年实产超过定产的,增购增产部分的40%。是年,粮食征购任务为4500万斤,油脂定购任务32万斤,对人多地少的小集镇及苇田区的缺粮队,实行定产定销。油脂的定产定购方法亦同于粮食。在计算粮油超购加价奖时,执行粮油互抵办法(1斤油脂抵顶粮食12斤)。
  1982年开始实行粮食征购、销售、调拨包干一定三年,即从1982年粮食年度起至1984年“一定三年”不变。核配粮食征购包干任务5100万斤。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后,基本无缺粮队。统销指标不包干到队,指标由县掌握。市分配统销指标1150万斤,当年实际统销571万斤。
  三、合同定购
  从1985年起,根据中央《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的规定,取消了粮油统、派购,实行合同定购。是年起只对小麦、稻谷、玉米实行合同定购,其它品种退出统购,实行议进议出,亦可自由上市。是年,与村队签定粮食定购合同945份,定购粮食5600.8万斤,实际完成5607.1万斤。油脂定购任务8.13万斤,也超额完成。1987年始实行粮油、化肥、定金三挂钩政策。是年,全县发放定金112.46万元,化肥、柴油票证2079514张。柴油438吨全部兑现到售粮农民手中。1987年至1990年完成合同定购粮食12001万斤,油料63.5万斤。
  四、议购议销
  1963年开始经营粮油的议购议销业务,与平价粮油的经营一套机构,分别核算。是年,只购未销,共购进粮食125万斤,副产品4万斤。1964年至1966年共议购粮食3734万斤,油脂7万斤,油料7万斤。1966年下半年议购停止。1971年议购议销虽有开展,但活动量很小。议销只限于非农业人口、困难户和受灾队,1967年至1978年,共议购粮食1825万斤,油脂26万斤。1978年后,农民口粮自给自余,各种类型的饮食业、面食业、糕点业等遍布城乡,粮油议购议销业务异常活跃。1983年,粮食局成立粮油议价公司,在杨村设立了议价门市部。各乡粮站和直属库、营业所也兼营议价粮油。议价品种由60年代的不足10种,增至20多种,利润积累也逐年增加。议购议销价格,在计划价格指导下,逐步趋向平稳。1983年以后,供销社和其他合作商业及农民均可经营议价粮油,允许长途贩运。
  五、城镇粮油供应
  1.粮食
  解放前,津武县政府财粮科,只负责部队及行政干部的粮食供应。解放后,在城关、杨村等地设有公粮库和地方粮库,负责办理军需及地方行政支拨结算手续。行政干部实行供给制,以小米计算,由财粮科按月拨付。城镇居民及行业用粮,在集市或私营粮店购买。
  1950年国营粮食公司负责对县、区各机关供给小麦、小米、大豆等。城镇居民及行业用粮,逐步转向由县城粮食交易所和各区、乡供销社供应。1952年粮食部门在杨村设立营业所,负责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工商行业及城镇居民的粮食供应。基层非农业人口所需粮油,由各区、乡供销社供应。
  1953年11月,粮食实行统购统销后,对城镇非农业人口开始实行计划供应,凡是集体伙食单位,每人每月供应原粮40斤,市民和小商贩30斤;副食业除自换原粮外,基本上全部供给。1955年10月,根据劳动差别和年龄大小,始行定量供应,口粮标准划分为6类13等,按人定量,分户统计,凭证供应。1959年4月后,对城镇居民口粮标准进行了调整,每人每月平均30.87斤,较调整前的定量下降了5.83斤。为渡过困难时期,实行“低指标、瓜菜代,节约渡荒”,1960年10月,再次压缩定量标准,非农业人口平均定量调整到27.5斤。此后,定量标准又经几次调整。1980年1月起,执行新的职工定量标准。分为特重体力(40-52斤)、重体力(40-46斤)、轻体力(31-39斤),行政干部、企事业管理人员、会统人员划分为脑力劳动者(30-34斤),大中专学生执行新的定量等级划分(30-37斤),一般居民、13周岁以上儿童、退休、退职人员、家属等划为居民(28.5-31斤)的定量标准。
  2.食油
  1954年始,城镇居民每月供应食油半斤,职工、干部每月1斤。是年秋季油料歉收,居民食油供应标准降至4两,职工、干部降至半斤。1959至1963年,食油供应异常紧张,先后4次调整供应标准。其中1962年标准最低,干部、职工、大中专学生每人每月1.5两,居民1两。1964至1980年6月,又对食油供应标准先后做了5次调整,调至凡非农业人口每人每月4两。1980年7月,食油供应标准一律改为半斤。
  六、票证
  境内使用的各种粮油证和票,分别始于1953年和1955年。到1990年底,先后流通的粮油证票共21种。
  1.证
  1953年粮食统购统销后开始使用《粮食供应证》。1955年8月,实行定量供应后,取消《粮食供应证》,按供应对象,发放了《市镇居民粮油供应证》、《农村统销供应证》、《集体单位购粮证》、《行业用粮供应证》。1960年向先把粮食卖给国家,事后又需购回的农民,发放《周转粮证》。1964年生产队交给国家代储的粮食,发给《代队储粮证》。1967年国家收购生猪、鲜蛋等,给予粮食奖励,发给《奖售凭单》。1974年使用《兑粮证》,以解决地方粮票流动量过大的问题。
  2.票
  境内流通使用过的各种票类,有全国通用粮票,河北省地方粮票,天津市地方粮票和油票及部队专用的票类,侨汇票类。
  全国通用粮票,省、市内控制发放。凭全国通用粮票购粮时,非农业人口按当月比例供应;农业人口接当月统销品种,只供粮不供油。
  河北省地方粮票,1973年前曾使用。
  武清县划归天津市管辖后改用天津市地方粮票、油票。粮票分面粉票和粗粮票;油票只限非农业人口流通,一年一换。过期作废。
  军用粮票(大米票、面粉票、粗粮票)、料票,系部队专用。
  侨汇粮票和油票,也可在县内使用。
  七、饲料供应
  1979年以前,饲料品种以原粮、糠麸为主。供应范围包括役畜、种畜、存栏生猪及公安机关的警犬,按各自的定量标准予以供应。
  1979年建立饲料厂后,饲料供应的范围和办法为:
  1.指标供应,根据市局核定的专项饲料指标进行供应。
  2.国家收购生猪、鲜蛋奖售供应的饲料,以原粮折合率计算饲料成品数量。
  3.以粮兑换饲料,仍按原粮折合率计算成品饲料数量。
  4.集体与个人凭粮票购买饲料成品,按折合率计算数量。1985年实行限量供应。
  5.既无原粮,又无粮票户购买饲料,实行三成平价,七成议价的供应办法。
  第三节 粮油储运
  一、储存
  1.仓房
  官方粮食储存或建仓房,或租借民房,或利用庙宇。据载,元代皇粮储存,在河西务设置14仓。明永乐二年,于河西务盖起仓囤160间,约储粮145万石,转运京师。清光绪年间,官方规定,每栈房准囤粮160石,实际上各州县铺户,有囤至千余石,乃至1-2万石不等。1948年在城关、杨村,把民房改建仓房328间,仓容952万斤。
  民间粮食的储存常以囤、袋、缸为主,少量则以罐、坛存放于居室、闲房。
  粮食部门储存解放后,扩建新仓,修复旧仓。到1954年建直属库1个,营业所1个,区粮库10个,计有仓房432间,仓容1315万斤,均系民房改造。1955年在杨村直属库建苏式仓两栋,面积2000平方米,仓储2000万斤。1958年东马圈建直属库,盖简易仓两栋,仓容240万斤。60年代各公社相继建粮库,仓库面积不断增加。1973年公社粮库大部分迁出原址新建,到1978年除增建6个粮站外,有10个粮站扩建仓房4494平方米,扩大仓容1000万斤。
  80年代,仓储量继续扩大,仓储条件不断改善。仅1984、1985两年中,就建成各种类型仓房2.45万平方米,可容粮8199万斤。其中,杨村、豆张庄、东马圈3个粮库容量最大,仓库面积分别办8309、2715、2579平方米,仓储量分别为4233、942、789万斤。全县累计建仓房4.73万平方米,仓容量1.54亿斤。到1990年,县内所有民房祠庙仓全部改建为各式粮仓,总面积5.62万平方米,仓容2.07亿斤,是1953年仓容量的4.5倍。
  2.保管
  1951年各区库先后建立专人保管责任制,定期开仓检查登记,定期测温化验等制度。粮食入仓前,强调“干、白、净”,把好质量关,做好清仓消毒。入仓后通风密闭,注意除虫防霉,坚持测温化验,随时掌握粮情变化。
  1955年普遍开展无虫、无霉、无鼠害、无事故的“四无”粮仓活动。实行季季普查,年度鉴定。是年,杨村营业所、东马圈粮站首先实现“四无”。1973年全县粮食系统职工,开展以创造“四无”粮仓为主要内容的劳动竞赛活动,30个库站,组成9个小组,定期检查。此后,实现“四无”粮仓的数目逐年增加。1977年36个单位中,有29个达到“四无”标准。从1988年起,已成为“四无”粮仓县。
  3.仓储机械化
  1959年以前,仅有木制手摇扇车2架,作为清杂设备。粮油的搬、倒、码、灌、装、卸等均靠肩扛人抬。1958年曾试制出薯类切片机、烘干机等,但因技术力量薄弱,所制机械被闲置。
  1975年城关、王庆坨两个粮站开展技术革新活动,经过两年多努力,先后试制成10米槽型输送机2台、8米平型输送机1台、升运机2台、灌包机2台、和面机、切面机各2台、烘干机4台、抖面袋机30台、半自动售粮器1组,电子测温、测水、测虫仪1台,各种搬倒车3辆。除自造外,还由市局价拨或自行购置一部分机械。1980年全县34个库站实现仓储机械化的有13个。1985年有各种类型输运机96台,吞吐量较大的库站,基本实现了入仓入囤、码垛、卸车、装车机械化或半机械化,部分库站实现了过磅、检斤、计量、测水、成品粮和食油销售的机械化和半机械化。
  二、调运
  1.调拨
  境内历来粮油两缺。早在清朝以前,南方和辽东的粮食就曾源源入境,以补欠缺。1939年从东北输入玉米以调剂民食。1940年县内所产粮食不敷应用,由天津输入面粉5万袋,大米5千包。小麦、合豆有少量出口。
  50年代,连年水患,缺粮严重,大部分粮食依靠外地调入。1949年至1959年的11年中,仅有1952年、1957年两年粮食自给,其余9年均吃国家返销粮。1956年灾后,曾由国内24个省、区调入粮食8108万斤。.1953年四季度到1959年,共计调拨入差32964万斤,平均每年调入5360万斤。
  60年代,除1965、1968两年农业丰收确有余粮外,其他年份仍缺粮。但由于采取压缩部分非农业人口,降低定量标准、实行“瓜菜代”、开展“节约一碗米”运动等措施,从而变入差为出差。在1960年至1969年期间,共调拨出差38169万斤,其中包括支援静海灾民、邢台地震灾区、季节和粮食品种的调剂。
  1974至1985年12个年头中,只有1975、1982两年调拨出差,其余年份虽属丰年,但因食物结构发生变化,粮食品种由粗变细,出现调拨入差,共调入粮食55795万斤。年均调入5072万斤。调入的粮食品种分为小麦、大米和面粉,专供饲料用的东北玉米也有少量调入。调出的只有红小豆和鲜薯,数量极小。
  境内所食油脂,大部分依靠调入,油料多为调出。60至70年代,调出油料多为蓖麻籽,80年代以葵花籽调出为主,多为以料换油。
  2.措施
  境内外粮油的调拨,始终保持“统一调拨”原则,没有上级调拨计划,县外粮油不准调运。县内粮油的调拨,必须由县局按季度、按月平衡计划。各库站或站与站之间,无权相互调拨。
  征购入库的粮食,在调运中,根据规定的义运里程(30华里以内,后改为提前一站)和合理流向,进行合理调度,一次安排到底,不做二次集运。为了方便农民,可就近跨界交粮,还可结合外调,边收边运。通过县局平衡,余粮库站到队验质后,可直接向缺粮库站调拨。在线路上搞直线运输。1965年县粮食部门抽出12名干部,对86条线路进行实地丈量,行程800多公里。按新丈量里程,仅3月份,直线运输粮食193万斤,节约费用1563元。
  3.运输渠道
  境内北运河曾为漕运要道。元天历二年经河西务运往大都(今北京市)的漕粮达352万石。明天顺年间,漕船达11775只,运粮435万石。清代河道浅阻,顺治四年至十四年县内先后备驳船800只,倒运漕粮。由于铁路、公路交通的发展,曾兴盛一时的漕运,至光绪二十七年终结。民国时期,商家由天津用大车或民船输入大米。
  解放后,县内粮油的运输,以京津铁路、京塘公路、津宝公路形成运输网。以京津铁路为基点,以沿线各车站为枢纽。50年代初期,杨村直属库一直担负着县内北部,东北部、西北部粮油的调拨中转集中储备任务。东马圈、豆张庄两个粮站,分担着境内西部、西南部地区各粮站的调运中转任务。1965年津蓟铁路通车,崔黄口、曹子里两个粮站,又分担了东部、东北部地区的粮油调拨和中转任务。
  4.运输工具
  县外粮油的调运,天津市及邻近县份多使用汽车,其它地区基本上都是靠铁路运输。粮油的短途调运,除黄花店、大黄堡等泛区,或河水暴涨的特殊时期,曾使用木船外,主要是通过公路、土公路运输。运输工具,50年代曾使用手推车、铁皮车,间或有少量的胶轮大车及自行车,甚至人背驴驮。60年代,绝大部分使用胶轮大车。70年代,各种人、畜力的运输工具,逐渐被拖拉机所代替,亦可见到为数不多的货运汽车。进入80年代粮油运输以汽车为主,拖拉机为辅。短途运输,仍有少数使用胶轮大车。粮食局和饲料公司专业汽车队成立,加快了县内外粮油的调运和中转,同时减少了运费开支,提高了运输效益。

知识出处

武清县志

《武清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书以现在武清辖境为主,重点突出了建国后42年的史实,特别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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