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水利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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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清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20520020230000438
颗粒名称: 第三章 水利管理
分类号: TV6
页数: 1
页码: 317-319
摘要: 本文介绍了中国历代治理水患和水利机构的发展历程,以及现代河道、闸涵、扬水站等水利设施的管理情况。其中,河道管理方面,中国建立了健全的水利机构和法规,并使用了各种新型泵和灌溉机械来提高水利设施的效益。闸涵管理方面,建立了专人管理和规章制度,并使用先进的有线通讯和无线电台来确保信息畅通。扬水站管理方面,建立了中心排灌管理站来指导各扬水站的管理,并制定了各种规章制度和考核标准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效益。
关键词: 武清县 水利管理 建筑设计

内容

自古水患危及国计民生,历代统治者除修庙祭神外,均设官派夫管理河渠。建国以后,党和国家建立健全了水利机构、水利法规,治、改、建、管并重,充分发挥了水利设施的效益。
  第一节 河道管理
  管河主簿,辽金皆设,至明崇祯十七年裁撤。元至正十三年,县正官添给河防职名,陪同都水监官,巡视浑河堤岸。清雍正四年复设东杨村主簿。翌年复设杨村通判、淘河主簿,新设北运河务关同知。雍正六年设耍儿渡县丞。九年设三里浅汛把总、王甫汛把总、杨村南汛把总、筐儿港汛把总、宋流口县丞。十三年添设三角淀县丞和永定河三角淀通判,分界管理,设防专修。
  清康熙、乾隆二代皇帝,多次来县内阅视河、堤、淀、闸,并选派官员、拨给经费、提出治河方案。怡贤亲王爱新觉罗•允祥、牛钮、抚臣于成龙、督院孙、总管刘二等皆先后在县内组织施工。雍正十三年添设河兵300名,得以旋淤旋挖。遂免派居民上堤守护。在武备营中设有左、右司把总各1员(分司蒲沟、凤河)、永乐汛把总1员,游击1员,守备1员,千总2员(后改河标)。乾隆五年,建有墩拨营房10处(水路3处,陆路7处)、营汛11处(东沽港、汉沽港、泗村店、大营、皇后店、修家庄、空城、郭家庄、掘河店、忠义村、桐柏),每处墩台1座、烟墩5座、土房11间。河兵分段守堤,汛期禁止打草放牧。
  1928年河北省设水利厅,下辖河务局,县内河道受蓟滦河务局和永定河务局管理。各河都由河兵改为汛工巡逻堤防。1963年以后河北省设根治海河指挥部,县内河道受北四河河务局管理。1973年以后改属天津市根治海河指挥部和市水利局河道所管理。
  1951年,对永定河北堤两侧,从堤脚起各留33米,以便取土固堤。1954年投资在5亿元以上工程,岁修投资15万元以上工程,受益被害两个专区以上的工程,分洪、改道工程等,由省批准,其次工程由专区批准。各河设巡堤员(永定河1,运河6,凤河3,青龙湾3),由县水利科管理。在北运河堤根不准修建非水利建筑物。-切堤根以内树木,归政府所有,不准砍伐。
  1951至1979年,县内外大型河道治理工程由省或市主办,县组建施工所(或指挥部),县政府核心领导、县长亲自领导,县水利、粮食、卫生等部门分别负责技术、物资、民工生活、医疗等问题。
  1958年撤巡堤员,改由沿河村队管理,岀现建窑烧砖、砍伐树木现象。1977年,县建立河道管理所,复设巡堤员7人。1980年与河闸所合并,改称河闸管理所,设所长、副所长各1人,下设工程管理组、机电维修组、财务组等,河道按闸分段管理,巡堤员分管-段堤防及所属大中型闸涵。
  现有一、二级河道7条,总长253.3公里,堤防461.6公里,有险工47处,总长10.6公里。主河道由市、县共管,支流河道由县、乡共管。大型闸涵500米以内不准捕鱼、爆破,堤防、河滩不准取土、埋坟、打窑、挖窖破坏堤防安全;中型闸涵200米以内,不准捕鱼、爆破、洗澡,小型闸涵100米以内禁止捕鱼、爆破。
  1959年县内始设水利专用通讯设备,20门分机1台。1974年起,新建闸站时通讯线列入预算一起兴建,1983年增设分机1台,水利专线达200公里,基本形成有线通讯网,但在汛期,阴雨暴风,倒杆连线时有发生,不便维修,1982年始装无线电台1部,现有电台12部。近距离通话,还配备无线电报话机多台,保证汛期信息畅通无阻,指挥灵便。
  第二节 闸涵管理
  1935年境内建老米店老龙凤闸和筐儿港8孔闸,分别由永定河务局和蓟滦河务局管理,建有闸管房屋,设专人管理。
  1959年建北运河6孔闸,把老8孔闸改为11孔分洪闸,翌年在6孔闸西侧建闸管所,设专人维修保养,保证启闭灵活。1985年共有大中型闸涵23座,各闸均有专人看管,设闸长、电工、闸工。各闸人员由河闸所统一调度,按规章制度和管理准则进行闸涵启闭、控制水位,定时逐级上报水位水情,由水利局统调,各闸不得自行处理。到1989年有大型闸涵76座,均由河闸所统一派人管理,一般闸涵由县委托乡管,小型闸涵由乡委托村管。
  第三节 扬水站管理
  1957年始建扬水站,1961年已建成17座。1962年经县批准,各扬水站按受益范围建管理委员会。是年县建立中心排灌管理站(设机电组、工程组、财务组等)加强对水站管理的指导。各站设站长,并配备具有电工知识的人员3至5人进行管理。县制定各站的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和考核标准(设备完好率、能源单耗、灌或排水定额、排灌成本、单位功率效益、渠系利用系数、自给率、作物产量),定期考核。举办技术培训班,经县劳动局考试合格后发证方可操作。每年春季对机电设备进行预防性试验,保证汛期正常运行,秋季进行大检修,及时处理隐患,机泵设备由各站负责包修。1978年后,县中心站及各扬水站建立岗位责任制,定岗定责,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1990年共有扬水站222座,其中国有县管扬水站24座,国有乡管扬水站18座,其余小型水站(点)为乡、村两级管理。
  第四节 水库管理
  1986年始建小于庄水库,县水利局建机场排水河及小于庄水库施工管理所,干部职工20余人。翌年建成蓄水,管理所继续负责水库的闸、站维护、保养、启闭和围堤绿化、水面养殖以及旅游景点、服务设施的开发、设计和施工。1987年动工兴建黄庄水库,由黄庄乡水利管理站负责施工及建后管理工作。
  第五节 水费征收
  1963年国营扬水站定为自负盈亏单位,开始征收水费,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以利设备更新改造和进行正常管理。按除涝、排灌两项,据实际开支,按受益范围,计亩分摊,秋收后下村征收。70年代按征收方案,先后委托信用、财政两部门代征。1985年根据上级指示,凡除涝面积均征水费,包括机关、团体、工商、企事业、公路、铁路等(公路、铁路收费未落实)。中心站设征收小组,常年征收。收费标准:大田每亩0.4至0.5元,稻田每亩1.5至2.0元,企事业单位每亩1.0至2.0元。
  1988年底,建立县地下水资源管理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34条之规定,负责全县地下水资源的管理,依取用地下水量及用途始征资源费。用于水资源的保护和开发,技术改进、培训,设备购置及管理费用开支。征收范围:据县政府规定,除农田灌溉用水、农村家庭生活用水、农村中小学生活用水、油田注水取用地下水,以及上年度核定亏损的乡镇企业半年度计划用水等均暂免外,其它一切单位及个人均依法缴纳水资源费,收费标准:乡镇企业、畜牧、水产、养殖用水每立方米0.05元,其它单位或个人经营性用水每立方米0.0968元,由地下水资源办公室安排专人按月收缴。
  第六节 泛区移民
  清乾隆四年,永定河决范瓮口,北折西洄,泛滥于西肖庄等数村,翌年于数村之北新筑横堤。六年于上游开一堤堰,水势稍减,河道六埝新筑堤内,民不安居。查明愿迁者,给与房价、拨与房基。而渔坝口、西肖庄、二光等村之居民,于下口官苇地起建庐舍,聚落连片,使无家可归的灾民得以安顿。三角淀因浊水灌入,日渐填淤,将成沃野,允许穷苦农民开垦种植。
  1939年,永定河决梁各庄,故道不可复,另辟新线,黄花店、豆张庄一带遂成泛区,北遥堤以北8里有余,任水奔流,土地荒废,民生财产无保障。1949年大水,数村遭淹。汛后,河北省遵照中央移民指示,筹建永清、安次、武清三县永定河泛区移民委员会,建房由国家负担,资金由移民委员会统一掌握使用,对搬迁的1口人户给房1间、3口人户给房两间、5口人户给房3间;在落户村征用土地,每人分田1.5亩,并建立房产契约。在京山铁路北、龚庄子村西建新村1处,即今“北场”,于1950至1951两年动员距主河槽较近的邵七堤、杨营、罗古判3村大部分居民迁入新村。解口村原在北遥堤内(村址现已废),南迁1.5公里至堤外的小村荣家场(1940年尚存),仍称解口。北场、解口两村共移民168户931人。1953年河北省民政、财政两厅拨搬迁费40亿旧币(与现行币值比为10000:1),县充实移民委员会机构,动员刘庄、甄营、杨营、胡营、罗古判、邵七堤等村剩余群众,有亲投亲,有友靠友,迁往龚庄子、高场、柳行一带和汊沽港、石各庄、陈嘴3个区及西南庄、晏庄等村;无亲无友者,就近安排,迁入新村居住,至1955年移民结束。两次共搬迁554户,2486口人。移民后多是留青壮年看守旧房。后政府准备船只,做好遇险抢救准备。泛区群众一面修建房屋扒旧盖新时,抬高地基,一面自备船只。随着河道治理、泛区改观,迁出的部分群众又有搬回老家者。80年代以后,政府拨款,在泛区以村为单位建筑救生台,台高3米,大小1亩左右,外砌砖石及附属建筑,保障村民遇险能及时登台脱险。

知识出处

武清县志

《武清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书以现在武清辖境为主,重点突出了建国后42年的史实,特别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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