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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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年鉴.2010》 图书
唯一号: 020220020230005151
颗粒名称: 检察
分类号: D926.32
页数: 3
页码: 76-78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9年天津开发区检察工作的情况,其中包括了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查办职务犯罪、预防职务犯罪、控告申诉和民事行政检察等。
关键词: 天津市 开发区 检察工作

内容

〔简述〕 2009年,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简称“检察院”)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发挥检察职能,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加强管理科学化、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保障现代化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2009年,检察院党支部被开发区机关党委评为优秀党支部,在全市检察系统汇演和首届足球冠军杯赛中获优秀组织奖。公诉科李楠参加办理“705”案件公诉工作被市检察院授予个人三等功荣誉。法警队长于国强在全市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警务技能培训班中考核成绩优秀,获市检察院通报表彰。青年干警李杨获全市检察机关“五四”演讲比赛二等奖。万三宝、于国强被滨海新区工委授予优秀处级干部称号。
  〔侦查监督〕 2009年,侦查监督科共受理公安开发区分局、公安保税区分局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47件209人,批准逮捕143件206人,不批准逮捕3件3人;受理该院反贪污贿赂局移送审查决定逮捕案件2件2人。与2008年相比,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数上升16.7%。
  2009年,开发区恶性案件、团伙性犯罪案件上升趋势明显,侦查监督科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对重大抢劫犯罪案件、持械斗殴、重大盗窃等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案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提前介入,在配合中实施法律监督,确保诉讼程序合法公正,缩短办案时限,及时批准逮捕此类案件犯罪嫌疑人。准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待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慎用逮捕的强制措施,多做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对一些犯罪情节较轻微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同公安机关协商,建议采取取保候审或其他强制措施。严格依法审查公安机关延长刑事拘留时限,对不符合延长刑事拘留时限的案件,依法向报请延长刑事拘留时限的公安机关提出纠正意见。在审查提请批准逮捕案件中,严格依法实施对实体审查和诉讼程序审查同步进行,发现公安机关在侦查活动中违反法定程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或其他权利的行为,及时严肃依法予以纠正。加强案件批准逮捕后的监督,防止已批准逮捕案件犯罪嫌疑人执行不到位事件的发生。
  〔审判监督〕 2009年,公诉科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公诉案件172件323人,提起公诉164件277人,不予起诉2件2人;公安机关撤销案件10人,依照管辖规定移送其他检察院1件18人。出庭支持公诉93件208人,收到同级人民法院判决126件222人,均作有罪判决。公诉科受理的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与2008年相比,受理案件数上升15.4%,人数上升15.4%。
  2009年,公诉科履行审判监督职能,重点提高出庭公诉水平和庭审中质证及法庭辩论阶段的控辩质量。根据不同案件特点及不同案件指控的犯罪事实,对证实犯罪事实的证据体系,重新架构证据中的各要素,提高法庭对案件事实认知程度,帮助法庭全面了解案情,以提高出庭判决率,节省司法资源。年内,有45件案件当庭宣判,占出庭案件总数的48.4%。
  加强立案监督。规范和完善《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的制作要求,对公安机关存在该立案侦查而未立案侦查的案件,以及对应报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而未报请批准逮捕等问题的案件予以充分论证,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批准逮捕、提起公诉、法院判决的标准和论证,确保立案监督案件侦结率和批准逮捕率。
  加强庭审法律监督。通过量刑建议书和在庭审中发表口头量刑建议等方式,对同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依法实施监督。有效杜绝量刑畸轻畸重、同罪不同判决的情况,让被告人认罪服从判决,被害人认可裁判结果。公诉科依据提起公诉案件不同案情以及被告人犯罪情节、危害后果,向同级人民法院发出6份量刑建议书,使审判监督贯穿整个庭审活动。
  加强执行监督。公诉科派专人负责与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派出所联系,定期了解、核对报送监外执行人员情况。该院人员深入到派出所与监外执行人员利用座谈等形式,核查监外服刑人员服刑情况及派出所对服刑人员监管和对执行的落实情况。
  〔查办职务犯罪〕 2009年,反贪污贿赂局共受理案件线索13件13人,初步调查案件线索8件8人,立案侦查2件2人,大案率50%。其余经初步调查后决定不予立案或转其他相关部门处理。侦查终结上年未侦查终结案件1件1人。开展反渎职侵权案件线索调研工作,先后到公安开发区分局刑警队、经济侦查支队、开发区环保局、开发区城管等行政执法单位调研,对3起渎职案件线索开展初步调查。
  〔预防职务犯罪〕 开展对重点工程单位涉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先后11次为天津检验检疫局、天津滨海快速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和开发区基建管理中心申请的70余家工程建筑、消防、电梯施工安装和装修以及监理单位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
  对重点工程项目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制度建设。先后到天津检验检疫局、泰达投资控股公司、泰达海洋开发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建设集团等工程投资大、规模大的单位,联合成立工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双方设专人负责日常联络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沟通信息,分析问题。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制约监督机制,有效防止工程建设过程中各环节可能发生的职务犯罪。协助建设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双优”同创活动,有效遏制工程建设中职务犯罪现象发生。
  法制宣传常态化。按照市人民检察院要求,成立以检察长为团长的预防职务犯罪法制教育宣讲团,先后到天津检验检疫局、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泰达自来水公司、中国银行天津滨海分行、滨海快速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天津泰达建设集团、中新天津生态城投资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天津海事法院等10余单位进行预防职务犯罪法制警示教育宣讲。全年开展法制宣讲、预防职务犯罪咨询、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22场次,受教育者达1000余人,对有关单位发检察建议书2份。年内,启动对开发区内部分重大公共投资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的全过程跟踪预防机制,开展专项同步跟踪预防工作,确保公共投资安全。
  〔控告申诉和民事行政检察〕 控告申诉、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对来访当事人提出的申诉释法说理,对一些可能引发的申诉案件及时做好化解矛盾工作。年内,没有发生越级访和“进京”上访事件。
  〔服务企业和社会〕 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和公诉科结合科内检察业务特点,通过办理提请批准逮捕和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发现某些企业内部职工盗窃生产原料、成品时有发生,且盗窃案件多发生在生产车间、仓库等处。为帮助企业消除财产安全隐患,该院人员多次到发案企业召开座谈会分析发案原因,协助发案企业建章建制,完善治安防范体系。2009年,向开发区有关企业发检察建议10份。在“检校共建平安校园”系列活动中,院领导同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检察官深入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开发区第一中学等单位,开展专题法制教育讲座,受教育师生500余人次。
  探索服务大局新举措。密切关注因金融危机导致企业破产倒闭而失业的职工生活情况、社会活动动态,倾听他们的诉求,应对因劳资纠纷等问题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及时了解情况,帮助他们解决纷争。
  发挥检察职能,为“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活动服务。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到开发区内各行业的10余家公司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司法需求,听取企业生产经营中面临的困难,着力为企业解决相关法律问题。依据检察工作职能,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为开发区企业服务的措施。2009年4月15日,《北方经济时报》以“开发区检察院为企业创造好环境”为题报道了开发区检察院走访企业开展调研和综合治理系列活动。
  〔检察队伍建设〕 落实全员培训、领导干部素能培训、专业培训和对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鼓励和支持干警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和司法考试,组织全员拓展训练活动和演讲比赛。
  开展党风廉政教育。邀请市政法委有关领导为全院干警做党风廉政形势报告;参加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处级以上干警参加的警示教育。组织召开人民监督员座谈会,通报检察院检察业务工作和检察院党风廉政教育,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全年没有发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
  开展专项检务督察。对干警遵守上级院和检察院制定的各项禁令和考勤规定进行不定时抽查。补充完善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实施细则。2009年,检察院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督察抽查中受到表扬。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从2008年9月至2009年3月,全院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经过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达到“领导干部受教育,法律监督上水平,执法为民见成效”的工作要求,促进了各项检察工作的开展。

知识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年鉴.2010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年鉴.2010》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记叙了2009年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貌。内容有:特载、大事记、文献、综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人民团体、政法、城区规划与建设、综合经济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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