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会监察室成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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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年鉴.2010》 图书
唯一号: 020220020230005019
颗粒名称: 管委会监察室成立
分类号: D267
页数: 1
页码: 42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9年6月29日,天津开发区编制委员会同意党群工作部加挂监察室牌子,成立了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监察室。监察室的职责包括执行行政监察工作决定、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违法违纪案件的处理和预防腐败等工作。监察室隶属于党组和管理委员会的双重领导。
关键词: 天津市 开发区 管委会 监察室

内容

2009年6月29日,天津开发区编制委员会下发《关于同意党群工作部加挂监察室牌子的函》(津开编函〔2009〕1号),管委会监察室成立。监察室全称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监察室,正处级行政单位,隶属党组和管委会双重领导,与党群工作部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其主要职责:(一)负责贯彻执行市监察局、滨海新区监察室和开发区管委会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开发区管委会党组管辖权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决定和命令的情况。(二)在开发区管委会党组、管委会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开发区管委会党组管辖权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以及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等工作。(三)负责检查开发区管委会党组管辖权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职人员违反政纪的案件,按职权范围决定或取消对违纪人员的处分;负责开发区管委会党组管辖权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有关行政惩戒工作,受理公职人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组织管辖范围内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四)负责做出关于维护政纪的决定,制定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开展对国家公职人员遵纪守法的教育工作。(五)负责对行政监察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掌握情况,解决问题,参与有关行政监察方面的政策和法规的制定。(六)承办市监察局、滨海新区监察室和开发区管委会党组、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员编制暂不增加。经费来源与党群工作部经费渠道相同,暂不增加经费预算。

知识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年鉴.2010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年鉴.2010》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记叙了2009年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貌。内容有:特载、大事记、文献、综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人民团体、政法、城区规划与建设、综合经济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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