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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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20220020230001770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
分类号: D926.1
页数: 1
页码: 539
摘要: 1991年7月25日,设立了天津市人民检察院驻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室,主要负责查处贪污、贿赂案件及法纪案件。驻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室配置了8名干警,包括1名主任、2名副主任和5名工作人员,主任由天津市塘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兼任。
关键词: 机构 天津 开发区 检察

内容

1991年7月25日,设立天津市人民检察院驻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室,主要查处贪污、贿赂案件及法纪案件。配置干警8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2人、工作人员5人。检察室主任由天津市塘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兼任。
  1995年8月,经中共天津市委批准、市人大常委会决定,设立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简称开发区检察院)。12月31日,开发区检察院正式成立。1995年12月至1999年9月,张广泉任检察长;1999年9月,张卫国任检察长。开发区检察院下设办公室、政工(监察)科、审查批捕科、审查起诉科、反贪污贿赂局(设侦查一科、侦查二科、预防职务犯罪科,渎职侵权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举报中心),配置干警31人。
  开发区检察院行使直辖市区级人民检察院职权。在工作中,坚持强化监督、严格执法、服务大局的方针。强化队伍素质建设,实施“一二三培训规划”。即:集中一段时间进行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培训,选派业务骨干到政法大学学习;聘请专家讲授市场经济和侦察预审两项专业知识;进行英语基础口语、微机操作、汽车驾驶三项基本技能培训。印发“刑事诉讼参与人权利、义务卡片”,使有关人员了解其权利和义务,以群众满意作为执法标准。开发区检察院于2000年、2001年被天津市人民检察院评为“检察机关基层建设五好检察院”。

知识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记述了1984年天津开发区建区开始,下限至2000年。为保证记述事物的完整,一些事物的时限有所前伸和后延。记述层次结构,一般为篇、章、节、目和子目五层,篇首设无题序;入志图表,冬量紧靠正文。附录设置,除全志的总附录外,个别篇章之后亦适当设附录,与篇章正文相辅相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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