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篇 党政群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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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20220020230001709
颗粒名称: 第十二篇 党政群团
分类号: D222.1
页数: 49
页码: 435-383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84年,天津开发区建区时采取党政合一的组织结构,实行党政一体化领导体制。随着开发区各项事业的发展,1987年党政进行了分设,分别设立中共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和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组织发展逐渐壮大,党员人数增至5694名,基层组织数量增至271个。此外,天津开发区还成立了工会联合会、共青团和其他不同时期的社会团体。
关键词: 天津开发区 党政合一 党政一体化

内容

第十二篇 党政群团
  1984年,天津开发区建区时,采取党政合一的组织结构,实行党政一体化领导体制,实行集中统一领导。随着开发区各项事业的发展,党政于1987年分设。中共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简称工委)和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简称管委会),作为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分别行使地方党组织和地方政府的职能。
  1984年初,党组织设总支委员会,只负责党员的组织生活和思想政治工作,有党员30人。1984年12月,经中共天津市委批准,成立中共天津开发区临时委员会(简称临时党委)。1987年6月,取消临时党委,设立中国共产党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是年,党员增至435人,党的基层组织发展到44个。2000年9月,天津市委决定设立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委开发区保税区工作委员会,两区工委同时撤销。至2000年底,开发区党组织有基层党委10个,总支、支部271个,党员5694名。
  天津开发区的群众团体,除工会联合会和共青团之外,还有不同时期成立的其他社会团体。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
  天津市委开发区保税区工作委员会
  第一节 机构
  一、沿革
  1984年4月天津开发区开始规划筹建,是年12月6日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筹建期间,即建立了党的组织。随着开发区的发展,党组织机构亦相应调整,先后经历了中国共产党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支委员会、中国共产党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时委员会、中国共产党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和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委开发区保税区工作委员会四个时期。
  (一)中国共产党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支委员会(1984年11月至1984年底)
  1984年11月,组建中共天津市开发区总支委员会。总支委员会由中共天津市对外经济贸易工作委员会领导,其职责是负责党员的组织生活和思想政治工作,不对全区的大政方针、规划建设、组织管理,行使领导、决策权。
  (二)中国共产党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时委员会(1984年12月至1987年6月)
  1984年12月24日,中共天津市委决定建立中共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时党委。本着一元化领导的原则,建立党政合一的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全区工作实行集中统一领导,即党政一体化的领导体制。行政机关的办公室、人事室与研究室,代行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的相应职权。随着管委会管理人员的不断增加,建设规模的迅速扩大,该体制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1986年1月,经中共天津市委批准,临时党委不仅负责开发区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而且对全区的大政方针、规划建设、组织管理行使领导、决策权。临时党委下设党委办公室,综合处理党务工作。这一时期,开发区党员由108名增至435名,其中发展新党员29名;党的基层支部由7个增至44个。其间,由于三资企业纷纷开业,企业中党组织发展迅速,为适应这一形势,又增设合资企业工作处,与党委办公室合署办公。
  (三)中国共产党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1987年6月至2000年9月)
  1987年6月16日,经中共天津市委批准,成立中共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既作为中共天津市委的派出机构,又兼有地方党委的性质,直接受天津市委的领导。1989年8月,中共天津市委决定,开发区工委在具体工作上同时接受市委外经外事工委的指导。同时,前设临时党委撤销,工委设办公室、组织处、宣传处和纪检组,办事机构的人员编制不变,只做职能上的调整。1988年,根据中共中央统一要求,设立天津开发区监察局。自1993年起,纪检组和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工作体制。
  1987年4月,开发区临时党委决定分别建立开发区管委会机关堂委、开发区总公司党委和开发区合资企业党委。管委会机关党委于1987年10月建立,其职能是负责工委各部门、管委会机关和行使政府职权的各处、室、局、所以及管委会直属企业的党务工作。总公司党委于1988年8月23日成立,其职能是负责总公司机关及所属企业的党务工作。开发区合资企业党委于1988年1月成立,其职能是负责开发区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的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四)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委开发区保税区工作委员会(2000年9月8日以后)
  2000年9月8日,中共天津市委决定组建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工作委员会和天津市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分别为市委和市政府的派出机构,行使对滨海新区经济发展和开发建设重大事项的决策权,负责对区域内各单位关系的协调,代表市政府行使有关滨海新区建设的管理权。同时撤销原开发区工委和保税区工委,组建中共天津市委开发区保税区工作委员会。撤销原两区工委纪检组,组建中共天津市委开发区保税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二、职能部门
  (一)办公室
  办公室是工委的综合办事机构。其职责是:负责掌握、督查工委各部门贯彻上级和工委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根据工委指示拟订工委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开发区保税区的信息、调研、统战、信访、文档、机要、保密、会议和内部事务的管理与协调工作;负责开发区、保税区涉台事务,兼挂开发区保税区对台办公室。
  负责工委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维护等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内部质量体系的审核等工作。
  (二)组织处(部)
  工委组织处是负责开发区党的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干部管理和干部培训工作的机构,成立于1987年6月。2000年9月8日,中共天津市委开发区保税区工委成立后,两区组织部门合并为中共天津市委开发区保税区工委组织部。组织部下设干部科、组织科、综合科。
  (三)宣传处(部)
  工委宣传部的主要职责是在工委的领导下,围绕中心任务开展宣传工作,负责开发区的理论学习、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外宣工作的指导、监督、协办、管理等。1987年,工委宣传处成立。1990年,开发区政工干部职称评定工作办公室成立,挂靠宣传处,负责开发区政工岗位人员职称评定的有关工作。1990年,开发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办公室成立,挂靠宣传处,负责研究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研讨活动。1994年,开发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更名为开发区精神文明建设研究会。1995年3月15日,开发区新闻办公室成立,挂靠宣传处。1997年1月,为了维护开发区社会安定,更好地发挥政法部门的作用,工委决定成立政法工作领导小组,与开发区普法办公室合署办公,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1998年,政法工作领导小组与开发区新闻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策划和组织区内重大对外宣传活动、组织新闻发布会、新闻单位和记者采访接待工作、统一外宣口径、外宣品制作等管理。2000年12月,开发区保税区宣传部成立,设置宣传科、外宣科、策划科,开发区宣传处取消。
  (四)企业工作部
  开发区保税区企业工作部2000年12月设立。负责两区企业党建指导工作。在工委领导下,具体负责开发区、保税区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中党的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制订两区企业党建工作规划;指导、协调两区企业党委,紧密结合企业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党的工作;针对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新情况和新特点进行调研,提出新的工作思路和方法,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工作。
  根据开发区保税区非公有制企业的实际,确定了“夯实基础、突出创新、全面推进"的非公有制经济党建工作思路。“夯实基础”就是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抓好建章立制、规范党建工作制度体系,打牢党建工作的基础;“突出创新”就是从开发区保税区非公有制企业的实际出发,拓宽党建工作的思路,大力创新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方式方法、活动内容;“全面推进”就是在不断总结党建工作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以抓重点企业、重点工作为突破口,以点带面,全面指导和推进开发区保税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
  (五)纪检监察
  开发区保税区党的纪律检査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由中共天津市开发区保税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简称纪工委)和天津市监察局驻开发区保税区监察室(简称监察室)负责。两个机构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工作机构的体制。开发区保税区纪工委受市纪委和开发区保税区工委双重领导,对开发区保税区所属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党员、干部履行“教育、保护、监督、惩处”四项职能。监察室受市监察局和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双重领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对两区管委会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实施行政监察。
  开发区纪检监察工作随着开发区建设的发展不断加强。开发区建设初期,在临时党委办公室设专人负责党的纪律检査工作,1987年6月,建立中共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纪检组。1988年4月,建立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局。1993年,纪检组和监察局合署办公,开始实行两块牌子、一套工作机构的体制。2000年8月,开发区纪检监察机构调整,纪检组更名中共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律检査工作委员会,监察局更名天津市监察局驻天津开发区监察室。
  2000年9月开发区保税区工委建立,市委批准撤销中共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建立中共天津市开发区保税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书记张小林。
  (六)开发区企业党委
  1988年1月,建立企业党委负责开发区三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是工委领导下的二级党委。具体职责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按照“围绕经济抓党建、抓好党建促经济”的指导思想和“一点三为”的工作思路,紧密结合企业的实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创造性地开展党的工作;领导、推动开发区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党的建设及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分类指导,搞好思想教育和企业的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开发区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党总支、支部的组建、改选、撤销及党组织领导成员的任免;按照“坚持标准、改善结构、保证质量、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党员的组织发展和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围绕“有组织、有活动、有形象、有发展”的工作目标,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基层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搞好零散党员和流动党员的管理教育,灵活多样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服务基层,深入企业调研,不断探索总结适合企业特点的工作方法和经验,推动基层党的建设;指导工会、共青团组织在外商投资企业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推动企业开展树立企业精神、建设企业文化的活动。
  企业党委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3个办事机构。企业党委及其办事机构对下属党组织的领导主要表现为:对企业党总支(或企业联合党总支)的领导。开发区企业党委下属6个企业党总支,企业党总支下设若干党支部,党支部下设若干党小组。至2000年下属有2个联合党总支(由企业党委干部兼任书记)。联合党总支下设若干党支部,负责发展党员和组织零散党员的活动等。企业党支部在企业党委的领导下,结合实际开展党的工作。形成以企业党委为指导并逐级负责的企业党建工作领导体制。
  第二节 组织工作
  自1985年起,外商投资企业开始进入开发区。在外商投资企业中如何开展党的工作,没有可以参照的模式。工委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深入实际、不断探索,形成了一套外商投资企业党建工作的新思路。1992年底,在珠海召开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党建工作座谈会,天津开发区工委提出“一点三为”的党建工作思路,得到全体与会代表的肯定。天津开发区“一点三为”的工作思路和经验载入中共中央的理论刊物——《求是》。遵循“一点三为”的原则,把促进企业稳定发展,不断探索新情况、总结新经验、培养新典型作为外商投资企业党建工作的重点;把创建文明机关,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做为指导机关党的工作的重点;把加强党的建设,促进企业管理,推进企业改革做为指导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重点。
  一、组织管理
  开发区党组织注重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及时组织学习落实中共中央和市委有关会议、决议精神,在党员中开展“三个作用”(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大讨论、“双学”(学党章、学邓小平理论)及“三讲一树”(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树形象)等活动,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通过实施“双百考核”(《党支部分类标准及百分考核细则》和《党员百分考核细则》)把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工作内容目标化、定量化,形成目标清楚、责任分明、措施具体、考核规范的目标管理体制。在每年党的生日前夕,开展庆“七一”学习、评比活动,表彰先进。自建区至2001年,受到中央和市委表彰的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达16名(个)以上。党内信息实现了微机管理。
  开发区各级党组织,注重抓好党员的发展工作。按照“坚持标准、改善结构、保证质量、慎重发展”的方针,对申请入党积极分子有针对性地做好培训考察。1984年开发区只有一个党总支、30名党员。
  至2000年底,已有企业二级党委10个,党总支(支部)271个,党员5694名,累计发展党员990名。1997年2月,摩托罗拉公司党委成立,为全国第一家大型外商独资企业党委。2001年6月,全国第一家台商独资企业党委——天津顶益国际食品有限公司党委在天津开发区成立。
  二、干部工作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工委组织部门负责工委、管委会、总公司等单位处级干部任免管理工作。天津开发区创建之初,在干部管理方面打破原有规定,实行干部聘任制度。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标准,坚持党管干部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干部任用原则,对管委会局、处、室及直属企事业的处级干部和总公司部室及所属企业的处级干部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两年至三年,聘期内根据工作需要,可进行适当调整。聘任程序是:工委提名,由管委会、总公司分别聘免。每年进行一次组织考核(程序:本人述职、民主评议、群众测评、组织部门考察),对不胜任或不适应的干部及时进行解聘或调整。在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处级干部,实行“双推双考(个人自荐与群众推荐相结合)”,使年轻有为、群众公认的干部走上处级领导岗位。
  2000年,开发区保税区工委成立后,在工委一室三部(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企业工作部)、开发区管委会局处室和两区团委中,全面推行处级干部综合考评和竞争上岗。完善干部制度改革中的配套措施,实行末位淘汰制、任前公示制、经济责任审计、试用期制,加大干部流动力度。为吸引高层次人才,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开发区科技发展局局长、《滨海时报》总编、副总编等。
  在干部管理上,制订开发区《领导干部守则》、《干部管理意见》、《年度考核方案》、《干部任免程序》、《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处级干部公开选拔、职位轮换实施办法》、《不称职干部认定标准》等干部管理、任用的规范性文件,实施“一书一本”(处级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年度报告书、专用学习笔记本)制度,对干部年度工作目标、理论学习、遵守廉政规定和民主评议等内容进行年度报告、考察。同时,根据中共中央和天津市委的要求,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双学”、“三讲”和“三个代表”学习教育,提高干部素质。
  2000年,开发区保税区工委成立,制订加强处级干部管理的综合考评体系,提出加强干部管理切实转变作风的八项措施和《关于加强机关处级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三、培训工作
  开发区干部培训工作由培训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其办公室与组织处合署办公,负责全区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制订干部培训计划、完成任务措施及相关制度,检查培训任务落实情况。承办培训任务的主要单位有:区劳动人事局、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开发区培训中心、泰达研修中心等。举办青年干部培训班、新上岗干部培训班,提高岗位适应能力;组织“精卫杯”论文评选活动,激励青年干部立足本岗,创业成才。曾邀请国际著名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公司(美国DDI公司及西弗吉尼亚大学)到区举办四期高级人力资源管理短期培训班。经过单位推荐和考核,把素质好、群众公认的优秀年轻干部选派到境外培训,为开发区在管理、金融、经贸规划等领域培养自己的专家队伍,共选派赴境外培训5个团组,计18人次。
  2000年,开发区保税区工委成立后,成立了开发区保税区工委培训工作委员会,组织部部长担任秘书长。
  四、因公出国政审
  1987年8月,天津市委组织部将出国人员政治审查批准权下放到开发区工委,组织处负责因公出国、出境人员的政治审查批件工作。至1999年底,已审查批准出国、出境团组6478个,计13426人次。2000年9月8日,中共天津市委开发区保税区工委成立后,工委组织部负责两区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政治审查及核发审查批件工作。
  五、基层党委
  (一)机关党委
  中共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委员会(简称机关党委)是开发区工委下辖的二级党委,主要职能是对所属各总支、支部(包括开发区工委、管委会机关各局、处、室、驻区单位、事业单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第一届机关党委成立于1987年12月15日,下辖党总支1个、党支部10个。
  1993年7月22日,机关党委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第二届机关党委。
  第二届机关党委下辖党支部43个,中期调整为38个党支部及2个党总支。
  1996年11月28日,机关党委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机关党委第三届委员会。
  第三届机关党委下辖党支部48个(中期调整为51个及4个党总支(中期调整为3个)。机关党委以不断提高机关党团员和广大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为目标,机关党建工作的重点为党内培训、支部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组织发展和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机关党委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机关党员队伍年轻化、知识化的特点,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注重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1994年始,共举办支部书记培训班5次、组织委员培训班3次、宣传委员培训班3次、纪检委员培训班2次、党员培训班3次、积极分子培训班10余次,接受培训人员1773人次。其中支部书记培训班是培训工作的重中之重。1995年4月,机关党委与组织处共同组织党支部书记在中央党校进行为期一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培训。
  1998年4月8日至30日,针对党员中存在的艰苦奋斗思想和忧患意识淡化等问题,在开发区涉外职专举办机关党员培训班。重点进行邓小平理论学习、开发区艰苦创业史教育。机关400多名党员参加培训。工委副书记兼机关党委书记李国林进行动员,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皮黔生结合开发区艰苦创业史,给党员作《发扬艰苦奋斗精神,争做改革开放前沿的优秀共产党员》报告。
  1999年4月28日至5月22日,在泰达研修中心举办党员培训班,培训分为4期,培训内容包括“三讲”活动和党章理论教育、理想和艰苦奋斗教育、金融知识培训、团队理念意识培训和智能大厦理念介绍。邀请开发区前任领导叶迪生作开发区艰苦创业的报告。
  基层党支部建设的重点是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1992年始,机关党委以民主评议党员的形式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每年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均突出鲜明的主题。对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给予表彰。
  机关党委注意调动党员献计献策的积极性,塑造机关中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良好氛围。1999年3月15日至6月30日,机关党委根据开发区工作会议精神,在机关中开展“话说改革论开发,我为泰达献一计”的征文活动。收到征文稿件及各类建议130余篇,内容涉及经济、科技、文化、教育、政务、党建、城建、环保、法制建设等10余个方面。经过初评、中评和最终评审,共有47篇稿件获奖,3个支部获得最佳组织奖。征文中的获奖论文和实用性强的论文60余篇编入《群策群力,共创泰达明天》论文集,由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
  2000年3月10日,机关党委对机关内设处室党支部370名党员进行为期20天的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活动以“三讲”教育为主题,着力在理想信念、艰苦奋斗、廉洁自律、改革创新、服务意识、模范作用6个方面查摆党员中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制订整改措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使广大党员受到一次深刻的马列主义理论和党性党风教育。
  机关党委组织发展工作始终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严肃认真地发展党员。
  1996年,按照“环境年”建设的统一安排,机关党委承担“争创文明岗”、“争创文明单位”活动(简称“双争”活动)。机关党委采用分层次、抓重点、带一般的方法推动活动的开展。1997年2月,机关党委表彰在“双争”活动中表现突出的5个优秀文明单位和29个优秀文明岗。
  1997年5月,机关党委再次在机关中开展“争创文明岗”、“争创文明单位”的“泰达杯”精神文明系列创建活动。内容包括“争创文明岗”为主开展三星级系列创建活动和以“争创文明单位”为内容的单位、集体争创活动。通过此活动的开展,全机关实现达标文明岗100%,优秀文明岗55%,标兵文明岗1%。
  1997年6月,机关党委组织庆“七一”迎香港回归歌咏大会,机关共组织6个方阵、600人参加,占大会总人数的75%,演唱9首曲目,占总曲目70%。
  2000年8月,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为更好地与国际接轨,塑造具有国际水准、文明高效的政府形象,机关党委配合“形象年”建设,组织拍摄《泰达公务员日常应用礼仪》电视专题片。此片所有演员、摄像均由机关职工担任,针对公务员的自身仪态、日常礼仪和窗口服务礼仪等方面进行讲解。
  (二)总公司党委
  1984~1987年,总公司工作机构与开发区工委、管委会合署办公,一套班子,职责交叉。
  1988年9月3日总公司首届党委会成立。党委成员由9人组成。总公司党委成立后,所属各公司基层党组织相继成立。
  1988年度总公司系统有党员108名,其中正式党员102名,预备党员6名。党支部8个。当年发展党员2名。
  1989年度总公司系统有党员173名,其中正式党员163名,预备党员10名。当年发展新党员9名。4名转为正式党员。有党支部12个。
  1989年8月30日,设立总公司党委办公室。
  1990年度总公司系统共有党员180名,其中正式党员174名,预备党员6名。当年发展新党员5名。16名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党支部12个。
  1996年12月5日,总公司党委成员调整,由李勇等5人组成。李勇任书记,张书忱任副书记。
  2000年3月27日,总公司党委组成人员调整:李国林任书记,张书忱任副书记。
  第三节 宣传工作
  一、理论学习
  工委宣传处(部)采取各种方式,组织全区领导干部学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1989年制订《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邓小平同志重要讲话的意见》,组织学习中央有关文件,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1993年,开发区工委中心组代表在天津市区县局、部委办领导干部学习汇报会上,作《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开创开发区高速发展新局面》的发言。工委中心组荣获1993年度市委宣传部授予的先进党委学习中心组。1996年,工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步入制度化轨道。1997年,组织召开学习《邓小平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十五大政治报告的学习交流大会,近200名处级以上干部参加大会。1998年,工委书记张福林代表开发区工委中心组在天津市领导干部学习邓小平理论经验交流会上宣读《把握精髓,开拓创新,迎接新的挑战》一文。9月,开展创新问题大讨论,举办各类培训班、座谈会,600余名机关党员参加培训,提出100余条创新建议,并在全区范围开展创新专题调研,同时编发《开发区创新调研报告》,及时通报调研情况。同年12月18日,与市委党校共同完成《邓小平对外开放理论的成功实践》论文,该论文入选全国纪念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20周年理论研讨会论文集。1999年,重点组织进行“三讲”教育和学习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2000年,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9月,《邓小平对外开放理论成功实践》获中宣部第七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
  二、普法工作
  自1986年起,开发区开展“一五”、“二五”、“三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1991~1995年“二五”普法期间,开发区工会权益部、顶益公司党总支和统一工业公司李康分别荣获天津市“二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1997年,天津开发区“三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李国林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6人组成,下设普法教育办公室,普法教育办公室与宣传处合署办公。制订《关于在全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三个五年规划》。坚持法制宣传与实践相结合,深入进行以宪法、基本法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1998年,组织参加全市“三五”普法法制文艺调演,开发区创作选送的京剧《依法治区展宏图》获优秀节目奖,同时获组织奖。宣传处被天津市政府评为1996~2000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
  三、对外宣传
  1987年6月8日,成立公关部,负责全区的公共关系和对外宣传工作(简称外宣工作),隶属管委会办公室。1988年,管委会将公关部中从事外宣工作的人员调出,成立新闻办公室,与公关部合署办公。1990年,成立天津开发区外宣工作领导小组和新闻办公室,由工委、管委会领导负责该小组工作,成员为工委办公室、工委宣传处、新闻办公室、公关部、政策研究室等部门负责人。专业化的对外宣传机构由此建立。1995年3月15日,工委常务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外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史莲喜主持召开全区外宣工作会议,对外宣工作体制进行重大调整。按照中央、市委对外宣工作的要求和开发区现行外宣工作运作机制,确立外宣工作体制为: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外宣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将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工委宣传处,同时挂新闻办公室的牌子,合署办公。新闻办主任由宣传处长兼任,地面卫星站和文教局电教制作部门由宣传处协调管理,泰达时报按照工委确定的办报方针,接受宣传处的指导和协调;建立工委宣传处协调例会制度,以协调指导内外宣工作。
  1998年3月16日,开发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李国林在外宣工作会议上讲话,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促进招商引资、服务全区经济、增进区内外了解、树立泰达对外形象。明确外宣品的统一管理与制作。提出全区外宣品,包括开发区区情介绍、活页、黄页、光盘、胶片、投资方面的外宣品,电视台对外宣传的专题片等的制作与管理,由宣传部(新闻办)负责归口管理,各有关部门配合。要求宣传处(新闻办)充分发挥对外宣工作的指导、监督、服务、协调作用,强化管理机制。会后出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闻宣传工作管理规定》和《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强对外宣传品管理的规定》,将制度进一步完善。汇编出版《泰达的世界》大型画册等外宣品。
  在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建立并不断完善宣传阵地。1986年,创办《开放报》,此为区内自办的第一份报纸,1993年更名为《泰达时报》。1998年9月又更名为《滨海时报》公开发行。该报已成为国内为数不多的报导开放地区,以宣传开放政策、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宗旨的报刊。1995年9月12日,泰达有线电视台正式开播。
  每年年初及年终召开新闻发布会,成为外宣工作惯例。届时,邀请国内外若干新闻机构记者到区采访,由区主要领导介绍全年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新一年发展设想,使外界及时了解掌握开发区的发展动态。
  开发区初创时期,对外重点宣传开发区宗旨,优惠政策和远景规划,宣传开发区“为投资者提供方便,让投资者赢得利润”的办区理念。上述宣传,对国外投资者产生强烈的吸引效应。1985~1986年,开发区接待外宾500人次。1989年,开发区以“改革开放政策坚持不变”为主题开展外宣工作。1989年6月4日,管委会邀请三资企业外商代表及家属座谈,对他们在“六四”风波期间的密切合作表示感谢,表示开发区将一如既往地执行改革开放政策,一如既往地支持外商在区设厂经营,一如既往地奉行“投资者是上帝”的宗旨。
  1990年,开发区外商投资发展形成一定规模,管委会将宣传重点及时转到营造“仿真投资环境”主题上,宣传开发区的软硬环境建设,为招商引资服务。1992、1993年,在《人民日报》及其海外版相继发表12篇文章,从土地经营、法制建设、投资环境、招商政策等方面宣传开发区。1993年,《中华工商时报》以整版篇幅发表题为“仿真营造”的长篇通讯,全面介绍天津开发区办区宗旨,强调结合自身特点进行开发区建设,以服务促发展。1994年,《商业中国》以“北方之光”为题,介绍天津开发区的投资发展环境。香港《大公报》开设了“泰达新闻”栏目。与此同时,管委会还强调围绕第三产业建设做好宣传工作。1993年7月,召开盛大记者招待会,宣布“金融贸易生活区”的开发计划。是年8月,举行了规模盛大的开发区国际学校奠基仪式。美国《侨报》组织《来自天津的报导》一组稿件,全面介绍开发区的发展情况。开发区有线电视台受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五洲传播中心、市委宣传部委托,自1996年10月中旬到12月份,完成《生活在泰达的外国人》专题片的摄制任务,通过对摩托罗拉、霍尼韦尔等跨国公司及一大批外国人在开发区的情况报道,反映开发区12年的建设成就。此片先后在中央电视台和美国卫视“变化中的中国”栏目播出。
  在“环境年”中,广泛借助国内外新闻媒体,宣传“环境是永恒主题”的理念、泰达精神、开发区环境建设的成就。1998年3月外宣工作会议后,管委会统一外宣品的制作并加强对外宣品的管理。是年出版《泰达的世界》大型画册,形象、全面地宣传开发区。1999年出版《媒体看泰达》一书,精选15年来中外记者报道天津开发区的新闻稿件共计74万字。
  在日常宣传中,注重宣传先进人物的模范事迹。1984年、1985年,报道天津开发区在建区初期的典型事件、典型人物;每年都报道部分评选出的“建功立业”先进个人的模范事迹,具体、形象地展现泰达精神。
  天津开发区自1993年起,每年评选明星企业和优秀经理。管委会亦自1993年始,每年宣传明星企业经营管理经验和优秀经理的先进事迹,借此宣传泰达精神,展示天津开发区良好的投资环境。
  报道重要的外事活动。1985~2000年,先后报道韩国、新加坡、比利时、以色列、冰岛、加拿大、泰国等国家元首和政府要员,外国驻中国使馆官员、外国商务机构驻北京代表及外国著名科学家访问开发区的观感,提升了开发区的知名度。
  1992年,邀请台湾《财讯》杂志主编邱永汉率百名台湾上市公司经理到区访问,开发区对此进行专题报道,并在《财讯》杂志上刊登整版广告。邱永汉回台湾后,在台北发表题为《未来钱潮新焦点》的演讲,介绍天津开发区的投资环境,促成台湾“统一”、“四维”、“台中精机”、“华娜”、“嘉年华”等著名公司投资天津开发区。1995年,邀请43届世界乒乓球锦标赛境外记者到开发区参加联谊活动;策划、组织海外著名华人摄影家到开发区摄影。对这些活动开发区都做了报道。到开发区参加联谊活动的记者也多角度地报道天津开发区。
  1996~2000年,报道了开发区参加国内7次经济贸易洽谈会的情况,重点报道开发区在会议期间展示“泰达制造”品牌、宣传“泰达精神”的活动。这些报道,引起国内外投资者的关注,增强了对“泰达精神”和泰达环境的了解和投资信心。
  1996年4月12日,组织驻京美联社、美国之音、路透社、法新社、环球电视公司、美联电视、布隆伯格商业新闻社、日刊工业新闻社、澳大利亚广播公司等记者到开发区采访。1996年5月20日,举办“’96中国天津TEDA国际雕塑大赛”,主题为“开拓、发展、和平”。1997年,天津开发区首次开展“泰达新闻奖”活动,4月11日举办了首届颁奖大会。1997年12月6日,举办“泰达世界著名企业标识博览会”,来自100个国家和地区的700组中外知名企业标识参展。1998年11月9日,在美国洛杉矶举办“天津开发区建设成就图片展”。2000年6月26日,举办“’2000泰达国际城市雕塑比赛”,参赛作品来自中国、美国、英国、西班牙、芬兰、瑞士、法国、德国、俄罗斯等国家,有作品23件。
  第四节 纪律检查
  1988年4月,开发区监察局成立。第一项重点任务是清查索贿受贿、贪污和渎职行为。从清查对外经济合同入手,建立维廉举报箱和举报电话。1989年,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决定》,以廉政监察为重点,全面开展监察业务。监察机构推行“两公开、一监督”(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接受群众监督)的办事制度。1990年,开展以打击索贿为重点的反贪污贿赂犯罪专项斗争。1991年,继续以廉政监察为重点,从执法监察入手,发挥监察职能作用。执法监察的重点是“利用职权‘吃、拿、卡、要’”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1992年,重点开展“严禁用公款吃喝、送礼”方面的廉政监察,并将“关口”前移,把廉政教育摆到重要位置。
  1993年,纪检组、监察局合署办公后,按照“工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纪委组织协调,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行工作。主要完成以下三项工作。
  一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1993年,开展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五条十一不准”为重点内容的廉洁自律自查自纠工作。1994年,围绕政务公开,重点完成机关内部的制度建设,加强机关办事的透明度。1995年,建立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对车辆使用、招待费使用、公务活动中赠送和接受礼品等问题制订相关的具体规定。1996年,建立处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实行《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联系制度》。在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开展执法监察。在全区推行政务公开和厂务公开。1997年,建立开发区维护廉政举报中心和处级以上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成立艰苦奋斗、反腐倡廉工作推动组和廉洁自律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纪检、监察部门与公、检、法、司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在推行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中,制订《关于改进中午接待用餐的通知》和《关于接待用餐、赠送礼品的规定(试行)》。1998年,加大反腐败治本力度,从开发区实际出发,实行机关通讯工具费用方面的改革,在开发区推行政府采购,改革机关旧有的财务制度,实行机关财务集中管理,真正实现“收支两条线”,得到市纪委的肯定。从1999年起,开展政府采购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拍卖方面的执法监察,制订《开发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纳入《开发区处级干部年度考核报告书》,并结合“三讲”教育,整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2000年,开展以胡长清、成克杰等重大典型案件为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活动,举办天津开发区反腐倡廉教育展。
  二是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1993年,成立开发区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对党政机关经商、办企业以及“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进行清理;制订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的规定,解决机关与经济实体脱钩的问题,严禁公款出国(境)旅游。1994年、1995年,继续对此进行监督检查,并逐步深入。1996年,对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住房和公务用车等进行清理规范。1998年8月,召开天津开发区清理行政性收费、减轻企业负担新闻发布会,清费减负工作继续走在全市前列。1999年,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巩固和扩大减轻企业负担成果。自2000年起,开展对“吃、拿、卡、要、报”和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的专项治理。
  三是查处案件工作。在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中,以“三机关、一部门”(党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为重点,着重对金融、证券、房地产、土地批租出租、建筑工程承发包等重点领域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1997年建立维廉举报中心,1999年完善廉政谈话制度,2001年完善信访受理、案件查处责任制,不断加大查处案件工作力度。
  1987~2001年,开发区共有23名党员干部因违纪违法受到惩处,其中处级以上干部7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开除党籍6人。
  第五节 外资与港澳台企业党建
  一、“一点三为”党建工作思路
  建区初,外商投资企业对在企业中建立党组织并开展活动,存在某些不理解和顾虑。有的企业党支部处于“地下”状态,有些党员不愿公开自己的政治身份。搞好三资企业党建工作,为开发区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保证,这一任务迫切地摆在开发区共产党人的面前。1986年开始,天津开发区工委就外商投资企业党的工作方法、党员的思想状况和分散的流动党员管理等问题,先后进行四次大的调查研究活动,并在津华国际运输公司、哈娜好医材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进行试点。经过调查研究和总结实践经验,逐渐形成“一点三为”的党建工作思路:一点是,始终把: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发展”作为外资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与经济工作的结合点;三为是,其一为外资企业所需要。对中方员工开展改革开放政策、四项基本原则、吸收西方文明成果和法制等四个方面的教育,使之把自己的工作同改革开放和实现党的奋斗目标联系起来;其二,为员工所欢迎。废止空洞说教,改变以往思想政治工作单调、呆扳、枯燥的作法,代之以受员工欢迎的丰富多采的思想诱导;其三,为外商所理解。中方人员和党组织注意寻找和外商在认识上的共同点,以此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并作为在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党的活动应遵循的原则。
  二、组织建设
  1987年10月2日,工委发出《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针对外商投资企业党建工作提出:“凡企业党员人数不足三人的,要建立联合支部。”。1988年5月9日,工委下发《企业党组织工作暂行条例》指出,开发区企业党的组织,“……要在国家法律范围内开展活动,围绕本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开展工作,建设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推动和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和各项任务的完成”。
  坚持“兼职、业余、义务”。“兼职”是指企业中党的干部均实行兼职,党支部书记一般由中方经理、工会主席或其他中层干部中的党员兼任,不设专职党务干部;“业余”是指党的活动一般均利用业余时间进行,不占用工作时间;“义务”是指担任党的工作没有报酬,也没有津贴,完全依靠党员的积极性。
  企业党组织要适应外商投资企业的特点,建立“企业党委→总支→支部→小组”的多级组织管理体制,并有效地运转。零散党员组成联合党总支和联合党支部。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每个支部都有专人负责党务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表彰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
  在外商投资企业中实行“党员活动证”制度。对区内尚未建立党支部的企业中的党员发放“党员活动证”,记载党员缴纳党费、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情况。党员凭活动证可参加工委或企业党委组织的报告会、联谊会,到“党员之家”参加活动等。建立全区三资企业党员信息微机管理系统。对零散党员实行“党员手册”制度。
  组织发展工作。每年初,党委要求各支部认真制定党员发展计划,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的标准和有关程序工作。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年底党委进行检查。企业党委还专门编印《发展党员工作规程》发给各支部,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规范。
  1995~2000年,发展党员324名,其中一线员工占71%,大专以上学历占73%。
  三、思想教育工作
  结合涉外经济区域的特点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实际,进行党的思想教育。坚持把开展党的思想教育与搞好党支部建设相结合,与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相结合,与企业实际相结合,与促进企业发展、提高经济效益相结合。针对外企党组织没有专门机构和专职干部,没有固定活动场所的实际情况,按照企业坐落的位置,就近划分为几个“联谊片”,由企业党委每季度组织一次“社区型”党的活动。内容主要是传达文件、讲党课、看录象、举办茶话会、联谊会和外出参观等。
  建立党员“每季一卷”学习制度。根据三资企业中党员的具体情况,企业党委不断探索党员教育和学习的新方式,即:每季度搞一次答卷,通过答卷形式检验党员自学效果。工委和企业党委还把答卷作为进行调查研究的一种形式,要求党员在答卷中结合自己的学习认识,提出加强和改进党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每季一卷”方式灵活、有效,适应开发区三资企业的特点,很受党员欢迎。
  企业党委十分重视搞好党支部书记、党员骨干、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针对不同情况,举办不同类型的政治、经济、党建等培训班,使党员通过培训得到提高。每一个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在入党前全部经过培训。加强对新经济组织党支部书记的培训工作。通过对党支部书记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培训班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上课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请党建工作、经济工作的专家、学者和开发区领导讲课和辅导。
  四、党员之家
  随着开发区三资企业的迅速发展,党员数量不断扩大,1999年三资企业党员人数已增至近4000人。为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培训,开发区工委在企业党委建立了“党员之家”。“党员之家”的建立,开创了全国开发区中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党员固定活动场所之先河。天津市委书记张立昌为“党员之家”题写了匾名。“党员之家”面积400平方米,设有会议室、阅览室,有各种图书近千册,报纸杂志百余种;党员可以在此过组织生活,看录象报告,党支部书记进行联谊交流等。至2000年“党员之家”接待开发区党员15000人次。中共中央党校、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等领导多次到“党员之家”,参观,并给以肯定和赞扬。.
  五、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三个定位”的提出
  2000年11月,开发区保税区工委成立后,根据我国加入WTO的背景和党的十六大报告的精神,面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迅猛发展和开发区党建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在“一点三为”党建工作思路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三个定位”,即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要成为职工的政治核心,业主的向导,联系政府、企业和员工的纽带。在2003年8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召开的全国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三个定位”受到中共中央组织部领导和与会者的高度评价。“三个定位”的提出标志着开发区非公党建工作进入成熟发展的阶段。
  六、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党委
  (一)组织建设
  1990年,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建立党支部,1994年,建立党总支。1997年2月,在全国外商独资企业中第一个建立基层党委——中国共产党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工作委员会(下称公司党委),下设5个党总支、12个党支部。初期党员5名,至2000年发展到277名。
  在党组织建设上,坚持“三个公开”原则。一是公开建立党的组织,二是公开党员的政治身分,三是公开开展党的活动。
  坚持“三个公开”,使党员得到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同时使公司全体员工看到党组织和党员的良好形象,也使外方看到管理和技术骨干层共产党员居多的优势。在公司党委成立大会上,公司外方负责人亲临会场祝贺,盛赞公司党组织和党员在企业发展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希望把公司党委建成全国外企第一流的党委,为公司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思想建设
  公司党委开展党员“立足本岗,为党增辉”活动,以“每季一卷”(党员学习答卷)的形式,加强党员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全面理解改革开放政策,处理好特殊岗位工作与实现党的宗旨的关系。在党员中开展“跟我来”、“看我的”模范带头作用竞赛活动,以最佳行为规范,在企业员工中树立共产党员模范形象。每年公司员工绩效考核,党员均得到公司好评。
  教育党员努力学习摩托罗拉的管理经验和技术,积极推荐党员参加在海外举办的“中国强化管理培训班”和摩托罗拉大学的学习,在历年培训中,党员均取得优异成绩,多数党员被分配到重要工作岗位上。至2000年,全公司277名党员,担任各级管理和技术领导工作者占80%。
  公司党委鼓励党员增强创新意识,积极参加技术和管理攻关活动。在1996、1997年的摩托罗拉公司全球大赛中,公司党员组成的TCS小组,一举夺冠,使美国总部为之震惊。
  (三)活动方式
  公司党委针对独资企业特点,在活动方式上遵循“小型分散、业余灵活”的原则,注重实际效果。小范围的党支部和党小组活动,通常利用午餐时间,在餐厅一边就餐一边开会;党委会议则利用中午或下班后时间进行。同时,也组织一些大型党日活动。每年“七一”,公司党委克服工作班次多、党员工作岗位分散等困难,召开党员大会,表彰优秀党员和先进党支部,进行工作总结和部署。
  在公司的显要位置,公开设立党组织宣传阵地——党员之窗,展示党组织良好形象。党员和员工通过“窗口”,可及时了解党的有关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组织近期的工作动态。公司每年接待来参观的中外团组100多个,党员之窗以其特有的魅力向中外来宾展示摩托罗拉党组织的风采。党员之窗将市级先进党组织奖牌和与公司的其他奖牌悬挂在一起,成为公司一大特色。
  公司党委组织党员积极投身各项活动,努力营造一种健康向上的文化环境,寓教育于各种丰富多彩、独具特色的企业文化活动之中。每年“家庭日”,把员工及其亲属请到公司,参加各种各样的游戏联欢活动。组织中外管理人员和员工家属交流座谈,介绍公司的发展前景,参观现代化的车间,从而营造出一种和谐融洽大家庭的文化氛围。公司党委协助公司开展体育比赛、卡拉OK大赛、春游、集体婚礼等多种活动,让党员在丰富多彩的活动中增强归属意识,树立团队精神。党委引导党员走出企业,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向社会和公众展示摩托罗拉党员形象。
  第六节 参与地方人大代表选举
  天津开发区的地方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始于1989年。
  1989年,按照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天津开发区作为单一选区参加塘沽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天津开发区工委、管委会组成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选举工作得到市人大常委会和塘沽区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支持。12月20日至22日,5625名选民分别在5个固定投票站和7个流动投票点参加投票,占选民总数的87%。经过投票,王金山、张其德当选为人大代表。人大代表的选举过程和结果得到塘沽区人大的确认。开发区总公司副总经理张其德被推选为塘沽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1992年9月至12月,天津开发区作为单一选区参加天津市塘沽区第十二届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工作。工委、管委会成立由史莲喜、黄家林、孙胜组成的选举工作组和办公室,全区登记选民11877人。12月20日至22日,天津开发区选民分别在划定的两个选区投票选举地方人大代表。其中,第一选区有选民8978人,实际投票人数7490人,投票率为83%;第二选区有选民2350人,百分之百投票。经塘沽区人大确认,张其德、乔维骃(女)、郭永刚、王维正当选为塘沽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天津开发区总公司副总经理张其德被选为塘沽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1997年12月,根据塘沽区选举委员会公告决定,天津开发区作为单一选区,参加塘沽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天津开发区选举办公室经过选民登记,民主推荐协商,产生候选人等准备工作,于19日、22日组织选民投票。第一选区选民8256人,有7875人在7个投票站投票;第二选区登记选民10236人,有7234人在18个投票站投票。两选区实际投票人数均超过50%,符合法定人数。经过投票选举,夏宝才、宋阔均、杨斌、张歌理(女)当选为塘沽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天津开发区总公司副总经理夏宝才被推选为塘沽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附:天津开发区民主评议会
  1985年,天津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及总公司等有关部门由市内皇宫饭店等地迁至新港四号路南侧简易办公房,部分单身的青年干部也住宿在此地。当年夏天,以管委会研究室为主体的部分青年干部在工作之余,经常聚在一起,议论国内外大事。相对集中议论的是我国改革开放的有关问题。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互通信息。遇有谈论不清的问题,各自认真读书,再行讨论,形成了“读书会”的形式。由于参与者多是年青人,也为外界称之为“青年沙龙”。开发区的党、政负责人也经常光顾“沙龙”,参加议论。在读书议论的过程中,如何建立一种群众性的民主参政形式,在党委领导下,使其对政府、企业形成监督,促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促进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和工作效率不断提高成为大家集中议论的话题。1986年7月中旬的一次会上,大家一致赞同成立“天津开发区民主评议会”。
  1986年8月11日,民主评议会正式成立并召开第一次委员会。会议讨论《民主评议会章程》和《关于民主评议会若干程序的规定》,在自荐的基础上产生了常务委员会。
  《民主评议会章程》共五章22条。章程将民主评议会的任务确定为:“依法保障开发区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民主管理的政治权力,健全开发区的民主制度,促进开发区全体干部、职工政治素质和工作效率的全面提高”。
  民主评议会委员从开发区临时党委、管委会和总公司及所属企业总计400余名干部职工中,划定选区选举、推荐产生。共计产生21名委员组成民主评议会,再从中产生7名常务委员。常委中1人任秘书长,其余6人在一年任期中轮流担任2个月的会议主席。当选委员不可由副处级以上在职领导干部兼任。
  民主评议会行使开发区党委授予的6项权力。知情权,评议会主席可列席管委会会议;常委可列席跨部门会议;委员可列席本部门会议。提案权,由一名委员提出,二人附议,可向管委会提出议案。推荐权,评议会半数以上通过,可以向管委会推荐人才。质询权,就开发区的各项工作质询各级领导人员,被质询方有义务按期答复。不信任案权,评议会一人提出,二人附议,可对管委会副处级以上干部或管委会决策提出不信任案。经评议会半数以上通过之后,提交临时党委。弹劾权,对副处级以上干部按程序弹劾。
  民主评议会的活动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质询;二是弹劾;三是内部建设。民主评议会的所有活动和工作都按《民主评议会若干程序的规定》进行。
  《民主评议会若干程序的规定》共计九条若干款,涉及到的程序包括:评议会成员的选举、罢免程序、提案程序、质询程序、不信任案程序、弹劾程序和章程修改程序。
  按照《民主评议会章程》和《民主评议会若干程序的规定》所列,民主评议会每年组织干部职工对开发区副处级以上干部进行信任投票。信任投票超过半数的为合格干部;信任投票未超过半数的,由评议会提出质询。质询前与质询后,均允许干部辞职。开发区的任何干部、职工都可以对副处级以上干部以书面形式提出弹劾请求,此项请求须有两人以上附议。民主评议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弹劾案进行表决。与会人数必须超过委员总数的百分之七十;弹劾案须由与会委员三分之二赞成才能通过。民主评议会成员对弹劾案表决不能投弃权票。
  弹劾表决通过之后,民主评议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向开发区临时党委作弹劾说明,并提请有关部门办理免职手续。经弹劾免职的干部在两年之内不得担任原职级及其以上职务。
  在民主评议会第一次全委会议上,临时党委副书记叶迪生到会祝贺。他说:在党中央提出在我国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时候,成立民主评议会是一个大胆的尝试。开发区临时党委、管委会和总公司完全支持和拥护。
  1986年10月17日,民主评议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的《民主评议会章程》得到了开发区临时党委的批准。
  1986年9月11日,民主评议会就开发区干部体制改革的问题,向开发区管委会领导及有关负责同志提出质询,这是第一次质询活动。此后,又针对干部职工的生活问题、人大代表选举问题、投资环境问题和弹劾案问题进行了四次质询。
  1986年底,民主评议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信任投票。12月27日公布投票结果,50名领导干部中有一个未通过信任投票的半数。在辞职和接受质询二者之间,当事人选择后者。1987年2月25日下午质询会议之后,民主评议会就弹劾案进行举手表决。评委会22名委员16人出席,超过70%的规定人数。表决的结果,13票赞成弹劾,3票反对,赞成票超过三分之二,弹劾案通过。经弹劾,当事人被免职。
  天津开发区民主评议会的成立和活动,一度在区内及海内外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新闻媒体对此有所反映。首先是《天津日报》对民主评议会的成立予以报导。《中国青年报》、《经济日报》、《深圳特区报》、《蛇口通讯》以及香港英文的《亚洲周刊》等,都从不同的角度对民主评议会作了消息报导和评论。
  第二章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第一节 机构
  一、职能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简称管委会)1984年8月6日经中共天津市委批准成立,是天津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管委会行使以下职权:实施开发区内的行政管理;制定开发区内行政管理规定,检查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审核、批准在开发区内的投资项目;统一规划管理开发区的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制定有关收费标准;按照国家的规定,统一管理开发区的进出口业务;检查、监督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设在开发区内分支机构的工作,裁决这些分支机构之间的工作争议;协调、监督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在开发区内分支机构的工作;对开发区企业实行劳动行政管理,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举办开发区的各项公益事业;对开发区企事业单位依法进行检查、监督;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其它职权。
  二、机构设置
  1984年8月6日管委会成立时,设置的办事机构共6个,人员编制80人。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管委会各处室的工作,负责起草、审修行政性行文,并督促落实;负责文件的收发、承办、督办和文书档案的管理;负责内外宾的接待、联络,负责出国团体人员的审批手续,并实施管理;负责管委会的机关后勤工作事宜;负责本区工作人员的日常医疗、保险和卫生检查工作(设医务室);协调区内各分支机构的行政管理工作。
  (二)规划设计室
  编制开发区城市建设发展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所需建设用地的审核、划拨、发放土地使用许可证,并实施管理;负责各类建筑的设计评选,参与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并实施对市政设施的管理;负责编制开发区内的建筑设计标准,实施对质量监督站和合同审计站的领导,参与对施工项目的验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类项目的审核、批准工作;协调区内有关分支机构的工作。
  (三)企业管理室
  制定开发区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立项计划,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会同有关部门,批准企业合同及章程,并检查督促各种手续的落实;按开发区政策规定,审批各类企业应予享受的优惠申请;协调区内有关分支机构的工作;检查督促区内企业遵守国家及开发区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组织协调企业管理和交流经验;代为办理进出口许可证。
  (四)总会计师室
  收缴开发区各类财政收入;依照法规,代管委会审批有关税制的减免手续;负责开发区及所属企业的财政管理、监督和指导;负责定期汇总、分析全区的财务状况,做好开发区的综合性统计工作和综合计划的财务平衡;负责区内各类企业的审计工作;代管委会协助指导各银行、海关、财税部门在区内分支机构的工作;
  (五)人事室
  制定区内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制度、条例,并实施监督;负责区内干部的组织考核,办理干部的调动、任职、奖惩、工资福利等工作;代行党委组织部门的工作,负责办理党的组织建设、纪律检查等工作。
  (六)研究室
  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着重研究开发区的发展战略,有关方针政策;起草开发区有关的条例和法规;联合天津市社会科学调研力量,搞好调查研究工作,并逐步完成国家布署的研究课题;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审修,总结各项成绩和经验;代行党委宣传部门的工作,负责对内对外的宣传。
  1985年管委会增设的办事机构有:
  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工程建设质量监管站、环境保护办公室、工商行政管理局、财政局(天津市税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前设总会计师室改名计划财务室。
  (七)律师事务所
  开展法律咨询服务;为三资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代理诉讼案件;代理商标、专利注册。
  (八)公证处
  经济合同、有关经济类协议公证;招投标、业务洽谈、中外文本相符、商标注册、转让等法律事实公证;司法局准许的其它公证。
  (九)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
  负责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的管理、监督。
  (十)环境保护办公室
  执行国家和天津市关于环境保护的法规和标准,组织环境监测工作,征收排污费,签发排污许可证。
  (十一)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隶属开发区管委会领导,业务接受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导。主要职责:制定投资促进计划和方案,为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对投资项目进行审批、登记和管理;确保开发区二、三产业、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平衡发展;负责市场规划建设及管理;审批注册商标;管理广告经营活动;负责组织经济合同鉴证及管理;负责工商执法检查,制止不正当竞争活动。
  (十二)财政局和税务局
  为一套机构、两块牌子。负责开发区财政预算管理、行政管理;国内企业、合资企业的财务管理与监督;社会集团购买力的控制与管理;负责开发区国内企业、三资企业、有纳税义务的个人等税收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批减免税收事项。
  此后,1986年2月19日,成立文教局。5月16日,成立信息室,为处级行政单位。6月16日,管委会人事室改名为劳动人事局,原隶属于开发区总公司管理的劳动服务公司划归劳动人事局管理。6月25日,成立咨询事务所,为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1987年1月,成立绿化工程公司,确定为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至6月更名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化环卫公司”,隶属总公司。5月,管委会成立计算机技术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对外开展技术指导与服务,不承担政府管理职能。7月成立计划统计局。7月28日,成立公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行政上接受市公安局和开发区管委会双重领导,业务上委托塘沽区分局代管。9月28日,组建城市建设管理监督站,行政上接受开发区管委会领导,业务上接受天津市城市建设管理监督大队领导。
  三、部门调整
  随着各职能处室工作范围的延伸,管委会对一些处室进行调整。1987年11月,撤消政策研究室,成立管委会条法处和开发区开放与发展研究所;扩大了企业管理室等部门的行政职能,将企业管理室改名为经济管理处;规划设计室改名为规划建设管理处;信息室改名为信息处。
  1988年3月,开发区创办《开放报》,报社为事业单位,隶属开放与发展研究所领导。3月31日,成立开发区监察局,行政上由开发区管委会和天津市监察局共同领导,行使行政监察职权。4月7日,设立管委会保卫处,为临时性机构。6月,成立开发区贸易发展处。7月,成立开发区管委会科技管理处,与企业化技术中心一套机构,行使开发区科委职能,业务上接受天津市科委领导。9月,管委会设立以下机构:土地管理局与规划建设处一套机构,两项行政职能;物资局与计划统计局,一套机构、两项行政职能;在律师事务所的基础上,增加专利事务功能。10月成立开发区审计局,处级行政单位,隶属管委会领导。11月,设立开发区外事管理处,与先期成立的贸易发展处一套机构、两项职能,合署办公。
  1989年恢复政策研究室,与法制处合署办公。1989年2月,决定成立物价局,与计划统计局合署办公。3月,成立管委会机关人事室,与工委组织处合署办公,主管机关人事工作。8月,成立开发区房地产管理局,与规划处合署办公,业务上接受天津市房地产管理局指导。8月,成立三个科级事业单位:城市管理办公室、建设施工管理站、物价检查所,分别隶属规划建设管理处和计划统计局。8月10日,根据《国务院关于整顿税收秩序加强税收管理的决定》,全市区级以上税务机构实行垂直领导,开发区财税局实行财、税分设。开发区税务机构更名为天津市税务局开发区分局,同时设立开发区财政局。10月,经管委会与天津市交通局共同决定,设立天津市交通局开发区交通运输管理所,接受管委会和市交通局双重领导。
  1990年2月,成立环境保护局,行政上由开发区管委会领导,业务上接受天津市环境保护局领导。下设环境监测站为科级事业单位。与此同时,撤销前设的环境保护办公室。10月,管委会批准成立的事业单位有:计划生育办公室,设在文教卫生局;开发区地名办公室,设在土地局;开发区房地产交易所,设在房地产管理局;卫生防病站,设在文教卫生局。
  1990年3月至1991年6月管委会两次机构调整:
  1990年3月管委会对所属机构进行调整。明确“精简、高效,一套机构、几块牌子合署办公”的机构组织原则,明确事业性单位的隶属关系,向社会公布政府机构、职能和办事程序,树立经济开放地区政府组织机构的文明执政形象。
  调整后的管委会机构有13个处级行政单位:
  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机关人事室(与工委组织处合署办公)、经济贸易处(与外事管理处合署办公)、政策研究室(与法制处合署办公)、劳动人事局、财政局、计划统计局(与物价局、物资管理局合署办公)、工商行政管理局(与企业管理局合署办公)、规划建设管理局(与土地管理局、环境保护局、房地产管理局合署办公)、科学技术管理局(与技术监督局合署办公)、文教卫生局、审计局、监察局。由管委会领导,财政独立核算及由财政列支或补贴的行政、事业单位有:公证处、律师事务所、计算机中心、项目促进中心。
  1990年12月,组建开发区消防中队。编制序列为天津市公安局消防处三十七中队。
  1990~1991年间,成立检定所,后增加质量监督检验所,合署办公。1991年,按照天津市编制委员会的要求,开发区工委、管委会机构和编制工作纳入天津市编制委员会管理。市编制办公室对开发区工委、管委会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做了审核。6月下达了天津开发区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批复文件。文件称:为理顺关系,适应工作需要,有利于开发区的发展,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天津开发区党政工作机构调整为20个。即:工委办公室、组织处、宣传处、纪检组、企业工作处、管委会办公室、政策研究室、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管理局、项目审批处同该局一套机构、三块牌子)、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社控办同该局一套机构、三块牌子)、规划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局、土地管理局同该局一套机构、三块牌子)、环境保护局、审计局、监察局、劳动人事局、科技局(技术监督局同该局一套机构、两块牌子)、计划统计局(物价局同该局一套机构、两块牌子)、文教卫生局、法制处、经贸处(外事办公室、机电设备进口审查办公室同该处一套机构、三块牌子)、公证处。关于人员编制问题,市编委同意天津开发区的机关编制在原编162名的基础上增编68名,调整为230名。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和编制仍由管委会确定。
  此次机构调整之后,原机构中不列编的单位予以撤销。主要有:
  环境保护办公室、物资局、城市管理办公室、开发与发展研究所、计算机中心、管委会机关人事室。工委下属的机关党委和团委两个机构确定为不列编制的财政全额预算单位予以保留。
  1992年成立的科级事业单位有:开发区档案馆,隶属于管委会办公室;计算机中心改制为开发区信息中心,隶属于计划统计局;市场管理所,隶属于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发区城市建设监察管理站更名为开发区城市管理监察中队,隶属于规划建设管理局;地面卫星接收站,为副处级事业单位。
  1993~1994年,管委会成立的事业单位有:
  1993年12月,建立开发区国际学校,隶属于文教卫生局领导;1994年7月,成立开发区交通运输管理处,为管委会下属处级事业单位,业务上接受天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领导。8月,贯彻天津市财税体制管理的精神,经市财政局批准,同意开发区财政局和天津市地方税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合署办公,为一套机构、两块牌子。
  1994年,管委会决定成立驻国内、国外办事处、联络处。国内办事处有: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办事处,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办事处,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办事处;国外的联络处有: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日本联络处,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美国联络处。驻国内国外的办事处、联络处为科级财政全额预算的事业单位,直属管委会领导。其职能是宣传天津开发区,扩大知名度,加强与国内、国外政府机构、经济组织、跨国集团的联络与合作,扩大招商引资范围。
  1995年管委会行政和事业单位调整为:
  1995年4月,建立天津开发区贸易发展局(与经贸处、外事办合署办公)。贸易发展局在经贸处、外事处基础上成立,并将经贸处、外事办两机构的职权、职责、编制归属贸易发展局。同月,成立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与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合署办公)。撤消企业管理局、项目审批处、管委会招商办公室,将三个撤消机构的职权、职责、编制归属经济发展局,招商办公室调整为经济发展局内设机构。同月,成立开发区城市发展管理局。将规划建设局涉及城市管理与监察的职能调整给城市发展管理局负责。城市监察中队由隶属于规划建设局调整由城市发展管理局管理,城市管理办公室调整为内设机构。5月,管委会批准成立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局,与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合署办公。负责行使开发区国有资产的管理职能,对区内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投资公司赋有监察职能。7月,管委会批准成立泰达有线电视台,撤消开发区卫星地面接收站,泰达有线电视台为副处级事业单位,直属管委会领导。8月,成立开发区司法局,行政上接受管委会领导,业务上接受天津市司法局指导。8月28日,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在开发区设立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该项决定经天津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作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行使区级人民检察院的职权;开发区人民法院按照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请的议案确定,行使基层人民法院的职权。12月,成立开发区社会保险公司,为企业化管理的处级事业单位,行政管理直属开发区管委会领导,社会保险业务接受天津市社会保险公司指导,由劳动人事局管理的社会保险科及社会保险业务归属其管理。12月13日,成立天津开发区化学工业区管理局。该局为天津开发区管委会的派出机构,接受开发区和汉沽区的领导,全权负责化学工业区的开发建设和行政管理。12月29日,增设建设发展局(与规划建设局、土地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局合署办公),对外分别行使行政职能。
  1995年成立的事业单位有:开发区进出口查验监管中心,为科级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其职能是:与海关职能部门相配合,加速货物通关,完善开发区投资环境;开发区新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隶属管委会领导,业务及人员事务由建设发展局负责;开发区泰达幼儿园,科级事业单位,隶属文教卫生局领导。
  1995年后,开发区社团组织得以发展。成立的单位有:开发区劳动管理协会、开发区妇女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发区摄影协会、开发区书画艺术协会、开发区大海印社、开发区私营企业协会、开发区环境保护协会、开发区消费者协会、开发区档案学研究会、开发区国际商会、开发区红十字会、开发区广告协会、天津市烹饪协会开发区分会、开发区文化娱乐业协会。
  1996年4月,成立天津开发区逸仙科学工业园管理局,隶属开发区管委会领导。5月,成立天津开发区微电子工业区管理局。9月5日,建立天津开发区化学工业区管理局,隶属开发区管委会领导。
  1996年以后,成立的事业单位有:开发区客运管理所,隶属交通管理处管理;天津泰达国际创业中心,隶属于管委会领导;特种设备控制站,隶属于劳动人事局领导;泰达青年宫,科级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隶属于开发区团委领导;天津滨海建筑设计所更名为天津开发区规划建筑设计院;天津开发区驻上海联络处,隶属于管委会领导。
  1997年,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管理防止机构编制再度膨胀的指示精神,开发区编制委员会制定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六个规定性文件:《加强管理、防止机构编制再度膨胀的规定》、《天津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科级职务聘任规定》、《关于明确我区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入区时间的规定》、《天津开发区事业单位人员录用条件的规定和人员结构的指导意见》、《天津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录用办法的暂行规定》、《关于审核各单位职能工作的通知》。
  1997年以后,管委会行政机构相对稳定。调整的机构有:9月,成立开发区广播电视局,业务上接受天津市广播电视局的指导,泰达有线电视台等为其下设事业单位,1998年5月,与泰达有线电视台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1998年6月,天津市地方税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与天津开发区财政局分设,地方税务局为独立的税务部门,其机构、编制、人事、行政经费等管理均实行市地税局和开发区管委会双重领导,以天津市地方税务局领导为主。1998年6月,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组建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精神,天津开发区社会保险机构划归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管理,实行垂直领导。1998年8月,成立开发区反贪污贿赂局,隶属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为检察院内设职能部门。1999年12月27日,成立开发区司法局。
  1997年以后成立的事业单位有:
  开发区黄土渣土管理站,隶属城市发展局管理。泰达第二幼儿园,科级事业单位,隶属文教卫生局管理。开发区路灯管理所,隶属城市发展局管理。开发区第一小学、第一中学,隶属文教卫生局管理。开发区管委会财务中心,隶属于财政局。开发区欧洲联络处,隶属管委会领导。开发区第一保育院,隶属文教卫生局管理。
  第二节 重要会议制度
  一、年度工作会议
  自1986年起,每年年初,由天津开发区管委会召开年度工作会议。总结、分析上年工作情况,讨论、研究和确定年度工作任务和目标。年度工作会议的参加范围是:管委会及其所属各职能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和干部、职工代表;总公司及所属各专业公司负责人和职工代表;驻区单位的负责人或代表。邀请市政府领导出席会议并对全区年度工作安排提出意见。1987年6月,天津开发区工委成立并与管委会实行党政管理机构分设之后,年度工作会议通常由工委和管委会组织召开,并制订年度工作会议的主要文件,即年度工作要点。
  二、管委会总公司联席会议
  自1984年天津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总公司相继成立至1987年,管委会总公司联席会议是这一时期的主要会议形式,每月要召开2—3次。参加会议的人员有管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和处、室、局的负责人员;总公司的领导层、各处室及各直属企业的负责人。会议的内容主要是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分析研究具体工作任务的落实、通报情况,协调分工。会议确定的事项,由综合部门拟发会议纪要,约束有关单位和部门组织实施。
  三、管委会会议
  管委会会议由管委会主任主持召开。管委会会议的参加人员为主任、副主任及管委会各行政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会议主要审议通过开发区行政管理的有关规定、办法等;对涉及全局、长久的重大事项进行决定。为不定期会议。
  四、管委会例会
  管委会例会的职责是通报全区经济建设、社会生活、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情况;通报全区重大事件;传达上级和工委、管委会有关工作任务和要求,部署下一步工作。
  管委会例会为定期会议,每月一次。会议的时间为每月第一个星期召开。参加的人员为工委、管委会、总公司领导;工委管委会各处、室、局负责人;总公司各部(处)室、各所属公司负责人;管委会所属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公、检、法机关负责人等。
  管委会例会制度始于1988年,是管委会、总公司联席会议相沿承继的会议形式。
  五、管委会主任会议
  管委会主任会议的参加人是管委会的领导,以及会议研究事项涉及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会议主要研究决定天津开发区日常行政管理中的有关事项。会议召开的时间为每月第二、三、四周,为定期会议。
  六、管委会专题会议
  管委会专题会议,由管委会分管领导召集主持,主要讨论研究和决定开发区的日常具体工作。参加会议的人员依据会议研究事项确定,一般为工委、管委会、总公司所属的相关职能部门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会后,由综合部门拟发会议纪要,约束相关部门和单位实施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
  在专题会议中,有一种形式为现场办公会议,通常是为了直接服务于外商投资企业的协调;重大经济建设项目的促进和解决区内经济、社会方面的重大事项。现场办公会议为不定期会议。
  第三节 理论探索与政策研究
  一、机构职能与成果
  1984年12月,管委会成立政策研究室(简称研究室),负责区域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1987年11月,研究室撤消,设开放与发展研究所。同年,管委会设立法制处,同开放与发展研究所合署办公。1989年,撤消开放与发展研究所,恢复研究室,仍与法制处合署办公。
  研究室主要职能是:为管委会制定全区的发展战略提出思路及政策依据;对涉及阶段性及区域发展重要问题提出参考性意见;负责组织开发区重大决策的论证;对开发区面临的重大焦点、疑点和难点问题进行调查分析和专题研究等。
  1988年3月26日,研究室创办《开放报》,内部发行,先为半月刊、后改为周刊。至1992年8月共出刊100期。后改为《泰达时报》,由研究室转出。
  自1990年1月至2000年12月编辑《开发区研究》188期,1990年5月至2000年12月编辑《决策参考》212期,编辑《信息参考》58期。
  自1990年以来,研究室工作人员及特约研究员完成专业理论文章84篇、专题性文章145篇、调查报告55篇、信息性文章和译文87篇。推广企业先进经验文章13篇、大型调研报告53篇。完成译著10部,其中7部为国家及地方出版社正式出版,3部为内部资料。
  2000年,开发区政研室获全国优秀政研室称号。
  二、理论研究
  天津开发区建立初期,管委会领导层在考虑具体问题和困难的同时,更多地研究和探索打破计划经济体制的约束,加快开发区开发与建设的路子。1986年8月21日,在向前来视察的邓小平汇报工作时,管委会主任张炜提出了松开“四根绳子”,即放宽金融管理改革、土地有偿转让、放宽投资限额规定、放开基建盘子等方面的限制。同时请求中央下放四项权力:外汇调剂权、企业审批权、工商登记审批权和进口审批权。
  努力改善投资环境,丰富和完善对投资环境的认识和理解,是管委会领导层的一贯思想和实践。建区初期,工委、管委会就提出了“仿真的国际投资环境”的理念,在全区展开讨论并予以实施。此后,在理论和实践中,投资“软”环境和“硬”环境的认识不断丰富。投资“硬”环境方面,由初期的“三通一平”、“五通一平”至“九通一平”。21世纪初,管委会主任李勇提出了“新九通一平”,“九通”即信息通、市场通、法规通、配套通、物流通、资金通、人才通、技术通、服务通。“一平”指的是以电子技术手段为载体的新经济平台。
  在开发区的定位和发展观方面,1988年3月22日,开发区总公司总经理叶迪生在《天津日报》发表长篇理论文章《出奇制胜》,从多方面探讨天津经济发展思路。提出要“立奇志”,“定奇谋”,“出奇兵”,“取奇效”,把天津建成世界工商大城、国际大港,成为华北地区工业的中心。1992年4月,《开放报》发表管委会主任叶迪生的报告《天津人·我们要大大地往前走》。文章贯穿了对邓小平南巡讲话的理解和天津进一步开放的认识。围绕天津市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与中等发达国家的差距,提出今后20年天津的经济增长速度可能达到12%。为此,要彻底革新既有观念,确立“市场无国界,强者有边疆”的意识,把自身置于国际竞争的大舞台,万众一心创建符合国际惯例的国际投资环境。1999年,原管委会主任、时任天津市外经贸委主任皮黔生发表《论中国开发区的孤岛效应及其第二次创业》。文章简要回顾中国开发区的发展历史,参照国内外出口加工区的生命周期理论,归纳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出口加工区发展模式。对中国开发区的生存状况,首次系统提出“孤岛理论”。从地理、功能、经济、制度、心理诸方面,论证中国开发区发展成就和存在问题。指出开发区下一步发展的关键是“走出孤岛”,延展其生命周期。为此,中国开发区必须全面融入国际国内社会,加快参与国际范围内稀缺资源的争夺和世界市场份额的占有;主动参与国内经济结构调整和所有制结构的改造;积极参与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推动开发区由出口加工区向科学工业园功能的改进。
  三、政策研究
  1985~2000年,研究室及特邀研究人员,在各报刊及内部刊物发表专业性经济论文及有关开发区建设的针对性专题文章共计163篇。
  1985年,管委会与天津财经学院经济研究所联合主办“世界自由港和自由贸易区学术讨论会”,研究室所宣读的论文,在会上引起反响。
  1986年,张炜等提出“仿真的国际投资环境”概念,被列入国务院及各开放地区的调研题目和国家“七五”重点社科调研题目,同时录入《中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研究》中。在全区范围内展开的“仿真国际投资环境”大讨论和系列调研,产生论文多篇。
  1987年,研究室承担天津市市委重点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建立仿真的国际投资环境》。推出系列论文:《对外投资理论与投资环境的改善》、《论投资环境评估的标准和原则》、《投资环境的系统评估方法》、《国际惯例的内涵与外延》、《国际惯例的特点和性质》、《国际惯例的形成与发展》、《搞好改革开放首先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等。
  1994年,发表论文和文章《深圳能在两年内赶上天津吗?》、《各经济技术开发区能源收费情况》、《开发区与五个经济特区1994年首季招商引资情况比较分析》、《天津、大连、漕河径、闵行、广州五大开发区主要经济指标比较》等。
  1995年研究工作的重点是围绕总结前10年的经验,开辟后10年新局面的“二次创业大讨论”。发表论文、讨论稿、讲话稿等29篇,从开发区的基本建设、精神文明、党务工作、财政税务、投资环境、劳动人事、社会保险等各领域进行总结和探讨。
  1996年,围绕国家对外贸易、外汇管理、财政等一系列法规政策展开理论研究,发表论文及文章有《保护知识产权,天津开发区的新课题》、《天津开发区都市化发展战略研究》、《天津开发区汽车工业产业政策研究》、《依法治区和开发区的法治建设》,从不同角度和层面提出见解。
  1997年的研究重点转向投资环境的调查与分析,是年推出的22篇理论文章中,有五篇是有关投资环境的调研、各个开发区条件比较以及定量分析。
  1998年的经济研究注重以下三个方面:一,更多地关注国际经济形势的动向;二,注意力转向高科技以及新兴产业;三,寻求新的经济开发途径。相继发表论文有《世界出口加工区发展的现状和趋势》、《论出口加工区间的国际合作及发展态势》、《亚洲金融风暴对天津开发区发展的影响及对策》。研究室集体编写的《天津开发区可持续发展写作大纲》,对开发区的现状和发展趋势进行深入分析。此书经过三年写作,已在2000年初出版。
  1999年发表理论文章51篇,研究的重点主要侧重点为:一是围绕“入世”所产生的影响;二是着重把天津开发区放在全国乃至国际经济大格局中做对比性和相关研究。《上海以北十六个开发区投资环境指数比较分析》、《入世将给开发区带来什么影响》、《学术界如何看中国加入WTO与当前外资外贸形势》、《我国加入WTO后对天津开发区的影响》等论文产生较大反响。
  2000年,研究室及特邀研究员完成理论研究文章、报告等计30篇。其中,对开发区有关政策、措施和发展方向的研究成果20余篇。主要有《抢占全国科技促进政策制高点——开发区双高政策与上海深圳中关村苏州新区同类政策比较》、《天津开发区重构竞争优势的战略思考》等。
  四、学术交流
  1985年11月7日,天津开发区管委会和天津财经学院经济研究所联合举办“世界自由港和自由贸易区”学术讨论会,参加会议的有天津市有关领导,南开大学、天津财院、社会科学院的专家学者以及国内9个省市、自治区的专家和一些经济特区、开发区的理论工作者,香港大学教授等共56人。会议收到论文资料40余篇。
  1990年11月,国务院召集北方片七个开发区工作座谈会,政策研究室派员参加会议,会后向管委会提交会议纪要及天津开发区与其它开发区发展情况的对比研究资料。
  1992年6月,研究室派员参加全国开发区研究会在广州召开的“中国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战略研讨会”,并发表论文《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战略若干问题的探讨》、《论沿海开发区的内资企业》。9月,研究室派员随同开发区东方友谊对外经济联合公司,对哈萨克斯坦和俄罗斯联邦共和国进行访问。事后,发表《独联体部分国家改革开放政策、法规选编》、《进一步扩大新疆对外开放的政策措施》、《独联体部分国家考察纪行》等文章。
  1993年11月,在天津开发区召开“促进开发区健康发展研讨会”,研究室人员参与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工作。管委会主任易志宽发表讲话,副主任皮黔生宣读论文。
  1994年6月,研究室牵头组织召开“区域经济战略研讨会”。国务院特区办、中国社科院以及全国各地专家学者、各开发区有关领导、研究室代表40余人到会。
  1995年12月至1996年1月,研究室代表开发区管委会,会同有关单位邀请全国著名的经济学家,召开“世纪之交的天津开发区发展战略暨33次中国市场经济论坛研讨会”。
  1996年10月,“世界出口加工区协会第十六届国际会议”在天津开发区召开。会议的主题是“出口加工区迈向高科技”。管委会主任皮黔生作了题为《共同努力开创出口加工区迈向高科技的新纪元》的讲话。
  1997年7月,研究室与开益国际咨询中心组织召开“天津开发区金融发展战略研讨会”,到会的有国家计委、国务院发展战略研究室的专家,中国著名的经济学家,天津市经济理论专家及政府官员50余人。
  1998年12月,研究室组织“’99国内外形势及开发区经济发展对策研讨会”。主题是讨论1999年国际、国内形势,探讨开发区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和经济发展对策。
  1999年12月,研究室邀请京、津二地的著名专家、学者召开“泰达建区十五周年经济发展研讨会”,到会的有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朱泽厚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央统战部、中国社科院等11位专家学者、教授。
  第四节 法制建设
  一、工作机构
  1988年,成立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法制处,与政策研究室合署办公。主要负责组织草拟、修订、论证开发区的法规、规章及其实施细则;审核各部门上报的规范性文件;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承办开发区管委会有关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会同各主管部门,为其部门及所属单位的经济合同进行法律咨询,对一些经济合同提供法律意见书;为开发区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
  二、地方性法规、规章起草
  1985年,市人大颁布《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规定》、《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登记管理规定》、《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管理规定》、《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管理规定》4个地方性法规。1988年,天津市政府颁布《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转让管理规定》。1999年,由法制处牵头对《天津开发区劳动管理规定》进行修改,并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三、规范性文件审核
  1988年以来,法制处审核规范性文件90余件,内容涉及城市管理、基础设施、劳动人事、吸引投资、规划建设、机关事务等各个方面。2000年始,法制处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对建区以来所发布的各项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废止、修改部分内容,新增补充适应新形势的内容,至年底,开发区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62件。
  四、行政复议与执法监督检查
  开发区人员严格实施“以法治区”规划,行政复议案件极少。法制处只于1995年和1999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两起,其中一起申请撤诉,另一起维持行政机关的决定。法制处还加强行政执法检查,每年对各职能部门执行《行政处罚法》的情况进行专项监督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均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
  五、法律培训
  1996年12月,法制处与区劳动人事局、区社会保险公司组织社会保险规定培训,200多家企业的保险经办人员参加。
  法制处与国际商会邀请天津仲裁委员会主任为全区外商投资企业的经理进行仲裁法阐释,为企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帮助。
  1999年9月,法制处邀请市政府法律顾问进行法制理论辅导。此后,法制处在市区内设立考点,组织全区行政人员统一考试,各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均通过考试,获得执法资格证书。
  第五节 外事管理
  一、管理机构
  天津开发区管委会外事管理处(外事办公室)是天津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外事管理的职能部门。自1984年8月开始,由管委会办公室承担开发区出国团组人员审批和管理、外事接待。1988年11月,管委会设立外事管理处,负责开发区的外国专家、外国常驻人员管理、涉外事务管理和对外联络工作,原由管委会办公室负责的出国审批管理转由外事管理处负责。外事处设在经济贸易处。外事接待工作仍由管委会办公室负责。
  1990年3月3日,管委会机构进行统一调整,管委会外事管理处与管委会经济贸易处合署办公。
  1991年6月20日,实行开发区管委会外事办公室、机电设备进口审查办公室和经济贸易处一套机构、三块牌子。
  1995年4月6日,为强化贸易促进职能,管委会决定建立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贸易发展局,与管委会经贸处、外事处合署办公。对外称贸易发展局(在原来的业务管理范围内,经济贸易处、外事办公室的名称保留)。
  管委会外事办公室的基本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外事工作方针、政策,行使开发区外事办公室职能。具体职能是:(1)因公出国、赴港澳团组的任务审批及出国任务批件下达;(2)因公护照、赴港澳通行证的申办、出国签证及赴港澳签证的申办;(3)邀请外国人来华函电的审核、签发;(4)因公护照、赴港澳通行证的管理;(5)开发区常住外籍人员管理,涉外活动组织、协调,涉外事件调查处理;(6)开发区外国专家认证工作初审。
  二、出入境管理
  根据天津市政府有关文件,天津开发区具有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审批权。管委会外事办公室负责在开发区内注册的非私营企业、事业单位、管委会机关人员,因工作需要申请公务出国、赴港澳材料的受理、审批、上报、护照签证的发放及证照管理工作。
  1985年3月,天津开发区正式具有对外签发邀请外国人来华邀请信的权限。1999年6月,开发区管委会被列为“二类被授权单位”,具有一、二次签证的通知权和半年或一年有效多次签证的建议权。管委会外事办受理所有在区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及办事处的对外邀请事宜。
  三、外事交流活动
  1987年前,共有550批来宾到访,约3400人次,其中外宾约220批次,来自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占接待总量的31%,以投资、寻求合作为主;来自苏联和东欧国家的占8%,以关注开发区改革开放实践、借鉴经验为主;国内外记者近30批,以报道开发区为主。
  1988~1991年,来访人数年递增15%,1991年接待外宾达5000人次。1992年,开发区日常接待量激增,投资考察和参观学习交流者为主体。当年共有1700批次,约35000人次,其中外宾约10000人次。1993~1996年,来访人员增加,四年中每年来访批次依次为2400、3000、3300、3550批,人数为80000、200000、215000、240500人,其中外宾为16000、30000、35000、39000人。每批次由平均3人到60人,大型团组上百人。
  第六节 人事管理
  开发区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从1984年8月至1987年7月25日由管委会人事室承担。1987年7月25日,劳动人事局成立,干部人事工作由劳动人事局承担。1992年1月,管委会机关人事工作划归劳动人事局负责,8月,开发区成立编制委员会,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劳动人事局。
  一、干部的选拔录用
  1984年12月开发区成立之初,所需干部主要从中共天津市委、市政府各部门或国有大型企业中抽调,共抽调人员80名。至1986年末,党政分设,对管委会的机构进行调整,人员增加到240余名,主要采取调动和各部门分散招聘等形式接收录用人员。1992年,政企分开,开发区总公司系统工作人员与工委、管委会分离。
  1996年,经开发区编委会议决定,改变管委会各部门原有的分散招聘的单一模式,实行集中招聘与分散招聘相结合。1996年1月6日至7日,管委会劳动人事局与政策研究室参加国家人事部全国人才交流中心主办的“1996年全国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与全国各地近1000名应届毕业的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进行洽谈,共收到1000多份求职信。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两轮面试,择优录用12名人员。1996~1999年,采用集中招聘的方式,共招聘工作人员46名,其中博士2名、硕士23名、本科生21名。
  1997年10月,管委会发布《天津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录用条件的规定和人员结构的指导意见》、《天津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录用办法暂行规定》,规定录用到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男性在40岁以下,女性在35岁以下,学历为大学本科以上,并对人员录用程序等作出具体规定。
  至1999年底,工委、管委会采用调动、招聘等渠道接收、录用行政编制人员483名,事业编制人员699名。
  二、科级干部聘任免
  1986年3月,管委会发布《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干部聘任制试行办法》,规定在开发区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推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各级领导干部实行聘任制。管委会系统的科级干部均由其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审批,行政主要负责人签发聘书。聘书由本人签字后,正式任职。受聘人员对主管工作承担责任,行使相应权力,聘期二年。从接受聘任之日起,工作每满一年,由分管领导和群众对其进行评议,作为奖惩、解聘、续聘的依据之一。聘任期满经审查,决定续聘或解聘。
  1990年9月,工委发布《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干部管理意见(试行)》(简称《意见》),以推动干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意见》规定工委处室科级干部需经群众推荐,处室领导研究提名,组织处考察,由工委主管书记批准任免;管委会处、室、局和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的科级干部,由本处、室、局群众推荐,处(局)长、副处(局)长集体研究提名,管委会机关人事室负责考察并征得分管领导同意,由管委会主任批准聘免。
  1997年11月,管委会发布《天津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科级职务聘任规定》,要求科级职务的聘任要贯彻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聘任为科级干部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大本以上文化程度、纳入编制二年以上、参加工作三年以上、在单位职数范围内,并要经过群众推荐、资格审查、全面考察、报分管委领导批准等程序。
  截至1999年底,聘任为正科级领导职务的131名,正科级非领导职务的37名,副科级领导职务的78名,副科级非领导职务的64名。
  三、干部考核
  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自1993年开始实行,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解聘。1995年12月,管委会制定《开发区工委、管委会系统各单位科级以下干部考核办法》,规定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采取自我评价、群众评议与领导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对考核内容加权打分,作为确定等次的依据。1997年11月,管委会制定《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和不称职,介于称职和不称职之间的人员暂缓定等次。对暂缓定等次人员,给予3个月的考验期,考验期满后,重新考核,确定等次。1998年,各行政事业单位开始进行平时考核,将平时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基础和依据。1999年,考核结果调整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在考核中,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使考核成为评价工作人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以及奖惩、培训、辞退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的依据。
  四、干部培训
  1994年以前,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以参加天津市人事局举办的各类培训为主,尚未形成具有开发区特色的培训体系。1994年,对干部提出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四化”要求,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成为当务之急,开始有计划、大规模培训干部。1994年,重点开展机关干部的公务员共修课培训,学习《公务员暂行条例》、《行政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宏观管理》等,各单位也分别举办计算机基础知识等内容的培训,现代办公自动化技能和程度有所提高。
  1995年9月,工委、管委会下发《关于加强干部培训工作的意见》,实行“先培训、后任职”、“先培训、后上岗”的做法。提出建立科学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本着按需办学、按需施教、学用结合、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加强培训工作力度,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干部进行政治理论、文化知识、专业技能等方面的培养和训练,加速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又具有科学决策和开拓能力的党政干部队伍,培养造就一支适应科技进步、现代化建设和发展外向型经济需要又具有高新科技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立和完善调动各类人员参加学习培训积极性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培训形式包括:录用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知识更新培训、专项业务培训、学历培训、境外培训等。培训内容主要是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理论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及相关知识;经济形势、开发区发展战略、现代行政管理、现代经济管理及工程技术知识等。工委、管委会组织成立开发区培训工作委员会,负责研究制订培训工作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统一领导全区培训工作。1995~1996年,开发区劳动人事部门举办晋升科级职务任职培训,内容包括:政府职能转变、领导者上任与新局面的开创、行政执行的方法与手段、领导方式与领导风格测试、领导者协调关系的方法与艺术、绩效管理与评估、激励机制、公文写作、谈话方式与技巧等。自1996年开始,管委会对招聘的应届毕业生进行半年至一年的集中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区情教育、工委与管委会机构设置与职能、公务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与技能、团队精神的培养与独立思考能力的训练、开发区企业文化与企业理念、课题调研。通过培训,促进毕业生将专业知识与岗位需求相结合,在较短时间内实现角色的转变,过渡为合格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五、解聘
  1992年8月,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制定《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解聘工作人员的暂行办法》以体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规定对有严重缺点错误,经长期教育仍无效果的干部职工,其所在单位可提出解聘,并向其讲明解聘原因。所在单位解聘工作人员应附群众评议意见,报管委会分管领导审批,由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解聘手续。所在单位负责做好被解聘人员的思想工作。解聘后转由职业介绍所帮助推荐新的工作岗位。
  1998年8月,管委会对解聘办法进行修订,形成《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解聘人员暂行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的;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因单位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不履行工作人员义务,不遵守规章制度,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均予以解聘。所在单位在核准事实的基础上,经群众评议、领导集体研究,提出解聘建议,报管委会分管领导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解聘手续。1992~1999年底,管委会行政事业单位共解聘工作人员46人。
  六、出国研修
  自1991年开始,每年从管委会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选拔年轻干部赴日本研修两年。至1999年底共有30多名干部被选派出国。
  七、离退休干部管理
  1994年成立离退休工作管理办公室,负责干部离退休的管理工作。分别在开发区和天津市区建立离退休干部活动室,作为离退休干部的活动场所。1997年12月,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制定《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退休工作管理办法》。规定退休工作管理机构为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工作管理办公室(简称退管办),并对退管办的职责、离退休审批程序、离退休人员日常管理与服务、退休人员待遇作出详细的规定。其中,对离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与服务包括:定期组织学习、发放各项福利津贴、协助就医保健、安排疗养参观、节假日慰问和对困难人员的特别照顾等,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八、政工职称评定工作
  政工系列职称评定工作始于1990年。按照评定工作规定,成立政工专业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和初级政工评审委员会,区工委副书记史莲喜任领导小组组长,宣传处负责人任职评办主任。1996年9月,张福林任领导小组组长,区工委副书记李国林任副组长。中初级政工师评审委员会领导成员也相应调整。1997年6月,开发区政工职评工作按天津市统一规定进入经常化,组织继续教育培训班和外语培训班。1997年12月,再次调整天津开发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张福林任组长,李国林任副组长兼职评办主任,有成员7人。同时聘任新一届中初级政工师评审委员会委员,李国林任主任委员,有成员8人。中初级政工职称由开发区政工职评委员会评定,高级政工职称由天津市政工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定。
  第七节 档案管理
  1984~1988年,开发区管委会档案分散管理,办公室档案工作由秘书人员兼管。1988年,在办公室内设档案室。1992年8月,建立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档案馆,为科级事业单位,由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管理。档案馆设事业编制7名,经费由开发区财政支付。9月,管委会办公室设置档案科。1997年6月,成立天津开发区档案局。
  随着开发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天津市档案工作的不断加强,档案馆、档案科、档案局已担负起开发区档案工作的行政管理和档案的保管利用职能。实为一体的档案馆、科、局仍设在管委会办公室内,原办公室内所设的档案室,只负责办公室自身档案事宜。截至2001年,档案局、馆、科设编制9人。1997年,开发区有全宗立档单位64个。
  一、馆舍与设施
  1988年,开始设立的档案室,位于新港桥下的平房,库房面积27平方米,有档案柜5组25节,计算机1台。
  1990年,开发区洞庭路一大街2号建成一栋学校用大楼(时称24班教学楼),该楼分为A、B、C三个区域,档案室随管委会一起迁入。档案库房设在A区一楼,面积30平方米。有档案柜10组50节、卡片柜1个、文件目录柜1个、计算机1台、照相机1台。
  1993年,管委会迁出后,档案馆全部调整到A区一楼办公,办公条件再次改善,A区的库房面积增至80平方米。
  2000年初,档案馆办公环境和馆库条件得到很大改善,馆库总面积增加到750平方米,其中库房面积达到550平方米。有档案柜21组105节、密集架30列180节1080层、温湿度记录仪2台、加湿器5台、去湿机2台、防磁柜2个、计算机10台、扫描仪2台、摄像机1台、服务器2台及其它专用设备30余台件。
  二、收集与馆藏
  建区初期,文件资料装满编织袋,与文件袋装在箱柜中。
  1988年,管委会文件经整理为470卷,其中永久110卷、长期150卷、短期210卷。
  1992年,档案馆成立后,依照档案规范管理程序,认真进行收集、整理、分类、编号。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档案人员克服重重困难,加班加点,先后整理档案1323卷。其中文书档案永久303卷、长期133卷、短期81卷,会计凭证204卷、会计帐簿60册、会计报表9卷,照片档案49卷册,声像档案78盒(盘),资料卷406卷。
  1994年,接收工商档案1500卷。
  1995年,本着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的原则,接收规划局城建档案2047卷。
  1999年底,利用管委会搬迁的契机,档案馆向各单位发出《关于做好机关搬迁过程中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开展档案接收、征集工作,共接收17个全宗单位案卷16882卷。
  2000年,接收文书档案662卷、城建档案1661卷。是年,馆藏总量达到27769卷、照片14520张、实物档案21件、声像档案347盘、电子档案2盘、各种图书资料约500本。
  三、编研与利用
  为了更好地开展档案利用服务工作,自1994年开始,利用馆藏档案,先后编写《组织沿革》、《大事记》、《专题汇编》、《重点建设项目简介》、《城市建设大事记》、《建设工程档案管理服务手册》等资料共6种。
  1992~1995年,编制文书著录卡片、专题卡片、案卷目录、文件字号索引等检索工具4种。利用档案590卷次,212人次。
  1996年,购买津科资料管理软件,把文书档案陆续输入微机,实现计算机检索。
  1998年,购买超星文档管理软件,实行文书立卷改革,以件为单位,粗化整理、细化检索,使利用工作更加便捷、快速。馆藏城建、照片档案陆续输入微机,实现微机检索。1996~2001年,共利用档案2999卷次、960人次。在组织全区档案创效益活动中,经市档案局审核,开发区档案创综合效益总额5.245亿元。
  四、管理与业绩
  开发区档案工作紧密结合全区中心任务,以数字档案馆建设为主要目标,不断加快档案管理现代化、信息化、网络化步伐。1988年,档案室配置计算机,辅助档案管理。1993年,档案馆配置包括计算机、刻录机、复印机在内的全套档案复制管理及保护设备、工具。
  1996年,开始利用计算机输入档案条目。1997年,开发区档案局、馆计算机网络建成并投入使用。1999年下半年,完成档案馆主页的制作任务。2000年,档案馆主页在管委会内部开通,发布档案信息。
  在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方面,由档案馆和规划部门共同管理,实现档案达标升级。对重点工程项目档案依法进行跟踪管理,优质周到服务,得到各方面认可。档案馆制定了《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立起科学、高效的城建档案管理体制。
  1999年,档案馆率先在天津市实施文书立卷改革,出台与计算机管理档案相适应的《开发区文书档案整理规则》、《文书档案类目编号方案》,对配套的档案管理软件,按市档案局《文书档案目录数据库结构与著录格式》规定的标准进行规范,并将经济发展局定为试点,将进馆部分档案按照文书立卷改革方案进行数字化处理。此项工作的改革,完全打破传统档案整理方法和案卷概念,把烦琐的档案整理工作简化,免去档案的分类、整理、书写案卷标题、抄目等手工工作,实现文档一体化,提高工作效率。
  开发区档案馆建立以来,多次在天津市及全国评比中获奖。
  1993~1997年,四次获天津市档案工作先进单位称号;1998、2000、2001年,三次获天津市档案工作十佳先进单位称号;1999年,获全国档案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第八节 民政工作
  一、机构与职能
  1997年2月,民政科成立,隶属劳动人事局。民政科统管开发区民政事务。负责管理社会团体、退役士兵安置和残疾人工作等。
  二、社团管理
  1997年,开展社会团体清理整顿工作。开发区房地产协会、私营企业协会、消费者协会、书画艺术协会、大海印社、摄影协会、环保协会、劳动管理协会等8个协会为首批通过社团清理整顿单位。
  1998年,开发区劳动管理协会、消费者协会、摄影协会参加市先进社团评选。开发区劳动管理协会获“天津市百名表彰社团”和天津市“十佳社团”荣誉。
  三、退役军人安置
  1997年,接收退役军人20名,10名分配到管委会和直属单位,10名到三资企业就业。1998年,接收退役军人15名,全部安置到三资企业。1999年,接收退役军人20名,全部安置到三资企业。2000年,接收退役军人30名,全部安置到三资企业。
  四、助残扶弱工作
  1997年,管委会在《泰达时报》发表公开信,呼吁企事业单位献爱心,积极安排残疾人就业。1998年,管委会与市残联签协议,开发区财政出资替代企业应承担的安置残疾人的义务,当年出资200万元。1998年,日本独资企业爱津服装有限公司和吉华服饰有限公司安置塘沽待业聋哑青年10余人就业。1999~2000年,共出资400万元予市残联支持残疾人事业。
  五、婚姻登记
  1997年,开发区向天津市民政局申请婚姻登记权限。市民政局批复开发区婚姻登记委托塘沽区民政局办理。
  第九节 政务公开
  一、专线服务电话
  1998年4月28日,开发区设立专线服务网电话。其目的是贯彻和实践开发区“为投资者提供方便,让投资者赢得利润”的服务宗旨。设立专线服务网电话成为加强与企业沟通的一种高效、灵便的方式。
  专线服务网络由开发区管委会各局、处、室及直属单位,总公司各部、室及直属公司组成,共分三个层次。管委会办公室代表管委会设专线服务电话(2520.1111)为网络的第一层次,即网头;管委会各局、处、室及直属单位,总公司各部、室及直属公司的办公室代表各自单位设立专线电话为网络的第二层次,即网点;第二层次下设第三层次。管委会办公室作为电话网络的牵头单位,具有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区网络成员单位专线服务网络工作的职能,并使全区的工作网络上下贯通、运转灵便。
  开发区专线服务网络工作由管委会办公室主任总负责,一位副主任分管,管委会办公室综合科具体实施,以下各层次都由本部门办公室主任负责,以此形成网络队伍。
  专线服务网络的工作程序为受话、办理、催办、反馈四个层次。
  受话。及时接听服务专线。对反映的问题有明文规定的或能当时解释清楚的,要立即向反映人作出答复。凡属本级专线服务网络受理的问题均做详细登记。
  办理。凡属本级专线服务网络办理的问题,应填写投诉者或群众反映问题承办单并及时办理。
  催办。适时向承办单位询问转承办事项的处理情况,督促承办单位按规定的时限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反馈。对投诉者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及上级领导批办的问题,要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并通过《督查专报》及时传送信息。对口头转办的问题,承办单位在3日内向交办单位反馈办理结果。书面转办的一般问题,承办单位在7日内反馈办理结果;难度较大的问题,要按规定时限反馈办理结果;紧急、重大问题,要随时报告办理情况。
  对上级领导批办的问题,由承办单位主管领导签发,书面报告办理结果;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处理的问题,由牵头部门报告办理结果。
  对投诉者和群众反映问题的办理结果,一般应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答复反映人,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可通过新闻媒介进行宣传解释。
  1998年5月18日,《开发区今日信息》第177期刊登关于开发区专线服务电话开通以来受理投资者所反映问题的情况,开发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李国林批示:“专线电话的开通是改善政府与企业关系的很好措施,是环境建设的一个新举措。希望能快速反映、切实有效、为企业所信赖。为投资者、纳税人服务,让投资者、纳税人满意,要作为政府工作永恒的追求”。
  1998年7月9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为民服务网络情况》刊登《架起外商与政府间的一座桥梁——开发区服务网络专线电话正式开通》。文中着重指出“天津开发区由管委会办公室牵头,所有与企业、群众相关联部门组成的服务网络专线电话日前正式开通,深受外商、驻区企业及群众的好评,效果良好。”
  至2000年底,管委会专线服务电话接到并受理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1300余件,办结率90%以上。涉及的内容有社会保险、人事、税务、教育、物业管理、社会治安、环保、交通、电视、水电气热供应维修等。
  二、天津开发区主任信箱
  1999年,为“中国政府上网年”,各地政府纷纷抢登国际互联网这一信息高速公路。天津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李勇批示:“请委办结合进住新大楼(投资服务中心),落实‘管委会政府上网’和‘主任信箱’等工作”。
  管委会主任电子信箱于1999年5月28日正式设立,信箱地址为ZRXX@TEDA.GOV.CN。管委会主任电子信箱、自成立至2000年底,先后接到电子邮件300余件,问题解决率在90%以上。
  三、主任接待日
  1995年6月设立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接待日。主任接待日设在每月第一周的周二。主任接待日主要由管委会主任或副主任接待驻区企业的领导,解决企业在生产、生活中遇到和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 群众团体
  第一节 工会
  一、机构
  1986年2月,成立开发区工会筹备组,主要任务是负责开发区工会的筹备工作。筹备组组长为杨育坤,副组长为崔广志。4月16日,经天津市总工会和开发区临时党委批准,启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会”印章,筹备组代行开发区工会组织职责。
  1987年3月27日,开发区工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第一届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崔广志当选首届工会主席。
  1988年11月5日,开发区工会联合会下设组织宣传部、职工权益部2个部门,分别履行基层工会组织建设、职工素质教育和依法维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参与协调劳资矛盾的职能。
  1989年12月7日,通过民主协商,由13人组成开发区工会联合会女职工委员会。
  1990年3月,工会增设办公室、女工部、体育部3个部门。
  1992年3月27日至28日,开发区工会第二次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崔广志再次当选为工会主席。
  1994年10月27日,经开发区工委研究决定,确定开发区工会联合会所属机构和干部的级别:工会联合会副主席为正处级职级,工会联合会所属部门为副处级职级,工会联合会所属开发区俱乐部为副处级单位,工会联合会所代管三星级宾馆——金帆大厦为中型企业。
  1995年5月,成立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女权益保护委员会,史莲喜任主任。妇女权益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工会联合会女工部。9月26日,开发区工会联合会召开全体委员会,选举孙胜任工会联合会主席。1995年12月28日,孙胜任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会联合会第二届委员会常委、主席。
  2000年8月8日,建立开发区外商投资企业工会联合会和股份制、私营企业工会联合会。9月,中共天津市委决定成立滨海新区工委,同时组建中共天津开发区保税区工作委员会,组建天津开发区保税区工会联合会。12月11日,天津开发区工会与天津港保税区工会合并为“天津开发区保税区工会联合会”。天津开发区保税区工会联合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三名,下设六部一室,即:组织部、宣传部、权益部、体育部、女工部、财务部、办公室。孙胜任天津开发区保税区工会联合会主席。
  二、历次代表大会
  1987年3月27日,开发区工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出席代表163名,代表会员5000余名。大会的主要任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改革开放政策,动员全区广大职工群众发扬工人阶级的优良传统,做坚持改革的主力,当对外开放的先锋,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现开发区“七五”发展规划确定的奋斗目标和各项任务而努力奋斗。大会讨论通过开发区工会联合会今后的主要工作任务。开发区工会筹备组副组长崔广志作工作报告。会议选举产生由13名委员组成的开发区工会第一届委员会。经委员会选举,崔广志当选为主席。会议还选举产生“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会第一届经费审查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
  1992年3月27日至28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会联合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与会代表240名,代表会员1万余名。大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改革开放政策和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认真总结开发区工会工作的经验,讨论确定今后五年工会工作的方针和任务,选举产生第二届开发区工会联合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进一步动员全区职工发扬中国工人阶级的优良传统,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团结奋斗,共同努力,为开发区的建设发展建功立业。
  大会通过《工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会联合会第二届委员会和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会联合会第二届经费审查委员会。第二届委员会由25名委员组成,其中常务委员5名,设工会联合会主席1名,副主席2名。崔广志任主席。经费审查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
  三、基层工会组织
  1986年4月,开发区工会筹备组开始组建基层工会组织。企业有职工20人以上的,建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不足20人的,可与邻近的企业各选出1名工会组织员,联合建立工会基层委员会。在外商投资企业中建立工会组织,是一项新的工作,需要有明确的原则指导和切实的可操作方法。区工会筹备组依据《中国工会法》和《合资企业法》等有关法规,起草《关于在开发区企业中建立工会组织的意见》,经开发区临时党委批准之后发布实施。
  1986年4月30日,天津开发区第一家合资企业工会——丹华企业有限公司工会成立。
  1987年,区工会联合会成立之后,积极推动入区外商企业及有关单位的基层工会组织的组建工作。全年共建立基层工会组织33家,其中外商投资企业工会22家、内联企业7家、直属企业4家。至1987年末,全区共有基层工会组织44家。其中外商企业28家,内联企业7家,直属企业9家。组建工会的比例,达到入区企业单位的70%。共有会员3075名,入会率为91%。
  1988年,共建基层工会23个,其中外商企业11个,内联企业7个,直属企业5个。另有7个基层工会组织改选换届或调整充实。
  1989年新组建基层工会22家,其中外商企业18家、内联企业2家、直属企业2家。有15家基层工会换届改选。至年末,全区已有基层工会组织84家,企业建会率达到91%。当年1月11日,天津开发区第一家外商独资企业工会——日本独资企业天美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工会成立。有3名日方管理人员申请加入中国工会,其中一名当选为工会委员。
  1990年新组建基层工会20个,其中合资企业11个,独资企业1个,内联企业2个,直属企业4个,区机关2个。另有9家工会组织作调整。
  1991年新建基层工会14家,使全区基层工会总数达到113家。当年还对部分工会调整和健全基层工会组织工作作出安排。
  1992年,区工会联合会在入区企业激增的形势下,同步推动基层工会组建。当年新建外商企业工会40家,占历年累计建立的外商企业工会总数的三分之一。
  1993年,新建基层工会组织39个。开发区基层工会组织总数达到174个,其中外商投资企业工会129个,独资企业工会26个,会员总数3万余人。
  1994年,全区新建基层工会组织30家。天津开发区多家大型企业集团如台资顶新集团、泰资正大集团、台资统一集团、美资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都在当年建立工会组织。经过4年的协商和推动,韩国独资企业泰和公司建立工会组织。此为天津市第二家韩国独资企业工会。泰和公司成立工会不久,另外两家韩国企业也建立了工会。至1994年末,开发区的基层工会组织已达到212家。
  1995年新建基层工会组织54家,使全区基层工会组织达到263家,建会率达到80%以上。
  1996年,全年新组建基层工会50个,健全调整基层工会25个。因企业倒闭破产,撤消基层工会43个。因企业隶属关系变化,转出基层工会4个。全区基层工会总数255个,会员5万余人。
  1997年新建基层工会36家。5月22日,中盈集团公司工会委员会成立。是为开发区第一家民营企业工会。
  1998年,30家基层工会组织建立,其中包括丹麦独资大型企业诺和诺德公司、德国SEW公司、台湾顶园公司等。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审查启动,全年领取登记证书的9家。
  1999年新建基层工会的企业23家,30家工会组织通过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审查。
  2000年,开发区保税区工委、开发区管委会、开发区保税区工会联合会成立新建企业工会组建领导小组,由工委书记任组长。在大面积对注册企业摸底调查、统计的基础上,努力推动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全年新建企业工会266家。根据投资规模和投资性质的不同,年内组建小型外商投资企业工会联合会和股份制私营企业工会联合会。
  四、维权工作
  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是中国工人运动史和工会工作的新探索。实践过程中,工会组织和广大外商企业职工一致认为,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的首要任务。维权工作主要体现在: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签订集体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妥善调解和处理劳动纠纷;努力建立良好的劳动关系。
  1987年,开发区开业的外商企业45家,有28家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工会的28家企业中,有13家工会主席经协商可以列席公司董事会。全年调解劳资纠纷18起,涉及178人次。哈娜好公司因设备损坏,准备裁员100多人,经公司工会与企业协商,企业改变原来的决定,让计划裁员的职工改为回家待工,发一定的生活费,待设备维修好之后,返回复工。
  1988年,各级工会组织调解和处理劳资纠纷、劳动争议31起,涉及133人。经实践总结,将调处劳资纠纷归纳为以下原则:依法办事,方法灵活,有利生产,促进合作,资方有错不让步,职工有错不袒护。有22家工会主席列席公司董事会,占38家建立工会企业的60%。
  1989年,调解处理劳资纠纷、劳动争议60起,涉及126人次,调解解决45起。
  1990年,区工会联合会积极推动劳动合同的签订,制定有约束力的规定和办法,并促成万乐羊毛衫公司和梅兰日兰有限公司劳动合同鉴证大会的召开。全年受理劳资纠纷39起,涉及80人次,调解解决30起。11月份,共发酒楼14名职工集体上访,反映企业停工生活费问题,经调解得到解决。
  1991年,区工会联合会和劳动人事局在全区开展劳动法规教育知识竞赛,160个单位参加。发出试卷8000份,回收80%。9月份,在答卷活动的基础上,举办了劳动法规知识竞赛,雅马哈电子乐器有限公司代表队获一等奖。
  1992年,区工会联合会接待来信来访110多人次,受理劳资纠纷24起,涉及95人次,基本得到解决。通过组织学习宣传、举办培训班和开展知识竞赛,宣传、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
  1993年,区工会联合会开展劳动关系状况调查,涉及职工就业、合同、保险、工资等方面,向行政机关和相关部门通报。区工会联合会受理劳资纠纷23起,涉及1500人。基层工会调处劳动争议75起,涉及541人次。
  1994年,区工会联合会先后参与修订《天津开发区劳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天津开发区企业最低工资规定》和《天津开发区工资指导线》等三项地方法规的修订。区工会联合会全年受理劳资纠纷63起,涉及240多人次。基层工会调解劳动争议94起,涉及610人次。至1994年底,全区有243个企业、12855人签订劳动合同。投入社会保险企业达500余家,投保职工人数24000人。
  1995年,区工会联合会与劳动人事局在区内30家企业试行集体劳动合同。集体劳动合同的签订,将有利于职工利益的维护和工会代表职工利益作用的发挥。经过宣传、培训、协商,各试点单位先后签订集体劳动合同,至年末,有13家签订集体合同。矢崎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率先签订集体劳动合同,亦是天津市外商投资企业的第一家。
  1996年,71家企业签订集体劳动合同。基层工会还帮助和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7799个,全年调解劳动争议115起。
  1997年,有16家企业签订集体劳动合同。工会帮助签订劳动合同11165个。全年调解劳动争议165件,涉及785人。总公司系统有10家国有企业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制度。8月12日,总公司电力公司召开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为开发区国有企业建立职代会制度的第一家。
  1998年,全年新签集体劳动合同30家,其中续签11家,累计107家企业签订集体劳动合同。其中,外资企业89家。工会还帮助指导11848人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1999年,区工会联合会抓签订与抓履约、续签并举,推动集体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区工会联合会还会同劳动人事部门对集体合同落实情况进行联合检查。在年末召开的集体劳动合同工作会议上,天美汽车配件公司、统一工业公司分别介绍集体劳动合同签订工作的经验。
  2000年,110家企业签订集体劳动合同,22家续签。
  五、女工工作
  1986年4月,天津开发区工会筹建,至1989年12月间,工会女工工作未设专门机构,由区工会联合会统筹安排。1989年工会联合会先在十几家基层工会设立女职工委员。于12月14日成立天津开发区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办公设在区工会联合会女工部。《天津开发区工会联合会女职工委员会条例》同时颁布实施。
  开发区女职工委员会成立之后,积极推动具备条件的基层工会成立女职工委员会,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确立组织保证。1990年,有5家基层女职工委员会成立。区女职工委员会制定了《女职工委员会工作制度》。此后,基层女职工委员会逐年增加。至2000年,开发区共建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88家,专兼职女职工干部200余名。
  天津开发区的企业,以电子、医药、生物化学、食品等行业为主,女职工的比例为全部职工的60%,有一些企业女职工占到99%。全部女职工中,有80%以上在一线工作。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是工会女职工工作的重点。贯彻落实《劳动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维护女职工权益的根本途径。为贯彻落实《规定》,区女职工委员会采取办培训班、座谈、义务咨询、组织知识竞赛、下企业检查、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分四个层面展开颇具声势的宣传活动。四个层面是:开发区领导机关;工会干部、女职工干部、广大女职工群众;社会各方面以及外商投资企业的资方和管理层。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使社会各方面对《规定》和维护女职工的权益加深认识和理解。1989年,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女职工委员会提出了《关于天津开发区“三资”企业女职工生育基金的调查报告》,并组织在《开放报》设专栏展开讨论,收集各方面的意见。1992年,女职工委员会起草《天津开发区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经管委会批准于1993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涉及女职工生育、产假、计划生育、哺育、妇科检查治疗等多方面的内容,对企业和社会保障部门有明确的要求,使女职工在上述各类问题上维护自身的利益有章可循。1993~2000年的8年间,区女职工委员会接待投诉200余件,为女职工提供各种咨询和服务上千件,严格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和《天津开发区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维护广大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
  1995年起,天津开发区开始实行签订集体劳动合同。经区女职工委员会的宣传、协调,依据法规签订集体合同,女职工权益得到维护。至2000年,全区110多家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都做到了:女职工委员会主任或无女职工委员会企业的女职工委员是协调集体合同的工会代表;在集体合同中设女职工劳动保护专门条款;履行集体合同的监督检查组织中有女职工代表。法资梅兰日兰公司和美资天美公司,女职工人数都占员工总数90%以上,两家企业按女职工委员会的要求签订集体合同,还专门设立孕妇岗。
  女职工委员会不断加大对女职工干部的培训力度,以提高女职工干部的整体素质与工作水平。自1990年起,平均每年要安排10次以上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思想教育、形势教育,请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讲解,有关女职工法律法规条款,工作内容、工作方法的研讨等。至2000年底,总计培训达150余次,培训女职工近41000人次。
  自1995年2月开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全区女职工中开展了“学先进、比贡献、创一流,为开发区经济建设做贡献”的岗位建功活动。“九五”期间,“学、比、创”活动共涌现出女劳动模范6名,优秀女经理12名,“三八”红旗手90名,女优秀员工311名,先进女工会主席、优秀女职工干部23名。
  1997年10月,开发区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开发区开展了“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截至2000年底,有60余家企业近2000个家庭参加了创建活动,“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增强企业凝聚力,丰富了企业文化和职工家庭生活,稳定了职工情绪,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
  1998年4月,在全区女职工中开展了“我为改革发展献一计”活动,近6万名女职工参加,共提合理化建议8万余条,其中被企业采纳4万余条,创经济效益千万元以上,为企业发展做出贡献。
  2000年5月27日,女职工委员会在开发区体育馆举办了以“幸福、文明、健康、科学”为主题的“泰达文明家庭日”活动,来自开发区55个单位600余个家庭参加了14个项目的娱乐活动。
  为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活跃女职工的文化生活,1989年起,每年举办女职工“三八”健康杯体育比赛。比赛项目多为女职工喜闻乐见,便于普及的跳绳、踢毽、抛沙袋等。
  1991年9月20日,开发区工会红娘协会成立。红娘协会共举办了11次大龄青年联谊活动,为200余名大龄青年牵线搭桥,并通过与周边区域女职工组织的横向联系,为大龄未婚青年提供更多的交友机遇。
  1992年11月,在全国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经验交流会上,天津开发区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工作先进集体”。1992年12月,被天津市妇女权益保护委员会评为“天津市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先进集体”。1996年,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先进女职工集体”称号。
  六、建功立业活动
  1987年3月27日,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会第一次代表大会上通过《关于动员全区职工广泛开展为开发区建功立业活动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决议》要求全区广大职工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增产节约,增收节支运动的号召,结合开发区及企业的实际,广泛开展以争创“五个一”(树理想,做一件好事;当主人,提一条合理建议;学本领,练好一门基本功;做工作,创一流水平;多贡献,人均增收节支一百元)和“三比”(比服务、比效率、比贡献)为主要内容的“为开发区建功立业活动”。《决议》还提出,每年对在建功立业活动中取得显著成绩的企业、职工进行表彰。
  各级工会组织积极响应区工会联合会的号召,结合本企业的情况,组织职工开展建功立业活动。金燕电焊条公司、丹华企业有限公司、津谊打火机公司等企业分别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年内,在建功立业评选中,丽明化妆品合营工业公司和新兴石油公司当选为天津市级先进企业。总公司能源公司电力车间标准厂房变电站运行班当选为市级先进班组。有18人当选为市级先进个人。并选出了区级先进企业4个,先进班组18个和包括1名外方总经理在内的先进个人93人。
  1988年的建功立业活动,体现了提高产量、节能降耗;提高职工生产技能、业务水平和提高企业服务质量三个方面内容。万乐羊毛衫公司、丽明化妆品公司、南高电子公司、津谊打火机公司等企业开展了具有本企业特点的活动。年末进行的评选表彰活动中,评选出市级先进个人4名,区级先进个人92名;市级先进集体1个,区级先进集体5个,区级先进班组17个。
  1989年,各级工会组织各种形式的劳动竞赛和提合理化建议活动,使建功立业活动颇有声势。津谊打火机公司在5、6月份为按时完成出口任务,发动职工吃住在厂,日夜奋战,按时完成任务,并为企业创利。总公司储运公司职工连续奋战八昼夜,突击倒运兰炭10000吨,创经济效益10万元,节约运费6000余元。全年各企业职工提出合理化建议187项,有118项被采纳。年内,评选出区级优秀员工103名,优秀经理9名,先进企业5家,先进集体17个。
  1990年,区工会联合会发出《为国家分忧、为企业解难百分竞赛活动的通知》,号召全区职工开展以“双为”(为国家分忧、为企业解难)、“三赛”(创优质赛、提高技能赛、合理化建议赛)为主要内容的建功立业活动。嘉泰陶瓷公司在分检工段开展“爱岗创优、争做技术能手”劳动竞赛,92.8%的职工报名参加竞赛。万乐羊毛衫公司、兴业床上用品公司、新路食品有限公司、婕妮化妆品有限公司等企业也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劳动竞赛。各企业职工全年提出合理化建议549件,被采纳351件,创造效益36万余元。“五一”节前夕,区工会联合会举办“建功立业先进事迹展览”,召开表彰大会,对上年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区工会联合会决定,每年“五一”节期间,召开建功立业表彰大会,对上年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
  1991年,嘉泰保温瓶公司、天荣板材有限公司、志达油脂有限公司、天富软管有限公司等企业,以劳动竞赛,节能降耗、技术革新、提合理化建议为主要内容的建功立业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全年共提出400多条合理化建议,创经济效益390多万元。“五一”节前夕,区工会联合会对先进集体和个人提出表彰。万乐羊毛衫公司等11家被授予“先进企业”称号;热电公司热源厂等20家被授予“先进集体”称号;万乐羊毛衫公司副总经理王文等15人被授予“优秀经理”称号;电力公司樊本固等91名个人被授予“优秀员工”称号。开发区女职工委员会在“三八”节期间,对3个先进女职工委员会、10名“三八”红旗手和37名女职工积极分子进行表彰。
  1992年建功立业活动以努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中心展开。全区评选出“先进企业”10家,“优秀经理”10名,“最佳员工”10名和区级先进个人66名。
  1993年,各基层工会开展各种劳动竞赛59起,提出合理化建议416项,创直接经济效益800多万元。评选先进企业9个、先进班组10个、优秀经理14名、优秀员工10名、优秀工会主席10名、“三八”红旗手10名、先进员工11名。
  经过8年建功立业活动的实践,该项活动成绩斐然、影响很大,引起方方面面的关注和重视。1994年,天津开发区工委决定将建功立业活动命名为天津开发区精神文明建设“一二〇工程”,工委、管委会和工会联合会齐抓共管,作为全区两个文明建设的重大活动之一。是年,建功立业的主导思想确定为“为企业建功,为开放立业”。通过各级工会的组织推动,全区上下成为建功立业的“一盘棋”。全年各种劳动技能竞赛活动达70次,参加活动总计达77800人次。广大职工全年提出合理化建议562项,实际采纳387项,直接经济效益500余万元。在“五一”节期间受到表彰和荣获称号的,有在1993年建功立业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明星企业10家、优秀经理20名、先进员工100名,优秀工会主席10名和“三八”红旗手10名。
  1995年,“岗位练兵、岗位成才”是建功立业活动的主题。豫泰实业有限公司积极组织岗位练兵活动。海联灯泡厂职工以生产工艺、操作技能为主题开展劳动竞赛活动。天美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工会协助企业组织职工QC(全面质量管理)活动,该活动中心内容是使员工明确“质量在我心中”。100多名员工的QC作品在公司获奖。
  是年“五一”节前夕,开发区管委会和区工会联合会共同表彰了10家明星企业、10名“三八”红旗手。何才夫、杨斌、周洪霞被天津市政府命名为天津市劳动模范。周洪霞是唯一被评为市级劳动模范的环美家具有限公司的生产一线领班。
  1996年,全区各类企业开展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活动41次、2258人次参加。企业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499条,被采纳239条,创经济效益200多万元。年内举办各种专业、技术培训121期,2826人参加。在建功立业评选表彰大会上,受表彰的明星企业10家,优秀经理20名、先进员工100名,优秀工会主席及“三八”红旗手各10名。
  1997年,各级工会组织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中心,组织群众性生产、技术、经营、销售等方面的劳动竞赛活动。全年技术业务培训、比武和岗位练兵活动72次、2280人参加。提出437条合理化建议,被采纳95条,获经济效益近500万元。技术改造、技术革新成果48项、249人参加、获经济效益近400万元。年度受表彰的建功立业先进集体10个,先进个人140名。在此基础上,评选出天津市劳动模范3人。
  1998年,天津开发区建功立业活动的主题是“敬岗爱岗,做合格员工”。全年提出11164条合理化建议,被采纳2829条,获经济效益近400万元。技术改造、技术革新104项,获经济效益300多万元。在56项劳动竞赛、岗位练兵活动中,有2987人次参加。开发区工委、管委会、工会联合会表彰先进集体与个人。评选出天津市级“九五”立功先进个人10名。
  1999年全区职工的建功立业活动,受到企业经营者的欢迎。提出40614条合理化建议,被采纳20657条。4万余名职工参加各种形式的创建活动。顶益食品有限公司的“荷兰彩印机传动系统改造”、西迪斯公司设备调试竞赛等重大合建、技改、竞赛活动,为企业创造了经济效益。在年度建功立业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中,产生出天津市级劳动模范和“九五”立功先进个人16名。
  2000年的建功立业先进集体与个人评选活动,除沿袭历年的评选名目之外,增加了“优秀工会之友”评选。企业管理层的代表人物,一些外籍的资方或管理者代表入选,建功立业活动的范围和影响得以扩展。
  第二节 共青团
  一、机构
  1984年8月,开发区管委会成立后,青年干部员工随之增加,共青团组织的成立提上日程。经临时党委批准,开发区团员大会于1985年1月1日召开,并选举产生共青团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支委员会。总支委员会下设两个支部,即管委会团支部和总公司团支部。是年6月,共青团天津市委批准天津开发区团总支归属团市委领导。
  1987年3月20日,召开共青团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次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100人,其中党员占20%,女同志占25%。会议审议通过《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外合资企业团的工作条例》,选举产生共青团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届委员会(团区委),委员会由7名委员组成,其中副书记1人。
  2000年3月17日,中国少年先锋队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成立。少年先锋队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在团区委指导下工作。
  2000年9月8日,团区委与天津港保税区团工委合并,成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天津开发区保税区工作委员会(简称团工委),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
  二、学习教育活动
  团区委成立后,结合开发区企业和青年的特点,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武装团员、青年,用艰苦奋斗精神引导团员、青年在实践中锻炼成长。全区基层团干部一律为兼职,团区委经常利用对话座谈、各种报告会、知识竞赛、主题教育等形式,把思想政治教育渗透到生产工作中去,对青年进行有形的教育。1987年,团区委先后组织青年工作论文征集,开展向社会开放日、振兴开发区智力竞赛,新潮书展及其它文体活动。合资企业团组织在参与企业管理、培养青年社会责任感方面进行积极尝试。虹飞塑料、南高电子和工业投资公司等单位尤为突出。1987年5月3日,团区委利用五四青年节之际,组织企业和机关团支部,在天津国际商场门前举办“天津开发区向社会开放日”活动,集中向社会展示开发区两年来的建设成就,使社会对开发区的发展给予更多的关注。团区委每年都在适当的时候组织安排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与团员青年民主公开地进行对话交流,听取青年的意见和建议,帮助青年解决思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难题,受到了广大青年的欢迎。1987年,团区委针对丹华自行车公司创建初期产品销路不畅、市场尚未展开的问题,适时举办了一次全市性的群众体育活动——“普佳骑杯”公路自行车比赛,吸引全市大批自行车运动爱好者一争高低,新闻界进行了广泛宣传,为丹华公司产品做了很好的促销广告,也使团的活动得到企业的大力支持。
  1988年11月11日,开发区工委、开发区团委举办以“爱我祖国、爱我民族、爱我企业、爱我人格”为主题的报告会,对广大团员青年进行广泛深入的“四爱”教育。区内各单位的100余名团员青年参加会议。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叶迪生作报告,勉励青年人要树立民族危机感和民族复兴的精神;积极投身改革的实践,在工作中表现出开发区青年的素质和智慧,树立新时代主人的形象。
  1989年8月,团区委以“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团的建设”为主题,组织首次基层团支部书记学习班,集中学习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请工委有关负责同志作报告。1992年10月,团区委举办天津开发区首届青年文化艺术节,分别举办了书法、绘画、篆刻、摄影、卡拉OK、交谊舞比赛等活动,丰富全区青年的业余文化生活。1993年,团区委为4对青年举行开发区首次集体婚礼,在青年中起到了移风易俗的教育效果。1994年5月,团区委举办“迎世乒开发区英语演讲比赛”,共有200多人报名参加,掀起青年学习英语的热潮。1995年12月,在团区委的协助下,开发区三星电子公司的韩国老板尹寅铎先生,用自己的汽车将中央团校的教授刘书林博士,请到三星公司讲团课,对青年员工进行爱国观、人生观、职业观教育,开创外资企业老板办团课的先例。1996年4月团区委针对开发区青年工作紧张、竞争压力大等特点,特邀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的时勘教授举办了青年热点问题报告会。顶益公司、摩托罗拉公司、三星电子公司等外资企业青年员工和管委会、总公司的团员、青年参加报告会,并与报告人对话问答。1996年9月,围绕爱国主义教育,团区委组织优秀团干部参观了狼牙山五壮士纪念馆并请当地老红军作专场报告。1997年5月4日,泰达青年宫建成,为团的思想教育和外来务工青年培训工作提供了一个有形的阵地。同年,泰达青年宫被天津市命名为首批青年职业教育基地。1997年团区委与开发区城市发展局共同命名泰达青年园及黄海路共青团一条街,为开发区青年参与精神文明建设提供实验基地。12月4日,在开发区成立13周年之际,团区委特邀第一批参加开发区建设的创业者代表为全区青年做开发区创业史报告,使广大团员青年深受教育。1998年2月起,团区委面向区内外来务工青年实施以思想道德素质教育、劳动技能培训和文化生活培训为中心内容的青年培训计划。年内组织各类培训活动多次,4340人参加了培训活动,600余人参加统一考核并领取证书。1998年,团区委在全区组织开展首届“滨海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经过评选摩托罗拉公司刘建勇等十名青年当选。12月,团区委举办了“邓小平名言百家书萃暨中国火版书法展”,将邓小平关于改革开放的重要论述及名言佳句制作成火版书法,使工作在开发区的青年得到艺术享受的同时,进一步加深对邓小平理论精髓的理解。2000年5月4日,为纪念中国与丹麦建交50周年,团区委邀请丹麦青年乐团到开发区为青年举行专场演出。
  三、劳动竞赛活动
  团区委自成立以来,注重提高青工队伍素质,引导青工积极开展各种有特色的活动,调动广大青工的工作积极性。1989年12月,团区委举办了开发区第一届青年技术比武活动,有300多人报名参赛。经过激烈角逐,朱春燕、唐精芳、郑箭、邢澄宇等12人获得“开发区青年技术能手”称号。1989年团区委以促进企业发展为宗旨,在全区团员青年中深入开展“弘扬企业文化,讲奉献,求发展”活动,组织基层团支部学唱厂歌、讲厂史、成立青年突击队、设立青年文明岗等,有效地调动了青年的积极性。1992年5月,开发区电力公司团支部根据团区委提出的关于充分利用开发区的特殊环境,结合本单位特点开展多种多样青年活动的要求,在青年职工中开展了“向安全供电2000天迈进,争做安全供电突击手”的活动,活动中特意邀请天津口岸委的负责人对青年进行“涉外纪律”教育活动,得到公司青年的积极响应和党支部的大力支持。1998年及1999年,团区委连续两年举办“泰达青工技术比武百日竞赛”活动,共有3000多名青年职工参赛,此举有效激发了青工的生产热情,在企业中形成了“学、比、赶、超”的良好局面。团区委十分注重对外来务工青年的职业技术培训工作,以青年宫作为培训基地大力开展青工培训。1999年,泰达青年宫荣获全国社区“千校百万外来务工青年培训工作先进集体”光荣称号,万乐羊毛衫有限公司四川籍员工涂小云荣获“中国百名优秀外来务工青年”称号。
  四、义务奉献活动
  团区委成立后积极引导团员青年用爱心回报社会。开发区团委确定,每年3月5日为“团员青年奉献日”,组织“青年服务队”、“学雷锋小组”,义务为企业和社会服务。1990年3月5日,电力公司27名团员组织义务劳动;管委会机关的学雷锋小组开展了“便民服务,义务修车”活动,义务修理自行车20多辆;热力公司等单位的团员成立“方便企业服务小组”深入几十家企业,发放企业服务项目表,受到了企业和居民的欢迎。自希望工程活动开始以来,开发区团员青年积极参与,1992年工业投资公司团支部向中国青年基金会捐款5000余元。1994年4月团区委将机关团员捐献的4000余元定向捐给了14名失学儿童。1995年11月团区委与开发区文教局在天津蓟县开展了“1+1”助学活动调研,最终确定了7所学校为重点扶助对象。1998年2月和8月,团区委在邓小平逝世一周年和邓小平为开发区题词十二周年纪念日,举行了希望工程特别捐助活动。特邀拍摄希望工程标志性招贴画的模特——“大眼睛”的小女孩苏明娟来到泰达青年宫参加活动。团区委用团员青年捐赠的5万元和管委会支持的25万元在革命老区安徽省金寨县建立了一所“泰达希望小学”。1997年7月8日,开发区“环境年”指导委员会举行仪式,命名洞庭路的四号公路至五大街路段为“共青团一条街”。该街是开发区南北向主干道之一。1998年开发区成立青年志愿者协会。在成立仪式上,10名团员代表在协议书上签字,愿意在去世后将自己的眼角膜无偿捐献。2000年3月,团区委举办“泰达绿色希望工程”志愿者捐赠大会,党政机关领导和团员代表参加了植树活动,共植树200余株。
  第三节 其他社会团体
  一、国际商会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会(简称国际商会)于1989年2月28日成立。
  开发区国际商会的宗旨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发挥地方商会的纽带、协调、服务职能,面向区内注册企业,为会员及其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开展经贸促进活动,加强会员与政府间的沟通,增进中外经贸人士的相互了解与友谊,促进同世界的经贸往来。
  国际商会自成立始,紧密围绕其宗旨,积极发挥其纽带、协调、服务的职能作用,先后协助、配合或独立组织一系列经贸、商务活动。至2000年,会员单位有288家,其中:外资企业223家,内资企业65家。
  1992年3月,组织20家三资企业参加天津1992年春季商品交易会。是年3月至10月分别组织专题讲座7次,内容涉及海关、税务、法律、劳动保险、经贸。
  1994年3月和10月,针对企业需求,举办两次咨询服务专题座谈交流活动,共有80家企业100人参加;1994年6月,组织20家企业参加天津出口商品交易会的展销;9月,组织这些企业参加“上海秋季商品交易会”;同月,组织开发区的首届交易会。1995年3月,组织22家企业参加“’95中国天津出口商品交易会”,与20个国家的客商达成商贸协议;4月,组织参加“天津春季全国商品交易会”;6月,参加“’95北京国际精品展览暨经贸洽谈会”;同月,在日本东京参加“天津经贸洽谈会”,10家企业的产品参展,接待50位日本客户。
  1996年3月7日至3月14日,组织32家企业参加第七届中国天津出口商品交易会;4月4日至7日,组织开发区18家企业参加“第四届中国天津全国商品交易会”;7月,组织企业参加在泰国举办的“天津市招商投资洽谈会”;9月,受比利时—中国经济贸易委员会邀请,组织企业赴欧洲经贸交流;受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河边市政府邀请,组织企业赴美国四城市经贸交流;与中国外企总会合作,组织企业参加在法国马赛举办的“法国马赛国际博览会”;同月,组织12家企业赴新疆参加“’96乌鲁木齐经济贸易洽谈会”,并被大会授予最佳组织奖;11月16日,组织19家企业参加’96上海全国商品交易会,设置21个展位。
  1997年,国际商会协助组织“’97天津出口商品交易会”;4月组织企业参加“’97天津全国商品交易会”;5月,在哈萨克斯坦举办的“中国新疆——天津商品展销会”,国际商会组织50家企业、300个产品参展;10月,组织参加广交会;11月,组织参加上海商品交易会;12月,组织企业参加在越南举办的“中国天津出口商品交易会”。
  1998年,国际商会组织三资企业参加各种展览会、交易会、经贸洽谈会9次,同年,国际商会分别组织会员、企业家赴台湾交流考察,协助企业参加美国纽约商品展览会。
  1999年,国际商会开展各类经贸活动40次,参加活动企业人员1500人次。先后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天津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天津春季全国商品交易会、中国东西部投资及贸易洽谈会、中国春季出口商品交易会、’99甘肃兰州商品交易会、’99乌鲁木齐对外经济洽谈会、’99乌鲁木齐对外经贸洽谈会、中国秋季出口商品交易会、上海秋季全国商品交易会。通过上述工作,起到拓展商务活动、促成贸易成交、创响“泰达制造”、树立泰达形象的目的。
  2000年,围绕为企业服务、为企业办实事的宗旨,举办各类座谈会、咨询会及讲座12次,走访企业68家共90次,组织企业参加交易会9次。
  二、科技协会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技术协会(简称区科协)成立于1992年5月,是为全国开发区第一家科协。1996年9月18日,区科协召开第二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委员会,设主席1名、副主席1名、委员23名。科协以讲座、报告会、橱窗、图片展览、发放科普资料、科技征文等多种形式宣传科学知识。至2000年,连续9年组织“科技周”活动,200余家企业近万人参加活动。组织科技征文4次,出版科技论文集4期、发表论文112篇。举办电子信息、生物工程、现代管理、知识经济、ISO9000等类科普讲座30余场,发放各类科普读物5000余册。至2000年,全区基层科协共124家,会员28000余名。
  三、房地产业协会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产业协会(简称房产协)于1992年12月22日成立。
  其宗旨是:为会员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推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产业的发展。
  四、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管理协会(简称劳动协会)
  于1995年5月15日正式成立。劳动管理协会的宗旨是:促进天津开发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建立和发展良好的劳资关系,建立有效和灵活的沟通、协商机制。
  劳动协会被天津市民政局评为“1995~1998年度天津市十佳社会团体”。与中国劳动学会、香港人力资源学会建立联系,并列入“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小组名录”。劳动协会有会员130家。包含外资企业、国有企业、私营企业等所有制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这些企业和机构以在开发区注册的单位为主,亦有在新技术产业园区注册的企业,显示出协会的包容性、代表性和其广泛的影响力。
  1995~2000年,共进行三届理事会的换届工作,在第三届理事会上,决定协会会长原为政府领导人改由企业人员担任。
  五、私营企业协会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私营企业协会(简称私企协会)于1995年11月成立。至2000年有会员单位380个。
  协会的宗旨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团结、教育、引导全区私营企业守法经营,优质服务,促进私营经济健康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服务。
  1996~2000年,私企协会先后组织私营企业人员48人次赴美国、泰国、越南、港澳及欧洲进行经贸考察活动。1996~1998年,分别组织30家私营企业参加成都、西安、呼和浩特、上海、厦门投资贸易洽谈和展销活动。
  私企协会每年组织两次政策宣传交流活动,参加单位30家,每月出刊一期《协会工作通讯》。2000年,组织3次关于加入WTO知识讲座,参加人数300人。
  六、消费者协会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费者协会(简称消协)于1996年5月23日正式成立。
  协会的宗旨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依法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指导广大群众消费,促进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
  消协于1996年9月2日创办月刊《消协简报》,引导消费,沟通政府、企业、个人间有关商品与服务的信息。至2000年,已出刊25期。1997年3月,开通电子投诉语音信箱,为消费者提供全天候服务。同年3月11日,命名泰达国际超级市场有限公司为“无假货商店”。1997年3月15日和1998年3月15日,分别组织大型“3·15”特别宣传月活动。1998年9月,主创《片讯》沟通各区消协工作,传递消费信息,交流工作经验,为天津市消费者协会首刊。1999年3月15日,在开发区举办了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主题是“安全健康消费”。会上发放各种宣传资料一万份。2000年,结合“3·15”活动,编印宣传资料1.2万份,组织专题研讨会2次,向党政机关反映问题4件,为消费者发布消费警示和提示13件,推荐诚信单位2个,推荐可信商品5种,参与制订地方法律和行政法规2件,向公众提供咨询服务1300人次,开展探索性工作一次,得到消费者的好评。
  七、环境保护协会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协会(简称环保协会)于1996年6月5日成立。
  环境保护协会宗旨是:团结全区企业单位及环保工作者,贯彻执行环保法规,开展多种形式环保活动,致力于全区环保事业的发展和环境质量的提高,建立灵活有效的沟通、协商机制,发挥政府与企事业单位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企事业单位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促进开发区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协会自成立至2000年,每年6月5日环境日组织开展一次环境保护的宣传活动。主要日常工作为举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培训班、会员单位之间的工作交流、举办ISO14000环境标准培训班、向企业提供环境政策和技术咨询等。
  1999年6月2日,环保协会邀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彭近新来开发区作环境保护形势专题报告会。
  八、青年联合会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年联合会(简称青联)于1998年3月26日成立。有委员80人。青联成员分为4个界别:区域管理界、经济发展界、科教文体卫生界、祖国统一界。1998年5月,青联召开庆祝五四泰达首届“十大杰出青年”表彰大会,授予解亚莉等10人“十大杰出青年”称号。1998年7月,青联举办首届“泰达青联杯”卡丁车邀请赛。1998年8月至10月,青联与开发区团委联合举办首届“泰达青工劳动技能大赛”,共有企业职工3000人参赛。1998年11月,青联组织经济管理界青联委员代表赴山西省晋中地区参观访问,与当地企业家座谈并签定青年友好协议。
  1999年4月,青联与天津人民广播电台共同举办“扬泰达精神、鼓泰达士气”足球沙龙活动。泰达足球队全体教练员、运动员和天津市300名球迷代表欢聚一堂,共商泰达足球发展大计。天津人民广播电台编排节目,直播两小时。1999年9月,青联赴新疆考察,与新疆建设兵团农六师签定青年友好地区协议。
  2000年3月,青联与武汉经济开发区签定青年友好地区协议。12月,青联邀请全国青联在开发区召开“与新世纪签约”——第十一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颁奖晚会,并组织全国青联委员代表和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参观开发区。
  1998~2000年,青联接待日本神户“青年友好使者”代表团、云南优秀青年代表团、留美华裔博士代表团、台湾高教系统青年代表团等客人共1000人。

知识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记述了1984年天津开发区建区开始,下限至2000年。为保证记述事物的完整,一些事物的时限有所前伸和后延。记述层次结构,一般为篇、章、节、目和子目五层,篇首设无题序;入志图表,冬量紧靠正文。附录设置,除全志的总附录外,个别篇章之后亦适当设附录,与篇章正文相辅相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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