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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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2022002023000168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
分类号: F249.27
页数: 2
页码: 411-412
摘要: 本文记述了天津市开发区劳动机构情况,建区初期,管委会设人事室,负责区内劳动人事事宜。至1999年12月,劳动人事局机构调整为办公室、职业介绍所、劳动争议仲裁科、劳动保护监察科、劳动工资保险(民政)科、专业技术人员科、机关人事科、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一、二、三中心)、特种设备检测管理站。在编55人。
关键词: 天津市 开发区 劳动管理 机构

内容

建区初期,管委会设人事室,负责区内劳动人事事宜。有关劳动管理的部分业务,人事室委托于1985年7月27日成立的天津开发区管委会劳动服务公司代理。1987年7月25日,开发区正式成立劳动人事局,时设劳动保险事务所和职业介绍所。1988年9月,增设综合干部科(包括劳动争议仲裁)、劳动工资科、劳动保护监察科。1989年11月,撤销劳动保险事务所。1990年7月,成立天津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1992年1月,开发区管委会机关人事工作划归劳动人事局管理。是年8月,成立天津开发区编制委员会,具体事务由区劳动人事局代行。1997年1月,增设特种设备检测管理站。至1999年12月,劳动人事局机构调整为办公室、职业介绍所、劳动争议仲裁科、劳动保护监察科、劳动工资保险(民政)科、专业技术人员科、机关人事科、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一、二、三中心)、特种设备检测管理站。在编55人。
  劳动人事局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劳动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开发区实际,研究和制定开发区劳动人事管理工作的总体规划及具体政策和管理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向管委会提出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工作决策方面的立法意见和建议;负责天津开发区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和仲裁,推进和规范企业集体合同制度,全面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维护和推动建立新型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负责开发区劳动力的管理和调配,对高级人才认定,人才测评,人事代理,进行综合管理和统筹劳动就业,建立人才、劳务市场,推进劳动就业服务事业发展;综合管理开发区职业安全卫生、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并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工伤事故的处理和劳动能力鉴定;对开发区职工工资、福利进行宏观管理,指导企业制定薪酬福利制度,对内资和行政事业单位的人事分配进行政策性指导,推动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落实《国家公务员条例》,负责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核、聘(任)免、审批、军转干部安置等人事管理和编制管理工作,办理干部职工退休审批,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开发区企业员工人事档案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因私出国出境人员审批;负责组织开发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申报评审评定及专业技术档案管理,并负责开发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和协助做好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开发区企业特种设备监测管理,组织特殊工种及技术工技术技能培训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

知识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记述了1984年天津开发区建区开始,下限至2000年。为保证记述事物的完整,一些事物的时限有所前伸和后延。记述层次结构,一般为篇、章、节、目和子目五层,篇首设无题序;入志图表,冬量紧靠正文。附录设置,除全志的总附录外,个别篇章之后亦适当设附录,与篇章正文相辅相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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