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无行政收费区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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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20220020230001549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无行政收费区建设
分类号: F125.4
页数: 2
页码: 185-186
摘要: 本文讲述了开发区在建区初期可以根据管理权限向企业收取一定的服务费,但随着财力增长,逐步减少各项收费,并在1998年创建了全国第一个“零收费区”。1990年和1997年,开发区对收费进行了清理整顿,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行为,并取消了许多收费项目。投资服务中心大厦于1999年建成,是现代化智能大厦,提供行政管理和各种服务窗口。
关键词: 开发区 行政收费 建设

内容

建区之初,天津市授权开发区可根据其管理权限,适当向区内企业收取一定服务费。进入90年代,随着财力增长,开发区逐步减少各项收费。至1998年,全国第一个“零收费区”创建。
  1985年5月28日,管委会决定,开发区收费要合理,其原则为:(1)不高于天津市区收费水平;(2)简化收费名目,切忌繁琐;(3)尊重价值规律,按照市场调节的原则办事,要综合算帐,求整体效益。
  1990年8月19日,管委会发出《关于清理整顿我区各项收费的通知》,要求对全区各项行政、事业单位及总公司系统的行政性、事业性收费,企业单位的营业性收费及各种罚款进行清理整顿。9月22日,管委会发出《关于立即停止收取各种费用的通知》,要求除国务院各部委与天津市政府明文规定者外,在全区一律停止收取各种服务费用。
  1996年7月,管委会作出《天津开发区行政事业性单位收费规定》,进一步规范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收费行为。1997年3月11日,管委会发出通知,将原国家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113项取消22项,保留91项,包括工商财税;规划建设房管;城管绿化、技术监督;劳动人事、文教卫生;司法公安、交通管理等5大类,涉及22个部门。1998年8月15日,管委会发出通知,再次取消17项行政性收费(不包括事业性收费)。至此,开发区行政性收费仅保留3项:企业注册登记费、国有土地使用费和税务登记费,在开发区创建“零收费区”。8月19日,国内外众多媒体如香港《大公报》对此予以报道。
  第五节 投资服务中心
  1995年,开发区投资服务中心大厦始建,1999年4月竣工并通过验收。大厦占地103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5430平方米,分A、B、C、D四个功能区。大厦基本实现楼宇自动化,办公自动化、通讯自动化、保安自动化和消防自动化,是为典型的现代化智能大厦。2000年,获得建筑最高级别奖——鲁班奖。开发区各职能部门在大厦一楼均设有窗口,包括:报税中心服务窗口32个,开发区总公司服务窗口20个,工委、管委会服务窗口18个。上述窗口,为投资者、居民、企业提供行政管理及水、电、气、热、市政、绿化等服务。窗口服务接受社会监督,并设立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

知识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记述了1984年天津开发区建区开始,下限至2000年。为保证记述事物的完整,一些事物的时限有所前伸和后延。记述层次结构,一般为篇、章、节、目和子目五层,篇首设无题序;入志图表,冬量紧靠正文。附录设置,除全志的总附录外,个别篇章之后亦适当设附录,与篇章正文相辅相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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