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项目服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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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20220020230001545
颗粒名称: 第四章 项目服务
分类号: F127.21
页数: 3
页码: 184-186
摘要: 本文讲述了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包括项目报批服务、项目协调服务、企业运营服务、无行政收费区建设、投资服务中心情况。
关键词: 天津市 项目 服务

内容

第一节 项目报批服务
  1985年,印发开发区《投资手册》,介绍投资政策和投资环境。
  1986年5月6日,管委会制定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审批程序和扩初设计管理办法》。其中包括项目集中会审、就近办理手续、代拟申报文件、代办登记手续等服务措施。旨在简化手续,缩短审批时间,提高效率。是年,提出“一条龙”服务方式,工商局、律师事务所、环保、消防等有关部门提前参与项目谈判,随时补充、完善合同条款,使项目审批时间从1个月减至半个月。1987年3月31日,管委会出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资企业申请和审批程序的管理规定》。
  1988年,建立项目审批例会制度,每周一次,由管委会经济管理处,招集规划、热力、电力等有关部门,集体审查项目所需外部条件,当场拍板定案盖章,工作效率提高。
  1989年6月8日,管委会公布《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资企业审批管理规定》,同时废止1987年有关规定。1995年,开发区经济发展局设立,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合署办公。自此,凡在开发区注册登记的企业,均由经济发展局进行项目报批和审批。对外资和内资企业的审批,均在7日内发放营业执照。
  第二节 项目协调服务
  企业在项目报批手续完成后,前期建设所遇厂房租赁或自建、施工建设与基础设施条件等各方面问题,管委会以“建设现场指挥部”、“在建项目协调服务领导小组”、“大项目协调服务小组”等形式,对其进行协调服务;定期与不定期召开政府各有关部门领导主持的现场办公会,当场或限期协助解决有关问题,以推进项目投产。
  1986年7月11日,开发区现场指挥部成立。设总指挥、副总指挥,下设生产组、土建组、能源组、综合组,分别负责协调企业投产、基本建设、能源供应等发生的问题,提供综合服务。指挥部主要职责是:协调各部门之间关系,加快项目建设步伐。年内,现场指挥部召开大型协调会36次,调度会400次,如期投产项目20个。
  1992年1月25日,“生产协调领导小组”成立,管委会副主任任组长,成员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任务是:把前期项目审批与后期促进企业生产结合起来,了解企业困难,提供高效服务。至3月10日,领导小组走访企业15家,召开在建工程协调会和生产情况汇报会21次,解决企业提出的问题44项。
  1994年8月30日,重点企业服务领导小组成立,管委会副主任任组长。首批列入服务对象的重点企业35家,总投资额10亿美元。
  1996年1月30日,成立“大项目协调领导小组”,管委会分管副主任任组长,下设建设、能源、企业三个服务组,为全区已批准在建大项目提供全方位协调服务。
  1999年1月,成立“在建项目协调推进领导小组”。
  第三节 企业运营服务
  1999年1月12日,企业运营服务领导小组成立,管委会副主任任组长,成员由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其任务是搞好企业后期运营服务,解决企业提出的问题,建立对企业服务的有效机制,包括联络员制度、企业走访制度、企业沟通制度和企业非常问题解决制度等。定期与不定期走访企业,协助解决在生产、营销各环节中出现的问题。联络服务对象为年产值500万元以上的企业306家,500万元以下的企业146家。涉及相关职能服务部门56家,建立联络员企业240家。年内,走访企业220家,解决企业运营问题151件。
  1999年1月,格林柯尔公司外方法律顾问致信天津市长、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及贸发局,反映该公司在与中建八局一公司工程纠纷中,受到不公正待遇一事。运营服务领导小组根据二审判决格林柯尔公司败诉一案,先后到格林柯尔公司、中建八局一公司了解情况,并走访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市高级人民法院。后经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双方同意以协商方式解决。
  1999年4月,关西涂料公司反映该公司补交1994~1996年度出口产品增值税一事。公司无法提供核对单据,故应补交3710万元的出口产品增值税款。运营服务领导小组先后走访开发区国税局、开发区海关、财政部驻天津特派员办事处和关西公司,经多方努力,最后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1999年6月,法国独资企业保健然(天津)食品有限公司反映消费者怀疑其产品“百吉福”奶酪有“二恶英”污染一事,致使产品销售下降,5日内,公司损失10万余元。小组成员旋即与开发区卫生防疫站联系,很快提供出产品检验合格报告。3日后,“百吉福”奶酪重新出现在货架上。从此,企业免遭损失。
  2000年,重点走访三资企业及内资企业各150家左右,妥善解决企业提出的相关问题。
  第四节 无行政收费区建设
  建区之初,天津市授权开发区可根据其管理权限,适当向区内企业收取一定服务费。进入90年代,随着财力增长,开发区逐步减少各项收费。至1998年,全国第一个“零收费区”创建。
  1985年5月28日,管委会决定,开发区收费要合理,其原则为:(1)不高于天津市区收费水平;(2)简化收费名目,切忌繁琐;(3)尊重价值规律,按照市场调节的原则办事,要综合算帐,求整体效益。
  1990年8月19日,管委会发出《关于清理整顿我区各项收费的通知》,要求对全区各项行政、事业单位及总公司系统的行政性、事业性收费,企业单位的营业性收费及各种罚款进行清理整顿。9月22日,管委会发出《关于立即停止收取各种费用的通知》,要求除国务院各部委与天津市政府明文规定者外,在全区一律停止收取各种服务费用。
  1996年7月,管委会作出《天津开发区行政事业性单位收费规定》,进一步规范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收费行为。1997年3月11日,管委会发出通知,将原国家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113项取消22项,保留91项,包括工商财税;规划建设房管;城管绿化、技术监督;劳动人事、文教卫生;司法公安、交通管理等5大类,涉及22个部门。1998年8月15日,管委会发出通知,再次取消17项行政性收费(不包括事业性收费)。至此,开发区行政性收费仅保留3项:企业注册登记费、国有土地使用费和税务登记费,在开发区创建“零收费区”。8月19日,国内外众多媒体如香港《大公报》对此予以报道。
  第五节 投资服务中心
  1995年,开发区投资服务中心大厦始建,1999年4月竣工并通过验收。大厦占地103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5430平方米,分A、B、C、D四个功能区。大厦基本实现楼宇自动化,办公自动化、通讯自动化、保安自动化和消防自动化,是为典型的现代化智能大厦。2000年,获得建筑最高级别奖——鲁班奖。开发区各职能部门在大厦一楼均设有窗口,包括:报税中心服务窗口32个,开发区总公司服务窗口20个,工委、管委会服务窗口18个。上述窗口,为投资者、居民、企业提供行政管理及水、电、气、热、市政、绿化等服务。窗口服务接受社会监督,并设立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

知识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记述了1984年天津开发区建区开始,下限至2000年。为保证记述事物的完整,一些事物的时限有所前伸和后延。记述层次结构,一般为篇、章、节、目和子目五层,篇首设无题序;入志图表,冬量紧靠正文。附录设置,除全志的总附录外,个别篇章之后亦适当设附录,与篇章正文相辅相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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