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土地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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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20220020230001475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土地管理
分类号: F127.9
页数: 3
页码: 90-92
摘要: 本文介绍了某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土地管理机构的发展历程和职能,并列举了相关的土地管理法规。同时还提供了土地划拨、出让与转让的详细信息,包括划拨土地的时间、面积和位置,以及与外资和合作方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关键词: 管理法规 土地划拨 土地出让

内容

一、管理机构
  1985年8月6日,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室成立,行使土地管理职能。1987年11月,规划室改建为规划管理处。1988年9月13日,开发区土地管理局成立,与规划管理处合署办公,负责开发区土地管理工作。1990年3月3日,规划管理处更名为规划建设管理局,土地管理局与规划建设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局、环保局合署办公。1995年12月29日,开发区建设发展局成立,含土地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局和规划局。其职能是:执行国家土地法,对国有土地地籍、土地出让、转让和开发区地名实施管理。
  二、管理法规
  开发区土地管理法规的制定,始于建区初期,至20世纪90年代,先后颁布的法规包括:用地申请、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地产抵押等8项,旨在依法治区,依法行政,使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保护。
  1985年7月20日,天津市人大通过《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管理规定》。1988年7月17日,天津市政府通过《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管理规定》。1988年9月至12月,管委会先后通过《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用地申请办法》、《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转让收费办法》、《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转让实施办法》。1991年11月6日,管委会通过《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产抵押贷款管理办法》。1999年7月16日,管委会通过《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使用权暂行规定》。
  三、土地划拨
  1992年,土地划拨:工业区29项,生活区25项。面积分别为48.7公顷和102.62公顷。
  1993年,开发区划拨地总面积为1005公顷。其中生活区(南海路以西)320公顷,金泰小区3公顷,赛格海晶小区30公顷,起步工业区330公顷,二期工业区(含韩国工业团地120公顷)220公顷,海晶工业区102公顷。
  1995年,划拨土地30块,总面积为170.41公顷。1996年,土地划拨1块,面积109.6公顷。1997年,土地划拨8块,面积700.3公顷。
  1998年,土地划拨10块,面积1578.7公顷。1999年,土地划拨2块,面积58.9公顷。2000年,土地划拨8块,面积615.2公顷。
  四、土地出让与转让
  1985年7月20日,天津市政府颁布《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管理规定》,旨在促进开发区经济发展,开发区用地申请工作由此启动。
  1988年12月13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转让管理规定》公布施行。
  1989年8月8日,开发区与美国MGM商业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为中国开发区首次对外资土地有偿出让,面积5.37平方公里,使用权70年。翌日,美国、日本和香港地区报刊、电台纷纷予以报道。9月26日,日本熊谷组专务到开发区了解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情况。
  1990年2月26日,美国各州领导人代表团到开发区考察MGM项目发展情况。1991年4月18日,开发区土地管理局与美国MGM商业公司签订《关于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补充协议》。7月18日,开发区总公司与摩托罗拉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面积10万平方米。1993年6月9日,美国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工程破土动工,首期投资1.2亿美元。1993年11月11日竣工。
  1993年2月18日,总公司与韩国土地开发社签订《天津开发区韩国工业团地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合同》。是年3月11日,天津市政府对1985年7月20日实施的《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管理规定》进行修改。修改后的《规定》明确指出:开发区土地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土地使用权可依法出让转让;需要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凭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文件、合同和协议,向开发区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办理用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证书;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交纳土地使用费、场地费或土地使用权出让费;在开发区兴办教育、文化、科学技术、卫生和其他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公益事业以及技术特别先进的企业项目,可减少或者免收场地费。
  1994年1月25日,开发区与瑞士雀巢公司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开发区土地局根据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使用的供求关系制定土地出让计划。土地使用权采取协议出让、招标出让或公开拍卖等方式。1996、1997和1998年办理土地抵押登记,企业数分别为42,41和51家。1997、1998年抵押土地金额分别为28446万元和22181万元。1999-2000年,办理土地抵押登记企业分别为42家和48家;抵押土地金额分别为27791万元、150万美元和37206万元。
  五、土地拍卖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生活区原土地出让方式,已不能体现土地使用的最大价值。于1999年7月8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使用权拍卖暂行办法》出台,旨在加强土地管理,规范行政行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以利市场竞争。是年11月24日,在泰达会馆举行土地拍卖新闻发布会。12月22日,进行首次拍卖,土地面积为6.84万平方米,用以建设住宅,成交额5300万元,使用权限五十年。
  2000年6月8日,在泰达会馆进行第二次土地使用权公开拍卖会,面积为2998.25平方米。参加竞拍企业10家,宏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365万元成交。
  至2001年8月10日,先后拍卖5次,土地面积17.98万平方米,总成交额2.14亿元。

知识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记述了1984年天津开发区建区开始,下限至2000年。为保证记述事物的完整,一些事物的时限有所前伸和后延。记述层次结构,一般为篇、章、节、目和子目五层,篇首设无题序;入志图表,冬量紧靠正文。附录设置,除全志的总附录外,个别篇章之后亦适当设附录,与篇章正文相辅相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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