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其他法制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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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2001-2010》 图书
唯一号: 020220020230001250
颗粒名称: 五、其他法制工作
分类号: D926.12
页数: 1
页码: 677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1年至2010年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工作的情况。
关键词: 法制工作 天津市

内容

2004年,参与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组织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审查活动。参与开发区管委会与美国杜克大学有关“泰达案例研究”项目谈判及合同修改。区法制局、建发局、财政局共同研究取消“土地使用费”收费项目。法制局参加市政府法制办公室部署的滨海五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互查工作,并组织开发区的检查工作。
  2005年,完成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统计工作。撰写开发区《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关情况》,并向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汇报。法制局人员以专家身份参加商务部援外项目工作,参与《关于<缅甸蒂洛瓦工业特区法>的若干建议》评审,提出18项修改建议。
  2006—2008年,审查行政执法局提交的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行政处罚申请11项。参与开发区公务人员养老补助金改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与天津市并轨,实施农民工综合险,拆迁中相关法律问题处理等调研。法制局参与研究、起草《推进劳资双方集体协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指导意见》。参与处理“泰丰四期”燃气问题,为其提供法律意见。法制局按照管委会指示,研究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主体性质,向管委会提交《关于天津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有关法律问题的意见》。为各有关部门提供法律事务方面的咨询,协调法律事项,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出具法律意见书。
  2009年,法制局参与对金耀生物科技公司环保违法案件、圣亚海洋世界投资有限公司规划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工作。按照管委会指示,协调解决开发区城管、规划土地房管、公用事业等部门执法职责范围存在的争议,经多次协调,明确各部门的执法责任和责任界限,形成报告,为管委会提供决策依据。根据管委会指示,对关于成立天津广播电视大学泰达分校的方案提供法律意见。对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配套公寓、中新天津生态城泰达家园项目相关的法律文件及《南港工业区管委会和中国石油大港油田分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等提供法律意见。组织起草《南港品牌保护和运营管理方案》,经管委会批准发布实施。参与滨海新区第一届人大选举组织工作,提供相关法律资料,组织专家现场答疑。
  2010年,审核涉及南港公司与国外企业合作合同、富士康公司与开发区相关部门合作合同、服务外包园股权转让协议等多项重要合同。协调解决开发区城管、规划土地房管、公用事业等部门执法职责范围存在的争议,经多次协调,明确各部门的执法责任和责任界限,并发文予以确认。

知识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2001-2010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2001-2010》

本书记述天津开发区2001—2010年的发展历程。十年间,先后提出建设“新九通一平”、构建“中国新经济平台”、实施“二二二三四”发展战略等区域定位和发展思路,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快速发展。形成电子信息、汽车、食品饮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石油化工、航天、现代服务业等九大支柱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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