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审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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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2001-2010》 图书
唯一号: 020220020230001229
颗粒名称: 一、刑事审判
分类号: D926.21
页数: 2
页码: 663-664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1年至2010年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刑事审判的情况。
关键词: 刑事审判 天津市

内容

2001—2003年,开发区法院贯彻落实中央、市高院和开发区保税区工委关于“严打”整治斗争工作精神,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结合刑事审判及时审理盗窃、抢劫、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各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破坏经济秩序的刑事案件。针对开发区企业内部员工犯罪增多、外来工犯罪大幅上升的情况,先后在被告人所在单位、外来工聚居地召开专项公开宣判大会,集中公开宣判,对有犯罪倾向的人产生极大震慑力,遏制和减少犯罪发生。
  2004年,扩大适用刑事简易程序案件比例,大幅节约诉讼成本,提高办案效率,首次在刑事审判中运用多媒体方式调取证人证言,公正客观行使调查取证权。探索刑事裁判文书改革,强化诉辩争点归纳,增强刑事判决的说理性和逻辑性。
  2005年,受理25类刑事案件115件,比上年增长41.9%,处理人犯206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团伙案件、外来务工人员犯罪案件分别比上年上升70%、27%、15%,其中盗抢案件占总数50%以上。成功审结涉案1000万元以上挪用公款犯罪案件。坚持惩教结合,多次开展公判活动,震慑罪犯。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特点,依法适用缓刑,召开缓刑人员座谈会,加强帮教挽救力度。刑事司法领域人权保护得到进一步加强,做到“同时宣判,同时释法,同时帮教”。
  2006年,重点依法惩处严重影响两区投资环境,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权利的暴力性犯罪,加强刑事司法领域人权保障。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上升趋势和外来务工人员及无业人员犯罪案件占较大比例的特点,坚持“同时宣判、同时释法、同时帮教”宣判方式。及时为家庭困难的成年被告人联系法律援助,指定公职律师。加强职务类犯罪审判工作,加大为企业追赃力度,在审判阶段即开始追赃,为企业及时收回赃款,减少损失。开展大型公审、公判活动,对盗、抢案件集中宣判,增强对犯罪分子震慑力,扩大刑事审判社会效果。全年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08件,附带民事案件15件,共判处罪犯215人,结案率100%,无超期羁押案件。
  2007年,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13件,审结109件,结案率为96.46%,审限内结案率为100%。依法惩处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权利的严重暴力性犯罪和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加大对危害企业财产权益案件的打击力度和追赃力度。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发挥刑事审判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2008年,探索恢复型审判模式,严把案件质量关,提高当庭宣判、释法率,当庭释法率100%;做好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审理,全年受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33件,全部以调撤方式结案。是年,刑事审判实现三个全部,即“刑事案件全部审结、刑附民案件全部调解、卷宗全部归档”。
  2009年,针对经济形势下滑对社会治安形势的影响以及随之出现的新类型犯罪动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专项斗争,参与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裁判标准,坚持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与保障被告人及相关案件当事人诉讼权利相结合;继续做好附带民事案件的审判和调解,创造性地发挥刑事审判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2010年,把维护稳定放在各项工作首位,依法严惩抢劫、故意伤害、强奸、聚众斗殴等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暴力犯罪以及抢夺、盗窃等常发性犯罪;坚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严必严,当宽则宽,严厉惩罚罪行较重的罪犯,给予罪行较轻的罪犯重新做人的机会;有效运用司法调解手段处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力促刑事被害人与被告人达成附带民事赔偿协议,消除社会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尽可能扩大审判的社会效果;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制度,完善罪责刑相适应、同案同判机制,使量刑工作更加透明,有效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让公众了解量刑过程,接受量刑结果。
  2001—2010年,开发区法院受理刑事案件1040件,其中盗窃案386件,所占比例高居首位;结案1041件。

知识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2001-2010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2001-2010》

本书记述天津开发区2001—2010年的发展历程。十年间,先后提出建设“新九通一平”、构建“中国新经济平台”、实施“二二二三四”发展战略等区域定位和发展思路,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快速发展。形成电子信息、汽车、食品饮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石油化工、航天、现代服务业等九大支柱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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