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消费者协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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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2001-2010》 图书
唯一号: 020220020230001180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消费者协会
分类号: C913.3
页数: 1
页码: 632
摘要: 本文记述了天津开发区消费者协会成立于1996年5月,主要职能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宣传消费知识、受理消费者投诉和促进市场经济发展。在2001年至2010年期间,该协会每年在各个消费群体中开展消费教育与引导活动,并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消费知识。此外,该协会还重点推行食品安全责任制,建立并落实索证索票制度,组织食品安全知识竞赛,并与相关部门合作开设消费案例专栏。该协会还建立了消费维权法律支持中心,推进消费者维权工作,并通过社区宣传栏向居民普及消费知识。在2001年至2010年期间,该协会共受理消费咨询6000余人次,受理消费投诉1200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90万余元。
关键词: 天津市 消费者 协会

内容

天津开发区消费者协会成立于1996年5月。其主要职能为:配合工商管理等部门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教育与引导广大群众消费,受理消费者投诉,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
  2001—2010年,天津开发区消费者协会每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均根据当年主题,在社区居民、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等各个消费群体中开展系列消费教育与引导活动,并通过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络、社区宣传栏、户外液晶显示屏等多种渠道,宣传消费知识。
  2005年,消费者协会重点推行食品安全责任制,督促区内大中型商场加强食品经营自律,建立并落实索证索票制度。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市场巡查,组织食品安全知识竞赛,并与泰达电视台合作开设4期消费案例专栏。
  2006年,消费者协会与开发区法律援助中心建立消费维权法律支持中心,推进消费者维权工作。以“3·15”为契机,在泰达电视台开设消费案例专栏,对消费维权案例进行回放、分析;通过社区宣传栏向居民普及消费知识。
  2007年,消费者协会根据市消协部署,以“消费和谐”为主题,组织开展“3·15”系列活动,宣传消费知识、公布有关信息,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市级各媒体报道10篇(次),新华网、搜狐网、北方网等门户网站报道7篇(次)。
  2008年,消费者协会会同工商开发区分局(经发局)、城市管理局在开发区9个社区设立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和消费者投诉站,在6家大中型商场和超市设立消费者投诉联络站,建立快速化解消费纠纷机制,完善消费救助体系。
  2009年,消费者协会举办“消费与发展——开发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会”,举办消费教育讲座,开展消费领域“潜规则”调查和虚假广告调查。
  2010年,消费者协会在泰达枫叶国际学校建立消费教育基地。
  天津开发区消费者协会快捷、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2001—2010年,共受理消费咨询6000余人次,受理消费投诉1200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90万余元。

知识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2001-2010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2001-2010》

本书记述天津开发区2001—2010年的发展历程。十年间,先后提出建设“新九通一平”、构建“中国新经济平台”、实施“二二二三四”发展战略等区域定位和发展思路,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快速发展。形成电子信息、汽车、食品饮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石油化工、航天、现代服务业等九大支柱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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