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假期待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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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2001-2010》 图书
唯一号: 020220020230001019
颗粒名称: 四、假期待遇
分类号: D630.3
页数: 1
页码: 566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3年至2008年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的假期待遇。
关键词: 天津市 管委会 假期待遇

内容

2003年,管委会发布《天津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种假期待遇的规定》,规范相关工作人员年休假、婚丧假、产假、哺乳假、病假、事假、探亲假、公派境内外培训、旷工、停职审查、取保候审或被羁押等情况下的待遇问题。
  2008年,管委会发布《天津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暂行规定》,明确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工作人员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工作人员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知识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2001-2010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2001-2010》

本书记述天津开发区2001—2010年的发展历程。十年间,先后提出建设“新九通一平”、构建“中国新经济平台”、实施“二二二三四”发展战略等区域定位和发展思路,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快速发展。形成电子信息、汽车、食品饮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石油化工、航天、现代服务业等九大支柱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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