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养老补助金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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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2001-2010》 图书
唯一号: 020220020230001016
颗粒名称: 二、养老补助金
分类号: D630.3
页数: 1
页码: 565
摘要: 本文记述了天津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职工自1997年6月开始缴纳补充养老保险。2007年末,国家废止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并要求历年征缴费用移交具备运营企业年金资格的机构;据此,开发区将经费转至中国光大银行,并更名为“公务人员养老补助金”。
关键词: 天津市 管委会 养老补助金

内容

天津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职工自1997年6月开始缴纳补充养老保险。2007年末,国家废止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并要求历年征缴费用移交具备运营企业年金资格的机构;据此,开发区将经费转至中国光大银行,并更名为“公务人员养老补助金”。
  2008年,管委会颁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人员养老补助金管理办法》,成立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人员养老补助金理事会。理事会常务理事由机关工会、财政局、劳动人事局、政策研究室、审计局相关人员组成。各单位人事负责人为理事。
  公务人员养老补助金缴纳比例为单位8%,个人1%。缴纳基数与公积金基数相同。职工退休时可一次性支取所缴纳的养老补助金。

知识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2001-2010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2001-2010》

本书记述天津开发区2001—2010年的发展历程。十年间,先后提出建设“新九通一平”、构建“中国新经济平台”、实施“二二二三四”发展战略等区域定位和发展思路,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快速发展。形成电子信息、汽车、食品饮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石油化工、航天、现代服务业等九大支柱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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