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行政单位机构设置与人员录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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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2001-2010》 图书
唯一号: 02022002023000100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行政单位机构设置与人员录用
分类号: D630.3
页数: 2
页码: 562-563
摘要: 本节记述了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行政单位机构设置与人员录用的情况。
关键词: 天津市 管委会 机构设置 人员录用

内容

一、管理机构
  天津开发区负责编制工作的机构为区编制委员会。
  1992年,天津开发区编制委员会成立,易志宽任主任。其后,因人事变动原因适时对编制委员会部分成员进行调整。1994年、1995年、1997年、1999年,其主任分别为易志宽、皮黔生、皮黔生、李勇。2001年、2005年、2007年,编制委员会部分成员进行调整,其主任均为李勇。2008年,编制委员会部分成员进行调整,其主任为何树山。
  历届编制委员会主任均由时任管委会主任兼任。
  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劳动人事部门。
  编制委员会成员由管委会主任,管委会相关副主任,工委(党组)办公室、组织部、管委会办公室、财政局、劳动人事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行政单位机构设置
  1991年,天津开发区工委、管委会机构和编制工作纳入天津市编制委员会管理。是年,天津市编制委员会批准天津开发区党政机构调整为20个。至2000年,根据工作需要成立贸易发展局、经济发展局、城市发展管理局(均属调整),成立广播电视局和逸仙科学工业园、化学工业区、微电子工业区行政机构等。
  2001年,管委会本着“精简、服务、高效”原则,对行政机构进行部分调整:成立行政执法检查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西区办公室、公用事业局;文教卫生局更名为社会发展局,计划统计局更名为发展计划局。
  2007年,管委会推行机构改革,旨在科学规范政府部门职能,提高其运行效率。是年,管委会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开展“三定”工作(定机构职责、编制、岗位)。管委会核定各部门“三定”方案,形成“三定”整体方案,布置、检查、落实。按照“人随事走”的原则,对职能划转的单位人员、编制及时调整,并坚持政策公开、划转方案公开、调整结果公开。经“三定”,管委会设置行政部门18个,即:管委会办公室、财政局、劳动人事局、政策研究室、经济发展局、投资促进局、外事局、贸易发展局、建设发展局、文教卫生局、城市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用事业局、西区办公室、科技局、审计局、发展计划局、环境保护局。
  2009年,天津市委批准成立南港工业区,市编委下达《关于调整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构编制的批复》。按照市委、市编委要求,成立南港工业区综合办公室、规划建设局和经济发展局,南港工业区管委会与天津开发区管委会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2010年4月,经开发区编委会研究批准,对投资促进系统机构进行调整,成立投资促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投资促进一至四局,其中投资促进一局与投资促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投资促进四局与南港工业区经济发展局合署办公,以适应招商形势的需要。
  2010年12月,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下发《关于印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南港工业区)管理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天津开发区管委会党组、管委会根据文件精神于2011年开展行政机构“三定”工作。
  三、人员录用
  2001年,管委会提出,不断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做好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录用工作。相关部门按照管委会要求,进行研究和探索。
  2003年8月,管委会发布《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录用办法》,明确规定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招录人员的条件、办法及具体程序。该办法规定,各用人单位招录人员坚持“逢进必考”的原则,在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基础上实行统一招考。至2010年末,天津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共进行统一招考15次(含文教系统教师招聘),招聘工作人员526名。

知识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2001-2010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2001-2010》

本书记述天津开发区2001—2010年的发展历程。十年间,先后提出建设“新九通一平”、构建“中国新经济平台”、实施“二二二三四”发展战略等区域定位和发展思路,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快速发展。形成电子信息、汽车、食品饮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石油化工、航天、现代服务业等九大支柱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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