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2001-2010》 图书 |
唯一号: | 020220020230000781 |
颗粒名称: | 一、社会保险制度并轨 |
分类号: | D63 |
页数: | 2 |
页码: | 447-448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开发区社会保险制度始于1985年,规定企业按月缴纳社会劳动保险金,比例为职工劳动服务费的25%。2001年,开发区在三资企业、全民、集体、私营所有制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推行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及子女医疗保险,形成具有开发区特色的社会保险体系。2002年4月1日,修订开发区社会保险规定,颁布新的社会保险规定。2004年7月1日,开发区工伤保险与全市工伤保险实行政策并轨,2008年1月1日,生育保险制度与全市统一并轨,7月1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全市统一并轨。2010年3月24日,失业保险制度与全市统一并轨,开发区五项社会保险全部实现与全市并轨,纳入天津市社会保险统筹管理。 |
关键词: | 天津市 社会保险 制度 |
本书记述天津开发区2001—2010年的发展历程。十年间,先后提出建设“新九通一平”、构建“中国新经济平台”、实施“二二二三四”发展战略等区域定位和发展思路,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快速发展。形成电子信息、汽车、食品饮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石油化工、航天、现代服务业等九大支柱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