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2001-2010》 图书 |
唯一号: | 020220020230000773 |
颗粒名称: | 第十一章 社会保险 |
分类号: | F840.61 |
页数: | 7 |
页码: | 443-449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2001年到2010年天津市经济开发区着力贯彻落实《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规定》,在三资企业和全民、集体、私营所有制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推行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及子女医疗保险,形成具有开发区特色的社会保险体系。注重将社会保险放在区域经济发展的大局中统筹安排,制定“人地皆存”的战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支付工作遵循依法支付和预算指导的原则,对每月基金支付情况进行分析,实现有效的控制管理。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开发区分中心(简称分中心)实行多险种统一征收、多险种银行代理发放、分险种管理的基本经办模式,并采取计算机网络管理,引入计划管理模式,建立稽核机制,形成适宜区域情况的社会保险管理框架及操作平台。 |
关键词: | 天津市 经济 社会保险 |
本书记述天津开发区2001—2010年的发展历程。十年间,先后提出建设“新九通一平”、构建“中国新经济平台”、实施“二二二三四”发展战略等区域定位和发展思路,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快速发展。形成电子信息、汽车、食品饮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石油化工、航天、现代服务业等九大支柱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