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国家税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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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2001-2010》 图书
唯一号: 020220020230000706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国家税务
分类号: F810.42
页数: 8
页码: 396-403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1年到2010年天津市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的情况。其中包括国税征稽、出口退税、纳税服务和队伍建设等。
关键词: 天津市 国家税务

内容

一、国税征稽
  国税征管
  2001年,开发区国税局贯彻“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工作方针,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原则,建立和落实岗位责任制,推动国税征管工作。根据工作性质和需要,理顺人员分工,明确岗位职责范围,做到以事定岗、以岗定人、以人定责;实行前后台岗位职责公开,受理、审核、批准各个环节分离。理顺税收征收各环节,对不适应新《税收征管法》要求的征管模式、征管流程进行清理,重新修订、建立体现责、权、利相结合的征管方法,促进工作效率提升。
  2003年,按照天津市国税局统一部署,落实属地征收管理涉及开发区企业的迁出、迁入工作,共为701家企业办理迁出手续。落实“一窗式”管理要求,探索符合开发区实际情况的操作方式,在所属纳税人集中区域稳妥推进。注意利用信息系统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请专业人员对征管软件进行改进,重新建立数据索引,优化索引结构,实现对数据库的清理和扩展,对硬件设备进行升级,加快网络运行速度。
  2005年,尝试开展纳税评估工作。结合新的纳税评估管理办法,改进评估工作,每月对开发区所属4个加油站进行纳税评估,分析纳税申报资料,及时纠正违规问题。整理新的税收法规政策,对办税人员进行税收政策及软件操作培训,提高汇算清缴工作质量。对于未按时参加汇缴的企业,进行逐户核对并通知催报,手工录入546家外资企业基本信息,确保参加汇缴的企业达到100%;通过对企业经营情况分析,掌握企业盈亏比例及其原因,开业的1101家外资企业全部参加汇算清缴,其中479户盈利,有2430家内资企业参加汇缴,其中448家盈利。
  2006年,完善税收征管体制,规范内部科所职责,修订相关管理办法,不断适应新的征管要求。
  制定业务联席会议制度、来料加工税收管理办法、间接出口税收管理办法、内外资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等,完善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发票和金税工程管理程序、增值税减免管理办法、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减免管理办法、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办法等,加强税收征管。是年,依据管理服务系统信息,掌握正常经营、停业、注销及其他非正常经营企业户数,为开展汇缴工作奠定基础;执行汇缴数据三级审核,对2004年以前1000余条错误信息进行修改,部分企业对以前年度的汇缴数据进行重新申报,确保汇算清缴数据准确。加强对在开发区注册的分支机构和开发区企业在外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税务管理,为设在外地的分支机构开具汇总纳税证明130余份。
  2008年,开发区国税局被选定为网上申报试点单位,成立网上申报推行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制订实施方案。按照企业类型拟订推行时间表,结合工作人员少、纳税户数多的特点,将纳税人按照小规模、纯所得税企业、一般纳税人进行分类,分期分批开展培训。其后,与纳税人签订网上申报协议,签批核准表,确定纳税人来局做三方验证、发放密钥的时间。至年末,累计推行网上申报企业6464家,占全部申报户数的97.28%。
  2009年,加强非居民企业管理,建立《扣缴企业所得税管理台账》《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项目的管理台账》,便于对非居民企业跟踪管理;做好重点项目非居民税源调查,对天津市2009年20项重大服务业项目名单以及2009年市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表涉及开发区的重点项目进行全面核查,联系相关政府部门,了解其他涉及非居民管理的建设项目,对名单未列举的开发区国税局所辖的一项重点项目进行调查并纳入监管范围,防止非居民所得税款流失;对股权转让交易双方为非居民企业且在境外交易的进行重点监控。税源管理部门在日常实地走访中了解到天津三星视界移动存在境外股权转让情况,经过宣讲税法,企业缴纳了非居民所得税626万元。
  2010年,以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管理为重点,严格享受协定待遇的审批和备案,全年实现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收入12.16亿元。加强非居民税收源泉控管,实现对非居民企业全方位、立体化、制度化的联动式服务与监管。天津开发区国税局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塘沽中心支局签署《服务与监管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按照“合作、交流、共享、双赢”的总体原则,遵循管理与服务并重的主导思想,把服务纳税人作为合作出发点,把有效防范外汇及税收风险作为切入点,共享管理手段和管理资源。两个政府部门签署合作协议在开发区国税系统尚属首次,实现了非居民税收管理的新突破。
  反避税工作
  2001年,反避税工作在天津等12个省市试点开展。开发区国税局作为天津市试点单位,将1300余家企业1996-2001年6个年度的所有档案资料录入由国家税务总局研制开发的“反避税信息管理系统”,为向全国推广做准备。是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领导率验收小组对工作进行验收,对软件的运行表示满意,对工作给予肯定。
  2005年,确定6家企业为转让定价调查审计的对象,完成新确定的3家企业案头分析工作,通过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汇缴系统、国家税务总局BVD数据库系统,与企业相同行业的利润率水平进行比较分析,为现场审计、调查取证做好前期准备。6家重点税源企业与开发区国税局进行接触,了解签署单边及双边预约定价协议的相关问题,其中天津阿尔卑斯电子有限公司提出签署双边预约定价协议,完成对该企业的案头审计分析。
  2006年,开发区反避税重点是完成上年度报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未查结企业,做好现场审计、调查取证、确定审计方案等工作。年内,完成3家企业的审计和取证,确定2家企业的调整方案,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281万元,应补税款431万元;协助其他省市对开发区4家企业进行避税协查,参与市局组织的反避税案例分析会,推动全市反避税工作。加强对售付汇的管理,为外资企业所得税管理和反避税工作的开展提供可靠信息,全年对外开具各类售付汇证明3243份,征收外所税90827万元,比上年增长23.3%;是年,对售付汇税务凭证管理系统进行完善,配合市局国际税处向企业推广使用该软件。
  2007年,做好减免税审批和日常管理,贯彻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鼓励再投资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关注国家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出台的税收政策措施,做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实施“两税合并”的准备。全年审批84家内外资企业减免所得税;审核获利年度认定企业50家,其中确认为24%税率的企业17家,提前获利年度企业3家,补征企业所得税15万元。按照市局部署,完成区内注册区外经营企业的调查、核实、补税及办理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手续等工作,共涉及企业132家,确认可以享受其他税收优惠政策企业13家,不能享受优惠政策需按24%调整补税企业62家,因税率调整共入库税款3327万元。
  2009年,反避税工作任务繁重。全国联查企业立案和结案、外省市反避税企业协查、避税嫌疑企业调查以及预约定价企业谈签等,涉及域内38家企业。开发区国税局合理配置人力,形成以第二税务所为重点、第三税务所配合的反避税工作格局。预约定价税收管理是2009年转让定价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开发区尚为首次,经过反避税工作人员审核评估,对可比企业数据与以前年度调整进行测算,依照《关联企业预约定价实施规则》相关程序,接受诺维信和三星通信两家企业的双边预约定价协议申请,分别于11月、12月签订其预约定价执行协议,补征所得税3.47亿元。与诺维信公司执行协议的签署,是中国与欧盟国家的首例,为开展预约定价工作积累了经验。
  2010年,强化组织收入跟踪监控,做到收入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组织专题调研,关注重大税收政策调整对税收收入的影响,强化税收分析与预测,坚持收入分析和预测例会制度,既做好重点企业经济税源分析,又加强按行业进行收入分析,做到点面结合,将原来预测收入改一个月为两个月。以信息技术和数据资源为依托,搭建纳税评估模型,探索新形势下加强税源管理的方法和途径,借鉴风险管理理念,推进分类分级管理。完善相关部门牵头制定评估计划、各管理所具体实施的纳税评估工作机制,将纳税评估与税负核查结合起来。
  国税稽查
  2001年,制定并完善《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临时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办法》《开发区企业增值税临时一般纳税人到期重新认定管理办法》《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管理办法》《开发区外商投资企业扣缴预提所得税管理办法》《开发区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再投资退税管理办法》《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发票工作管理制度》《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工作管理制度》等,以制度促管理,保证执法刚性。稽查部门按照《稽查规程》要求开展工作,通过安装使用稽查软件,改变稽查案卷使用手工填写的落后状况,使稽查工作更加规范,档案查询更加快捷,办事效率有了新的提高。全年共审理案卷351卷,将12家涉嫌偷税企业移送公安机关。
  2003年,规范涉税事项审批范围和程序,明确处罚标准,避免执法的随意性。对煤炭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发现涉嫌虚开发票、进项税未付款抵扣、运费发票不符合规定、电脑票未认证、未按规定及时结转收入、采取大额现金支付货款或用借款支付货款而银行账未记载等问题后,迅即加强征管、堵塞漏洞,并认真总结,积累国税稽查经验。是年,发出委托协查企业195家次,涉及发票7739张,共收到有问题发票2072份,选票准确率26.97%;收到受托协查企业917家次,涉及发票3431份,回复率100%。通过各类稽查查补应纳税款12960万元,实际入库8434万元,完成全年稽查任务5112.8万元的165%。
  2005年,整顿税收秩序。发挥发票和税控器具控管税源的基础性作用,核实稽核系统发票比对出现的异常情况,对涉及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四小票”(海关完税凭证、运输发票、废旧物资发票、农产品收购凭证),及时通知相关企业,接收审核各类信息,分别反馈审核结果。通过发票协查,转出进项税及补缴税款207万元。加强对商贸企业使用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税款的检查,按照外地法人、开业时间、零税负、无进出口权、海关票比例大等条件,对159家商贸企业进行排查分析,确定44家检查企业,发现其中22家商贸企业存在利用虚假海关票抵扣税款问题;通过有关部门反馈情况,发现9家企业利用虚假海关票抵扣税款。以上31家企业共涉及虚假海关完税证294份,抵扣税款3744万元。
  2007年,打击虚开和故意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抵扣凭证行为。对增值税发票稽核系统生成的增值税异常发票信息,及时通知企业报送相关材料,按照程序取得相应证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查处理。“四小票”异常信息核查涉及的企业多、发票量大,国税部门采取针对性措施,全年共核查企业1000余家次,向全国各地发出协查函近1400余份,涉及税务机关200余个,通过协查共发现假票110余份,均按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2008年,加强发票审核审批。在企业办理发票领购、增版增量以及使用防伪税控系统的工作中,相关科所调整内部分工,增加审核人员,加强部门沟通,加快审批进度,做到审批及时。全年共审核企业各类发票审批事项1000余件。通过协查系统接收受托协查和内部生成协查共56起,涉及发票437张,准期回复率100%。
  2009年,加强手工版普通发票管理,维护税收秩序和经济秩序。对2007、2008两个年度手工版普通发票的领购、使用、保管情况进行摸底核查,发现不一次性填开、填开缺项、代开、虚开、大头小尾、缺联、丢失等问题,采取补税、罚款、协查、移送等不同方式处理。对小规模纳税人的普通发票降版降量,版额圴降至千元,月使用量降至一本;对个体工商户普通发票版额降至百元,月使用量降至一本,取消400余家企业普通发票票种,堵塞税收漏洞,降低税收风险。是年,根据市局《关于调整天津市国税系统行业普通发票版面的通知》要求,组织负责涉税受理、发票验旧的窗口人员学习培训,落实各环节实施方案和操作步骤,完成2740户企业删除旧票种、增加新票种工作,没有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
  2010年,规范企业注销工作。按照所得税法、征管法、清算管理办法,制定《注销企业管理办法》,完善注销流程,提高注销速度。加强增值税抵扣管理,加强对稽核异常增值税抵扣凭证的审核检查,全年核查各类抵扣凭证3324份,收到受托协查函107件,完成87件,完成受托协查发票656份,涉及金额11987万元,税额2037万元。
  重点税源控管
  2001年,加强对企业管控,对重点税源户及时进行资料搜集和分析,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变化情况,做好重点税源监控和税收分析预测。
  2003年,增加重点税源企业的信息采集家数,扩大重点税源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统计范围,扩大信息采集量,保证预测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整理收集到的信息,与企业实际发生额对比分析,重点对摩托罗拉企业税收收入下降及丰田公司税收收入上升的情况进行分析,从企业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出发,综合判断税收收入的变化趋势,做到情况清楚、预测准确,使税收收入预测情况基本接近实际数据。
  2005年,加强税收分析预测,完善税收增减因素分析,把握税收收入趋势,指导收入工作。对占全部入库税款90%以上的107家重点税源企业进行细化管理,针对摩托罗拉、一汽丰田等24家重点税源企业逐月进行分析,及时掌握企业重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主要税种增减变化及其原因,预测税收收入变化趋势,做到及时发现、迅速纠正企业存在的涉税问题,保证税款足额入库。
  2007年,建立重点税源监控体系。按照各级税务机关确定的重点税源管理标准,逐级确定重点税源,完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税源档案,掌握重点企业生产经营和纳税变化情况,对达到重点税源管理标准的企业进行科所调整,全年共有66家企业由一般税源管理部门转到重点税源管理所,174家企业纳入重点税源管理之中。
  2008年,建立并落实税收管理员每月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制度。将重点监控企业扩大到第二税务所管辖的全部企业、占第三税务所税收收入90%的企业、占第四税务所税收收入80%的企业,重点监控企业达到855家。
  2009年,做好纳税人分类管理。将纳税人划分为重点税源企业、重点行业企业(包括汽车制造、生物医药、电子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等)、重点监控企业(包括煤炭、五金批发、废旧物资回收等)和一般企业。结合纳税人所属行业对税收管理员管辖企业进行大规模调整,使同一行业的纳税人相对集中由12名税收管理员负责日常征管,利于税收管理员实行精细化管理、税负核查、纳税评估、税收分析与预测等工作的开展,要求税收管理员每月不少于5次深入重点企业,了解和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存在或待解决的问题。
  2010年,强化重点税源监控。建立并落实纳税人重大事项报告和跟踪服务走访制度,定期监控重点税源企业产业政策变动、合立转让、资产置换等重大事项,及时掌握大额减收情况,对关停并转企业、企业转移等重大税源的变化做到心中有数,为征管工作掌握第一手资料。是年,开发区国税局负责1500户外商投资企业税收管理,其中包括世界500强大型跨国集团投资企业,涉及汽车、电子、医药、食品饮料、机械制造等多个行业,税收收入占总额的近90%。
  二、出口退税
  2001年,克服负责出口退税工作人员少、审核工作量大等困难,完成天津市退税分局下放的审核工作,各项审核均达预期。
  2003年,国税部门全年审核2002年度免抵退税清算企业293家,涉及税款38亿元,实际调库29.32亿元,占税收收入的42.35%;审核2003年度免抵退税企业245家次,涉及税款28.3亿元,比上年增长175.83%,占全市出口退税审核税款的50%,全年人均审核税款达到5660万元。
  2005年,规范出口退税管理,细化日常工作,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达到强化管理、优化服务目的。工作人员深入企业进行考察,了解企业经营状况,为企业解决手工退税、进入物流园区货物退税、迁入加工区企业的政策衔接及加工区内企业工业用蒸汽退税等问题。加快审核审批进度,每周定期读入外部信息,适时安排深入企业辅导,挖掘内部潜力,调整退税申报时限,提高申报质量,抓紧审核审批。全年接收出口企业申报490家,审核审批上报出口额120亿美元,免抵税额40亿元,经市局批复全年实际退税额22亿元,占全市比重32.09%,调库免抵额33亿元,占全市比重59.67%,经退税审核全年补缴入库税款7174万元。
  2006年,出口退税政策和审核要求变化频繁,开发区出口退税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国税部门做好新政策的贯彻实施,加强制度化、信息化建设,做到管理与服务并重、审核质量与审核进度并重。按要求对出口货物进行单证备案,统一单证备案要求,解决备案格式没有具体规定的问题;完成退税软件升级和商品代码库更新,与上级机关及软件开发公司衔接,保证退税率下调后退税审核顺利进行;执行视同内销征税及变更新企业、小型企业退税方法的政策规定,重新调整认定核算方法,增设相关台账,加强退税日常管理;做好采购国产设备退税审核工作,共办理采购国产设备退税3193万元。
  2007年,围绕退税率多次调整开展工作,进行宣传辅导,完善征退税衔接,落实各项新的政策规定,加强函调工作,做好出口退税的日常审核、审批,预警分析工作取得新进展。在数据集中工作完成后,对退税管理进行分工调整,按照出口退税管理岗责,将退税申报岗与退税审核岗、户管库管理与退税审核岗分开,强化退税管理的责任监督和制约。
  2008年,规范退免税审核,发现外贸企业换汇成本超出正常范围的疑点,要求企业提供出现疑点的出口货物备案单据后进行审核。落实函调管理制度,执行《出口货物税收函调管理办法》,运用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开发的函调软件处理发函和回函,以新外贸企业、农产品为原料的出口货物、进出口货物发生异常的出口企业为重点,增加发函调查力度,减少退税干部审核风险,对于发函未回企业,暂停办理退库手续。全年共发出核实函90件,核实进货金额13654万元,发票633份,税金2028万元,已全部收到复函并依据复函足额办理退税。是年,确定占全区调库收入70%以上的23家企业为重点企业,实行先沟通情况,再根据企业实际收取单证情况、市局外部信息读入情况等预约合理的终审时间,加快审核进度,分析影响实现免抵调库收入的原因,实现足额的调库收入,全年实现调库收入48.8亿元。加强小规模纳税人出口退税管理,将出口货物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入正常税收管理,逐一筛选出小规模纳税人中有出口业务的企业就相关政策及操作规程进行专题培训,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出口退税申报质量,年内接受小规模企业免税申报77家次。
  2009年,注重加快出口退税审核进度。对外贸企业不再采用按月报送退库手续的传统做法,依企业的实际需要,实行单证齐全随时申报、随时审核、及时退库,解决大型外贸出口企业资金运转困难的问题,对出口的生产企业坚持实行资料齐全按月审批的方法。
  2010年,针对调库、退库指标增加的状况,坚持以让纳税人满意为工作标准,对出口退免税工作提出新要求。以组织调库收入为中心,规范制度,优化流程,加快审核审批进度,确保企业退库资金及时到位。全年办理增值税免抵调库35.38亿元,占全系统调库额的42.47%;办理出口退税39.01亿元,占全系统退库额的30.12%,免抵退税额比上年增长34.38%,促进开发区外贸经济发展。
  三、纳税服务和队伍建设
  纳税服务
  2001年始,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强化纳税服务。注重在管理中优化服务、在服务中加强管理,逐步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以税收法律法规和国税部门工作流程为主要内容,针对不同行业纳税人的不同需要,在各环节开展辅导宣传,发挥不同科所的职能作用。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要求,以行政审批“瘦身”、服务措施“增肥”的形式,满足纳税人的纳税服务需求。
  做到“三个立足”:立足“一站式”服务。突破传统区域,满足纳税人日益增长的简化办税需求。推行行政审批制度“瘦身”改革,依据新修订的税收征管业务流程,梳理涉税事项要件和办理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扩大服务区域,将服务延伸至企业,在西区投资服务中心建立纳税服务联络点,公布最新税收政策,解答企业提出的问题,公布联络人和联系电话,加强税企沟通,为纳税人提供服务。立足“一网式”服务。突破传统手段,满足纳税人日益增长的网上办税新需求。利用设在天津市国税局网站下的子网站容量大、时效性强的特点,充实开发区国税局网页内容,包括办税流程、重要通知等。利用短信群发系统向纳税人发送税收宣传口号、友情问候和法规政策,发挥短信群发覆盖面广、快捷的优势,增强依法纳税意识,增进税企关系。推行网上申报和网上认证,指定专人负责,加大宣传力度,解决网上申报和网上认证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纳税人的权益。网上认证和网上申报企业比例达到98%,减少纳税人往返办理涉税事宜的次数,节约纳税人的成本。立足“互动式”服务。突破传统模式,满足纳税人日益增长的个性化办税新需求。建立领导班子成员重点企业联系点制度,定期深入联系点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实施具体指导,处理企业遇到的涉税问题,帮助企业用足用好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定期召开税企座谈会,重点就国家最新出台的税收政策及调控措施开展宣传,面对面了解企业遇到和关心的涉税问题,现场答疑,尽早解决企业遇到的困难,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
  2006年,开发区国税部门针对机构调整后的科室职责分工,采取在岗学习与专题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办税服务厅、税收管理、出口退税、反避税及统计分析人员进行辅导。在办税服务厅开展“一专多能”岗位培训,使大厅工作人员掌握纳税申报、发票抄税认证、发票发售、代开发票等技能。各窗口根据受理工作量及人员特殊情况随时进行调整,缩短纳税人等候时间。推行“一机多票”,税务部门与服务单位配合,做好各环节衔接,集中受理加载升级,在服务大厅设立工作区域,明确补办一机多票流程,减少企业办税人员往返,为纳税人提供便利。至年末,开发区国税局所属防伪税控企业2476家,声明不加载的企业480家,其余1996家纳税人全部完成加载升级。年内,按照市局统一部署,在两个月内对7300余家企业换发税务登记证,每天安排200家进行换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换证拥挤问题,对没有变更项目的企业,集中专人进行换证录入,再由窗口人员审核并打印新证;对有内容变更的企业,统一由一人负责。至年末,换发税务登记证6677家,剔除非正常户和注销户后,换证率达到98%。
  2010年,加强税收政策宣传。网站、征收大厅大屏幕公布相关政策规定,并对新近发布的税收政策及企业办税人员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宣传。统一29项涉税受理的规范标准,更新国税网页,增强税收宣传针对性。利用税收宣传月的时机,尝试利用电视媒体扩大税收宣传,就纳税人关注的税收法规政策及纳税服务等一系列热点问题进行解读。利用出口退税审核辅助系统,率先开展出口退税提醒服务,定期将即将到期未申报出口退税相关单证的信息进行公布,避免企业贻误申报时机。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采取统一处罚标准、建立绿色通道、增设认证窗口、缩短税务登记变更受理时间、重新印制《国税办税指南》等措施,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优化纳税服务。减少办税人员等候时间,受理纳税申报和发票认证时分别设置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窗口,并经多次调整使窗口工作职能达到最优效果。泰达政务开通网页,报税大厅设立滚动屏,公开工作人员的姓名及相应受理事项;公布办事程序和投诉渠道,方便纳税人查询和了解有关税收政策的最新变化,提高为纳税人服务的质量。
  队伍建设
  2001年,开发区国税部门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方针,对大额资金使用、固定资产处置等重大问题,坚持集体研究决定。结合工作实际,完善《开发区国税局廉政责任书》,制定《开发区国税局廉政保证书》,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层层签定,做到不漏一人,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科室日常管理,做到经常检查、经常监督,防微杜渐。逐人逐岗确定岗位职责,对涉税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利用税收执法监察子系统开展执法监察,提出监察建议,形成权力层层分解、各环节既相互衔接又相互制约的机制。
  2003年,从依法行政、工作质量、服务态度、作风面貌等方面入手,开展相关活动,发挥特邀监察员的监督作用,促进管理基础建设。
  2005年,按照《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所属国家税务局规范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分工的意见》,国税部门进行机构调整,取消征收科、管理科、稽查一科、稽查二科;调整后机构设置为:办公室、计划统计科、税政管理科、进出口税收管理科、第一至第四税务所、信息中心共9个部门,与国税系统管理部门形成一致,从机构设置上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协调不畅、效率不高等问题。加强基础工作管理,建立分工明确的岗位职责体系。按照天津市国税局相关要求,将税收征管职能划分为征收职能、管理职能和部分稽查职能,理顺征收与管理环节的业务衔接关系,提高征收与管理效率,形成征收、管理既分工明确,又密切联系的有机整体。在此基础上进行税收业务流程重组,将征管业务划分为税款征收、税源监控、税收法制和部分税务稽查4项内容,规范征管机构及其人员的征管程序和征管行为。
  2006年,结合综合征管软件上线,本着“学以致用、突出重点”的要求,对办税服务厅人员及税收管理员进行针对性培训,使大家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熟悉规范受理的要求。1.对不同岗位进行外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抵免所得税、再投资退税、获利年度认定、间接出口和来料加工等税收政策的培训;2.组织全员培训,由相关科所人员授课,对增值税、所得税、税收减免及税收管理员职责等,进行全面讲解。年末,对国税系统税收管理员进行抽考,开发区国税局获得个人成绩总平均值第一名。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设置税源管理岗位,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要求,落实工作目标。抓住重点税源企业和外资企业,落实各项管理要求;对内资企业,突出工作重点,做好相关环节审核审批,保证企业正常运转,落实“每户必有人管,每事必有人抓”的要求。加强对纳税企业实施评估分析,注重实效,有针对性地进行纳税评估,归纳所发现的问题,积累评估分析的经验,为全面实施纳税评估奠定基础。
  2007年,修订《天津开发区国税局信息安全管理办法》,发挥计算机在工作中的保障作用。补充使用计算机安全的具体要求,落实安全责任制;注意加强机房设备安全管理,做好运行设备安全检查,及时对出现问题的计算机进行维修;充分认识信息安全的重要性,监控网络运行状态,做好日志记录;查杀计算机病毒,做好内外网物理隔离,加强对计算机使用情况的检查,防止网上泄密。
  2009年,制定《开发区国税局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实行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充实科级领导力量,科级职数较大幅增加。经过报名、资格审查、民主推荐、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党组决定、公示等环节,10人竞争成功,解决了科级干部短缺状况。加大干部交流力度,13人进行交流,其中科级领导12人,涉及9个科、所、室,90%的科所室涉及到人员交流。
  2010年,开发区国税局成立党总支,在科所建立7个党支部,各科所负责人任党支部书记。围绕税收工作,以干事创业为中心,以创建“五好党支部”和“共产党员模范岗”为载体,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知识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2001-2010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2001-2010》

本书记述天津开发区2001—2010年的发展历程。十年间,先后提出建设“新九通一平”、构建“中国新经济平台”、实施“二二二三四”发展战略等区域定位和发展思路,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快速发展。形成电子信息、汽车、食品饮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石油化工、航天、现代服务业等九大支柱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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