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财税促进与财政监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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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2001-2010》 图书
唯一号: 020220020230000702
颗粒名称: 第四节 财税促进与财政监督
分类号: F812.2
页数: 4
页码: 393-396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1年到2010年天津市经济开发区财税促进与财政监督的情况。
关键词: 天津市 财税促进 财政监督

内容

一、财税促进
  2001年,开发区配合天津市工业东移发展战略,利用财政资金支持电子仪表总公司、纺织工业总公司、医药总公司、一轻总公司等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促进国有企业改革重组。修改《开发区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暂行规定》,充实对大型商业企业、物流产业的政策支持内容。全年拨付科技项目支出23720万元,对泰达风险投资公司增资1亿元,为7个国家级研发中心提供资助3500万元。制定房地产企业优惠政策;配合摩托罗拉二期增资项目,及时足额拨付辅助金;对顶新集团、家世界集团重组、普尔斯马特连锁超市等重点企业给予政策支持。
  2002年,开发区出台产业促进政策体系,并抓紧落实。是年,完成对北洋集装箱、西迪斯电子、紫江实发公司的再投资退税。运用专项补贴或价格补贴等手段,支持区域招商。全年拨付科技资金2.54亿元,支持发展型、应用型科研项目,落实双高政策。
  2003年,开发区对136家企业拨付投资鼓励金13.49亿元,支持企业发展;以落实“双高”政策为重点,完善科技促进政策和科技风险投资机制;增加财政对科技发展的投入,支持科技企业和研发机构发展。全年安排专项资金2.8亿元,为国家纳米产业基地等单位支付设备采购款,为霍尼维尔等企业拨付研发资助费,并拨付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配套资金,促进科技事业发展。
  2004年,综合运用产业政策手段促进优势行业发展,向244家企业拨付投资鼓励金7.84亿元。对摩托罗拉、顶新集团等企业提供重点支持。全年共为72家高科技企业支付设备采购及研发费用补贴1.22亿元。
  2005年,对工业东移项目给予重点扶持,落实达仁堂和隆顺榕两家国企入区的配套政策。支持金融机构入驻金融街,年内吸引12家中资、外资银行入驻金融街,推动金融业务发展。全年为26家高科技企业提供配套资金支持1200万元。
  2006年,在财政优惠政策扶持资金使用领域试行绩效评价制度。在电子通信、汽车制造、生物医药和高科技等产业领域内选取摩托罗拉等10家具有代表性的企业进行考核,考核指标包括政府投入指标、经济发展总量指标、经济发展水平指标、经济贡献指标4部分12个细化指标,推动政策扶持资金使用情况的追踪问效。
  2007年,是开发区实施新产业政策的第一年,财政部门归纳新产业政策实施过程中企业提出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按程序为企业办理优惠政策兑现工作;协助招商部门对重点招商项目未来税收贡献、土地价格补偿等进行测算,为招商决策提供支持;研究国家土地宏观调控政策对区域招商的影响,提出土地出让管理办法的调整意见。
  2008年,利用财政扶持政策做好维护存量税源、防止现有企业迁出和市级企业招商落户工作。挽留中船天津工业公司留在开发区,当年实现税收1.42亿元;吸引天津普瑞森医药贸易有限公司注册开发区,当年实现新增税收1509万元;争取津秦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和港务局与中国石化共同出资的30万吨石油码头项目、泰达国际等较大项目落户开发区,扩大区域经济总量。
  2009年,开发区发挥政策优势,挖掘企业税收增收潜力。给予天津船舶工业公司政策支持,使该企业2009年将外地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在开发区缴纳,共计3.1亿元。设计一整套政策支持方案,促成金鹏塑料异型材制造有限公司在北区投资设立新的生产基地。促成兴业银行金融租赁公司落户开发区。支持高科技产业发展,全年投入科技扶持资金1.07亿元,支持天大微纳中心、赛诺医疗公司、瑞奇外科器械等公司发展,保障人才引进、培养及奖励的资金需求。12月,开发区财政局被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实施10周年先进单位”。
  2010年,开发区调整企业申请兑现产业政策的审批流程,将企业申请享受优惠政策的审批环节与确定享受政策拨款环节进行合并,缩短文件审批时间,提高政策兑现效率。开发区财政局加强与投促局、经发局等部门合作,完成中铝国贸、屹华汽车零部件等30余个重点招商项目优惠方案前期测算工作,及时为企业拨付享受开发区各项产业政策审核返还资金,发挥优惠政策的效力。
  二、财政监督
  2001年,开发区多措并举,推进财政监督业务机制建设,立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改革,注重区域财政增收节支,提高财政资金监督的有效性,促进财政监督与管理的紧密融合。
  2003年,严把基建项目审核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三关,早介入、早管理,强化项目跟踪监督:细化基建支出预算,将基建支出预算落实到具体项目,使预算更加详细;严把资金拨付关。基建资金拨付使用严格按照合同、工程进度分次拨付,防止基建资金的挤占、挪用,确保基建项目正常进行;严把竣工财务决算审批关。对已竣工项目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决算审计,根据审计结果,完善工程价款支付、固定资产入账等后续程序管理。
  2005年,本着事权与财权相分离的原则,将基建财务核算工作从建设发展局划至财政局,实现基建项目审核与资金拨付审核的分离。加强基建项目管理追踪问效工作。财政部门参加所有工程项目招投标,掌握招标具体情况及预算执行情况。对工程项目施工情况和进展情况以及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设专人跟踪,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006年,开展成本核查,对滨海能源公司、国华热电厂进行成本核查,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并提出建议。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区法院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及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听取被检查单位意见,按照法定程序出具检查报告。对被查单位会计基础工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及财政资金使用方面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并跟踪被查单位整改情况,使其整改措施得以落实。
  2007年,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开发区财政局内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强化内部监督机制,规范内部业务行为,保障财政性资金的安全。对财政收支、审批事项、制度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中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方面开展内部检查提供制度和程序依据。开展调查研究,结合财政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研究分析不同领域、部门的特点和规律,提交改进财政管理工作的措施和建议。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发区科技发展金管理和使用的通知”,提升科技发展金管理和使用水平。对区公安局、泰达学院、卫生防病站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管理状况开展检查。通过检查,规范各单位的会计行为,为科学编制部门预算,制定出台相关经费管理办法提供依据。检查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合规,关注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加强后续管理,为规范管理提供依据和保证。对11家研发机构资助金、科技项目匹配、人才引进与培养等财政扶持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及合规性、有效性进行专项检查。
  2008年,对2000年出台“双高政策”以来至2007年末拨付的扶持资金使用情况及使用效果开展财政专项检查。涉及财政资金金额103亿元,行政、企事业单位917家。产业政策内扶持资金重点抽查管委会已指定“拨款用途”且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资助金、项目配套资金,检查金额为1.84亿元,发现存在问题金额1.46亿元。产业政策外资金抽查金额12.04亿元,检查侧重于用款企业的绩效考核及其业绩对扶持资金的依托程度。通过此项工作,全面掌握财政扶持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及资金使用效果,发现资金在实际使用中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从而改进扶持资金管理制度,提高扶持资金投入的效益和效率。做好财政检查后续培训工作。对扶持资金用款企业开展扶持资金管理、使用、核算及税务处理方面的培训,纠正扶持资金存在的管理较乱、核算不清问题,提升企业财务管理水平。通过规范企业扶持资金税务处理,减少企业少缴、漏交税金情况的再度发生。
  2009年,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全市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会议精神和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地方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查找、堵塞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漏洞,并配合市联合检查组,开展区县资金安全互查,避免财政资金安全问题发生。在全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对6个单位实施重点检查。其中,对罚没收入收缴管理、收费、账户使用管理等环节进行重点检查。通过检查,各行政事业单位均无设立“小金库”现象。
  2010年,开发区按不同产业政策调整人员分工,在政策审核、资金拨付等环节建立从初审到复审的层级管理模式,做到一般性、事务性工作流程标准化和程序化。完成国办教育生均标准调研并对学校预算重新核定。对教育达标工作调研核实,提出配置标准和达标预算。将管委会对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政府债务逐笔记录,巩固和完善已建立的台账,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年末,管委会对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政府债务余额68.5亿元(不包括建行38亿元)。做好与天津市财政局、企业间债权债务的会计账务核算,定期清理收缴、偿还往来借(贷)款项,加强财政往来资金的监督管理。

知识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2001-2010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2001-2010》

本书记述天津开发区2001—2010年的发展历程。十年间,先后提出建设“新九通一平”、构建“中国新经济平台”、实施“二二二三四”发展战略等区域定位和发展思路,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快速发展。形成电子信息、汽车、食品饮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石油化工、航天、现代服务业等九大支柱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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