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中国人民银行塘沽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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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2001-2010》 图书
唯一号: 02022002023000063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中国人民银行塘沽中心支行
分类号: F832.721
页数: 3
页码: 358-360
摘要: 本节记述了中国人民银行塘沽中心支行的发展情况,其中包括了职能、金融调控、金融监管、金融服务等。
关键词: 金融 管理机构 天津市

内容

一、职能
  1985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塘沽分行成立,办公地点在塘沽外贸公寓,1990年3月迁至天津开发区第一大街,2006年迁至天津开发区新城东路。1999年1月,更名为中国人民银行塘沽中心支行(简称塘沽中心支行)。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派出的二级机构,其职责是:在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领导下,对辖区(塘沽区、天津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行使中央银行职能,负责监督辖区内金融机构执行国家货币信贷政策及利率管理,办理对银行机构再贷款、再贴现业务;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根据总行、分行授权对辖区内金融机构进行监管,防范和化解辖区内金融风险;对银行机构高级管理人员资质进行审查;批准银行分支机构市场进入和退出;依法查处金融违法违规案件;承担经理国库、支付清算、货币发行、经济金融统计、金融科技、安全保卫、保密等金融服务任务;开展银行监察工作,等等。
  2001年,塘沽中心支行内设办公室、货币信贷与统计科、银行管理科、合作金融机构监管科、会计财务科、科技科、人事教育科、货币金银科、国库科、外汇管理科、保税区办事处、保卫科、营业部、后勤服务中心、宣传群工部、纪检监察办公室等16个科室。
  2004年,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和天津分行有关要求,将塘沽中心支行银行监管职能划转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滨海银监分局,塘沽中心支行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在辖区内履行职能。2010年1月1日起,经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授权,塘沽中心支行在滨海新区范围内履行人民银行职责,负责办理货币信贷、金融稳定、金融统计、支付结算、外汇管理等各项业务。
  2010年,塘沽中心支行内设办公室、货币信贷科、调查统计科、会计科、科技科、货币金银科、国库科、内审科、人事科、国际收支科、经常项目科、资本项目科、保税办公室、事后监督中心、保卫科、纪检监察办公室、宣传群工部、营业室、后勤服务中心等19个科室。
  二、金融调控
  信贷资金管理 2001年,塘沽中心支行扩大再贴现业务,支持开发区摩托罗拉、乐金大沽化、上海汽车天津销售中心等龙头企业发展,全年累计办理再贴现727笔、45.23亿元;向塘沽农村信用联社发放支农再贷款1000万元,支持渔农业发展。是年,塘沽地区(含塘沽区、天津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302.3亿元,同比增长17.46%;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276.16亿元,同比增长21.97%。
  2004年,塘沽中心支行将外币存款、贷款纳入金融统计范围。是年,开发区金融机构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3.02亿美元,外币各项贷款余额3.79亿美元;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396.38亿元,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456.93亿元。
  2005年,审核塘沽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计划,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和天津市分行核准,对塘沽农村信用社发放5303.3万元专项票据。
  2008年,将“从紧”调整为“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迅即传予辖区金融机构,落实新的货币政策,促进区域发展。
  2009年,将国家和地方出台的有关支持企业发展、担保贷款管理、中小企业融资和支持出口企业发展等4个方面、共计75条货币信贷政策措施汇总起来向滨海新区管委会通报;搭建地方政府、银行和企业沟通平台,解决地方政府支持企业发展面临的融资难问题。
  2010年,与滨海新区金融服务局联合举办滨海新区金融机构对接“十大战役”座谈会;与滨海新区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区财政局联合举办“滨海新区文化产业振兴扶持政策研讨会”,牵头制定《金融支持滨海新区文化产业发展实施意见》;与滨海新区经信委、科委共同推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滨海新区重点建设项目、文化产业和中小企业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是年,滨海新区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外汇各项存款余额、外汇各项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6.98%—21.08%。
  金融市场管理2001年,加强现场检查,着重检查辖区内商业银行及邮政储蓄共146家机构及网点的内控制度。对天津市商业银行金山支行非法跨区域设立营业网点进行处罚,对宁车沽信用社执行市场退出监管措施,维护辖区金融环境稳定。
  2002年,审核同意4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塘沽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同意3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塘沽地区筹建分支机构,办理12家金融机构升格事项,批复农村信用社1家非法人机构筹建申请,办理22家金融机构重要事项变更,审核批准63家机构增办、开办外汇业务。
  2003年,审批企业开立信用证2360笔、7.64亿美元,审批企业购汇8.93亿元。核准2家股份制银行在保税区设立支行,审核办理13家机构升格事项,审核办理16家金融机构重要事项变更。
  2005年,审核塘沽联社增资扩股真实性和发行申请材料,并报请天津分行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对认购专项票据后的塘沽农村信用社进行监测考核。关注辖区内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掌握股份制改革的进程并予以指导。
  2007年,现场检查塘沽农村合作银行改革和中央银行票据兑付考核情况。票据兑付考核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和天津分行评审中均一次通过。
  2009年,以国家信贷政策导向为基础,将商业银行信贷投向与地方政府扶持项目进行对接,促成天津国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海丰保税物流有限公司、天津玉珠龙开发有限公司3家中小企业获得农行开发区分行信贷支持,缓解企业融资压力。
  2010年,加大对货币信贷、房地产市场、房地产金融及重点企业的监测分析力度,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监测样本体系,细化监测预警指标,深化信息共享机制,不断提升预警监测水平;研究经济金融运行中的趋势性、苗头性问题,为上级和地方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建议地方融资平台开辟直接融资渠道,实现融资方式多样化,推动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开展。
  三、金融监管
  2001年,塘沽中心支行加强对辖区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监管,实现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比率双降目标。
  2004年,完善支农再贷款申请、审批、发放、检查等具体操作事项,加强对农联社支农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建立农户跟踪制度,对30户不同收入情况农户使用支农资金的成效和风险情况进行全年跟踪调查,加大“三农”支持力度。
  2006年,完善辖区内经济金融运行监测分析体系和专项监测分析报告制度。建立利率、房地产、消费信贷、国际收支等多项监测分析体系。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企业和个人信息基础数据库联网运行及推广应用,实现征信管理系统全面升级。
  2008年,加强统计管理,规范辖区内金融统计工作;加强准备金账户核算管理,按时调整涉及考核账户的存款准备金率,做好考核账户日常监测,及时反馈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
  2009年,加强货币信贷监测,做好风险提示工作。开展对辖区内临港工业区、中心商务区、海洋高新区、北塘综合开发、农村城市化等重点项目投融资情况专项调研,对政府融资平台资产负债水平和偿债能力进行全面风险评估。
  2010年,制定以新设金融机构开业管理、重大事项报告为重点的营业管理、金融机构综合执法和综合评价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制度,为履行金融服务与管理职责提供制度保障。
  四、金融服务
  2001年,推广使用“十五”时期天津市国库电子化建设目标之一的“国家金库综合业务系统”。是年11月,协助中国银行塘沽分行开通与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的通汇联网。
  2003年,完成“天地对接系统”封账工作。推广运用国库会计核算系统(2.0版)和支付系统,推动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年4月21日,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系统投入运行,适应会计集中核算和支付系统连接的需要。
  2004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要求,建立天津市滨海新区金融统计制度,扩大金融统计区域范围,新增汉沽区、大港区、东丽区无瑕街、津南区葛沽镇,所辖金融机构增至50家。体现财税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的横向联网系统投入运行。
  2005年,天津海关关区全部业务整合至国库塘沽中心支库,实施《天津市国库资金汇划报解办法》。是年11月28日,小额支付系统投入使用,至此,辖区内以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财税关库行横向联网系统为骨干的现代支付清算系统初步建成。
  2008年,启动网上办理贷款卡业务系统工程。
  2009年,将国家金库天津港保税区支库业务移交至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国信支行。完成金融统计监测管理信息统计新、老系统对接。
  2010年,完成国库业务与滨海新区财政管理体制对接。完成征信系统上海数据中心接入测试。组织开办异地缴税业务,解决异地纳税人缴纳税款实际困难。

知识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2001-2010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2001-2010》

本书记述天津开发区2001—2010年的发展历程。十年间,先后提出建设“新九通一平”、构建“中国新经济平台”、实施“二二二三四”发展战略等区域定位和发展思路,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快速发展。形成电子信息、汽车、食品饮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石油化工、航天、现代服务业等九大支柱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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