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2001-2010》 图书 |
唯一号: | 020220020230000414 |
颗粒名称: | 一、税收政策 |
分类号: | F127.21 |
页数: | 2 |
页码: | 256-257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2001年,天津开发区实行免征出口关税政策,企业代理或收购区外产品出口,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口按照出口关税的产品,照章征收出口关税。2008年1月1日起实行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原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在新税法施行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法定税率。同时实施增值税改革,允许企业将当期购入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金扣除,达到促进企业提高装备水平和稳定固定资产投资的双重目的。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在此次改革取消。 |
关键词: | 天津市 招商政策 税收政策 |
本书记述天津开发区2001—2010年的发展历程。十年间,先后提出建设“新九通一平”、构建“中国新经济平台”、实施“二二二三四”发展战略等区域定位和发展思路,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快速发展。形成电子信息、汽车、食品饮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石油化工、航天、现代服务业等九大支柱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