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海域使用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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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2001-2010》 图书
唯一号: 020220020230000379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海域使用管理
分类号: P74
页数: 3
页码: 244-246
摘要: 本节记述了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域使用管理的情况,其中包括了用海项目审批、海域管理模式、海岸线修测、省及区际海域勘界、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系统等。
关键词: 天津市 海域 使用管理

内容

一、用海项目审批
  2001年,经天津市申请,国家海洋局、财政部批准天津市塘沽区为第二批国家海域使用综合管理示范区。2002年,塘沽示范区建设进入确权发证阶段,汉沽区、大港区启动海域使用普查登记。是年,市海洋局启用“天津市人民政府海域使用审批专用章”,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方便海域使用权人。2003年,完成天津市全部用海项目普查勘测核定,首次摸清海域使用项目底数,全面掌握海域使用情况。是年,天津市试行海域使用年度计划制度,加强海域宏观管理,杜绝无序用海。2004年,完成大港区海域使用普查项目并获天津市政府批准。是年9月1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有关规定,市海洋局在《天津日报》首次发布确认海域使用权公告。2005年,推荐汉沽区为全国海域管理百强示范县,开展养殖用海政策、海域使用权转让管理及相关政策研究。是年3月,天津临港工业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到国家海洋局办理临港工业区滩涂开发一期工程(1210公顷)海域使用权证,该项目为天津市第一个获国务院批准的海域使用项目。2007年,天津港北大防波堤工程28.93平方千米获国务院批准。2008年,协调解决天津港和大港油田用海矛盾、天津港和天津航道局历史遗留问题。2009年,协调解决用海企业困难,使中心渔港、临海新城、北疆电厂等大项目获批,完成临港工业区一期7.9平方千米造陆和东疆港区二期10平方千米造陆的成陆竣工验收。是年,落实天津市政府行政审批大提速规定,将原19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合并为5项,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核准由10天缩短为7天,海域使用权审核由20天缩减为14天。2010年12月,市海洋局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大厅窗口入驻滨海新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2000—2010年,天津市批准用海项目近250宗、165平方千米;国家批准用海项目9宗、77平方千米。收缴海域使用金累计58.8亿元,其中:上缴中央财政17.64亿元;上缴天津市财政41.16亿元。
  二、海域管理模式
  2003年,市海洋局会同国家海洋技术中心,组织编制全国第一部《海域评估师培训教程》并上报国家海洋局审定,为海域分类定级评估师培训奠定基础,填补中国海域评估空白。2004年,市海洋局海域处与天津港务局规建处建立天津港海域使用例会制度。该制度于是年8月纳入天津市政府文件,升格为市海洋局与天津港集团的例会。2006年,经市海洋局争取,国家海洋局出台区域建设用海规划政策;2008年12月,国家海洋局又出台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海十条”,对该政策加以细化,简化审批程序,加快审批速度。2007年,经市海洋局沟通协调,滨海旅游区区域建设用海规划获国家海洋局批准。2009年,市海洋局联合天津银监局出台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政策,帮助用海企业破解融资难题。12月末,滨海农商行和临港工业区签署天津市第一笔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协议。是年,市海洋局与相关部门协调,完成妈祖文化、经贸园项目前期预审、论证和招拍挂出让程序,成功运作完成海域使用权与土地使用权的一次性确权,在海域管理模式上作出新尝试。2010年,市海洋局落实国家围填海指标化管理要求,创新海域管理模式,在全国率先开展“建设项目填海指导标准”研究,进一步促进集约节约用海,推进落实围填海总量控制制度。是年,经协调,临港工业区二期26平方千米区域建设用海规划获国家海洋局批准。南港工业区区域建设用海规划通过国家海洋局审核,用海规模达到65平方千米。规划获批为天津市大型用海功能区招商引资、土地出让及融资打下基础。
  三、海岸线修测
  2004年8月,市海洋局启动天津市海岸线修测。2005年,《天津市海岸线》通过专家评审,上报天津市政府审批。2007年初,市国土房管局下发《关于加强海岸线及建设用海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认可海岸线修测成果,明确海洋与土地管理界线。至此,天津市长达3年的海岸线修测在全国率先完成。该成果获国家海洋局2007年海洋创新成果二等奖。
  四、省及区际海域勘界
  2001年,依据国家海洋局安排和天津市实际,市海洋局拟订《天津市海域勘界工作方案》,获天津市政府批准;组建以副市长王德惠为组长、市民政局和市计委等部门参加的天津市海域勘界领导小组,并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工作组。2003年10月,塘沽、汉沽和大港三区参加区际勘界工作会议,启动区际勘界。市海洋局多次与国家海洋局、河北省有关部门沟通协商,完成天津市津冀南线、北线海域界线调整方案,做好省际勘界。2005年9月,天津市政府签署津冀海域界线协议书,标志着天津市省际勘界工作基本完成。2007年11月,天津市政府第89次市长办公会正式裁定区际海域行政界线,市海洋局组织协议签订仪式。至此,天津市完成省及区际海域勘界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五、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系统
  2006年,根据国家海洋局要求,市海洋局启动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系统建设,确定国家海洋信息中心作为共建单位,编制建设方案,明确年度建设计划。2007年8月,《国家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天津市实施方案》《天津市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中心建设方案》上报国家海洋局并得到批准,成为国家首批批准的6个省级方案之一。是年,完成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系统监控与指挥平台基础建设。2008年,天津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系统基本完成业务平台建设,于12月通过国家验收,转入业务化运行。
  六、重大用海项目
  滨海旅游区滨海旅游区是滨海新区功能区之一,也是唯一以旅游为主导的城区,其建成将带动天津旅游业和第三产业发展,成为天津旅游业和现代服务业新亮点。2006年,该项目海域使用申请经天津市政府审查同意后上报国务院,经市海洋局协调推动,于2007年2月,获国家海洋局批复,成为天津市第一宗获批的区域建设用海规划。临海新城是滨海旅游区起步工程,位于塘沽和汉沽交接海域,面积28平方千米。2008年10月,市海洋局按照有关设计和规划要求,结合中心生态城建设对环境和景观的要求,组织对该区域填海布局和平面设计进一步优化,上报国务院审批,于2009年5月获国务院批复。其后,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对其中部分公用设施提出海域使用金减免申请。经市海洋局争取,为支持滨海新区开发建设,国家海洋局破例同意在海域使用金减免申请尚未批准阶段,只缴纳应缴海域使用金总额的50%,为5.8亿元。2009年10月25日,国家海洋局向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颁发海域使用权证书,至此,临海新城海域使用申请国家审批程序完成,为大规模开发建设和滨海新区“十大战役”顺利进行创造条件。
  南港工业区2009年,天津市空间战略规划进行调整,提出“双城双港、相向拓展、一轴两带、南北生态”总体战略。规划中涉及的南港工业区部分,与《天津市海洋功能区划》(简称《区划》)出入较大,《区划》是海洋开发的根本依据。为将南港工业区纳入依法用海范畴,根据天津市政府与国家海洋局达成的共识,综合考虑天津市用海实际和国家政策,2010年,市海洋局提前启动《区划》修改,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完成涉及大港海域的海洋功能区划修改,上报国务院待批。修改后的《区划》将南港工业区65平方千米填海造陆纳入海洋功能区划,实现与天津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的衔接,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发展规划平台。是年,南港工业区区域建设用海规划通过国家海洋局局长办公会审核。

知识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2001-2010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2001-2010》

本书记述天津开发区2001—2010年的发展历程。十年间,先后提出建设“新九通一平”、构建“中国新经济平台”、实施“二二二三四”发展战略等区域定位和发展思路,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快速发展。形成电子信息、汽车、食品饮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石油化工、航天、现代服务业等九大支柱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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