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高新技术产业促进政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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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2001-2010》 图书
唯一号: 020220020230000117
颗粒名称: 第三节 高新技术产业促进政策
分类号: F121
页数: 2
页码: 107-108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1年到2010年天津市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促进政策的情况。其中包括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定、鼓励企业孵化器暂行规定、中国泰达生物医药奖奖励规定、集成电路设计产业相关规定等。
关键词: 天津市 高新技术产业 促进政策

内容

一、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定
  2000年始,管委会着手制定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政策。是年2月28日,颁布《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暂行规定》,旨在促进区域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加快实现建成高新技术产业研发和生产基地的战略目标。该规定对经认定企业和项目所涉及财政扶持,包括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在开发区注册经营的计算机软件开发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所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成果产业化项目新建或新购置的生产经营场所、企业设立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和博士后工作站、风险投资机构、进驻泰达国际创业中心、开发区“天津大学科技园”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开发费用、个人所得税、专利申请费、落户及子女入托、政府采购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是年4月14日,管委会颁布《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发展金管理暂行办法》,旨在发挥科技发展金作用,以落实《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暂行规定》。该办法明确,科技发展金用于由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在开发区注册、经营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在开发区内实现产业化的高新技术项目,由区高新技术指导委员会负责科技发展金使用的审批(依据纳税额设立4个等级的奖金);明确申请高新技术项目认定的条件及企业需要提交的材料;明确对进入孵化器的高新技术企业房租、互联网使用、上市咨询中介聘请费用给予补贴;明确对在开发区注册经营的、满足一定条件的国家级或省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给予相应的财政扶持;明确对在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创造巨大经济效益的科技人员,管委会授予其“泰达科技贡献奖”,此奖评选活动每两年开展一次。
  2001年12月12日,管委会颁布《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定》,原《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出台新规定,旨在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加快实现建成高新技术产业研发和生产基地的战略目标。新规定明确,对认定的研究开发机构从“泰达科技发展金”中给予一次性奖励,并给予“五免五减半”(凡符合条件的企业从取得经营收入的第一年至第五年,企业所得税开发区留成部分可免交,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的长期财政扶持;对土地使用、技术性服务收入、研究开发费用等给予财政扶持。
  2002年7月25日,管委会颁布《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定的实施细则》。细则明确落实《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定》应实施的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并规范高新技术企业和研究开发机构认定管理工作,为落实《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定》提供保障。
  2005年1月1日,开发区颁布《国家及天津市重点科技项目开发区匹配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确定在“泰达科技发展金”中划出一定比例,设立“国家及天津市重点科技项目开发区匹配专项资金”。对匹配专项资金支持对象及匹配标准、申报材料、申报程序和项目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
  2006年8月30日,管委会颁布新的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定,废止原有的相关规定。新规定总结执行原规定的经验,考虑到新情况、新因素,对原规定作了修改和补充。新规定对研发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的普惠和个性扶持进行细化,并增加对科技服务业扶持、金融扶持、知识产权扶持、科普工作和科技奖励扶持等内容。
  2008年1月1日,管委会再次颁布新的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定,同时废止原规定。新规定对高新技术产业扶持体系的划分更加科学化,除原有高新技术企业扶持、研发扶持、融资扶持、知识产权扶持和科技奖励扶持外,增加对重点产业及领域扶持内容,并对软件与集成电路设计产业、生物医药产业以及孵化器人才、经营、认证、研发转化等扶持做出明确规定。
  二、鼓励企业孵化器暂行规定
  2001年12月12日,管委会颁布《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鼓励企业孵化器的暂行规定》,明确孵化器的投资主体和对孵化企业的要求;明确对孵化器用地、孵化器经营者获得认股权或期权股份、孵化器获得毕业企业税金贡献、企业上市、毕业企业获得基金资助等相应财政扶持;明确认定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器的条件,并实行复核制度。
  三、中国泰达生物医药奖奖励规定
  2006年11月17日,管委会颁布《中国泰达生物医药奖奖励暂行规定》,旨在表彰在生物医药研发和产业化领域做出杰出贡献的科技人员,激发生物医药研发和产业化领域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区域生物医药技术发展。规定明确分别设立中国泰达生物技术药物奖、中国泰达化学药物奖、中国泰达天然药物奖、中国泰达现代中药奖和中国泰达医药中间体奖,并设立特、一、二、三等奖项,凡对生物医药技术的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均可申请。并对奖励章程起草方式和获奖评选方式均作出明确规定。
  四、集成电路设计产业相关规定
  2008年8月,管委会颁布《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发展的试行办法》,旨在从政策、资金、从业环境和条件等方面给予支持,加快区域集成电路设计产业的发展。该办法规定,设立集成电路设计公共服务平台;从泰达科技发展金中设立专项资金;明确企业资格认证条件和程序、执行部门、研发范围和扶持标准。并对产业化扶持、房租扶持及年度检查等作出明确规定。其具体扶持标准为:对使用EDA软件费用或参加多项目晶圆(MPW)项目费用给予50%70%的减免扶持;对其他研发项目在5年内给予10%的扶持补贴,其补贴限额为每个企业每年不超过500万元。该办法在产业化扶持方面亦做出相应规定:对成功研制芯片并大规模量产销售,给予当年企业所交增值税全额的财政扶持,补贴期不超过3年,累计不超过500万元;对成功改制的企业,最高支持25万元;对进入代办股份报价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最高支持60万元;对在境内外成功上市的企业,最高支持200万元。

知识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2001-2010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2001-2010》

本书记述天津开发区2001—2010年的发展历程。十年间,先后提出建设“新九通一平”、构建“中国新经济平台”、实施“二二二三四”发展战略等区域定位和发展思路,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快速发展。形成电子信息、汽车、食品饮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石油化工、航天、现代服务业等九大支柱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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