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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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2001-2010》 图书
唯一号: 020220020230000115
颗粒名称: 一、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定
分类号: F121
页数: 1
页码: 106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2年4月30日到2009年1月1日天津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颁布规定。其中包括《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鼓励第三产业投资和发展的暂行规定》、《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暂行规定》、《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规定》等。
关键词: 天津市 现代服务业 发展规定

内容

2002年4月30日,管委会颁布《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鼓励第三产业投资和发展的暂行规定》,旨在加快第三产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区域经济繁荣。对金融服务业、物流服务业、商业服务业、房地产业、社会力量办学、文化产业、旅游业等分门别类给予财政扶持,并限定不同业态的财政扶持条件。
  2006年8月30日,管委会颁布《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暂行规定》,原《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鼓励第三产业投资和发展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新版规定对总部经济、金融服务业、物流服务业、文化服务产业、会展服务业、专业服务业、商贸服务业和房地产业均制定出相应的扶持标准,并对工业建设、办公用房、人才引进与培养的普惠性扶持补贴作出明确规定。
  2009年1月1日,管委会颁布《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规定》,原《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新规定明确每年从区财政预算中拨出1亿元,设立“泰达现代服务业发展金”,专项用于支持符合规定条件的现代服务企业的发展;明确对符合规定的企业中各类人才可申请享受《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引进、培养与奖励的规定》中有关个人所得税和培训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新规定涵盖扶持业态包括总部经济、金融业、要素市场、专业服务业、物流业、贸易业、会展业等,扶持额度均以企业该年度对开发区地方财力的贡献为上限。

知识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2001-2010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2001-2010》

本书记述天津开发区2001—2010年的发展历程。十年间,先后提出建设“新九通一平”、构建“中国新经济平台”、实施“二二二三四”发展战略等区域定位和发展思路,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快速发展。形成电子信息、汽车、食品饮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石油化工、航天、现代服务业等九大支柱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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