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為選擇郡守以圖安民之實政事

知识类型: 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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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靜海縣志[康熙]》
唯一号: 020035020230004464
作品名称: 題為選擇郡守以圖安民之實政事
文件路径: 0200/02/object/PDF/020011020230000104/001
起始页: 0211.pdf
责任者: 高爾修 著
分类: 文学
分类号: I264
主题词: 古典散文-散文集-中国

作品简介

這段文字為雲南道御史高爾修所寫的一篇奏議,陳述了其對選擇郡守以圖安民之實政議題的看法。

知识出处

靜海縣志[康熙]

《靜海縣志[康熙]》

四卷。清阎甲胤修,马方伸纂。阎甲胤,陕西渭南人,贡生,曾任静海县知县。马方伸,顺天密云人,举人,曾任静海县学训导。静海其志创修于明天启天间,其书藏于县库,然顺治初年损于兵乱。康熙十一年(1872)檄令邑郡重修志书,县令阎甲胤因聘马方重新纂辑,于康熙十二年成书。其风俗门记农民商贩之生活习惯十分详尽。赋役门记明清间田赋制度与户口、人数的变化亦条理清楚。然此志体例编排较混乱。如一卷的分野、疆域、墩堡等应与四卷的土产、陵墓等同归于地理。名宦亦应附之于官师。乡贤与人物,庙坛与寺观亦不应分为两门。此志尚有清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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