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海縣政府訓令第二十號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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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靜海縣志》
唯一号: 020034020230012498
专题名称: 靜海縣政府訓令第二十號
文件路径: 0200/02/object/PDF/020013020230000007/001
起始页: 0013.pdf
专题类型: 公文

专题描述

靜海縣政府訓令第二十號 合修志局 爲令遵事案奉 省政府令開爲令遵事案准 內政部民字第七零一號咨開案奉行政院訓令內開案准國 民政府文官處第二二三零號函開遥啟者准中央執行委員 㑹秘書處第三七七五號函爲福建省黨務指導委員㑹轉呈 請令各地纂修省縣志須聘學識優長並富有時代思想者主 編於纂修完竣時送請各該地高級黨部審查以杜流弊一案 經交中央宣傳部核復應函國府通令各省市縣政府凡纂修 新志須㑹同各該地高級黨部及敎育行政機關聘請學識優 長兼富有時代思想者主編至事後送請黨部審查則可不必 奉批照辦抄呈函達轉陳辦理等由准此經即轉陳奉主席 諭交行政院等因查各省縣志應行修理前經國民政府於十 七年十二月第十一次國務㑹議决議交貴院照辦並准函復 已分令各省政府遵辦曁令行内政部知照在案茲准前由並 奉上因除函復外相應抄同原件函達查照辦理等因准此查 修理各省縣志一案前奉國府交院照辦經分行各省政府 轉飭各縣一體遵照並令知該部在案茲准前由除分令外合 行抄發原件令仰該部即便知照此令等因奉此查各省興修 志書一案本部前經擬訂修志事例概要呈惟通行並迭次咨 請各省市政府迅將通志舘籌備設立報部備案各在卷茲奉 前因除呈復並分行外相應抄同原發坿件咨請貴省政府查 照並飭屬遵照仍希迅將最近辦理情形査明見復爲荷等因 准此查纂修省市縣志須㑹同黨部一案前奉行政院令行到 府業經分行遵照在案至興修省志一事前經本府擬定征集 志料門類令行各縣遵照編送現在已有多數縣分將編纂情 形呈報來府均能認眞辦理妥速進行准咨前因除將辦理情 形咨復並分行外合行抄發部定修志事例概要令仰該縣長 與前發門類參照編纂務須如期完竣俾省志得以早日觀成 事關重要萬勿延忽至此次徵集志料本爲重修省志之需據 各縣呈報多有藉此重修縣志者一舉兩得自屬可行惟須將 省志材料儘先編送以免稽延又查各縣所送三月分工作報 告尚有未將本案辦理情形列入者或係奉令稍遲未及著手 自四月分起務須一律塡載併列爲民政首項以憑考核其未 將編纂員名呈報者亦應從速補報統仰遵照辦理爲要此令 計發概要等因奉此合亟照概抄要令仰該局遵照辦理此令

知识出处

靜海縣志

《靜海縣志》

出版地:天津

靜海縣志是一本用于记录和整理靜海縣历史、地理、文化等方面资料的书籍。该书分为多个部分,包括地图、目录、檄文、新序、旧序、凡例、历修銜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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