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憲袁批定興縣稟日本人杉山兼四郎等違章來縣干預公事請查究懲文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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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北洋公牘類纂》
唯一号: 020034020230009292
专题名称: 督憲袁批定興縣稟日本人杉山兼四郎等違章來縣干預公事請查究懲文
文件路径: 0200/02/object/PDF/020011020230000113/001
起始页: 1035.pdf
专题类型: 公文

专题描述

督憲袁批定興縣稟日本人杉山兼四郎等違章來縣干預公事請查究懲文 據稟已悉查華民興訟向由地方官傳集原被按照所控各節審訊判斷從無有洋人干預地方詞訟之 理又查約章内載洋人前赴内地均宜先奉路照否則中國地方官理合攔阻拿獲交近口領事查辦等 語此專指不持護照之洋人而言據稟日本人杉山兼四郎林信夫二人同宗室誠昉之妻帶同繙譯來 縣該宗室誠昉失迷地畝皇訟未結求爲查辦實與指訟無異殊屬不合旣經該縣查騐並無護照何不 先行扣翳豎解來津照章查辦不應任其遠去致貽後患仰候札行津海關道照會日本領事查明並將 二人認眞查辦以免滋生事端此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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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洋公牘類纂

《北洋公牘類纂》

《北洋公牍类纂(正续编)》均为清代光绪末年清政府预备立宪期间推行新政过程中的档案资料集。光绪三十二年,清廷宣布预备立宪,并开始推行新政。在李鸿章多年经营之下,当时的北洋地区筹办了大批轮船、电报、煤等企业。甘厚慈便将山东、河北、辽宁、吉林各省及天津等地咨议局、督宪、议事会、臬司督统等往来直隶总督及清廷各部的公文、章程、调查等,编入《北洋公牍类纂》,后又编《北洋公牍类纂续编》。两部书内容均反映出推行新政过程中各地区各个方面的具体活动及经济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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