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3年李鴻章請仍由海道轉運令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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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重修天津府志》
唯一号: 020032020230002123
事件名称: 1873年李鴻章請仍由海道轉運令
文件路径: 0200/02/object/PDF/020013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1253.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873年
结束时间: 1873年

事件描述

同治十二年 上諭河流旣難挽之使南而濟運又別無長策李鴻章 請仍由海道轉運令各省督撫酌提本色若干運滬 由海船解津其餘仍照章折解以省運費竝隨時指 撥漕折銀兩採買接濟著户部通盤籌畫妥議具奏 月片奏請停止河運採買米石推廣海運等語著户 部議奏

知识出处

重修天津府志

《重修天津府志》

清天津知府沈家本、荣铨等修,候选主事徐宗亮、候选知县蔡启盛纂,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刻本。该志并非续修(乾隆)《天津府志》,而系“重修”,上迄明代,下限记至光绪二十一年(1895),卷帙浩大。全志正文54卷,此外首一卷,末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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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人物

李鴻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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