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議准雍正二年煎辦本色鹽二十萬觔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天津府志[乾隆]》
唯一号: 020032020230000125
事件名称: 部議准雍正二年煎辦本色鹽二十萬觔
文件路径: 0200/02/object/PDF/020011020230000101/001
起始页: 0789.pdf
事件类型: 经济事件
起始时间: 1726年

事件描述

雍正三年部議准雍正二年煎辦本色鹽二十萬 觔内除雍正二年八月十月兩次取解内務府借 商舖鹽觔共計九萬四千五十觔續卽批解補還 商舖餘剩鹽十萬五千九百五十觔計築鹽四百 七十包二百觔飭商照例領運變價其雍正三年 分内務府鹽觔遵照舊例煎辦 按鹽法考前明鹽磚定額二百七十六塊每塊重 十五觔

知识出处

天津府志[乾隆]

《天津府志[乾隆]》

乾隆天津府志是清朝乾隆四年(1739年)由天津府知府李梅宾主持编纂的一部地方志,共四十卷,分为三十六类,记载了天津府的地理、历史、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情况。该书是继康熙《天津卫志》之后的第一部天津地方志,也是清代最早的一部天津府志。该书参考了《天津卫考初稿》等前人的资料,也收录了一些乾隆时期的新变化,如河道、城池、官署、寺观、学校、民俗等。该书对于研究清代天津的历史和文化有重要价值。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