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一般公用事业一路灯、渡口和殯葬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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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城市建设新志》 图书
唯一号: 020020020230024799
颗粒名称: 第三章:一般公用事业一路灯、渡口和殯葬事业
分类号: F294.1
页数: 10
页码: 131-140
摘要: 本文介绍了天津在60年前是没有路灯的,当时人们出行都是自带灯笼。后来路灯逐渐发展起来,但最初的路灯非常简陋,随着城市的发展和公共事业的进步,天津的路灯建设逐渐发展完善。文章详细介绍了路灯的安装过程和管理维护方面的情况,以及路灯的演进和变革。
关键词: 公用事业 建设发展 天津市

内容

第一節:天津的路灯
  据說天津在60年以前是沒有路灯的。当时商店、住戶夜晚外出,都是自带鉄絲灯籠,点蜡烛,而鉄絲灯籠花样也很多,手提的多是园的,掛在轎車上的多是扁的,悬在店舖門口的則以大型园灯較多,幷且一般都用紅紙剪成“字号”或“堂号”等标帜貼在灯籠上,如猪肉舖門口的大鉄絲灯,上貼“猪肉”两个紅字,远看非常省目。
  天津路灯的出现,是在1900年前后。最初路灯非常簡陋,只是在商店門旁墙壁上挖一个洞,外鑲玻璃內燃油灯,或者是在門口掛一盞玻璃灯。以后逐漸发展成在路旁立杆上掛煤油灯,由附近居民摊錢,巡夜更夫負責点燃。
  1904年比商世昌洋行在天津建立发电厂,1966年电車电灯公司开始营业,城里一带装設少数路灯,借以宣传。环城电車路綫建成,为了电車夜間行駛方便,沿綫也安装上路灯,这才算眞正有了路灯。
  当天津刚有路灯时候,市民想装路灯手續很麻煩,要通过保閭长、警察机关后向电灯公司提出申請,要受警察勒索,因此当时只有少数大商、富戶門前才安装路灯,一般街道入夜仍是漆黑一片。1910年——1912法、英租界建立发电厂,安装了路灯,天津路灯逐漸扩大到各个租界。
  天津旧的路灯主要是为帝国主义、官僚資产阶級服务的事业,分布极不合理,据統計解放前夕全市有路灯8890余盞,絕大部分都在租界区里,而这些租界区在国民党接管之后,由于缺乏維护检修,灯泡损坏率很高,兼之发电厂設备失修,燃料不足,經常停电,所以有路灯的地区也是路灯不明。
  十年来的路灯建設:
  三次普查普装,使全市大放光明:天津解放之后,除了积极地修复在战爭中損坏的路灯,使旧有路灯在1949年2月中旬基本上全部恢复之外,同时按照“为生产为劳动人民服务”的方針和“先普及后提高”的精神,从1949年下半年开始,在天津市路灯管理委員会(由公用局、公安局、建設局、財政局、电业、局联合組成)領导下,对全市路灯連續进行了3次普检,采取随査随装方法,加速路灯建設。
  在1949年——1950年进行第一次普查时,装灯标准是:一般馬路隔杆一灯,距离89米;一般街道、胡同为100米安裝一灯。1951年——1952年进行第二次普查,装灯标准提高到一般馬路一杆一灯,灯距40米:一般街道、胡同为75米。
  經过1949——1952年的两次普查,不仅新装路灯总數达9786盞,超过了解放前近50年来安装路灯总数。同吋新装路灯主要是在交通干道和劳动人民的聚居区,体现了路灯为生产、为劳动人民服务的方針。
  1953年之后,随着生产的不断发展,市区扩大,又进行了第三次普查,再一次提高安装标准,将全市所有馬路全部安装路灯,一般胡同灯距也縮短为45米。总計共安装路灯4205盞。历时5年的3次普査普裝,全市共新装路灯13991盞,相当解放前近50年安装路灯总数的2.5倍,使全市大放光明,彻底扭轉了过去路灯分布不合理,只是为少数人服务的性質。
  加强路灯的維修管理,保証安全生产:解放前在国民党反动派統治时期,路灯管理极其混乱,因而出现許多私灯。解放后1949年4月成立了天津市路灯管理委員会,着手整理路灯設备,制訂路灯勘查安装标准和启閉时間,幷且公布了天津市路灯暫行管理办法,建立了路灯管理工作的正常秩序。
  对于路灯的經常維护工作,检、換灯泡工作量大,同时又是主要工作,因此,积极采取措施,改革工作方法。到1953年全市巡回检修一次已由7天縮短为4天。1954年先进工人康富文創造鼠夹式竹杆換泡工具,又提高工作效率一倍,1956年試用竹筒式換泡工具成功,将巡迴日期又縮短一天,每3天即可巡迴一次,大大提高了換泡效率。
  天津旧有路灯,过去长期失于检修,有許多灯架、綫路残破不堪,为了进一步加强路灯工作,从1955年1月起成立天津市路灯管理所,統一了路灯管理,安装和維护工作,开始对旧有路灯进行全面检查,将四、五十年来未曾检修过的英式大鉄架灯、日式鑄鉄架灯……;全部进行检修,总計到1957年底共检修5950盞,基本上杜絕了綫路故障,保証了城市路灯照明。
  改进路灯設备,美化市容:1958年在全民正风运动胜利的基础上出现了生产的全面大跃进。路灯工人掀起了改进路灯高潮。由于工人們破除迷信,敢想敢干,改装和試制成功了新型路灯,将繁华的和平路路灯全部改装,幷在新辟无軌电車中心站装設了新型暗綫路灯,1959年中心广场改建工程开始,为了配合市中心广场的改建,利用旧有杆綫設备,安装成新式路灯,美化了市容。
  总之,十年来随着城市建設的发展,天津市路灯也有很大发展。截至1958年底全市路灯已經增长到26550盞,遍及全市各个角落,从根本上改变了路灯面貌。“路灯不明,馬路不平”的时代已經永远成为过去。
  第二節:渡口
  解放前的渡口状况:天津是个多河的城市,除了海河縱貫其間,南运河、北运河、子牙河都是在市区內汇流注入海河。而沿河两岸的交通联系,在最初沒有建筑桥樑时,主要就靠渡船这一交通工具。
  天津最早的渡口是明朝万历16年(1588年)出现的官办渡口。据淸初吳廷华等編篡的天津县志記載:为了朝廷驛吏通行方便起見,在北馬头、晏公庙、大直沽、宝船口、西沽.、宼家口、眞武庙、杨柳靑等地設立渡口8处。官办渡口在淸乾隆年間已經废除,于是又出现义渡,即所謂一些“仁人善士”出資或寺院和尙化募开办的渡口,据淸同治年間續天津县志上說:“北仓上下义渡均举人曹步靑施設;茶业店义渡乾隆27年准提庵岫山募設”。但这些基于修桥补路的封建道德观念所設立的渡口,常常是存废无定,无人継續承办即行废棄。
  1860年以后,天津开港,工商业日漸发达,私人經营的渡口由于交通上的需要,应运而生。天津的私营渡口,最初大都是船主自己操作,以后逐漸发展为僱工操作,形成船主与工人間的剝削关系。船主为了剝削工人,調和船主之間的利害衝突,在1936年曾成立船主联合会,1946年又改称渡口联合办事处,船主利用这个組織进行封建割据和加强对工人的剝削。
  天津旧的私营渡口为封建势力,帝国主义把持,設备落后,摆渡极不安全:私营渡口发展到解放前夕,共有39处,解放桥以上各河渡口,多为封建势力割据,一般是规模小,分布密,世袭經营,子侄兄弟历代相承,形成一个渡口有五、六股不等,最多的像吊桥渡口有36股之多。解放桥以下渡口,由于海河两岸为帝国主义租界,工厂企业較多,交通量很大,船主多与帝国主义或反动势力勾結,而帝国主义或官僚資本的工厂企业,为了本企业方便,自設专渡,但有的也渡市民(如开灤渡口)。至于渡口工人,多半是来自冀中白洋淀一带的船工或漁民,收入很低,工資一般分三种形式:①日工資制:不开渡不給工資;②低工資,“管飯不要錢”;③低工資加“摆晚”办法,即船主将白天交通量較大时間摆渡收入拿走,剩余晚上摆渡少,归工人平均分配,这种办法,实际上是延长工人劳动时間。当时工人在船主的残酷剝削下,加上物价不隐定,生活条件非常恶劣,有的工人一天工資仅能买35个煤球,由此可以想像工人过的是什么样生活。
  渡口长期为私人占有,而私人渡口是专以营利为目的,因此普遍现象是設备陈旧,碼头失修,船只残破,摆渡极不安全。1928年杨庄渡口,就因为船只残破失修,夜間超載造成翻船事故,淹死30余人;1945年頤中渡口(即今大同道渡口),由于船主管理不善,渡船离岸后,頤中烟草公司外籍职員跳跃上船,将船登翻,渡客全部落水,淹死7人。像这样重大的事故,反动政府熟識无睹,不加管理,因而渡口落后状况一直沒得到改善,幷且日甚一日,到解放前夕,已經残破不堪。
  十年来天津渡口发生巨大变化:
  废除封建割据,統一渡口管理:1949年1月天津获得解放,人民政府宣布河岸碼头为人民所有,废除封建割据,解散了渡口联合办事处,规定了統一的渡口渡資,彻底改变了过去长期存在的封建割据,各霸一方的局面。
  1951年6月,为了进一步加强渡口管理,保証渡口交通安全,公布了“渡口管理暫行办法”,明确了对渡口坡跳、船只、救生、照明設备等要求,规定了船只人数、开停时間,限制超載。同时,还联合內河、港务、公安等水上管理部門,对渡口进行了安全检查,有效的保証了渡口安全。通过以上措施,渡口虽然由解放初期39处到1952年減少到35处,但渡口每日平均渡客人数却增长到61770万人,較解放初期增长50%。
  对私营渡口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彻底淸除了封建残余,給渡口事业带来了新面貌:1958年国家进入了第一个五年計划时期,随着生产的发展,交通量的增加,私营渡口資金少,无法添置现代化交通工具,不能解決风、凌季节摆渡等問題,尤其是海河两岸,新建了許多工厂企业,渡口交通量增长很大,私营渡口已不能适应生产发展的需要,因而对私营渡口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改变渡口所有制形式成为群众的迫切要求。
  在1953年以前,为了对改造私营渡口积累經驗,曾根据船主的申請,在1952年8月首先接管了私营砲台庄渡口,議价留購了船主的船只設备,幷配备了大型木船,重新修建了坡跳,两岸搭設了候船凉棚,改进了渡船操作,受到群众好評,显示了国营渡口的无比优越性。
  根据接管砲台庄渡口經驗,分析了当时的形势是:船主中的封建把头已經淸除,一般船主虽然占据碼头,剝削工人,但大都参加劳动,熟习河流水情,有操作船只能力,屬于城市小业主阶层。因此,对船主改造除了少数行为恶劣,众憤难平不予吸收外,其余均采取安置劳动办法。对于資产处理,由于渡口一般多为合股經营,采取議价留購。
  根据上述精神,在1954年4月首先接管了交通量較大的大光明渡口,其后接管了大同道、刘庄、田庄、馬家渡口(以上均在海河沿岸),这几处渡口在接管后,改为国营,增添了船只設备、重新修建坡跳、改进眼务,受到群众热烈欢迎,其他各河渡口工人、群众也要求政府进行接管。于是在1954年下半年又批准了西沽、辛庄、吊桥、西窰洼、李公祠、状元楼、赵家场、掛甲寺、杨庄等9个渡口,改造为工人管理渡口。1956年在伟大的社会主义改造高潮中,又接管了敎軍场等10个小型渡口,同时将工人管理的9个渡口进一步改造为国营渡口,至此,全市私营渡口全部改造为社会主义性質的国莒渡口,結束了过去长期私人霸占渡口的历史,为进一步貫彻为生产为劳动人民服务,滿足日益增长的交通需要創造了有利条件。
  新船只、新設备、渡口服务工作出现了大跃进:在对私营渡口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之后,为了进一步发揮渡口作用,提高服务質量,改变渡口設备落后面貌,首先根据河流两岸的交通情况,調整了渡口服务网,扭轉了过去长期存在的收入多的地区,渡口过于集中,收入少的地方,缺少渡口的不合理状况。幷且在調整渡口网基础上,修建护岸坡跳,增添大型船只和安全救生設备,使渡口落后面貌大大改变。
  海河两岸渡口,过去都是小型木船,由于河宽流急,在凤、凌季节經常停渡,影响两岸交通。如大光明渡口,过去只有3只小船,刮大风、有凌不能摆渡;一般情况,由于船小載人少,摆渡时間长,在工人上下班交通量高峯时間,常常要等候三、四十分鐘时間,自从增添了机輪1只之后,不仅解决了大風、漂凌时的停渡問題,幷且大大縮短了候船时間。目前在海河沿岸的各主要渡口,基本上已經用机輸代替了木船,改变了过去渡口設备落后的面貌。
  渡口在改造之后,工人由于彻底摆脱了封建剝削,成为国家主人,服务質量有很大提高,特別是58年大跃进之后,渡口开展了以安全服务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竞赛运动,各渡口普遍做到扶老携幼,抬車搬貨,不断受到群众表扬。有一封表扬信这样說:“提起本渡口,人人都知晓,过去旧社会,过渡很心焦,自从解放后,改变新面貌,随着大跃进,态度更加好,帮助推三輸,扶老又抱小,过渡人滿意,人人都說好”。
  由于渡口管理的不断改进、提高,解放后沿河虽然增建了許多新的桥樑,渡口数量到1958年底減少为18处,但过渡人数幷沒有減少,却逐漸增加,1958年每日平均达57850人次,相当解放初期的178.5%。
  第三節:殯葬事业
  天津殯葬事业的历史槪况:殯葬事业是为城市居民丧葬服务的一种事业,承担着从死到葬过程中一系列的殯葬工作。中国人民的习慣把死葬視为一件大事,因此,殯葬服务行业就成为城市中不可缺少的一种公用事业。
  中国殯葬形式,历来都是沿用土葬,早年居住在天津的官僚、地主、富商大賈,大都自有塋地,一般劳动人民无望地者就在市郊乱葬。
  天津公墓的出现是近百年的事,1860年以后各国租界为了解决本国侨民埋葬問題,先后在租界內开辟专用公墓,如法国公墓(在劝业场旁即现在汽車中心站旧址)、英国公墓(在第一体育场旁即现在公安大楼旧址)都是天津最早的公墓。
  1900年之后,天津外省人增多,又有同乡会設立的公墓。天津最早的同乡会公墓是閩粤公墓,設立于1901年。以后又有江苏、浙江、山东、山西、安徽、广东等公墓。至于私营公墓,产生較晩,到1911年才有由花厂轉营公墓的福寿园,以后因經营公墓有利可图,于是又有闔津、北方等私营公墓設立。早年天津的公墓,多半都在市区西郊芥园一带,这是由于当时居民受佛敎影响,有一“西方接引”的迷信观念,人死了說是到西天佛国去了。
  解放前的大型公墓,由于取費貴,只有官僚、地主、資本家才能使用,因此,在市边緣又产生一些小型公墓,存灵社,各种类型义地和乱葬崗子,据統計解放前夕这种小型公墓有50多戶,乱葬崗100余处,到处是荒坟乱塚、露棺暴骨,严重的影响着城市的环境卫生和市容观瞻。
  天津历来沿用土葬,官僚、地主、資本家把办丧事視为一件大事,以“出大殯”显示荣光耀祖,所以为丧葬服务的棺材辅、杠房等行业也发展起来。天津最初制作棺材大都使用华北出产的杨木,1860年天津开辟为商埠,对外交通便利,开始使用从东北、华南运来的松木、杉木。但是大官僚、資本家为了講究排场,也有用阴沉、楠木、柏木、香杉等优質木料制作“独板”、“八仙板”、“十三元”等大型棺材。棺材业在經营上一般采取赊售办法,沒有固定价格,利潤很高,发展很快,到解放前夕全市有棺材舗70余家。
  杠房主要是承办死人穿衣、成殮、抬埋业务。据說天津杠房历史很久。天津杠房最初仅有四家,业主都是衙門里的杵作(检驗吏),持有龙票(淸期营业执照);另外,还有小煱伙10余家(为无照杠房)。杠房設备簡単,大都依靠剝削阶級“出大殯”来发財致富。杠房承办业务,主要看业主家庭財富情况作为索价标准,利潤很高,每年只要承办两三家大的丧事就可以維持一年开支。如河北关上德兴杠房承办資本家周家一次大殯收入,即盖了一幢楼房。至于杠房的抬埋工人,生活則非常困苦,經常处于半失业状态。杠房工人与杠房沒有固定的工資关系,杠房承揽来业务包給把头,把头再分配給工人,这样工人經过两重剝削,收入很少,不能維持最低生活,所以当时杠房工人,年輕的都兼做短工,年老的寄居敎养院(救济院)。在日伪統治期間,有一个姓张工人由于只身无依,就冻死在万家疙疸。
  解放十年来殯葬事业的变化:
  加强管理、淸理浮厝、乱葬,改善城市环境卫生:天津解放之后,政府除了迅速接管了第一(原英国公墓)、第二(原德国公墓)、第三(原英国公墓)公墓及法国公墓(接管后改为第四公墓),幷且及时加强对私营公墓的管理,制定了私营公墓管理办法,取消一切陈规陋习,规定开設私营公墓手續,限止了私营公墓的盲目发展。
  解放前埋葬情况非常混乱,到处荒塚累累,死人与活人混居,对城市观瞻和环境卫生有很大影响。党非常重視这个問題,从1950年起就組織公用、卫生、工务(建設)等局,对全市乱葬情况进行普遍淸査工作,計該年共淸理深埋浮厝露棺7081具,取得了初步成績。
  旧天津是一个半封建半殖民地城市,这种半封建半殖民性質反映在殯葬事业方面,就是帝国主义公墓占据城市的中心区內或住宅区內,如法国公墓就在市中心最繁华地区劝业场附近,这种状况在解放后当然不允許継續存在下去,从1951年起开始迁移市区內帝国主义公墓,幷利用这些墓地旧址,开辟为公园綠地、公共汽車站,美化了城市,彻底淸除了帝国主义侵占天津留下来的痕跡。
  1953年以后,在市区周围开辟了許多新工业区、居住区和仓庫区,为了配合建設工作,彻底制止乱葬现象:一方面継續进行淸埋乱葬、迁坟工作,同时,根据城市规划,划定了禁葬范围,基本上制止了城市乱葬现象。
  总計在十年內从市区迁出的坟墓約33万余具,东至大毕庄、东局子、张貴庄;南至灰堆、何庄子、南大围堤;西至大围堤、杨家庄、刘家庄、刘家园;北至北仓京山綫以东1000米沿普济河旧市界至大毕庄等范围以內乱葬现象,基本上已經淸除,保証了基建用地需要,改善了城市环境卫生。
  开辟大型公墓,开襄火葬宣传,建立殯葬运輸服务所,使城市殯葬服务事业更好地为生产为人民服务:天津旧有公墓少,穴价高这是造成乱葬的根本原因。为了制止乱葬,扩大公墓的数量和面积,解决市民的丧葬問題,从1953年以后在天津市区的东、南、北郊,利用荒碱土地开辟了程林庄、南馬集,北仓等3个大型公墓,共占地1800余亩。这3个公墓在开辟之后,由于地势高,毗邻公路,交通方便,收葬率很高,据統計,在大型公墓未开辟以前,全市公墓收葬人口仅占死亡人口的4.94%(1953年統計),大型公墓开辟之后,公墓收葬人口逐年增加,至1957年公墓收葬人口占死亡人口75.33%,其余一部分未入公墓的人口,大都运灵回籍或安葬在禁葬区以外的私人塋地。
  另外,为了照顧少数民族(主要是回族),尊重少数民族的凤俗习慣,在1954年开辟了赵庄子回民公墓,修建了一座礼拜堂。在北仓公墓內另辟回民专用墓地,同时,接管了埋体会,配备专用車輛,給回民办理丧葬以很大方便,受到回民群众欢迎。
  天津是一个大城市,每年人口的死亡率据1949年統計,占8.54%,因此,提倡火葬无論从科学观点或节約城市用地观点,都具有很多优点。天津历史上沿用土葬,旧英国公墓有一座火葬爐,但利用率很低。1958年为配合北仓公墓的开辟,在北仓公墓內修建了大型火葬场,內設火葬爐5个,幷建有礼堂、休息室、骨灰存放室等附屬設备,为举行火葬、停灵、追悼、保存骨灰提供了便利条件。几年来由于大力推行火葬,对于实行火葬的群众給予許多便利,因而,实行火葬人数逐年增加,据統計,在解放初期(1949年)全年举行火葬仅有11人,到1958年增加到2646人,占公墓收葬的20.71%。
  对私营殯葬行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接管会舘公墓,改造私营公墓,杠房和棺材厂:解放初期,全市共有私营公墓、义地、存灵社50余处,当时这些私营殯葬行业,虽然陋习很多,經营混乱,但在当时市內公墓少,埋葬混乱的情况下仍有存在必要,因此,当时主要是加强管理,取消一切陈规陋习,仍令継續营业。
  从1953年以后,大型公墓开辟,划定了市区禁葬范围(按原有公墓均在禁葬区之內),私营公墓已无存在意义,所以在1956年全行业合营中,首先接管了浙江、江苏、广东、安徽……等同乡会舘公墓及闔津、頤园、慈乐园、乐仙境等私营公墓,幷将这些公墓迁到市郊,完成市內公墓迁移工作。
  私营杠房业主要靠出大殯办大丧事发財。解放后由于新德道、风俗习慣逐步形成,出大殯,大事鋪张办理葬事已被自然淘汰,杠房业务萧条,甚而有一部分依靠政府救济維持生活。根据这种情况,同时考虑到大型公墓距离市区較远,杠房对于亡人的入棺、成殮还有一定作用,因此,从1956年以后,将全市90来戶杠房改造为殯葬服务站,将全市抬埋殯葬工人組織起来,統一調配,使工人走向专业化。
  全市棺材行业,在天津解放前夕,由于国民党反动軍队修筑工事,搜劫木材,受到很大損失。但棺材无固定价格,利潤很高,必須納入政府管理的城市殯葬服务事业,成为眞正为群众服务事业。所以,在1956年改造杠房时,将棺材业改造为公私合营棺材厂或葬具合作社。
  过去城市劳动人民遇到葬事,买棺材、挑寿衣、找杠房、申請墓地、接洽运輸,要浪費很多时間。解放后,經过几次大的政治运动,人民思想觉悟有很大提高,旧的殯葬形式,物質設备,已不能适应新社会、新风气需要,在1956年公私合营基础上,为了建立新的殯葬形式,进一步便利群众处理丧葬事务,先后成立了市、区殯仪舘4处及殯葬服务站6处,殯仪舘不仅办理原杠房业务,还設立停灵、追悼场所、办理公墓、灵車等所有丧葬事宜,給予市民以极大便利。1958年出现的大跃进和1959年的持續跃进,給殯葬事业提出新的要求。为了适应新形势需要,进一步貫彻为生产为劳动人民服务方針,在1958年——1959年两次調整殯葬服务网,全市划分为四片,以城廂、河北、紅桥3个殯仪舘和敎堂殯葬服务站配备棺材、寿衣、花圈、孝服等殮葬用品,承办有关送飯、穿衣、成殮、停灵、追悼、出殯等业务,同时殯仪舘在各大医院設有业务人員,采取“电話联系”,市民一个电話,即可将从死到葬一切事宜由服务站办理,这样就彻底改变了过去死人家屬东奔西跑、买寿衣、看棺材、找杠房极不方便的现象。
  总之,十年来殯葬事业和其也各項公用事业一样发生了巨大变化,这个变化正是体现了党对人民从生到死的全面关怀。

知识出处

天津城市建设新志

《天津城市建设新志》

本书主要介绍了天津的自然概况、城市的形成和发展,以及天津房屋建筑的历史概况和建筑行业的兴起与发展。同时还涵盖了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房屋建筑与管理、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的房屋建筑任务以及第二个五年计划开始的头两年,天津建筑业出现了全面持续大跃进的新局面。另外,本文还介绍了天津市政建设方面的内容,包括道路与桥梁建设、给水事业、下水道工程、绿化天津、战胜洪水以及改造海河等。最后,文章还提到了天津城市公用事业方面的发展,包括解放前后天津电车事业的变化、公共汽车的巨大发展以及一般公用事业如路灯、渡口和殡葬事业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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