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八·二〇”逮捕北洋大学学生事件的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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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十二辑》 图书
唯一号: 020020020230024245
颗粒名称: 关于“八·二〇”逮捕北洋大学学生事件的经过
分类号: K265.9
页数: 3
页码: 178-180
摘要: 《八·二〇逮捕革命学生》一文所叙述的到北洋大学逮捕学生的经过存在多处错误信息或不准确信息。首先,逮捕学生的行动是在1948年8月20日,而不是文中提到的1947年。其次,各地逮捕学生的行动并非同一天进行,北平捕学生是在8月18日。
关键词: 天津市 北洋大学 学生事件

内容

《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五辑里的《从接收天津到垮台》第八章第四节《八·二〇逮捕革命学生》(50页),提到逮捕北洋大学学生事件;第十一辑《北洋大学回忆片断》中的《同国民党反动派的斗争》一节(53页)也提到这一事件。这两篇资料所叙述的有关情况,有许多地方与当时的实际情况不符,特说明于下:
  一、《八·二〇逮捕革命学生》所叙述的到北洋大学逮捕学生的经过,应作以下几点补充及订正:
  1.时间问题。《八·二〇逮捕革命学生》文内未写明年代,而其前后第三和第五两节讲的都是一九四七年发生的事件,它对“八·二〇”发生的年代没有写清楚。因此有必要肯定国民党反动派到北洋大学捕学生的日期,那是在一九四八年八月二十日,而不是一九四七年。
  2.该文叙述关于北平行辕开会的情况,我不知道,但是我能指出,各地逮捕学生,不是如该文说的“同于八月二十日夜,突击逮捕住在校内的共产党地下工作人员。”北平捕学生是在八月十八日。天津捕学生的日期在“天津党政军汇报”(以下简称“汇报”)上,原决定由天津警备司令陈长捷与北平当局联系,平津两地同时进行。北平未通知天津于十八日独自进行了,天津报纸十九日报道了北平逮捕学生的消息,“汇报”的主要成员见报发了慌,纷纷到市政府,开了一个紧急的会,决定由天津警备副司令秋宗鼎与当时在北平的陈长捷联系,由陈决定。
  3.在逮捕前,“汇报”开过两次会,第一次约在八月十三日,出席的人有国民党天津市党部副主任委员兼“汇报”学运组组长王任远,天津市市长杜建时,天津警备司令部的陈长捷、秋宗鼎,军统天津站站长吴景中,中统天津负责人郭乾辉,稽查处副处长李俊才,宪兵团团长曾家琳,警察局局长李汉元等等。陈长捷主持开会。陈指定王任远传达“南京党政军汇报”关于逮捕学生的指示。王作了传达,并拿出南京给天津逮捕学生的黑名册,要求予以复核。因该黑名册是南京汇集天津“汇报”学运组历次寄去的黑名单编造的,日期已久,黑名册内住址要复核,人名也有增添的必要。“汇报”决定由王召集天津有关机关学运组负责人开会复核。“汇报”还决定执行逮捕由稽查处、宪兵团、警察局出人;由警备司令部统一指挥并填发逮捕证;捕到的人统交稽查处关押;逮捕日期由陈长捷与北平当局联系(如上述)等等。八月十七日,汇报”又开会,因陈长捷不在天津,秋宗鼎与杜建时互相推让主席,终由杜主持开会。王任远报告逮捕学生的黑名册已复核完毕,各有关单位分别报告各单位所担负任务的筹备情况。总的来说,在八月十七日,一切已筹备就绪,静候陈长捷指定日期进行。
  4.该文关于派我到北洋大学捕人的说法失实了。没有人派我去北洋大学捕人,我也未去捕人。十九日下午,指挥逮捕的任务还没有由警备司令部推到我头上。我因十九日上午参加了在市政府开的紧急汇报(详见上),又于下午到了市政府问询情况,杜建时先生告诉我,陈长捷决定即日进行,即在二十日进行。十九日夜十一时,我到了天津警备司令部,秋宗鼎要我指挥人员出动。我对秋说,“汇报”决定由警备司令部统一指挥。秋说我熟悉情况,要我指挥。秋叫该司令部参谋长严家诰陪我同去。这样,我被迫担任了指挥。我编了军警宪临时混合组若干个,指定了各组的负责人,分配了各组的工作,向出动人员讲了话,并告诉各组的带队人,如发生情况即电告警备司令部。之后,我回到秋宗鼎的办公室,和秋守在电话机旁等候出动人员的报告。一夜无事,到早晨约八时,秋对我说,大概不会有事了,你可以回家休息了。我回家睡下不久,就接到去北洋大学混合组带队人陈玉贵的电话说,北洋大学学生抢回了该校被捕的学生。我唯恐发生冲突,急忙赶去。
  我到了北洋大学,见保安警察在校墙外包围学校,一部份军警宪聚集在校门前不远的地方。学校大门紧闭,由同学们在门内把守,不许军警宪入校。我到大门前说明我的身分,要求守门的同学让我一人进校去见校长。同学们商量之后,门开了一个窄缝让我进去。我听见院内有反对捕人的口号声。我上到办公楼二层,向那里的人说,我要见校长,有一人叫我在那里等一等。他去了片刻就回来对我说,校长进城,到市政府去了,你到那里能会见他。为避免发生严重的冲突,我把当时尚留在校内的几名刑事警察所持的逮捕证收集到我手,暗塞入我坐的沙发垫夹缝内,然后带他们出校。我告诉陈玉贵继续包围学校,静候我的命令。这里要着重说明,我在校内学生未包围我,出校也未突围。
  5.二十日拂晓,我和秋宗鼎同在他的办公室,我未用电话向任何人作报告,未接到任何人的召唤。该文所说,我打电话,受召到某地及我作报告等情况都失实了。
  二、《同国民党反动派的斗争》文中说,张校长两次打电话找我,他到警察局见我;我与他谈话,要求他保证交出被捕学生等等,恐记忆有误,弄错了人。我在八月二十日未接到张校长电话,也未会见他。要求张校长保证交出被捕学生,是由当时天津市市长杜建时出面谈判的。这个阴谋却是我向杜建时先生提出的。我在北洋大学见学生群情激愤,准备斗争。我回城赶到市政府,向杜建时先生说明了北洋大学的情况,并说如果冲进学校捕人,定会发生流血事件;如就此撤退包围,不仅丢人,而且无法应付南京的追究。我提出由杜建时先生要求张校长保证交人,是为找台阶撤除包围。我并向杜建时先生建议,他应同时向张校长保证,市政府决不要求学校真交出学生,以便张校长作保证。杜建时先生同意了。为什么我提出阴谋,自己不出面呢?因为我的职务不准许我提出不捕人而撤退包围的办法,而杜建时先生的地位可装作调解人,与张校长谈判。到了二十日下午约五时,杜建时先生告诉我,张校长已作了保证。我立即叫陈玉贵撤除了包围,遂结束了“八·二〇”事件的捕人。

知识出处

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十二辑

《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十二辑》

出版者:天津人民出版社

本书收录了“‘一二·九’运动在天津”、“参加天津学术抗日爱国运动的回忆”、“反动学生组织诚社始末”、“孙良诚从军始末及投敌经过”等十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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