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劉文莊公奏議》 古籍 |
唯一号: | 020020020230021584 |
颗粒名称: | 奏審辦霆營軍餉報銷不實一案疏 |
其他题名: | 光緒十三年七月二十七日 |
分类号: | K206.5 |
页数: | 9 |
页码: | 六-一〇 |
摘要: | 该文是关于湖北提督鲍超的军饷报销不实案的奏折。鲍超提用的军饷十九万余两在光緖十年九月三十日成军南征后,因和议已成,奉旨撤军,令何应钟将截至十一年九月十五日遣散之日止的军需用款造册报销。经过审理,鲍超提用的各项银两被详细列出,总计十九万余两。同时,商号借款应由该营自行清理以免轇轕。鲍超所提薪夫等项银一万六千六百九十八两六钱六分系鲍超应支之项,应扣除免缴。 |
关键词: | 鲍超 军饷 奏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