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寶川局銅鉛短絀應分別變通辦理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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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劉文莊公奏議》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21574
颗粒名称: 奏寶川局銅鉛短絀應分別變通辦理疏
其他题名: 光緒十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分类号: K206.5
页数: 5
页码: 三九-四一
摘要: 这篇文章是关于四川省宝川局铜铅短缺导致钱币铸造不足的奏折。文章建议采取停借银两、提取厘金和拨款用于铸造等措施缓解问题,请求皇帝批准并指示户部立案。
关键词: 奏折 钱币铸造 清代

内容

奏爲寶川局銅觔短額缺卯愈多現發省標旗錄各營錢文應請變通辦理情
  形恭摺仰祈
  聖鑒事竊據藩司游智開詳稱案查寶川局原定章程每年鼓鑄十二卯嗣添
  鑄四卯共十六卯需用紅銅八十六萬四千觔白鉛六十八萬四千觔黑鉛五
  萬二千觔除爐匠工料官役月費實鑄錢十六萬七千二百餘釧咸豐年閒甯
  遠銅觔硐老山空採辦無多每年鼓鑄卽未足額同治光緖以來廣覓子廠迄
  無成效欠卯益多甚至每年僅鑄三數卯統計二十餘年共欠二百四十餘卯
  無銅鑄足此川省銅觔短絀鼓鑄缺額之情形也寶川局鼓鑄錢文歷於武營
  養廉兵餉及文職養廉役食内分成搭放每搭錢一釧扣囘銀一兩按年照報
  自鼓鑄缺額錢不敷發凡應搭放之款均係先扣銀兩發給錢票飭俟局鑄有
  錢照數補發詎二十年來欠卯愈多欠發愈鉅通盤核算已積欠二百五六十
  萬釧無錢支發此又无銅鼓鑄積欠錢文之實情也文職各員應領錢文無錢
  支給遇有交代虧款卽以所領錢票暫請存司作抵旣係司庫所發錢票勢不
  能不准其抵交而局中鼓鑄又復日形短絀以抵存司庫錢票竟無以錢易銀
  歸結因而交款庫項均屬虛懸此又積欠錢票作抵交款久懸莫結之情形也
  又省標旗綠各營兵餉錢文因省垣食物昂貴各兵藉口日用不足不允拖欠
  分文其時局中旣無錢發不得已詳經前督臣丁寶楨議定旗營每月借銀一
  千兩綠營每季借銀三千八百一十一兩卽於應發各營兵餉銀内暫挪支領
  一俟局鑄有錢按季補發扣還淸款不料銅觔日短欠發日多連年借領銀兩
  除陸續發錢扣回外尙欠制錢六千餘萬釧現未扣回銀四十餘萬兩以致現
  發兵餉銀兩均係挪前蓋後此又欠發兵餉錢文暫行挪借銀兩支發之實情
  也又寶川局每年添鑄四卯錢文歷於文職養廉役食內以九九錢一千易回
  銀一兩除還工本外所獲息銀一萬七八百兩作爲供支武職養廉屯弁養瞻
  銀一萬三千餘兩之用祗以獲息少而支款多截至光緖戊寅年止報部核銷
  案內已虧短銀十三萬餘兩且有咸同光緖年閒欠鑄額卯並鑄大錢少獲息
  銀二十萬零合之以前虧項不下三十餘萬兩値此庫儲萬分支絀實屬無款
  挹注然亦不能不極力設法以爲籌補之計此又歷年虧挪報部有案卽應籌
  補之情形也覆查庫儲絲毫爲重豈容拖欠挪移現計二十年來寶川局共欠
  額鑄二百四十餘卯欠發文武廉餉錢文二百五六十萬釧以致文職各員以
  錢票抵交款者竟無錢易銀分別歸補旗綠各營因無錢支發挪借銀兩共借
  至四十餘萬無從扣還皆由寗銅短絀不敷鼓鑄所致歷前司於覓廠辦銅等
  事或發本招商或加發價脚或剔除積弊或委員督辦已屬不遺餘力無如硐
  老山空採辦無多以致鼓鑄缺卯欠發愈多若不上緊設法變通伊於胡底而
  卽以變通刻不容緩者尤以省標旗綠各營從前借領銀兩原爲應領兵餉錢
  文局中無錢支發起見現擬停止借支銀兩仍照舊章支發錢文在旗綠各營
  兵丁自必樂從每年共需兵餉錢四萬一千四百餘釧應請於光緖十三年正
  月起由釐金總局在於嘉定資州金堂等釐局每年共提官板釐錢四萬二千
  釧飭令按月解司交納以爲支發旗營及省標綠營兵餉錢文之用其所提各
  局釐錢仍由司庫按照鼓鑄工本撥歸各局釐金造報庶期各淸各款惟撥發
  鼓鑄工本應動雜稅盈餘近年夔關雜稅多已撥供京餉實屬無款可撥並請
  卽於按糧津貼銀內按年撥用造册報銷等情詳請具
  奏前來臣覆加稽核均係實情錢欠益多借數益鉅若再因循積重難返殊非
  淸釐庫款愼重餉需之道且查川省市價每銀一兩可易錢一千六百文有奇
  卽以借款易錢核之應發局錢之數所增無幾不至格外多費自應如詳辦理
  除批飭遵辦並咨明戶部立案外理合㑹同成都將軍臣宗室岐元署提督臣
  李培濚恭摺具陳伏乞
  皇太后
  皇上聖鑒再省外各營應領錢文並省標從前借銀作抵欠項曁銅廠局鑄事
  宜應俟逐一查明飭司妥議辦理合併陳明謹
  奏

知识出处

劉文莊公奏議

《劉文莊公奏議》

本书清刘秉璋撰共八卷。所收奏议起同治四年(1865),止光绪二十年(1894)。其中涉及洋务事甚多,尤以浙赣川之矿务、机器、炮台等文字史料价值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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