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明西藏糧員劉鈞撤令囘省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劉文莊公奏議》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21572
颗粒名称: 奏明西藏糧員劉鈞撤令囘省片
其他题名: 光緒十二年十月
分类号: K206.5
页数: 2
页码: 三七
摘要: 这篇文章是关于西藏粮员刘钧撤职回省的奏折。文章描述了刘钧在西藏任职期间的不良行为,包括把持公事、声名狼藉、不洽舆情等,并提到前任驻藏大臣曾试图留用刘钧为藏中委员,但因委员已派出而未果。
关键词: 奏折 刘钧 清代

内容

再臣文碩入川以來訪聞西藏糧員候補知縣劉鈞在藏數年之久自恃小有
  才華把持公事聲名狼藉不洽舆情挾制上司意圖盤踞前督丁寶楨亦有所
  聞上年夏閒本欲撤省查看適値該糧員將屆年滿是以先期委員往代旋准
  前任駐藏大臣咨留一班丁寶楨以該委員劉鈞旣經年滿委代之員業已在
  途未便復令折回等情咨覆去後十二月色楞額等仍有將該員劉鈞改爲藏
  中委員按月籌給薪水百金之請已蒙
  俞允在案而派往接替之候補通判黃紹勳到藏三月之久未能接印任事此
  又稽之案牘有據者也茲臣等公商該員旣有不洽輿情一節若不先行撤參
  恐致有礙撫綏除其劣蹟各款仍俟臣文碩到任查明另行核辦外合將該員
  先行撤令回省聽候查辦因係奏留人員理合奏明參撤謹附片具陳伏乞
  聖鑒謹
  奏

知识出处

劉文莊公奏議

《劉文莊公奏議》

本书清刘秉璋撰共八卷。所收奏议起同治四年(1865),止光绪二十年(1894)。其中涉及洋务事甚多,尤以浙赣川之矿务、机器、炮台等文字史料价值较大。

阅读

相关人物

劉秉章
责任者
朱孔彰
责任者
劉秉章
相关人物
劉鈞
相关人物
黃紹勳
相关人物

相关地名

西藏自治区
相关地名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