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辛亥遜淸政變發源記》 古籍 |
唯一号: | 020020020230021414 |
颗粒名称: | 四月十二日郵傳度支兩部電湘鄂粤川四省督撫文 |
分类号: | D691 |
页数: | 2 |
页码: | 二四 |
摘要: | 这篇文章提到了干路均归国有的决策,要求各干路公司制定详细的办法来收回借款和处理已进行或未完成的路线。同时,还要求督抚派员前往各公司查办已完成和未完成的路线,了解已用股款和现存材料等情况。对于还没有枝路或可靠矿务可办的情况,建议听取国民自办和发行国家公债股票的方式。此外,还要求总协理和工程师负责继续管理工程,并考虑改为帮办的方式。 |
关键词: | 政府文件 交通运输 电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