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上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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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辛亥遜淸政變發源記》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21408
颗粒名称: (甲) 上論
分类号: D691
页数: 3
页码: 七-九
摘要: 这篇文件是宣统三年四月六日上谕,其中提到了国家财政困难、实业不兴以及铁路建设的重要性。朝廷准备借款一千万磅以改善币制和推广铁路,并要求各省的干路均归国有,取消已批准的干路,并制定详细的收回办法。文件强调对铁路建设的重视,并警告阻碍铁路建设的
关键词: 政府文件 论说

内容

宣統三年四月初六日上諭
  近來國家財政竭蹶由於幣制不一民生困苦由於實業不興朝廷洞鑒於此不
  得已飭部特借英美德法四國銀行一千萬磅日本橫濱銀行一千萬元專備考
  定幣制振興實業以及推廣鐵路之用該管衙門自應竭力愼節不得移作別用
  並著隨時造具表册呈覽以副朝廷實事求是之意欽此
  十一日上諭
  郵傳部奏遵議給事中石長信奏鐵路亟宜明定幹路枝路辦法一摺所籌辦法
  尙屬妥協中國幅員廣闊邊疆遼遠綿延數萬里程途動需數閱月之久朝廷每
  念邊防輒勞宵旰欲資控禦惟有速造鐵路之一策况憲政之咨謀軍務之徵調
  土產之運輸胥賴交通便利大局始有轉機熟籌再四國家必待有縱橫四境諸
  大幹路方足以資行政而握中央之樞紐從前規畫未善並無一定辦法以致全
  國路政錯亂紛歧不分枝幹不量民力一紙呈請輒行批准商辦數年以來粤則
  收股及半造路無多川則倒眼甚鉅參追無著鄂則開局多年徒資坐耗竭萬民
  之脂膏或以虛糜或以侵蝕曠時愈久民困愈深上下交受其害貽誤何堪設想
  用特明白曉諭昭示天下幹路均歸國有定爲政策所有宣統三年以前各省分
  設公司集股商辦之幹路延誤已久應卽由國家收回趕緊興築除枝路仍准商
  民量力酌行外其從前批准幹路各案一律取銷至應如何收回之詳細辦法著
  度支部郵傳部凜遵此次悉心籌畫迅速請旨辦理該管大臣無得依違瞻顧一
  誤再誤如有不顧大局故意擾亂路政煽惑抵抗卽照違制論特此通諭知之欽
  此

知识出处

辛亥遜淸政變發源記

《辛亥遜淸政變發源記》

清宣统三年(1911)四川路事,分总论、分论各篇。总论述作者担任川汉铁路公司主席董事时有关路事经历及路事全貌,分论辑录上谕、奏折、时评等路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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