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京漢鐵路規章彙覽》 古籍 |
唯一号: | 020020020230020608 |
颗粒名称: | 第 號 報吿出險及換軌規則 |
分类号: | F532.821 |
页数: | 2 |
页码: | 二 |
摘要: | 本文章是关于铁路出险和换轨的报告规定。其中,中途出险伤人由养路处呈报,在站出险伤人由车务处呈报。如果出险情况不严重,各部门应当互相通知,不必电报总办处;但如果情况严重,导致正路不通,则应立即电报总办处。更换钢轨应由段长指示,并在开工和完工时通知附近车站。在同一线钢轨上设置停车信号和红旗,还需安放号炮。如果有人违反规定,将被罚款一个月薪金。 |
关键词: | 民国时期 铁路运输 规则 |
本文介绍了京汉铁路规章的汇编过程和难度,以及铁路规章的重要性。作者认为铁路规章的汇编不简单,需要进行各种形式的修订和检查,而京汉铁路规章的汇编是一个非常复杂和繁琐的过程。同时,作者也提到,铁路规章对于铁路事业的发展和管理至关重要,可以使铁路事业达到法治之盛。